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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铑 ...

  •   杨轩的第三个反常之举则让身边熟悉他的人都吃惊不小:他平生第一次品尝到酒精的滋味。那倒不是堕落的过程,而是一段不无伤感却依然温馨的经历。
      有位中国留学生归国探亲,带回来一瓶正宗茅台,据说在国内也属于有价无市、千金难求的珍品。他不敢独醉,特意把几个交情最铁的哥们请到家里一同分享,其中包括杨轩。
      大家伙围着一张小茶几席地而坐,下酒菜不过是拍黄瓜、炸花生、冷切牛肉之类,颇有偎在东北热炕头上喝小酒的情调,可惜只差皮蛋豆腐。
      瓶盖刚一开启,一股醇厚馥郁的香气顿时满室飘溢,这令杨轩大感诧异。有生以来,杨轩始终滴酒不沾,连酒心巧克力都没吃过;不错,适时适量的饮酒对身心健康有所助益,连现代医学也不否认这点,然而,怎样才算“适度”,可以用秒表、量杯、天平来明确计量吗,能够列成严谨的数据表格以供遵循吗?在软弱意志的宽容下,一个人很容易变得纵饮无忌,只顾一时之快,因此,最保险的举措是彻底拒绝酒精。杨轩并不怀疑自己的意志也像那样软弱得不堪一击,不过他在大脑中早已将酒类定性为危害人类健全□□与清晰理智的双重罪犯,甚至他只要看见盛酒的容器,就先情不自禁的皱起鼻子,仿佛连酒瓶酒杯里散出的气味都是丑陋、邪恶的。
      近些日子来,杨轩越来越少的动用理智去思索那些原则性、本质性的问题,他的心情十分放松,不受任何拘束。他第一次发现,原来酒香也可以如此美好而亲切,并不让他感到厌恶和戒备。他想到一个晴朗的好天气,一片平整肥沃的土地,金灿灿的麦子一望无际,阳光、泥土和麦穗的芬芳融合在一起,那是热情、积极、振奋人心的气息,而非阴暗、消沉、诱人堕落的味道。
      女主人跟杨轩不熟,她自然而然的在他面前也摆了一只小酒盅,倒上半杯酒,而其他人都被美酒吸引了,一时忘了杨轩原本跟他们不一样。
      “废话不说了,先尝尝这酒到底怎么样!”男主人率先举杯。
      也许为了尊重主人的盛情厚意,不给这样热闹的气氛败兴,也许连杨轩也无力抵挡那沁人心脾的芳香诱惑,也许他在心底早就拿定主意偏要做一回反常脱轨的举动,总之,杨轩同大家一道举起酒杯,毫不犹豫的喝下了人生之中的第一口酒精。
      杨轩放下酒杯,凝神体会美酒的滋味,似乎想把喉咙当成色谱仪,直接写出酒瓶中各种香气成分的分子式。他没注意到别人都在用不可思议的眼光瞪着他,简直忘了肚里的酒香。
      男主人头一个回过神来:“杨轩,你啥时候也开始喝酒了,今天第一次吧?好样的!”他一巴掌狠狠拍在杨轩后背上,“这才像个男人!来来,大家都满上,再干一杯!”
      贤惠的女主人立刻尽职尽责的为诸位斟酒。
      话题就从“酒”开始,众人纷纷回顾起生平品尝过的各种类型、各种品牌的酒,七嘴八舌的评论其美丑优劣,偶尔还小小的争执几句。杨轩插不上话,便好奇的听着,眼前却不知不觉浮现出好多年前的一幕。

      那时杨轩大学还没毕业,杨睿刚进高中,不出俩月就跟阿蒙混得沆瀣一气。国庆假期,学校组织外地考来的学生参观当地名胜古迹,杨睿和阿蒙早都看腻了,懒得再跟着大队人马东跑西颠,不过班主任也绝不肯给他们自由,命令这二位呆在宿舍好好看书自习。
      吃过早饭,杨睿把凳子拖到窗边,翘起二郎腿,膝头堆着一沓稿纸,嘴里叼着钢笔,歪着脑袋,拧着眉毛,他要趁周围难得没人捣乱,好好构思一下写给前排女生的情书。据他预测,阿蒙得赖在床上睡一整天。
      很快,阿蒙也回来了,鬼鬼祟祟的,关门之前还向走廊两头看了好几遍。他趴到杨睿耳边,轻声说:“给你看样好东西,千万别激动!”
