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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表面看似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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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市12月7号这一天的报纸上,出现了这么一则看似普通的新闻报道。
“12月5日我市博物馆遭窃,于博陵王墓考古发掘的一柄古剑不翼而飞,现场未发现任何破坏痕迹,警方已介入调查,据有关人员介绍,该文物的出现,是我国古代铸剑史的一个重大发现……”
新闻引起了一些轰动,前一段时间,针对该考古做的一个系列纪录片可谓是有声有色,设问解密发现考证跟福尔摩斯探案似的,气氛营造得堪比某走近玄幻节目,尽管观众一边看一边大骂制作人不是人,每次卡结尾都卡在最心痒难耐之处,但也只好一边忍耐着,一边蹲在电脑前等最新一集更新。
追个纪录片,居然追出了追番剧和小说一样的痛苦感觉。
因此当这个失窃新闻出来后,还是有一些热度的,毕竟这把名为梓灵的剑曾花了剧作组整整半集的时间来解密。
而过了一天,在8号的深夜,某一个不甚起眼的论坛,出现了这么一个帖子。
《偷窃文物会被判几年在线等很急!!》
一楼:
是这样的,楼主是一个普通的工作党,大学毕业后就出于心中的热血当了一名漫画家。因为工作需要所以来博物馆采风,很普通地就过完了疲惫的一天,但是今天我发现了一件很不得了的事!!
我踏马的一醒过来,就觉得很冰冷,我还以为自己感冒了,但是感冒也不能把工作拉下,于是我掀起被子就打算去工作了。
然后我看到了什么?我狗眼都瞎了啊!
一把威风凛凛的长剑就躺在我的被窝里,这模样怎么看怎么眼熟啊!楼主就花了几分钟回忆——然后这特么的不就是我昨天去博物馆采风时一直观察的那把剑吗?!我觉得它很帅气还特意观察了两小时,那花纹那弧度化成灰我都认得啊!
但问题是,为什么它会在我的被窝里?
楼主快疯了啊,楼主是良民啊,楼主祖上三代农民了都!
况且我怎么把它带回来的?我一个死肥宅提个水都三步一喘,更何况这么大一柄剑,我难不成是做梦把它提回来的吗?
好了以上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偷窃文物会被判几年?我现在自首还来得及吗?有懂法律的同学告诉我一下吗?非常感谢了!
二楼:
槽多无口。楼主你是不是压力太大出现幻觉了?画漫画很辛苦我知道,但是累出癔症就不好了,还是好好调养一下吧。
三楼:
楼主你不是画漫画是写小说的吧?来试梗的?不过现在写小说的都这么紧跟时代热点的吗?昨天才出的新闻诶。我建议你写一篇《霸道古剑俏书生》怎么样?前世今生,恩恩怨怨,都市中的灵异现象,隐藏在凡人中的精怪,好像很带感啊——话说建国之后不能成精的吧?
四楼:
楼上是不是傻,照楼主的形容,那得是建国之前成的精,没关系的。
五楼(楼主):
好吧我知道没人信,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但是现在楼主真的很方,我想偷偷把剑带回博物馆,但是so sad——它真的很重,我差点没把腰闪到,更别提“偷偷地”放回去了,而且楼主还不能死,楼主这周的画还没画完,就这么去死的话会被责编拉出来鞭尸的。
六楼:
可以说楼主全身都是戏了。
七楼:
一看就能猜到后面的套路,无非是上古机缘,主角开挂,走上人生巅峰,楼主你写小白文的吧?这年头作者越来越白痴了,生气出帖。
……
十七楼:
楼主人呢?怎么不见了?
十八楼:
好了楼主被我们撕跑了,此贴完结。
……
心好痛。
这群无知的凡人,一点也不知道天选之人的烦恼。
应·天选·十尧心痛地关掉了界面,将目光转回了床铺。
看一眼,叹一口气。
一把锈迹斑斑的长剑静静躺在床上,古朴优美的花纹缠绕着剑柄,延伸至剑身,精美得好似艺术品一般,但残留的些许锋锐剑刃却表明了——这绝非一柄装饰用剑而已。
尽管青绿的锈迹爬满了剑身,尽管它的一边尚且残缺,但任何人只要看到它,就会从内心深处感到惊叹——它就是一把剑应该有的样子。
而桌子左手边放着一叠报纸,朝上的一面正是那则新闻。
应十尧痛苦地抱住脑袋:他短短二十几年活得非常正直,最大的犯罪行为也就是五岁时偷了父母一块钱去买了颗糖,讨好隔壁水灵灵的小姑娘。
他以为自己会一直这样正直下去,哪知道生活欺骗了他,他很悲伤,也很心急。
他快要被自己想象中的监狱生涯吓尿了。
眼下只有一条路了吧?!只有自首了吧?!
