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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沉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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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辍学辍得理所当然,因为我已经是一个有钱的小老板了,钱就是底气,我辍学连父母都没有反对。我带着钱,带着商机,来到了上海。
我在复旦大学附近租了两幢房子,一幢住人,一幢办公。买了一个大哥大,还有一辆二手车。房子带给我的便利就是,我可以时不时煲各种温补的食物给他送过去。
大一的那个寒假他回来的时候,瘦的不成样子。他的信里都会写他过的很好,成绩很好,考了什么证,参加了学生会,担任了什么职务。写他每天都按时晨跑,有好好吃饭。他还是那种温润的,有些淡淡的样子,却多挂了一丝憔悴。那个时候我就开始思考,我要怎么离开北京去上海,还不被父母反对。北京是一座神奇的城市,有着无限的商机。我借了些钱,做起了小买卖,竟然来钱很快,我知道我不适合学习,但是很会让钱生钱。我学会了抽烟喝酒,跟那些精明的生意人打交道,在饭馆子里与人推杯换盏。有了钱,去上海,我一边赚钱,他一边学习,等他毕业以后,我们去走遍全中国。
开始的时候我还有时间做饭,给他送过去,后来我做好叫他过来吃,看他的脸上锋利的轮廓渐渐圆润饱满,才开心起来。
生意越来越好,大哥大不断更新换代,衣服越来越贵,二手车换成了新车,租来的房子变成了买来的。我渐渐没有时间去做饭,常常喝到烂醉如泥才能回家。
我的身边开始有各种各样的女人,涂脂抹粉,莺歌燕舞。她们的眼神里欲望太多,不够澄澈,我常常想起他清亮的眸子。
每次喝醉被女人送回家时,他已经在等着我了,从女人手中扶过我,都会道一声谢谢,然后把女人关在门外。人们都知道我有个好弟弟,不知道他是我的好兄弟。
直到他毕业,我才意识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们之间已经从我照顾他,变成了他照顾我。
我开车去他宿舍接他,他已经收拾好了行李。白色的衬衫,细碎干净的发,眼神清澈。原来没有我的照顾,他一样可以把自己打理妥当。我回想做生意的这几年,不可避免地纸醉金迷灯红酒绿,他总能一身干净地,把我从那样虚假的繁华里点醒,让我继续脚踏实地地工作,让我在酗酒以后喝些醒酒汤,保持头脑清醒,并熨帖我吃多了油腻食物的胃,偶尔还会拉着我去运动,保持健康。我家中整洁如新,也是他常去打理的缘故。我身上沾满了世俗的铜臭,他却依然是那个明朗少年。我甚至有些自惭形秽。
他来校的时候我帮他打点好一切,他离校的时候我却只帮他搬了行李。
我坐在驾驶座,他坐在副驾。
“我现在,手头还有个项目,等拿下这个项目,我们就去走遍全中国好不好。”
“你的项目要多久”
“最快三个月,慢的话大概半年。”我想了想这个项目的利润,有些兴奋:“只要拿下这个项目,其余的事交给下面人去做,我就可以彻底自由,我们就可以出去玩了。我们从最北边的漠河开始走,最后到海南的天涯海角。你看怎么样?”
他低下头,长长的睫毛遮住眼眸。他每次这样,就是有些不开心。
“老家的市政府,给我留了个职位,过几天就要上岗。”
低落,失望,难过。
各种情绪涌上我心头,就像刚知道他被复旦录取的时候一样难过。但我仍旧做了理智的判断。他有才华,需要一个好的环境和起点来帮他施展抱负。小城十分重视大学生,像重视大熊猫一样珍惜。让他留在上海,像我一样从商,不适合他,而我的人脉,可能也没办法帮他找到一份更好起点的工作。手头的项目脱不开身,的确不是一个放下一切去环游中国的好时机。
“这个机会一定要把握好,先回去工作,等你发展好了,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这次是我送走了他,在机场。
他走前,又伸手按了我的后脑,让我的额头贴着他的额头:“不要忘记我们的梦想。”他转身走了。
离开航站楼,我坐在车里,听到飞机划破空气的声音,心中闷闷的,烟抽了一支又一支。
商场沉浮两三载,我从未如此渴望成功,拿下这个项目,交给得力的助手,我才能够有时间有精力去实现这个环游全中国的梦想。
接下来的半年,惊心动魄,商场如战场,废了无数脑筋,动用一切能动用的人脉,打通了各个关节,经历了项目延期,经历了和竞争对手几次商场搏杀,终于成功拿下这个项目。
庆功宴上,我喝的烂醉。被下属送到家,躺在冰冷的黑暗里。想起他在的时候,会喂给我一碗温润的醒酒汤。
我把公司大小事务交给得力干将,一个人飞回了老家。
他打了出租车去接我。小城还是那座小城,并没有多大变化。他也没有多大变化,只是穿着上更沉稳了些,很符合官场的氛围,却也没有掩盖他干净的气质。
“你应该配一辆车。”我在出租车上抽着烟,拿着指点江山的气势:“我送你一辆吧!开上车,你整个人都会不一样。”我想象着他开车的样子,应该比我还帅气。
“我一刚毕业半年的小清官,突然开了车,不是太招摇了?”
我竟忘了官场的避讳,大城,小市,商场,官场,我忽然发现我们的距离已经很远很远了。
他家与我家是故交,我俩又是光着屁股一起长大的,于是两家人一起吃了饭。席间不可避免地谈到我们的婚事,双方父母提到了小城里几个比较出色的女孩的名字。最后聊到了一个叫程璐的女孩,她是我们那届的校花,父亲也在政府工作,母亲是银行行长,家境优渥。而这个女孩,正在追求他。他的父母对程璐甚是满意,而他一言不发。
吃好饭,他就拉着我躲进卧室:“我找了部好片子,我们一起看。”他放了一卷带子进去,电视上开始出现电影的名字:《霸王别姬》。
我是如何落荒而逃的我不太记得了,似乎是找了个理由说是去抽烟。他凑过来想亲我的时候我的本能是迎上去,触到他唇的时候我有了男人该有的反应。之后是怎么逃出他的房间,怎么跟叔叔阿姨道的别全都忘了。
我一个人下了馆子,就着花生米喝了两瓶白酒,把自己灌醉了才回到家,到家倒床就睡。第二天我找了个公司有急事的理由,就飞回了上海。我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他,更不知道该如何自处。我把自己扔到灯红酒绿的世界,埋首在女人的温柔乡里。
再接到他的电话,他说他要结婚了,让我去参加他的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