      只见阿蒙从床底拖出那个身材跟他自己一样壮观的超大号行李箱——杨睿的衣箱里装满了各式光鲜、时尚的服装,而阿蒙的箱子里则堆着被子、毯子、枕头、靠垫,总之都是能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加蓬松、柔软、温暖、舒适的装备——他从两床蚕丝被和三条羊绒毯之间掏出一个玻璃瓶。瓶子是无色透明的,里头装的东西也是无色透明的,乍一看好像是个空瓶。
      阿蒙神情诡秘的将瓶子杵在杨睿面前:“我爸从波兰弄回来的,悄悄的。当地特产,不准公开卖。劲儿很大,敢不敢尝尝?我都没舍得拿给别人看!”
      杨睿瞧瞧瓶子,无色透明的贴标上隐约印着许多浅白色文字,单个字母的样子看上去都不陌生,就是合在一起不知道是啥意思,反正不像英文单词。包装挺漂亮,有点像前排女生昨天放学前塞给他的那封信,用白色油笔写在无色透明的信纸上,如果手头没有幻灯机的话,只有在底下衬一张黑纸才能看清信里写了什么,莫非女孩子都爱这种调调?
      “喝呗,怕什么!”杨睿无所谓的拿出自己平常用的喝水杯,一个普通的陶瓷马克杯。
      阿蒙也拿出他那个超大号多层保温杯,他先给杨睿倒上半杯,再给自己倒了五毫米那么高。阿蒙最大的优点就是心怀宽广,待人大方,绝对不小气。
      杨睿放下纸笔,拿起杯子,咕咚一口气把里面的东西都喝光了。他咂咂嘴唇,好像有话要说,却只觉得两眼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
      杨睿撑开眼皮,感觉自己平躺在床上,一座大山似的身影挡在右侧,顶着一块岩石似的脑袋,他惊吓得叫出来,那叫声既尖锐又沙哑,古怪极了。杨睿睡在上铺,如果阿蒙站在地下,他的脑袋高度恰好跟杨睿躺下后的脑袋齐平,肚子则完全看不见,平常两个人说话就是这个角度。而眼下……难道阿蒙整个人都悬浮在半空中吗?杨睿又没命的叫起来。
      阿蒙完全不明所以,慌张的问:“怎么了?你有什么感觉?”
      杨睿忽然发现头顶并非惨白的石灰天棚,而是灰暗的木床板,原来自己躺在下铺,阿蒙也稳稳的站在水泥地上呢,这样一来一切就都恢复正常了。他放下心来,面带微笑,再次失去知觉。
      ……
      杨睿第二次睁开眼睛,阿蒙依然忠诚的守在旁边,满脸好奇的盯着他看,他记得自己得回答刚才的问题。
      “一……淤……暗……”
      “医,院,你想去医院?”
      “的……阿……支……恩……”
      “打,针,你要去医院打针?”
      “西……安……疵……阿……”
      “先,擦?”这个阿蒙不懂了。
      杨睿意识到自己侧躺着,两条胳膊正好交叉摞在一起,他吃力的用左手食指在右臂手腕处来回摩擦了几下。
      “哦,明白了,你说打针之前先得消毒。”
      “迷……安……七……油……”
      “棉,球,消毒用的棉花球吧,嘿嘿,擦完就变黑了。”阿蒙记得自己小时候总盼着打针,因为他特别喜欢看雪白的棉球在他胳膊上抹两下就变得黑乎乎的。
      “洗澡去!”杨睿总算能够流畅的说出一句话,“棉……球……闻……”
      “闻一闻棉球,那是——消毒酒精的味啊!”