应十尧抖抖索索摸出手机,按下了“110”,大拇指却在拨打键上犹豫,迟迟无法按下。
就算自首,他要怎么解释自己如何把梓灵带回家的?这件事他自己都不明白,更别说其他人了。
就在犹豫时,手机突然嗡响了起来,应十尧一个激灵,差点没把手机扔出去。
TVT信息化时代果然厉害啊,这么快就已经查到自己了吗?要死要死要死。
他稳了稳气息,将手机放在耳边:“你好——”
“艹你大爷的今天都几号了!!大后天就要截稿了你还一点消息都没有你这是要气死我啊!”
“责编?”
“除了我还有谁会联系你?!”
“……虽然这是真相,但你这样直接我也很心痛的。”
“你再不给我稿子,我就提着刀过来了,直接捅你胸口——让你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心痛。”
好说歹说保证自己明天一定给出稿子以后,应十尧终于挂断了电话,瘫在椅子上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托编辑的福,自己反而冷静下来了——当务之急是先把稿子完成,否则自己真的得去警察局避难了。
应十尧将报纸放进抽屉里,重新拿起草稿,将纸张翻到昨晚未完成的草稿上。
一个穿着长袍的人立于山边,手执长剑,那长剑分明就是梓灵的模样,只是没有那些锈蚀的痕迹而已。
他一直无法想象出这把剑应该是什么模样,直到他透过玻璃看到了梓灵,在那一瞬间他就知道,这把剑,一定是梓灵这样的。强悍无比却又沉静,剑刃锋锐剑身却厚重有力。
当最后一笔勾成,应十尧抬起头,窗外已是日落西山,天空一半是燃烧着的红,一半是深沉的紫意,在半空中交织,瑰丽无比。
他还未从脑海中的剧情脱离出来,茫然地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忽然愣住了。
他重新将视线转向床铺上的梓灵,喃喃道:“幻觉了?”
刚刚他好像看到,梓灵身上有一点光芒流转而过。
他揉了揉眼睛,但梓灵再也没有任何反应了。
“真的是错觉吧。”
————
第二天一早,应十尧就爬了起来,他睡眼朦胧地洗漱穿衣,将修改完成的稿件整理好装进背包,最后收拾了一下被子——
他惊得差点背过气去。
那柄足足有一米长的青铜长剑,竟然缩水成了一柄袖珍小剑,大小合适正好可以放进口袋里。
应十尧颤巍巍地将它拿起来(它甚至变轻了),放在眼前来回打量。
“真的是梓灵啊……”
甚至连锈迹的走向都一模一样,那个残缺的口子也完全没有变化——除了大小,完全一样。
应十尧呆滞地站在原地,心里泪流满面:我还要怎么将你上交给国家?
手机又叫魂儿似的响了起来,应十尧呆滞地听责编骂了五分钟(不带任何重复的词汇),呆滞地将梓灵放进口袋,呆滞地出了门。
他右手放在口袋里,小剑粗糙的表面咯得他手生疼,但这代表他没有在做梦。
但无论怎么看,这两天发生的一切都很像在做梦。
一出门,街上的喧嚣声就清楚了很多,不远处早餐铺发出的香气也不再隐约,而是热烈地,奔放地直冲行人大脑,引人驻足。
应十尧恍恍惚惚地走到十字路口,在心里默默背诵着准备了一晚上的认罪书。
他太过认真,连自己在哪里都忘记了,直到尖利的刹车声挟裹着刺耳的尖叫声向他袭来,他混沌的脑袋中才隐约想起这么一回事——他还在过马路。
接着就是身体飞起来的感觉和天旋地转的视角了,最后能看清的,似乎是一大滩血红。
完了,自己要被责编拖出去鞭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