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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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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人这种生物真的很奇怪,路斯常常这样想。路斯在时间的流水中穿梭里了太久太久,可依旧没有搞懂人类这种生物。他们,天真,狡猾。无情又有情,就像星空的星汇一样变化无常。有时,路斯会想起自己的母亲,她那短暂的一生中经历的事情太少太少。可她却无比笃定一件事,路斯会遇到一个她爱的人,很快乐。
路斯回忆起她时,都会想起那一段话。当他还是个能在阳光下奔跑的小孩子时,那个女人穿着一件湖蓝色的长裙,温柔的笑着。那件裙子上画着湖泊,有种宁和幽静的恬淡。她轻轻的低语,风吹来她的声音,“孩子,你要幸福,快乐的活下去,你会碰到你爱的人。你要抓住他,幸福快乐的活下去……”
当路斯握紧瑞的手时,路斯想起了这句话,想起了永远活在了他记忆里的.那个女人。他笑了,眼睛里有泪花。他冲着仿佛太阳般的垂灯,轻轻的叹了一声。“母亲,我抓紧了。我的幸福。”
其实岁月中有太多的遗憾,可幸运的是我们在应该快乐的那一刻是幸福的,即使下一秒依旧是风雨,但最起码我们有了记忆里的彩虹。这就够了。
自宴会过后,瑞仿佛人间蒸发一般。了无痕迹,空气中只剩下路斯那句一见钟情。所有人都认为那是个玩笑,只有路斯自己知道自己心中的那股雀跃。
他望着窗户外一片摇曳的玫瑰花,在飘着雪花的冬季仍保持着盛开的模样。
他原先总觉得这片玫瑰太过冰冷,吐露的都是心生寒意的冷香。但现在才发现原来血色的玫瑰在雪地里有时并不代表杀戮与残忍。还有代表着勇敢的心。
路斯想起了瑞,不禁微笑了。
没有一个贵族不知道他的脸。可瑞却只当他是个普通的贵族少年,这说明一件事,他是混进来的。在大大小小的家族之中,路斯不能全都记住。但瑞,路斯敢保证,他绝对不是旧贵族的人。毕竟那些愚蠢自以为高贵的贵族。经常夹杂着纸醉金迷的享乐气质。 ~
不过不管瑞的目的是什么,他是这么多年最温暖的人,也是最光明的人。
但摆在路斯面前的问题不只有这个,最关键的问题是他不知道瑞的住址。
这让在贵族圈上号称“少女杀手”的路斯感到十分汗颜。那天有点太激动了,嘴上说着追求,但竟然出了这么大差错,这太不敬业了。
但幸好没有黄金做不到的事情,路斯打了个响指。一只黑色的鸟突然从古堡的窗户冲出了,破碎的玻璃溅了一地。路斯有点无奈,但并没有说什么。而是十分珍重的将一份信绑在了鸟的脚上,鸟温顺的蹭了蹭路斯的脖颈,凶悍的外表意外的让人感觉有些反差萌。
然后鸟立刻冲出了古堡,路斯看着它的背影窜进了黑夜与白雪的帘幕。其实在古堡里不分黑夜与白天,因为在路斯心里这里永远是黑夜的深渊,但什么时候这件冰冷精致的瓷器,能发挥出最柔和的光彩呢?拭目以待。
黑
星星都闭上了眼,
天空中有蓝色的信鸽。
星星平静的看着上天给予的冷漠,
生命对他们来说,
都差不了太多。
眼泪其实是蓝色的,
只不过因为时光的流逝,
不小心褪了色。
当我们以为悲伤是永恒的,
时光却往往带走了最后一点,
眷恋的离索。
远方的游子啊!
你们是否在寻找最后一点希望的灯火,
还是因为太疲劳了假装自己找到了快乐?