      杨睿死而瞑目了,他心安理得的告别了知觉。
      阿蒙还在寻思:“酒精,你的意思是刚才喝的东西跟酒精一个味,真的吗?”他把自己的杯子斜过来,几乎放平,用舌头尖小心翼翼的蘸了一下,然后点点头,“嗯,是真的,跟消毒酒精味道一样,你说对了。”他又琢磨起酒瓶上的商标来,那些单词他依然不认识,只有一处阿拉伯数字倒像是全世界通用的,75,右上角还有个小圈圈。
      ……
      杨睿第三次醒来,场景如旧,只是已经到下午五点半了,他也终于能把前因后果想通了。
      “你这个坏蛋,你骗我喝,你自己不喝!”
      “我没骗你,我也喝了……我后来也尝了……一小点……”阿蒙似乎多少感觉到丝毫愧意,“我也没让你喝那么多啊!”
      “你给我倒的!”
      “我不是叫你一下子全喝光的,我本来想让你一口一口慢慢品。我爸告诉我,每次喝一瓶盖那么多就够了。”
      “你这个胖子,心地……”
      “嘿嘿,人胖,心眼就善良,心宽体胖,说的就是我!”阿蒙十分自豪。
      “胖子心肠太歹毒!”
      这一次,杨睿彻底了却平生所愿,无牵无挂的睡到第二天早上。
      一看见杨睿起床了,阿蒙立刻兴致勃勃的问:“上高中以前,你哪门课学得最好?”
      “都差不多吧。”杨睿冷淡的回答,他还没原谅阿蒙昨天的罪行。
      “昨天一整天吧,你先背了十来篇文言文,然后是世界近代史大事年表,接着背了元素周期表和全球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分布图,最后背上了三角函数表,偶尔穿插一点两栖动物血液循环过程……要说醉成各式各样的酒鬼我也见过不少,可是你这种表现我还是头一次遇见,估计全宇宙也找不出第二个。”阿蒙愈加兴致浓厚的钻研起杨睿来。
      此番耻辱深刻的烙印在杨睿幼小的心灵深处。一到寒假,他就将手头的零花钱和积攒多年的压岁钱倾囊而出,从商场、超市、专营店、街头小铺把凡是能买到的所有品种的酒类统统搬回家,从啤酒米酒果酒黄酒红酒白酒到伏特加威士忌白兰地朗姆酒,甚至包括炒菜熬汤用的料酒。
      杨轩放假回到家,惊讶的发现厨房正中的八人大餐桌上摆满了酒瓶子,还有一套烹饪专用量杯,杨睿正对照一张挺复杂的大表格,从每瓶酒中倒出多少不一的份量,他态度之严谨,操作之规范,好似进行基础化学实验。
      “这些……哪来的?”杨轩无端的感到一阵恐慌。
      “我买的。”杨睿头也不抬的回答。
      “你年纪这么小,怎么……”
      “对,有的地方不卖给我,我就叫她去,”杨睿指了指身后的贺嘉,“她拿身份证,已经成年了。”
      杨轩愣愣的看向贺嘉,想不出其中到底孕育着什么阴谋。“你——你们要干什么?”
      “我要锻炼酒量!”杨睿得意的抖了抖手里的表格,“我计划循序渐进,每天都比前一天多喝一点,到最后,我就能把它们全都——哈哈!”杨睿振臂一挥,做了个横扫千军的动作。
      杨轩瞄了一眼杨睿的表格,上面明显的标记出已经完成的任务,果然十分可观。“天哪!你为什么要……”杨轩心想,弟弟的脑子坏掉了吧!
      “因为我一定要练就千杯不醉的功力!刚喝了一口就被放倒,实在是太丢人了!这是我人生中难以洗刷的耻辱!”
      贺嘉一直抱着双臂,冷眼旁观,这时她嘲讽的插话:“要不要我教你抽烟?”
      杨轩几乎吓傻了。
      杨睿却果断的一摆手:“免了!我妈说过,抽烟喝酒只能学一样,要么抽烟,要么喝酒,两样都沾的人太堕落,一样都不会的,压根不能算男人!”他轻蔑的瞟了哥哥一眼。
      贺嘉只是冷冷的“哼”了一声。
      杨轩却着急的追问:“妈什么时候说过这种话?”这实在是太大逆不道了,怎么能给小孩子听见呢?
