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第 6 章 ...
-
李朝歌的头是一夜之间全白了的。
那天在小溪边,程颐遣走了所有下人,一手死死的扯着李朝歌的头发,一手拿了一指长的利器,那是在牢狱中专门用来剜掉人眼的刑具。
程颐似乎喝了不少酒,他眼神狠戾,像看着什么脏物一般的看着大声求饶哭喊的李朝歌:“女人……女人多好啊,她们知道一起伺候本王,知道给本王生孩子,你呢,你能干什么,你除了和那些男男女女眉来眼去,你还能干什么?!本王好不容易抢回的王位,难道要因为没有子嗣而拱手让人么!”
李朝歌抬头看着高高在上的程颐,看着他曾经那么爱的人如今是如何的面目狰狞。
他紧紧的咬着唇,不再哭了,缓缓的道:“让我走吧……”
李朝歌的声音不受控制的发颤,他抬头看着一脸震惊的程颐,眼角的泪水缓缓的流出:“程颐,我认识你的时候你什么也不是。我爱你爱的那么卑微,卑微到如蝼蚁一般的任你践踏,因为你说过此生只我一人,所以我心甘情愿的。可如今呢?李妃、吴妃、林婕妤、小斐姑娘、赵家小姐,还有四十三个我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嫔妃……她们瓜分了你的心……”
他哽咽的看着程颐,声嘶力竭的问道:“你扪心自问,你的心里还有一点点位置是留给我,是能留给我的吗!程颐——”
李朝歌在一片死寂的花园嘶喊,冰冷的流水,被雪压盖的花草,高大的盘龙梁柱都不能给予李朝歌任何回响,程颐更不能。
程颐冷笑着,轻蔑的道:“朝歌何必把自己夸的那么高尚?你的相貌天下无双,那时你的追求者数不胜数,那么多达官显赫,那么多英雄豪杰你都不要,你为什么会选择那时什么都没有的本王?我看着你的时候就常常问自己,为什么你会跟着本王,本王凭什么能入了你的眼?自从本王即位后就明白了,你不过就是为了混个王后的位置罢了。你当你与赵小姐那些贱人又有何区别?!”
程颐拿着剜眼的刑具轻轻的在李朝歌脸上剐蹭,眼中既是狠厉又是疼惜,一想到李朝歌走了以后会有别人来爱他,程颐连呼吸都颤抖,“你要走?你这眼睛多好看啊,本王放过你,你会把这双眼睛送给别人吧?”
李朝歌怔怔的看着程颐,程颐笑笑,“本王让你走,但是你要把这眼睛留下来,本王得不到……谁也别想得到!”
话音刚落,尖利的刀子猛的顺着眼窝刺了进去,李朝歌只觉得右眼窝一阵剧痛!
血顺着他的眼窝流下,像是殷红的涓涓溪流,流淌在金砖铺设的道路上,映着刺痛眼睛的金色,四下流开,像缓慢伸延的红色藤蔓将李朝歌紧紧的束缚在这座冰冷的,冷的让心脏刺痛的宫殿里。
“咚。”
轻轻的一声响,眼珠掉落在流水中,像一颗遗落的宝珠。
“啊——”
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划破了天边的黑幕,黎明姗姗来迟,视线却逐渐模糊。李朝歌就那么跪在地上,大声哭泣着,叫喊着,慌忙的伸手去捞自己的眼珠,纤细瘦弱的手在冰冷的水中胡乱的摸索,冰冷的水冻的他手指僵硬。
他泣着血,叫声嘶哑。他害怕,也恐惧。
最终他捞到了自己的眼珠,轻轻的放置在自己的手掌心,他哭着,张着空洞的右眼焦急而茫然的看着,血泪从眼眶里涌出,顺着苍白的脸庞滑之脖颈,又滴落在地。
那样的鲜红就像那年上元节,漆黑的夜里满街的红灯笼,刺眼夺目。
程颐和李朝歌站在一家烧饼摊前看着刚出炉的烧饼馋的流口水,程颐紧紧的攥着手里的几个铜板,低头看看被一群家丁打的浑身是伤的李朝歌。李朝歌对上他的视线,勉强的微微一笑。
被从魏国流放的程颐就像过街老鼠,本来他想投靠远方亲戚,却也被人家赶出家门。李朝歌拿了自己所有的钱救济程颐,程颐拿了钱想买个差事却被人骗了,现在也是身无分文。
李朝歌看着热乎的烧饼流口水,程颐问他:“吃个?”
李朝歌猛的点头,可随后又意识到了什么,猛的摇头。在程颐要买饼的那一刻,李朝歌拦住了他,笑道:“听说胤国御使大人为人宅心仁厚,我们明天去见见他。”
程颐像是听了天方夜谭,自嘲道:“连个家丁都看不起我,我还能去见御使大人?”
李朝歌摇摇头,“没人看不起你,是他们狗眼看人低。程哥哥,”李朝歌低头看了看程颐那双破了洞的布鞋,“这些钱留着买双鞋,明天我们去御使大人府上。程哥哥你记着,就算被流放了落魄了,你也是魏国王室的子孙,永远不是池中物。”
程颐松了手,手里的铜板掉落在地他也不再管,他紧紧的抱着李朝歌。李朝歌轻轻的抚着他颤抖的背脊,知道他哭了。
程颐说:“今日之事我程颐此生铭记,此世不忘朝歌与我共苦之情!”
