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documentary ...

  •   ——五百年前,森林中——

      “孩子,孩子你醒醒。”

      500年前的女巫恍恍惚惚睁开眼睛,本来以为这是一片四下无人的荒僻地方,却看见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穿着灰蓝色的大衣、戴着灰蓝色的帽子,站在风雪中几乎也不太容易分辨出来,她问:“你是谁?”但是太久没有与人交谈过,声音已经嘶哑的不像她了。

      “老夫?老夫是这片森林的主人。现在想要救你。”

      “救我干嘛?现在战火纷飞,牛都睡得比我舒坦。还不如死了算了呢。”

      “不必,其实你可以自己创造一个世界,既可以远离纷争也可以留在人世完成自己的愿望。”看见女巫疑惑的目光,老者笑了,“老夫是这片森林的主人,千年前就已经与整片森林伫立在了这里,我为了自己的生存汲取养分,困死或者是烧死了无数的动物,前段时间得以窥见未来。或许是自己作孽深重的原因吧,人类逐渐强大了,在森林中建造起了城市,砍伐了无数树木建造房屋、砍伐了无数树木建造铁路,最后老夫不得不消失了。”

      “......”

      “所以老夫觉得,如果凭借自己的力量拯救几个人类,再帮助他们实现愿望的话,对我的惩罚可能会轻一些。”老者将一个人形的石雕放在了女巫的掌心,“老夫知道你的愿望,把这个石雕随身带着,他的灵魂就不能在世间超脱,会一遍一遍地进入别的躯体里,再一遍一遍的回到你的身边。相当于东方的转世轮回吧。”

      女巫望着黑黢黢,像个鬼影一般不怎么辨得出人形的石雕,心生怀疑——这小东西真的能帮我实现愿望吗?而这个老者又真的知道自己的愿望是什么吗?或许这不过是死前的一点妄想罢了。

      “现在,幻想一个属于你自己的世界。”但是即使是妄想也挺好玩,值得一试。她听从着老者的指示,幻想了一个曾经偷偷溜进去的伯爵府。“这个世界将完全听从你的指示,你想天黑它就天黑,你想天亮它就天亮,你觉得热它就冷一点,你觉得冷它就热一点,想要什么东西随手就可以变出来。不要放弃希望,努力实现愿望吧,这样老夫或者得以救赎。”

      声音越来越远,最后突然消失了。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浮现在自己面前的就是曾经偷偷溜进去的那个伯爵府。

      之后的五百年里,她就一直生活在这里,五百年中等来了9个Ajar,他们中有的是商人,有的是农民、强盗、军官、银行家、小市民......他们都在二十多岁的年纪回到她身边,但是毕竟人类都是会老的,又在她身边逐渐老去,她历经了9次生离死别,都是Ajar离她而去,不过除了第一次以外她并没有绝望过,因为还有希望,再过上几十年他又会再次回到这里。

      果然,这是第500年了,这也是第10个Ajar了。但是却和之前不一样,他变得有些奇怪,变得不像Ajar——无论是举手投足还是说话习惯,对她也没有以前那么亲密了,甚至好像连记忆都没有保存上。二人在这里共同生活了多日,但是却并不像夫妻,反而更像......更像敌人。她实在是无法忽略驱魔师动不动就拔剑弩张的气氛。

      她有时候会怀疑自己是不是找错了人,但是应该不会是这样,进入这里的权限只有一个,一般怎么会落入别人手中呢?于是她相信Ajar不过是暂时忘记了,只要稍作引导应该很快就能变得和以前一样。但是有时候她也会觉得,是不是到时候放弃这个世界了,已经五百年了,她和Ajar比一般恩爱的夫妻多了无数次重逢的机会,她也已经与9个Ajar做了夫妻,已经比普通人幸福了太多,是不是到时候放两个人自由了呢?

      说实话她也觉得这个伯爵府虽然奢华,但是待久了除了摆弄花花草草也没什么乐趣,自然就显得十分无聊了。而Ajar,他却只能被囚禁在一块小小的石雕中,一定更加无聊吧,或许放手,放两个人都自由才是真正正确的方法。

      但是她又舍不得,不知离开人间之后还能否重逢。

      更何况她也实在无法自己破除这个世界,当然Ajar灵魂的束缚,以及自己莫须有的生命,在破除世界的同时自然也会消失。但是破除的条件她本来就无法做到——是彻底的绝望和恐惧。她在这里生活的无忧无虑,Ajar也会无数次地回到她身边,为什么偏偏要害怕呢?那么这个如同诅咒一般的愿望就无法完结了。

      ......