      “反正她不会跟你说就是了,因为你已经朽木不可雕了!”杨睿说完就开始进行今天的“实验”,或者叫“锻炼”,他一仰脖喝下一杯,杨轩的心脏咯噔一跳,他一挥手又灌下一杯,杨轩的心脏又咕咚一蹦。杨睿只喝了三五杯,就冲贺嘉连连摆手:“拜托你,快点把他弄出去,他再看下去就该犯心脏病了!你去好好哄哄他。”
      贺嘉昂首挺胸,一脸不屑的离开厨房,杨轩果真乖乖的跟着她去了客厅。等贺嘉把杨睿非要锻炼酒量的起因讲完以后,杨轩担忧的说:“这个叫阿蒙的是什么人啊?好像不是个好孩子,要不要提醒杨睿以后少跟他来往?”
      贺嘉快活的大笑起来:“阿蒙是天底下最老实、最无辜的好孩子,就算有一天你都会变坏,阿蒙也绝不会变坏的。哈哈哈!”

      贺嘉那清脆爽朗的笑声仿佛就在杨轩耳畔鲜活的回响着,他不由自主又喝下一杯茅台,他不知道正常人喝了两杯之后的标准反应应该怎么样,此时此刻他倒觉得自己的头脑更清醒了。杨睿、贺嘉,以及阿蒙同学的所作所为,在他当初看来,是那样匪夷所思、难以理喻,然而眼下,他茅塞顿开、恍然大悟,仿佛自己也加入了那伙狐朋狗友——杨睿的酒量的确通过那种奇里古怪的方式培养出来了,对付一般的酒缸酒桶酒坛子都没问题,只是他似乎始终喝不过贺嘉。不止一次,贺嘉把喝得五迷三道,分不清前后左右的杨睿拖回家,有一次还捎带着阿蒙,因为她不知道阿蒙自己家住在哪,只好先把他弄到杨家。阿蒙是客人,所以贺嘉费心把他拖到沙发边,让他的大脑袋搭在沙发扶手上,还给他盖了一条毛巾被,至于杨睿,就扔在客厅门口好了。
      其实关于酒后精神状态的问题,杨睿相信,全在个人的掌握之中,你想坚持就能坚持住,你愿意放纵就可以放纵。只有在贺嘉眼前,杨睿才会彻底放松,他不必害怕自己风度翩翩的优雅形象受到损害,也不用担心智商作废摸不着回家的路只能横卧街头,就像小猫小狗只有在它们最信赖的主人身边才会仰天躺倒、摊开四肢、露出最软弱的肚皮。杨睿跟贺嘉一起喝酒,一喝就醉,而贺嘉的眼神却越来越清醒,甚至越来越警觉,所以杨睿才信任她啊。可是杨睿多么希望有一天,贺嘉也能得到机会毫无戒备的醉倒,任凭她最信任的人背着她走在回家的路上,她可以闭着眼睛搂着他的脖子,趴在他的耳边,哼哼唧唧的背诵乘法口诀表——这个道理大哥能明白吗?不喝酒的人永远也不会懂得。
      然而杨轩毕竟曾经为贺嘉饮酒时的曼妙姿态而倾倒——圣诞舞会上,贺嘉穿着酒红色的晚礼服,一手举着高脚杯,穿过摩肩接踵的涌动人群,向杨轩所在的角落款款走来,在他痴迷的目光的注视下,她的双唇轻轻吻在酒杯边沿……紧接着,一个顽皮的笑容破坏了这场雍容典雅的表演。“好累啊!这是你妈教给我的,她说只有摆出这样的动作才能成功吸引到男士们赏识的目光。”可是贺嘉并没有扭头四下张望到底有没有哪位男士被她成功吸引住了,她只是一直望着杨轩的眼睛,然后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好像夏天打完球之后喝瓶装矿泉水那样。“这样才过瘾,渴死我啦!”
      杨轩的不少朋友,包括今天跟他在一起品茅台的这几位,他们对贺嘉的第一个好印象正是源自她在酒桌上的表现——当然不是那种“能够吸引男士目光”的优美仪态。贺嘉从不张扬自己的好酒量,也从不故作豪爽的跟男性称兄道弟、拼酒斗胜,该到她喝酒时,她便从容举杯,绝不刻意矜持或假装柔弱。她每每能够既不伤礼数,又不显得做作,因此反倒不引人注目,等到饭局终了,回头一算,大家才吃惊的发现,妈呀,这个女孩喝了多少酒啊!