月光之下又有谁在放歌,
打破了来之不易的沉默。
星星会告诉迷惘的人,
是否选择。
蓝色的绸缎西服勾勒出少年的完美腰线,黑色的曼陀罗绑在少年的衣领上静静的吐出芬芳,一把黑色的大伞笼罩在路斯的头顶。这装扮在炎热的太阳下显得异常诡异,多年未出门的路斯破天荒走在了大街上。大街上人来人往,有着正在骂人的小混混,有着讨价还价的家庭主妇。但他们无一意外的离路斯远远的。
黑色的鸟猛的钻来,路斯捡起了那封信。“哈里的酒吧。”
同时,醉倒的水手们勾肩搭背。五彩的灯光十分混乱,放大的音乐声在嘈杂的环境中成了上好的毒品,人们像疯了一般跳着唱着。“爱情是倒霉人的追求,不如浪子一般放手……”
棕色大胡子的中年男人灵活的将调酒罐晃动,倒出一抹幽灵般的绿。美得惊心动魄。
“瑞,你去宴会看到伯爵了么。”大胡子哈里问。
金发的男人无奈的笑着,“没有啊,可能是我运气不好吧!。”
“听说,贵族宴会里有可多美丽的贵族少女了。以你这身皮囊,夺得了哪些少女的芳心啊。”哈里挤眉弄眼,露出了一个心照不宣的表情。
瑞苦笑道,“没有少女,倒是一个少年对我一见钟情了,不过他肯定是玩笑话了。”
哈里可不管那些,哈哈大笑来,棕色的胡子像是要飞起来。“这是我这么多年,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了。”
瑞笑了笑,想起了那个背靠阴影的少年。仿佛是光与影的结合体,身在光中,心陷深渊。他没有在意那句一见钟情,真正的爱情应是互相了解的前提下互相吸引。但路斯面带微笑的面孔竟意外的让他感到寒冷,这让他想起了教会的长老们,靠温和的假面度日,背地里却用最卑鄙的嘴脸干些令人作呕事。出身使他能轻易辨别某些东西。而路斯却让他看不透,他身上太过矛盾。但更多的是死寂,路斯整个人像腐朽的老人一般,但他明明是一个少年。
好了,无论多奇怪都与我没关系。瑞揉了揉太阳穴,整个人都显得十分疲惫。
哈里笑着对瑞说:“你才多大,别整天愁眉苦脸的,要像我五十多岁也活的年轻。”
瑞见哈里要长篇大论的样子,赶紧转移话题,“你女儿最近怎么样?”
哈里一提起自己的女儿就开心的不得了,“她最近被兰蔻大剧院选中,做了芭蕾舞蹈团的一员,她小时候就热爱芭蕾,现在终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了,我为她骄傲。”
瑞喝完了那杯幽灵惊阑,眯着眼睛想起了哈里的女儿,可能哈里永远不知道他的女儿不希望自己成为舞台上的天鹅,而是因为耻辱般畸形的爱恋去成为一只濒临死亡的鸟去围绕着爱的那个永远不会垂青于它的雪白的舞者。
但看着哈里那张面带喜色的脸,瑞的没有忍心告诉他。毕竟在他无家可归时是哈里救了他。
舞者
我不疼,我不累。
就让我跳着,不要停。
即使鞋子粘了血,即使你不会回头看一眼。
听呐!那是灵魂的嘶吼,听呐!那是我的血肉在哀嚎。
濒临死亡的鸟,它流下了痛苦的泪。
它在跳舞。
肮脏的泥土抹上了那双蓝色的翅膀。
血丝布满了那双浑浊渴望的眼睛,
它丑吗?它难看吗?