      驱魔师翻遍了书房,看完了女巫所有的信件,但是却没有什么发现。不过至少,他现在已经可以确认一点了——这个女巫并不是一个完全的女巫,因为她在创造这个世界之前不会一点巫术,而书房、庭院,至少是他现在所能去的地方,也没有发现任何修习巫术的痕迹。

      不过就算是女巫又能怎么样?就算是长生不老又能怎么样?受到外力攻击不还是一样会死去。

      他总觉得自己已经无法再等下去了,虽然只不过是在这个世界中呆了不到半个月而已。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冲到外面的世界,哪怕外面的战争一触即发,他迫切地想冲向莫斯科,他想杀死鬼影,哪怕以命相搏到最后获得的不过是大把金钱而已,也可能失败了、可能死去了,哪怕外面充满危险,但是他仍然觉得那才是他应该呆的地方。

      于是他整理好了自己整套的驱魔用具,深吸一口气就推开了房间的门,没有突然跳转到客厅,也没看见女巫的声音杵在走廊中央。他心中感到庆幸,但是却甩甩头把这种感觉抛到一边去,他自认为现在是直面危险的时候,任何的怯懦和侥幸都会让自己送命。于是不得不抛弃这种感情。

      他故意想一些让人生气的事情壮胆,就凭着那点与女巫根本无关的愤怒支撑着走到了庭院中,然后面无表情地举起枪,手放在扳机上准备扣下去。他自认为并不是在跟女巫战斗,而是在与自己的恐惧战斗。更何况她就一副恐惧的表情站在那里,惊惶失措地呼唤着“Ajar”,最后在被子弹贯穿胸膛的时候尖叫一声。

      ——这个世界破碎了。

      驱魔师或许是胜利者,他站在之前的那片森林中,脚下踩着薄薄的一层积雪自认为是这样。

      不远处鬼影的身影徘徊着,看见他之后立刻就化作一阵风,野兽似得呼喊着逃走了。他就跟在背后紧追不舍,鬼影仿佛是在等着他,一路上走走停停就又回到了莫斯科。一大片黑影如同阴云一般笼罩在街道上,平民或者是贵族都“叽叽喳喳”地议论着、尖叫着,驱魔师在人群中穿梭,在最繁华的街道上奔跑,一直紧追不舍。

      鬼影停在了一个博物馆旁,这也是它最初出现的地方。正巧,驱魔师的家也在附近——租住的一个脏兮兮的小阁楼,这就是他宁愿抛弃异度空间的伯爵府也要回来的地方。

      周围有人被吓得尖叫逃跑,有的人反而成群地围过来看热闹。鬼影伫立在博物馆门前,在空中翻卷了一下似乎是面对着驱魔师了,驱魔师也不示弱,举起枪直面着他。鬼影突然冲过来了,仿佛一阵风似得快的让人无法反应过来,它吞噬了驱魔师。

      于是,再睁开眼睛的时候,他看见的就是一片黑暗了。但是黑暗中还带着光点,好像在乡下老家夏天夜里看见的萤火虫似得,晃晃悠悠,成群结队地移动着。他看见这幅景象莫名地又有些悲伤,因为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再也没有机会回到家乡看见那副景象了。

      他伸手触碰其中一个光点,不知道是谁的记忆仿佛流水一般灌进了他的脑海中。

      好像是黄昏的背景,在田地里,一个身影面对着夕阳站立着,他从背后悄悄地走了过去,然后猛然地拍了那人的肩膀一下,她吓了一跳忽的转过来,却在看见他的一刹那喜笑开颜——不知为什么,驱魔师总感觉这张脸有点熟悉、熟悉到了亲近的地步,让他甚至本能地想要亲吻上去......于是女孩亲吻了他。在夕阳下,如同蜻蜓轻触水面似得,点到即止,却让他幸福的霎时间快要死掉。

      在春天,好像又是夏天,女孩带着他爬上山丘,他一直跟在背后看着她的后背,或者是裙子勾勒出的腿的线条。之后坡度突然变陡了,两个人最后真的是趴在地上“爬”上了山,蒲公英的小黄花开的正好,密密的在草地上一个挨着一个,他顺手就摘了一大堆,在手中摆成了一个自认为很好看的形状,然后藏在背后,当二人爬上山顶坐在平坦的草地上时再递到她手中。她笑了,凑过来把蒲公英花全部插在了他的乱发里,他觉得自己现在头上恐怕跟狮子的鬃毛一样了吧,但是却莫名欢喜的不得了。

      ——金发女孩,他猜自己恐怕是爱上了她。

      他们在田地里,伴随着麦穗的波浪接吻;在高塔北面,伴随着落日的余晖接吻;在山丘上,伴随着望不到边的草地和蒲公英花接吻;在教堂里,伴随着祝福的钟声,他吻了穿着婚纱的她,那一刻才发觉自己居然如愿娶了她,一瞬间幸福的快要死掉。

      以前,她喜欢给他写信,还必须要收到回信不可。她喜欢把信藏在他家门口的一个花盆底下,于是他不得不早起,生怕妈妈浇花的时候弄湿了信件。他会回信,腼腆地笑着把修改几遍的信件递到她手中。有段时间她被锁在了房间里,于是他就守在窗下,她把信揉成一团扔了下来,他再把回信揉成一团扔进窗口,他踩着一楼的窗框爬上二楼,扒在窗口和她接吻......

      ——金发女孩,他最终还是如愿娶了她。

      ——金发女孩,他与她成了夫妻,度过了一段新婚燕尔的生活。

      过了两年,他与同乡外出想要做点生意,但是却在更西边的地方被抓上了战场——金戈铁马、浴血奋战,他向东边望着,希望能望到家乡的高塔,希望还能与她在高塔北面接吻。他收到了她的来信,虽然劝着她不要过来,但是依然满心期待地等着柳叶抽条的那一刻,最终却死在了冬天里。

      之后就没有之后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documentary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