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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第二十七章 番外 ...

  •   我见天气炎热,拉着林启辰往街角的雪糕店买了两条冰棍,林启辰提醒我,“你怀着宝宝,吃冷的不好。”
      “我热,就吃一根冰棍,就一根。”
      他摇摇头,眉毛撑了下,放任着被我拉进蛋糕店了。
      “老板,来两条冰棍,绿豆味的。”我嘴馋看着冰箱,也看了看林启辰。
      “好咧!”老板是中年大叔,见到了我们,很是亲和打招呼,说:“年青人,这么多年过去了,还以为你移民国外了?”
      “你们认识?”我看了看林启辰。
      他摇摇头,拿出钱包付钱了。
      “不算是认识,不过他是我们老顾客了,那时候我们还是做夹娃娃的,怎么,想起来了吧?”老板问林启辰。
      “哦,可能吧。”林启辰不太理会这些,买了冰淇淋就牵着我出门。
      我见他似有心事,才想起前几天在床头看到他夹的一个熊仔娃娃,是好多年前夹的。
      “对面,你看,是娃娃机,走,我们去换些银币!”
      “嗯。”他点点头,吃起冰棍比我还要嗨。
      “我手势一向不好,要不你来吧!”我把银币都给了他。
      他把冰淇淋给我,然后问我,“你喜欢哪个?”
      “七仔,就那个《长江七号》电影那个外星人。”我指着那个绿色的玩具说。
      他俯下身足,开机,动作利索,一下子就夹中,娃娃掉了出来。
      “厉害!一块银币就中了啊林启辰!”我拍了拍他的后背,真想献上我的膝盖。
      “你还想要那个?”
      “嗯,那我要这个布偶猫,就红色这只。”我知道刚刚那一次有可能是他运气,可这只布偶真的很难夹,身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头部,夹的话很容易滑下来。
      “嗯。”他点点头,不一会儿,也真的得手了。
      老板这时候走了过来,说:“好小子,又带女朋友来夹娃娃了?”
      林启辰看了我一眼,说:“我老婆。”
      “哦哦,已经成家立室了呢!时间过得真快!这位太太喜欢哪一个,我送你。”
      我罢罢手,说:“够了,要不我们走吧!”
      出了店家,我拿在手里的冰淇淋已然融化,林启辰抢了过去,含在嘴里。
      他走在我前面,松开了我的手,我站在原地,心中烦恼。
      “怎么了?”他问我。
      “刚刚那个老板说你经常带女朋友去光顾,我没想到你也会喜欢逛这些地方。”
      “你是有什么想和我说吗?”他拉起我的手,握在胸口。
      “没有,我就是特别羡慕你以前的那个女朋友,你陪她逛雪糕店,陪她夹娃娃,陪她走这条街,一直这么走着。我真的很恨,在这最美的时光里,陪着你的人不是我。”
      “所以你现在是在吃醋?”他一笑,拦着我的腰把我推进怀里。
      “我记得很多年前我们几个,我你和我姐,还有建民哥,我们就来过那家店,那时候我想要夹中那个熊仔娃娃,可我们都试过一遍,谁也没有夹到。特别是你,你根本连把手都不会,没想到过了这么长时间,你已经变成了一个高手!是哪个女孩那么有本事,让你变成了夹娃娃的专家?我真的好羡慕她。”
      “是陈嘉,我同班同学……”
      “不,不用说了!我不想听过去的事,我们最重要的是把以后的日子过好?”我伸手拦住他的嘴,不让他继续往下说。
      “那时候我想帮你夹中那个娃娃,一直没有办法夹到,老板见我来那么多次,都想送给我了。后来我见我们班上的陈嘉来这里夹,她也是个专家,砸了很多钱在里面。后来我就拜她为师,跟她学夹娃娃,没想到那个娃娃就这样被我夹回来了。再后来想送给你,你却……”
      “你是说,你为了夹到我看中的那个娃娃,专门找人去学夹娃娃?”原来那个“女朋友”不是老板说的什么女朋友,而是他同学兼师傅陈嘉?
      “嗯,所以说你准备奖励我些什么?”他轻轻亲了一下我的额头,捧起我的脸,“我们回家好不好?”