但它舞着,它在用生命旋转着,它在等那个人爱,它在等那个人夸奖她。她最爱看它跳舞了,她说过的。
它的身体渐渐僵硬了,它的血液渐渐凝固了。
它死了,
它爱的她,没有看见它,没有看见那个灵魂正在呜咽。
她笑着夸奖另一只鸟,那只鸟眼睛里有着光。
它那双眼干涩了,为爱的人跳的舞,
不存在了。
兰蔻大剧院,几乎是所有舞者的梦想之地,巴洛克建筑尽显其悠久历史,与渊博的艺术底蕴。金色的鸟屹立在塔尖,设计师将鸟的腰身设计成了完美的弧度。
一个姿态端庄,四肢纤长的女子穿着一身灰色的运动服在用脚走出的芳草小道奔跑着,她跑步的姿态比别人轻盈像是一只猫般,不留一点痕迹。
“安!”清冷舒缓的声音传来,叫停了正在奔跑的这个女子,安转过身来,宁静祥和的双眼中闪起了光,安身上有种宁静祥和的气质,连时光在她身上仿佛都会慢下来。
“木蔷”安笑着,脸上是极致的温柔,你无法形容这种感觉。但旁观者都知道那是仿佛在看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仿佛因为眼前的这个女子,安能付出自己的全部。
“我很高兴你进入了兰蔻剧院。”木蔷挽着安的手,清冷的眼睛里带了丝丝喜意,安很娇小。在木蔷的衬托下,她就像一个小女孩。可木蔷知道她眼前的人是她见到的最有天赋的人,也是她最骄傲的学生。
“木蔷,你……能与我一起去父亲的酒吧吗?”安小心翼翼的问。
“你,父亲?”木蔷皱起了眉毛,对她来说安最遗憾的就是她的出身,她并非高贵的贵族,而是一个开着酒吧的平民。“不行,我还得去接我表妹,下一次吧。”然后木蔷笑了笑,整个人的气质有种说不出的味道。就像酒吧里哈里调的那杯气泡水,有种慵懒迷人的感觉,好像对什么都不在意,但你品尝起来却有一种惬意,那是最简单的味道。气泡在嘴中破碎,带来一个个令安沉迷的梦。安自爱上木蔷之前就被木蔷这种对什么都毫不在意的风格所吸引。可当她爱上木蔷时却恨极了她这种性格。有时,极致的潇洒反而成了无情的标准。安充满苦涩的想着,勉强在脸上拼凑了一个苍白无力的笑容。“额……我知道了,祝你一番风顺。”
“噢,你也是。”木蔷回答,脸上依旧是一派高冷,仿佛从没察觉到安的不对 劲,或许她知道,只是不在意罢了。
风渐渐的弱了下来,路斯走在兰蔻大剧院的街道上,这里有两排梧桐,英伦的院服设计的干脆利落。曾有人评价过兰蔻大剧院的院服,高度评价埃里克森设计的这款衣服,放在什么时候都不过时。
那位以尖酸刻薄闻名的评论家皮卡尔在看见这套服装时,罕见的没有用自己的挑剔眼光还有刻薄的语言来折损它。而是以怀念的眼光来祭奠这位已经去世的时尚帝王。
总而言之,当路斯真正穿着这件院服走在塞米业溪的街道时,观赏沿途的风景时,八点的钟声响了。路斯享受着剧院的魅力,倾听着八点时照常放起的舒缓钢琴曲,是卑微与高傲。这个曲子在十年前的《魔梦》的电影里异常欢迎,芭蕾舞舞者的高傲和吟游诗人的求而不得,成了上层少女们的迷梦。
“哎呀……对不起”安不小心撞到了路斯,穿着银灰色运动服的少女异常纤细,再加上她脸色异常苍白,仿佛风一吹就要倒似得。
“没有关系,女士。你看起来脸色并不好。”路斯关切的问。
看啊,一个陌生人都能察觉到的问题,她却不关心。安自嘲似得笑了笑。
“没有事情,只是有点低血糖罢了,谢谢你的关心。”安十分感激。末了,道了谢,告辞了。
路斯看着她的背影,一种烦躁的情绪涌上心头,路斯能清楚的明白自己的心思,他知道安与瑞的关系,所以更加烦。因为安身上有令他讨厌的东西。
这下,麻烦了呢,路斯垂下了眼帘。不过,也更有趣了呢……
《魔梦》:哦,亲爱的舞者,你轻盈的舞姿。像是蓝色的鸟在树枝摇曳,让我陷入这温柔的沼泽,任由泥水将我吞噬。_______吟游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