那年程颐二十,李朝歌十五。
李朝歌把程颐当哥哥,程颐对李朝歌的感情却逐渐的偏离了轨道,而这种变了味的感情也逐渐影响了懵懵懂懂的李朝歌。
后来胤国御使大人竟真的帮助了程颐,胤国国主也帮助程颐重夺王位,再后来,程颐顺利继承王位并禁止任何人谈论他被流放的事情,禁止魏国与胤国有任何来往。
他认为自己被流放的时候所发生的一切事情都是可耻的,他不想让任何认知道他的王位是一个少年靠着瘦弱身板撑起来的。
爱情去的总是比来的快,当李朝歌爱上程颐的时候却不是爱情最好的时候。
想及此,李朝歌又忽然开始笑,他哈哈大笑,不知是为了失而复得的喜悦,还是为了失而永不得的崩溃。
李朝歌凄然的笑,他无力的瘫坐在雪地上,浑身浴血,他心里疼啊,疼的却无可诉说,他自嘲的大笑,“李朝歌有眼无珠……有眼无珠!胆敢爱上魏国国主,求,国主赎罪!哈哈哈哈哈哈哈……”
程颐的酒劲随着李朝歌的惨叫而醒了几分,他呆站在一旁,低头看了看自己手里还淌着血的刑具,一时间浑身发冷,像做梦一般。李朝歌失血过多,虚弱的躺在雪地里,身下的白雪被染成红色,格外的刺眼。
“朝,朝歌,朝歌你没事吧……”程颐的双手打颤,崩溃的哭着大喊,“太医,快传太医!快,快,去医谷请医仙!!!朝歌,我的朝歌……”
李朝歌咬着牙忍着巨大的疼痛推开他,又颤颤巍巍的站起来,脸色苍白如珠贝,血不断的从他的眼眶流出,一时间染满了半张脸。那血像一张红色的纱布,缓缓的遮盖了他的眉眼,遮盖了他的脸庞,蔓延到脖颈、肩胛、胸膛,直到遮住了他半个人。
程颐惊慌的不知所措,他手脚打颤,跪着爬向李朝歌,祈求道:“朝歌,我错了朝歌,你原谅我好不好,我混蛋,我混账……”程颐自己打了自己两巴掌,苦苦哀求道:“我不该怀疑你,我不该说你卑贱,朝歌,原谅我,你不能离开我啊朝歌……”
李朝歌晃晃悠悠的站着,虚弱的笑,颓委的笑,放肆的笑,他抬头的看着程颐,笑道:“我是如何的卑贱啊,堂堂七尺男儿为了你,家也不要了,国也不要了,现下……我也不想要你了……”
说完,李朝歌闭上眼倒了下去。
“朝歌——”程颐两手发颤的将李朝歌抱起来,绝望的大喊:“太医,太医——救救他,救救我的朝歌!”
胡老仙承蒙先王圣恩,程颐求他出谷,他就带着自己最好的药来给李朝歌看眼睛。
眼睛可以治,可心却是无药可救了。
寒冷的早晨,丫鬟们驾轻就熟的打扫被血染了的花园。一盆盆冷水泼在血迹之上,丫鬟们面无表情的跪在地上,拿着粗毛刷子仔细刷着金砖铺的道路。
她们关心的是怎么把花园打扫的干净,没有人会在意在这个寒冷的夜里发生了什么。
一个月后李朝歌才醒来,下人们每天回去送饭,李朝歌没有意识吃不下,他们就用流食灌。王上一定要这个人活着,但却一定不让他体面的活着。所有人都知道,王上要让这个人活的狼狈不堪,活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只能求饶。
即使程颐满心愧疚,他也不愿意让李朝歌住在舒适暖和的宫殿里,给他穿上世间最华美的衣服,相反的,这正是他忌讳的。他就像是捡到珍宝的穷苦农夫,只想将珍宝藏在阴冷隐秘的地窖,每天享受着坐拥珍宝的乐趣,却没胆子使用也没胆子触碰,也每天都担惊受怕,怕是不是有谁会来抢走它。
一天,下人们去柴房送饭的时候,看到李朝歌醒了,他呆呆的坐在一面破烂的铜镜前。他默然的看着铜镜中的人,那人就是他自己,可李朝歌仿佛不认识。
柴房里昏暗的光线映在铜镜上,金色的金属光芒落在他纤长的白色睫毛上,衬显的因过度哭泣而微微发红的眼睛异常的娇媚,强烈的金属亮光令他不自在的眨了眨眼睛。他的右眼还缠着厚厚的绷带,殷红的血斑斑点点的涔出来。
过腰的长发如雪一般的白如水流一般倾泻在地上,李朝歌低头挑起一缕白发捻在手中,仔仔细细的看着,看着根根发丝俱是白色,如古老传说中的雪女一般妖异。雪白的肌肤,雪白的发,朱红的唇,绯红的眼角,他像是民间传说中的妖狐、雪女一般不似人间之物。
纤细的手指不可自控的微微颤抖,一滴眼泪毫无预兆的滴落下来,李朝歌一怔,看着橙黄铜镜中的自己,觉得可笑至极。
本来稍显苍白唇却在病态白皙的脸庞和白色的发色显出媚色,李朝歌抬头,纤细的脖颈扬起。他看着破烂的,露着光的,飘进了雪的屋顶,嘴角慢慢勾起,自嘲的笑了,那声音沙哑透着绝望……
“哈哈哈……”
他喃喃:“深坐蹙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不知……心为谁……”
李朝歌,是一夜白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