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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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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红色的夕阳浸透荒凉大漠。
四寂无人,一只骆驼在沙丘上缓缓前行,宽大的脚掌和着驼铃声信步而行。
晚风拂过细沙,空气已经凉了,地面却还散着热气。
我喜欢看大漠的日落。大漠孤烟,长河落日。寂静苍凉,逆着斜阳看去,仿佛一下子看到千百万年前。
千百万年前的世界是什么样的呢?那个时候有人吗?那个时候的人有烦恼吗?
那个坐在爹爹的马上策马驰骋、追着落日而去的小姑娘已经不见了。
或许爹爹也随着落日而去了。
我看到落日就会想起爹爹,那个温柔而忧郁的男人。给过我像太阳一样的安全感与爱,他与太阳一同落下去。
只是太阳明天还会升起,而他不会了。
我抱着美人,这是只五岁的赤狐。在爹爹死的那年,我在一阵风沙过后捡到了这个小家伙,没睁开眼的小赤狐,张着嘴可怜巴巴的要奶喝。
美人这个名字,是我弟弟起的。他是我的异母弟弟,与我关系不是很好,还要和我抢美人。虽然我不喜欢他,但他起的名字我还是很喜欢的。美人,我的小美人。
骆驼慢慢走着,像在沙漠中乘着一叶小舟,随风飘荡,任意西东。
残阳彻彻底底沉下了地平线,干燥的冷气从脚边升起,我的思绪也从过去回到现实。
今天走的确实太慢了,需要加快脚步,尽早赶到枯叶城。
我拍拍骆驼:大哥,求求你了快点吧。
怀里的美人忽然焦躁起来,它竖起耳朵,肌肉绷紧,一双圆溜溜的眼睛散发出冰冷的荧光。它紧张地钻出我的怀抱,向四周张望。
空气中有一丝异样,我也警觉起来。
我没想到,离枯叶城这么近的地方也会有狼群。
骆驼大哥的腿仿佛都打了哆嗦。
我连忙俯身安慰它:“没事,有我在,不怕。咱们现在绕路。”
狼群在离我较远的一处山坡上,下面是一片小洼地。我走在沙丘上,算是一处高地,占据有利地形。
狼群的目标不是我,而是洼地上的一个商队。洼地植被多有水源,可是,他们实在不该选那么一个地方。
商队被狼群围困,被迫抱成一个团,围成一个圆。
我悄悄躲在一边,或许能帮上点忙。
说实话,我觉得狼吃人天经地义。可是,你眼睁睁看着狼吃人时,又是另一回事。
暗蓝清透的天边浮现一湾明月。
营地上火把舞动,刀光剑影,撕咬声、嚎叫声、尖叫声、哭喊声混作一团。从空旷的大漠上空传来,总觉得听不真切,仿佛这声音也是天边虚幻的海市蜃楼。
我把毒针固定在一根根小木箭上,毒进入体内基本没有感觉,也不致死,只是暂时麻醉。
只可惜我骑的是骆驼,跑不过狼,否则我真的可以下去搏他一搏。
我伏在沙丘上,沙丘传播震动的效果并不好。又是美人发现了什么,它朝日落的方向望去,地平线已经彻底黑了,比天空还要黑一点的虚空。
美人站立不动,定定地朝向那个方向。
我屏住呼吸。
须臾,从那片虚空之中生出同样黑色的一团,像黑色的小火苗,从大漠深处升起。
一人一马,从地平线之下奔驰而来,策马扬鞭,越跑越近,越跑越快。
我的心尖仿佛被针扎了一下。冒出血来,又马上凝住,形成一个鲜红可爱的小血珠。
有那么一刹那,我看到了爹爹。
怎么可能呢?肯定是我刚才想他想得太多了。
可我的眼睛还是不愿意从那天涯来客身上移开。
暮色之下,那人一身玄衣,一匹黑马,那黑色更胜过这夜色的黑,像是把周围所有的黑色都吸了进去。
寒光一闪,是一把宝刀出鞘。
那匹黑驹载着主人从山坡俯冲下来,遇狼杀狼,狼的围攻丝毫没有影响马行的速度。