      “医生说了,三个月之后不能那个。”
      “你想哪里去了?”他弹了一下我的额头,说:“我是说快点回家,天看起来要下雨了!”
      我,好囧啊!
      “不过,医生是说少做,没说不能。”他抱起我,吻落在我的耳根。
      我奈何不得他,这又是大街,只能快些牵他回去。
      我们路过新城大街,在街角的一家咖啡店遇见一个熟人,我本来也没心想去打扰,毕竟他们是两个人,那个男的看起来很像某某杂志上的封面企业男CEO,只是觉得像时下流行的男歌手薛之谦,所以记住了他的颜。至于那个女的,是思伊,思伊竟然跟不是宋杨的男人牵手……
      宋杨!好陌生好遥远的名字,在时间这条长河里,我都忘了他的出现,到底是在哪一站了,只是因为他帮我当过林启辰的挡箭牌,所以记住了这个名。
      我匆匆别过脸去,不打算同思伊打照面,本来跟她也不熟。班上同学很多,聚会的时候也没有见过她来,可每次她同宋杨都交了钱,这个大家都还记着,即便我没去,这消息也在群里发了锅。
      过了好一会儿,到了厕所才碰见了她,其实是她专门等着我,见我来了,也跟了进来。
      “思伊,许久不见。”我不打算过问那个男人是她的谁,她跟我的世界打不上交道,我是很懒的去交际,去结实新朋友,我知道我是人越老了,心也跟着老了,只愿意接受旧的事物和旧的人,不愿意往前走。
      她的目光呆滞,看着我,有些错愕问:“你还记得我?”
      我点点头,记得她其实是因为她是宋杨的女朋友,连带关系。
      “我以为你忘了我了?”
      我摇摇头,正要出去,她不经意抓着我的胳膊,目光迷离,“我想,我们应该留个电话,改天约上喝一杯。”
      我受不了别人主动,没防,拿出便利贴,写下我的号码,干脆利落递给她,“改天聊。”纸递给她的一刹那,她有些慌乱,好像有什么话对我说。
      我想,林启辰在等着我,凭她什么事,来日方长……
      接到陌生号码,我通常不会接,而是直接挂断,因为重要的人的号码我都有备注,可这一通,让我想起那天见到的周思伊,许是她,知她同我似乎有话说,于是犹豫半会儿,还是接了。
      果不其然……是她。
      我们约了一家咖啡店,因为林启辰的缘故,我最近总是泡咖啡店,这个怪癖我越来越不想改了,尤其是他也静坐在对面的时候,阿!时光与他都在……
      电话里她匆匆说:“我有一样东西要给你。”
      我哦了一声,只纳闷是什么,但懒得猜,报了地址,挂了电话,就来了。
      思伊今天独自一人来,没有那个男人,也没有宋杨陪伴。
      比起她,我算幸运的,因为林启辰说,他等一下忙完事情来接我,而我也刚好想介绍介绍他给思伊认识,并且想告诉她一句,我爱得太迟,却爱得很值。这是回驳多年前,她说我太挑,一定嫁的不理想。
      常言道:你在挑,别人也在挑,小心你被剩。这话很在理,思伊说的也没错,可我就是幸运儿一个,挑了这么久,终于等到他。
      “要喝咖啡?”我指了指身旁的位置,让她坐下。她摇摇头,说:“不了,我戒了……”
      我微微一笑,却注意到她手上的一本书,有些发黄的白色封面,被人用白色硬纸包装着,四角有些发了。看起来,这本书的主人读得很勤。
      “我听说,你喜欢林启辰……”她捏着书,紧紧地问我……
      我往后靠去,不太明白她今天来的用意。
      “这七年,你都喜欢着他,对不对……”
      我很努力地点点头,不止这七年吧,以后,以后的每一天,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我都会永远爱他……
      “看吧!看完这本日记本,也许能帮你,帮你们和好……也许,你很需要这本日记本,也许,他可以帮你,让你同林启辰走到一个世界去……”她说完,看着窗外的光发懵……
      “谁的日记本?”谁的东西?竟然能让我同我爱人走到一个世界去,听到这些话,我想,这本日记本,该是我毕生最想买到的读物,得到了以后,必定会天天读一遍,读一遍还不够,还要抄写一遍,以表达我对林启辰的喜爱。
      “宋杨的。”宋杨两个字,够她哀伤到泪光浅浅。
      “宋杨?他过得怎么样?”我不该问,毕竟那天陪她的男人不是宋杨,也许她跟宋杨早就分了……
      “他走了,离开这个世界已经七年了……”
      天旋地转,怎么可能,怎么会……
      “你看吧!看完了,你就知道所有的所有……”她指着我手上的宋杨的衣物,哀求着。
      只是隔的几年不见,那人便是从时间上消息了,这就是成长么,这就是青春么,为什么悲总大于喜,为什么生活的痛于乐不划等号?