      杨轩仔细的品位着口中的酒香,他在思考,好酒的人究竟是喜爱酒类饮品本身的味道,还是迷恋酒精对人类的精神和□□造成的刺激效果,或者更享受围桌团坐、推杯换盏的社交气氛?据他所知,无论贺嘉多么能喝、会喝,其实她并不爱喝酒。

      贺嘉刚住进杨家不久,有一天,家人坐在一起看电视,播到某一段饮料广告,杨睿忽然评论道:“哼,我才不稀罕这个什么破奶茶呢。我的最爱,是白水清炖猪蹄汤,不加盐哦!世界上最美味的饮料!”他阴阳怪调的模仿电视里的女孩。
      “你怎么不直接喝猪油呢?”贺嘉仿佛已经感觉嗓子眼里油腻腻、怪恶心的。
      “味道当然不一样了,不信你自己尝尝就知道了!”
      贺嘉打死也不肯尝试。
      “那你喜欢喝什么?”那阵杨睿跟贺嘉刚处熟,他特别喜欢和新朋友交流吃喝方面的经验。
      “嗯,感冒冲剂!”贺嘉狡黠的一笑。
      “那是药,怎么能随便吃?”杨轩连忙劝她。
      “我又没说我经常喝,我就是喜欢它的味道嘛。小时候我很喜欢感冒,我一感冒我妈就冲给我喝。唉,可惜我很少生病。”贺嘉带着一点点遗憾,或许这是她灰暗的童年生活中唯一的快乐期待。
      杨太太也加入孩子们的交谈:“我刚进舞蹈团那阵,老师让我们缩减饮食,控制身材,根本不能吃饱。我们饿得实在受不了,就去卫生队偷山楂丸。”
      “山楂丸是什么,好吃吗?”杨睿对没尝过的食物都特别有兴趣。
      “也是药,开胃的。不是越吃越饿吗?”杨轩一边解释一边问。
      “那么大一丸,刚吃下去能顶点用,过后还是一样饿。都怪当时大家饿得太惨了,十来岁的小姑娘,正是最馋嘴贪吃的年纪呢。后来团长发现了,把卫生队的山楂丸都锁起来了,连葡萄糖都不让我们碰。有一天我们几个想吃甜食想吃得不得了,就把全宿舍唯一的一包感冒冲剂泡了,每个人分到一口。”杨太太笑眯眯的看着贺嘉,像是十分赞同她对感冒冲剂的偏爱。
      杨睿咽了一大口唾沫,他在掂量“山楂丸”这东西到底值不值得一尝。杨轩却为母亲和贺嘉而感到无比心疼,冷不防贺嘉问道:“杨轩喜欢喝什么?”她的眼睛却望着电视机,这半个多月,她跟杨轩住在一套房子里,两个人之间却几乎没有直接对话,贺嘉不主动说,杨轩也不敢开口。
      “我……”要是有人问杨轩,做什么事有益处,做什么事有害处,他保准能快速回答,头头是道,可一旦说起“喜欢”两个字,他才发现自己从没想过这个方面。
      “杨轩喜欢喝白开水。”杨太太笑着替儿子回答,“自从他断奶之后,就只喝白水。那些零食啊、饮料啊,别人家小孩有的,我们都没少给他买,可是他偏偏不喜欢,每天吃三顿饭,渴了只喝暖壶里的水。以前我们觉得这个孩子天生吃苦的命,现在明白了,这是最科学、最健康的生活方式呢!”杨太太始终满眼含笑,她疼爱的摸了摸杨睿的脑袋,还是这个胡吃海塞的小孩更能让她体会到养儿育女的快乐和成就感。
      “切,没劲!”杨睿晃晃脑袋,甩开母亲的手。他没意识到,正因为有这样一个“没劲”的大哥,他才能每次都一个人享用两人份的美食。
      此后的许许多多年里,杨轩对饮食的需求依然是最简洁而健康的,然而他渐渐热爱并潜心钻研烹饪,是为了让贺嘉永远不必再从山楂丸和感冒冲剂里寻找可怜的生活乐趣。

      现在,杨轩终于找到了这个迟到多年的小小答案,他最喜欢的饮料应该就是眼前这种五十三度的茅台酒,因为它的味道是他尝过的饮料中最可口、最令人难忘的,他希望自己还有机会告诉贺嘉。他又想,下次再见到雅静,可以向她请教一下,怎样用不含药性的花草茶调制出同感冒冲剂一样的味道,也许配方就在雅静家的“祖传秘笈”中呢。
      杨轩独自浮想联翩,周围的谈天气氛似乎已经从轻松悠闲转为兴奋热烈而后又陷入深沉凝重中,不知道别人都喝到第几杯了,女主人又给杨轩倒了一杯。只听男主人说:“小妍,你进去休息一下吧,关好卧室门。”
      女主人听话的站起身,却警惕的问:“你是不是要抽烟?”
