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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猪骨 ...

  •   ——碧水镇——
      林秀懒得再去想杜唯平出门前的那记摸头杀的含义,现在她正慢悠悠地逛着碧水镇。对她来说,沿途摆着的一切东西都显得新奇有趣,不过,她可不是像杜唯平说的那样来买首饰呢。这次她是来寻找商机的。
      林秀把碧水镇逛了两遍,此时她的心里已经有四五个赚钱的主意了。
      最终,林秀停在一间肉档前,开口询问价格:“大哥,这猪骨和瘦肉怎么卖?”
      肉档的老板是个膘肥肉厚的壮年男子,据他的回答,林秀知道肥肉是最贵的,因为油多,瘦肉比较便宜,因为口感柴,不得农村人的喜爱。猪骨最不值钱,因为没有肉,古代人不知道骨头可以煲汤,所以通常是喂狗的。林秀心里暗喜,向档主要了两根猪骨和一根排骨,还让他砍成小块了才花了四文钱。
      因为打算今晚喝猪骨汤,林秀又去买了些配料。正当她拎着篮子往回走时,一双手拦住了她的去路。她往左边走,那双手也往左边拦;她往右边走,那双手也往右边拦。
      “嘿,小娘子别这么急着走啊,不如陪本大爷玩玩~”说话的是一名穿着金线镶边绀色底绸缎的富家公子哥儿,头上一支大金簪显得俗气,面容消瘦一副纵欲过度的模样。也正是他拦住了林秀。
      林秀被坏了心情,顿时没生好气。一看这人就知道是个家里富贵的流氓,想调戏她。
      “真是倒霉。”林秀暗暗诅骂。
      她无意把事情闹大,便道:“这位公子请让开,我不认识你,我已经嫁了人的,有什么话你就对我夫君说,如果你再这样纠缠下去我可要喊人了!”
      “嘿嘿嘿,嫁了人的才好哇,” 富家公子哥儿瞅了瞅林秀梳的妇人髻,□□道:“这嫁了人的才更有味道。”
      富家公子哥儿的大嗓门一落,周围逛街的人统统围了过来,连旁边摆摊的人也往这边望了望,生怕错过了热闹。
      林秀气急败坏,没想到这世上还真有这么不要脸的人存在,便再也不想和这种人多说一句话,用力拨开他的手往外走。谁知“流氓”的手下一下子过来围住了她。
      “本大爷还未允许你走呢,急什么急?今儿你不陪本大爷玩玩你就别想走了!”
      林秀连忙呼救旁边的路人,然而他们无一人伸出援手,倒是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模样。
      流氓得意地笑着摩挲着下巴,这么多年碧水镇还未出过这样标致的人物,即使现在身材干巴巴的,以他阅览众女的眼光来看,假以时日定能长成个大美人。他看这小娘子穿着朴素,料定是个穷苦人,他可是县令夫人的弟弟,整个碧水镇里最有钱有势的人就是他了。哼,抢个农家妇人而已,这可不是什么难事。反正这也不是第一次抢了
      林秀的心渐渐凉了下去,没想到这是个彻头彻尾的恶霸!但是这个恶霸的手下统统都是年轻力壮的男子,共四五个,她一人根本难以抵抗。
      眼看着林秀就要这样被拉走,人群外忽然传出一声娇喝:“统统给我让开!”
      百姓纷纷往两边靠,留出中间一条空空的道,接着一名穿着白色圆领袍的年轻公子骑着马从中来到了林秀面前。林秀一眼就看出来眼前这个面貌娇美、皮肤细腻的年轻公子明显是个女扮男装的姑娘。她的身后还跟着两个腰佩长剑、脚蹬黑靴的飞鱼服侍卫。他们喝道:“大胆!见到长乐郡主还不下跪!”
      百姓一惊,不敢再议论,连忙纷纷下跪,那胁迫林秀的恶霸也慌了,即使他是县令那也大不过郡主啊,更何况他只是有个县令姐夫,遂赶紧跪下,谄媚道:“草民赵常勇参见郡主,郡主安康!”
      郡主似乎不想放过他:“你,是不是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
      “郡主饶命啊,草民不敢,这只是一场误会。”
      “哼,误会?你讲讲看,他刚才是不是要强迫你?”郡主示意林秀。
      毫无疑问,林秀毫不客气地指证了那名恶霸的罪行。周围的百姓也纷纷上前状告恶霸。
      “好哇,你这流氓,竟敢罔顾平朝律法,横行霸道、强抢民女。来人,将他送进官府大牢,将此事告知府令,传我口谕,打他六十大板!”两侧的侍卫迅速上前执行。
      “郡主饶命,郡主饶命,我姐夫是县令,你不能这样对我!”恶霸彻底害怕了,对领命的侍卫又打又踢,想逃过责罚。他身边的手下早就低头认罪了。想他自小身娇肉贵,泡在蜜罐子长大的,这六十板下去可会要了他命的!