      我看着她,带着些许悲伤,些许哀愁,些许不安稳,翻开了日记本。
      坐了一个晌午,翻的只有仅仅的绝笔几页,却叫我恐怕今生不忘……
      “拿走吧!给林启辰看,他会谅解你的……”她很是温柔说,“七年了,杳无音讯,我早把他当死人看了,直到最近才看到那片海里找到的那只价值连城的金手镯,那个人,死在海里,也算不抱憾了。”
      我合上本子,很努力地学着平静和她谈心:“那天遇见的那位男士,你一定很爱他吧!”
      “很爱!比宋杨还要爱!宋杨抛弃了我,不声不响,还好有他。”
      那就好,那就好。我看向远方的海岸,星星点点的水光,稀稀少少的恋人,心叹了口气。才见到有个人再对面向我招手,是林启辰。
      “他来了,我先走了。”我起身,放下日记本……
      “等等,”她叫住我,指着日记本说:“这个,你忘了拿。”
      我微微一笑,瑶瑶头,松了口气说:“我同林启辰在一起不需要这个,我们不差这一个理由。”
      她看着我,又看看朝气蓬勃的林启辰,会心一笑。点点头,:“嗯,快去吧,他在等着你呢!”
      是阿!他等了我七年,我要谢谢他,从一而终,至始至终,没有放弃过我,哪怕只是一个念头。

      宋杨的日记本里的话。似一把把刀,我每念一句,就被伤一刀,还好现在的我对林启辰的爱够强大,每一刀,都被这股力量挡在了肌肤之外,伤不及我。

      难得今天好心情,新买的蓝色吊带裙穿着也合适,又不显肚子,便走到正在吃饭的林启辰面前,问他,“怎么样,和好看吧!”
      某人很懒的点点头。
      “我就知道好看,你说等过几天我们去海边玩,穿这件可以吗?”
      某人抬眸,看了一眼,很快懒懒的点了点头。
      “启辰启辰,你说我穿红色的裙子好看吗?我也想换换穿。”
      隔了十秒,某人依旧吃得津津有味,至于回应嘛,依旧是懒懒的点头,随意。
      我见他不理不睬,愣是走到他面前,扭捏说:“你说,你是不是嫌弃我怀上孩子,身材变样了!”
      林启辰直直站起身,把我打横抱起放在餐桌上,依旧坐下来,吃他的寿司。
      “林启辰,你疯了,把我抱在上面干什么!”我又恼又气,愣愣被他吓了一跳,还以为他要干嘛呢!
      “等我吃完寿司,再吃你。”
      什么叫“吃完寿司再吃你”?
      ==!
      我脸一红,沿着桌子爬到他面前,灿笑着说,“我又不是寿司,凭什么吃我?”我学着电视上的女人嘟着嘴卖萌,双手捧着小脸,半撑着。那件吊带裙是v领的,在我躺下的那一刻,领口坠落下来,露出粉色的胸前,不得不说,要不是饿了一天,林启辰早就没有食欲,只有“吃”人的欲望。
      “你个小妖精!”他站起来,将我压下,把那盘寿司放在我的小腰上,“是你先挑拨我的。别怪我。”
      我脸早已通红,无奈他的手按压着我的腰骨,弄得我只能酸麻等着他吃完腰身上的寿司,再和他算账。
      林启辰看着我邪魅地笑,大概心里在想,即能吃寿司,又能“吃她”,总算是两不误。
      “啊!快住手,太痒了,林启辰!”我被他抚弄得把身子卷缩在一起,只能乖乖求饶。
      “是谁起的头?你个色女……”他把我打横抱起,又往房间去。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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