他像一把飞矢,势如破竹,把狼群冲了个落花流水。
趁狼群被那人打乱,我又向前靠近了一些。流弩的射程够了。
狼群占据数量优势,一部分狼在围攻那个骑马的黑衣人,另一部分狼则继续觅食。
我闭上眼睛,做了一个深呼吸,然后再睁开眼,专心瞄准。
狼在与人对峙,移动速度很快,好在移动范围不大。
月色之下,一个女人举着火把在同一只狼搏斗,把小孩子紧紧护在身后。
那只狼像是在随着火把起舞。真是美啊。
我一箭射出,在火下起舞的狼晃荡了两下,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像是喝醉了。
这种毒还有一个效果,类似于罂粟,可以让人产生一些美好的幻觉。我不知道对狼有没有这样的效果,有的话,狼又会想到什么呢。
一连十几支毒箭射出,例无虚发。
我和那黑衣人里外夹击,再加上商队的人奋力反抗,狼群损失惨重,围猎宣告失败。
头狼不甘心地嚎叫一声,剩下的狼夹着尾巴撤退了。
商队的人又集中到一起,清算着伤亡。
我焦急地寻找着那个黑衣人,发现他正站在山坡上,刀已入鞘,黑衣飒飒,审视般的看向我这边。
我不知道他有没有发现我,恍惚之间,只感到一簇视线交汇。不,准确来说是一束光,一束看不见的光,卷携来清澈的湖水和春日的暖风。
那束光,不属于大漠,不属于这里,我从未见过,却似曾相识。
美人打了个喷嚏,在我怀里哆嗦了一下。
我摸摸它光滑细腻的毛,从沙丘的阴影下站了起来。
不管那个人是谁,他的刀是什么刀,我都要下去找商队,把我射中的那些狼要回来,放狼归山。
“真是谢谢你啊,义士,你真是我们的大恩人!”
“多亏了你啊,要不还不知要损失多少人。”
营地上血迹斑斑,一队汉子在清理尸体,许多人围过来向我表示感谢,包括那个带孩子的女人。
“我不要别的谢礼,只想把我射中的那些狼带走。”我易容成男人,自认为外形无懈可击。然而男性的声音模仿起来耗费体力,所以我不愿与他们多说。
“好嘞,您要什么尽管说,我们的命都是您救的。”商队的头儿是个三十多岁的中原人,看起来圆滑老练的很。
我要了两辆车,他们帮我把那些狼的“尸体”装车。
骆驼知道那车里装的是什么,而且是活的,死也不愿意拉车,干脆卧在地上不走了。我威逼利诱跟它讲了半天道理,又托美人帮我疏通关系。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美人的美人计下,骆驼大哥终于肯帮我拉车。
“恩人,能否告知我您的名字,我裴某回去一定给恩公立个牌位,日日供奉,为您积福。”
“不敢当。”我扔下这三个字,驾着骆驼车离开那商队,又向大漠深处走去。看来,今晚是回不去枯叶城了。
我回眸,望向枯叶城的方向,那黑衣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他也是去参加赏刀大会的吗?
说是赏刀大会,其实是中原武林每十五年一次的大型比武大赛。层层比试下来,最终的胜者可以挑战当时的武林盟主,赢过武林盟主即是新一代盟主,可以号令江湖。
因为武林盟主的信物是一把玄黄刀,据传是用盘古开天辟地的斧子的材料打造,非铁非钢。所以这个比武大赛又叫赏刀大会。这么离谱的传说,我当然不信。开天辟地的斧子得有多大,那么大的斧子要打肯定能打千千万万把刀。再说,我出生以来也从未听过有谁用那把刀号令武林做什么事的。
我走出了十几里,害怕与刚才那群没吃饱的狼再遭遇上,打算把这些醉生梦死的狼就扔在这。狼的尸体对我来说有些重,刚才射了这十几匹狼简直是自讨苦吃。早知道少射一点。
破晓时分,我终于赶到了枯叶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