      谁料侍卫三下除二地制服了恶霸。
      “呸,闭嘴!”长乐郡主挥动手中的鞭子,朝恶霸狠狠地甩了两下“本郡主可没怕过什么县令,再嚷嚷我就在这要了你的狗命!”
      恶霸顿时认命了。百姓拍手称快:“这流氓狗仗人势,欺男霸女,如今终于得到报应了!”还有人喊:“长乐郡主真是好心肠!”众人欢呼。林秀向长乐郡主表达了谢意后,就提着篮子回去了,还有剩下的百姓在纷纷议论着今天这件奇事。
      “我听说啊,长乐郡主现在是要北上京师的,今天刚路过咱碧水镇。”
      “那可真巧,今儿就救了一位妇人,还帮我们教训了那个恶霸。”
      “对啊,长乐郡主真是个大善人!”
      “是啊是啊,郡主一向爱行侠仗义,女扮男装,不过有爱女如命的成王爷纵容,男装、骑马都是常事。”
      “你懂什么,郡主这叫巾帼不让须眉!”
      “对,对,郡主与成王爷可都是好人……”
      身后的话语渐渐听不见了。
      ——杜家村——
      经历了碧水镇的事儿,林秀回到家后也是兴致缺缺的。在古代,有权之人就可以任意主宰生命,贫苦人家就得遭受剥夺。林秀忽然对自己一直坚持的想法产生了怀疑:“我真的可以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吗?”现实与众多的晋海穿越言情小说不同,书中的穿越女到结局无一不是happy ending,成为人生赢家。但我呢?我真的有这个能力吗?
      林秀长吁了一口气,接着为自己打起气来:做人怎么可以因为一点挫折而怀疑自己热爱的梦想、甚至想轻言放弃呢?这是自己一直以来坚持并为之奋斗的理想啊,怎么能够随随便便放弃!咸鱼也是有理想的,难道我连咸鱼都不如吗?林秀满意地为自己煲了一锅心灵鸡汤。现在,她又是一个快快乐乐有理想的林秀了。
      鸡汤过后,林秀总结了一下今天的教训:我应该要在细节上注意一点,尽量做到不引人注目,远离官场是非。但是再不济,惹上了事,我也会像今天那样奋起反抗的。只是有条件的话得先为自己铺条后路才行。
      想着想着,林秀的肚子突然发出“咕咕”的声音,原来是肚子唱空城计了。林秀折腾了一上午,现在又只顾着思考,根本忘了做午饭。看看今天买到的东西,林秀决定到厨房蒸了一半的排骨作为午餐,剩下的得等杜唯平回来再蒸,毕竟杜唯平还没尝过粉蒸排骨的美味吧。吃完午饭后她就开始煲猪骨汤,这得用小火煲几个小时才好喝。现在这个时候煲到他下午回来时间正好。
      然后她睡了个小小的午觉,醒来后却发现自己无所事事,不知道有什么事可做,于是就把屋子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清理了一遍。
      终于,杜唯平回来了,似乎比往常早了一些。
      出乎林秀的意料,杜唯平居然浑身是汗地跑进门,眼里似乎在搜索什么,一看见林秀就马上冲过来紧紧抱住她,仿佛找到了失而复得的珍宝,全然不顾自身的狼狈。
      他跑得很急,以至于抱着林秀的时候在不断喘气,宽阔的胸膛起起伏伏,温热的气息不断地喷在林秀洁白的脖颈上,令她略有酥麻之意。
      “怎么了,夫君?”她不安地问。
      “我在镇上听到你被一个流氓调戏。”说出这话时,他的胳膊收紧了一下。
      林秀则是彻底放下心来:“原来是这件事啊,现在已经没事了,你不必担心。其实那个流氓没伤到我一根头发丝儿,也没占到一点便宜,最后还被郡主打入大牢了!活该!”说到这时,林秀的语气颇幸灾乐祸。
      看着他为她担忧的样子,林秀的心里有点喜滋滋的。不过她面上没有显露出来,只是再次宽慰他:“虽说这次是郡主救了我,不过那时我心里已经想好怎么赶走那个讨厌的臭流氓了。所以即使郡主没有出现,我也可以自救哒。所以你不用太过担心啦,我又不是个小孩子。”她稍稍买了个萌。
      杜唯平没有告诉林秀,当他在镇上听见林秀被富家公子调戏时,他的心情有多么愤怒。同时他也暗恨自己不在场,没有及时把秀秀救出来。如果秀秀出了事,他可能会羞愧一辈子。幸好,这一切没有发生。但是这种紧张、担忧感只有在搂住秀秀后才慢慢消散。
      今天发生的事让杜唯平意识到林秀已经在他心里占据了不小地方。之前他只是把她当成妹妹般照顾,然而在她受伤后,她的一颦一笑总能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他,好像对秀秀心动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猪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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