      男主人的“阴谋暗算”提前败露了,只好讪讪的找借口:“这几位都有烟瘾,难得今天喝得痛快,不能不让大家尽兴吧。”
      小妍倔强的坚持:“别人随便抽多少都行。你,一口也不准碰!”
      男主人连声保证,众人也答应帮女主人做监督。
      小妍先取来烟灰缸,又沏了一壶淡淡的绿茶,还要开窗户,男主人连忙拦住她:“我来开就行,你进去歇着吧,别叫凉风吹着。”小妍特意强调:“一定要先打开窗户再点烟,要不烟雾腾腾,都吸进肺里,对大家身体也不好。”男人们再次齐声保证,客人们又对女主人的悉心关照多多道谢。
      女主人终于回到卧室关严房门,男主人这才掏出香烟,给客人分发完毕,犹豫片刻,最终自己也抽出一根叼进嘴里,大家都心领神会的笑了。男主人似乎无奈的解释:“老婆怀孕了,没办法,要求严点,为了孩子吧。”他的脸上却显露出幸福和自豪的神情。
      杨轩和男主人很熟,知道他和小妍相识的时间并不比自己和贺嘉相识的时间短,所不同的是,他们早在少不经事、单纯无知的年纪就领了结婚证。小妍念书不多,学历不高,没成年就开始帮父母做小买卖,后来独力打拼,终于开创了一份属于自己的事业,尽管不算强、不算大,但前景很好;只是她心爱的男人出国求学,一去多年,归期遥遥未定,而凭她的教育背景,即便到了美国,也无法继续读书,更难以找到适合的工作。这对年轻的夫妻却已饱尝两地分居之苦。小妍好不容易等到老公终于读书读到头,却得知他得到了一个不错的工作机会可以继续留在国外,她绝望了,想要放弃,打算就在这次老公回国探亲时提出离婚。可是毕竟心里有十几年的感情,还有年少初遇时的第一次心跳——那时小妍的父母在一所中学旁边开了一家小饭馆,小妍帮忙打下手,有一个男生从高一到高三,每天中午都去那吃饭……所以“分手”两个字她迟迟说不出口,反而在假期只剩一个礼拜时发现自己怀孕了。小妍花了一个晚上来独自思考,最终决定把自己的小店交给弟弟,而她从此要做一个陪读的家属,一个生活在美国的全职主妇。一方面是世界顶尖大学的学位和全球顶尖公司的职位,另一方面是一个女孩子用双手劳动、用青春奋斗、一点一滴积累下来的心血成果,谁能断定这二者孰轻孰重?即使是再心高气傲的男人也不会认为牺牲一方成全另一方是理所当然的选择。小妍的老公以前觉得她不肯随他去美国是固执任性、思想不成熟的表现,然而当她终于拿定主意如他所愿时,他才意识到一直以来自己有多么自私、多么自大。可是男人到了这个时候再哭着下跪、开口发誓要一辈子对老婆好、对孩子好,是不是显得太虚伪无力?小妍说,她不认为自己做了什么牺牲,无论是为老公还是为孩子。她能做到的事情都已经尽力完成了,她该拥有的东西都依靠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她下一步的追求就是每天晚上能跟老公睡在一张床上,让自己的孩子一出世就能看见当爹的长得什么样,同时强制孩子他爹改掉抽烟、喝酒、熬夜、不吃早饭等诸多人生恶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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