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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命运待月临 2 ...

  •   在人类传说中,狼人是粗鲁、野蛮、不爱动脑子的低智商族类,事实并不尽然,比如斯塔克一家,祖祖辈辈都从事武器发明和制造,如今已然坐上了全美第一大军火商的王座,又比如现任狼王史蒂夫?罗杰斯,一位儿童读物插画家,浑身充满着与他真实身份格格不入的艺术气息。

      托尼赶到史蒂夫家的院门前时太阳刚刚升起。他站在白色的栅栏旁,盯着上面爬满的红蔷薇发呆,夜的寒冷从土壤的缝隙中升腾而起,在温暖的晨光中凝结成露珠,滚落在蔷薇新生的叶片上,就像花朵流下的眼泪。

      他不知这么站了多久,屋子的门突然开了,金发的年轻狼王穿着简单的T恤和运动裤走出来,似乎是打算去晨跑。他看见托尼后既没有表现出惊讶,也没有过分热络,而是默默地拉开院门,示意托尼进屋详谈。

      史蒂夫的房子不大,但布置得很温馨,脚下是柔软的毛绒地毯,清水瓶中养着已经开败却仍旧没被抛弃的花,墙壁上则挂着史蒂夫的作品,每一幅都充满了童趣和对世界的美好向往,这让托尼感到一阵莫名的愤怒。

      “我知道你会来。”他们在餐桌前坐定后,史蒂夫开口说,“玛利雅不忍心,所以告诉你这件事的一定是霍华德,而他在说服你这方面从无胜记。”

      “我绝不会娶一个吸血鬼,绝不!”托尼直视狼王湛蓝的双眼,强硬地表明了态度。狼人一族等级森严,能做到这点绝非易事。

      “事实上,你不是要‘娶’一个吸血鬼,而是‘嫁’,”史蒂夫叹了口气,“婚后你要前往血族,和你的丈夫一同生活。”

      托尼瞪大眼睛,他有点儿被搞糊涂了,这位向来睿智的狼王究竟是想要他答应婚事还是不想?

      “我厌恶说谎和隐瞒,虽然有时我们必须如此,但只要条件允许我都会保持真诚。”史蒂夫转身倒了杯果汁递给托尼,“现在你获知了所有情况,如果坚决不肯答应这桩婚事,我也不会强人所难。”

      托尼紧绷的肌肉终于放松下来,他接过杯子喝了一口,冰凉清爽的饮料让他沉重的心情瞬间又舒缓了不少。

      “谢谢理解,你是一位难得的好首领。”他中肯地评价说,“之后你有什么打算吗?但愿不是跟吸血鬼开战,我可不想成为导火索名垂青史。”

      “没有战争,我会遵照预言和血族言归于好,也会应对方的要求通过联姻巩固关系,只是会换一个更加情愿的人。”

      “谁会情愿嫁给吸血鬼?”托尼假装不在意地哼哼着,心中却涌起一阵细微的愧疚。

      史蒂夫犹豫着沉默了一小会儿,最后还是回答了这个问题:“可敬的佩珀?波兹小姐。”

      “你说小辣椒!?”托尼一下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开什么玩笑,她都已经和哈皮订婚了,婚期就在下个月!”

      “昨晚我和佩珀谈过了,她愿意为了整个族群放弃这段婚姻。”史蒂夫面无表情地回答。

      托尼像喝醉酒的鸽子一样原地打着转,突然一脚踢折了狼王面前的圆凳。

      “就没有别的法子来表示诚意吗?”他低吼着,“为什么非得联姻不可?”

      “因为联姻是最古老也最神圣的盟誓,”史蒂夫平静地说,好像刚刚遭到践踏的并非自己的领地,“在血脉的融合与传承当中,建立牢不可破的羁绊,从而守望相助,荣辱与共。”

      托尼嗤笑一声:“血脉?难不成那些吸血干尸也能生出孩子?”

      “托尼,”狼王的语气终于带上了几分严厉,“在人类高速发展的境况下,与血族联手对我族的未来大有裨益。联姻经过长老会的集体通过,也得到了我本人的首肯,作为狼人族裔,你不能因为这项决定有损你的个人利益就一味否定。”

      托尼将头砸在冰冷的冰箱拉门上,这让他想起了洛基的体温,微凉的,清爽的。

      “你在逼我!”他绝望地低吼出声,“你知道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小辣椒被这么断送掉——你在逼我——”

      史蒂夫阖上眼睛,又慢慢睁开。

      “联姻是双向的,”他说,“我们当中要有人嫁去血族,相应的,血族也会派人过来,三天后,我会接受一位吸血鬼做狼后,并承诺与他永生相伴。”

      托尼霍然抬头:“可你一直——”

      所有狼人都知道,他们的狼王深爱着一个人类,那个人在他还是一只孱弱的幼崽时就陪伴他、爱着他,甚至用生命保护了他。史蒂夫心中只有那个死去的虚影,所以至始至终都独身一人,即使是族中年纪最长、威望最高的大长老苦口婆心地反复规劝,他也抵死不肯另娶他人。

      而现在,为了族群的兴旺,他竟然牺牲至此。

      “我的心永远属于巴基,除了他,我此生不会再爱别人,但我也必须背负起身为狼王的责任。”史蒂夫望着窗外的蔷薇丛,露出一个苦涩的微笑,接着他将目光转向托尼,“所以,你也爱上了什么人吗?”

      托尼没有回答,而是任凭自己的思绪飘远,飘向初次见到洛基时的一刻:那个人在校园中长长的回廊上前行,手中捧着厚厚的书本,走路时带起的风拂动他的发梢,扬起学士长袍的一角,阳光照在他脸上、身上,使他整个人如同神祇般熠熠生辉,就连他踏过的长廊也像是突然被镀了金般闪闪发亮。

      托尼情不自禁地挪动脚步,像是追着光的小虫子那样,懵懵懂懂地追随那光辉的足迹而去,直到洛基转过身。

      “你跟了我足有五分钟,小可爱,告诉我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绿眼睛神祇歪头看向托尼,小小地打了个哈欠,上颚两颗尖尖的犬齿从鲜红的嘴唇后探出头来。

      托尼一时措手不及,但当他瞄到洛基手中书籍封面那大大的烫金花体字时,立即找到了一个合适的话题。

      “你喜欢莎士比亚?”他问。

      “不错的猜测,罗密欧。”对方回答,白得几近透明的手指划过墨绿色的皮革封面。

      而“罗密欧”再次提醒了托尼,使他迅速回想起早餐桌上老爹展示的那两张剧票。

      “我是想说,我拿到了两张英国皇家剧团来美国巡演的票子,”他眨了眨他的棕眼睛,努力展示出自己的魅力,“今晚八点,国家大剧院,《罗密欧与朱丽叶》,你有兴趣吗?”

      事实证明,洛基不单对莎剧有兴趣,对提供免费剧票的人也有兴趣,他甚至在第二幕第二场男女主人公互诉衷肠的高潮时刻,主动倾身吻了托尼。

      他们顺理成章地开始交往,托尼一天比一天更加深陷其中,每当他看向洛基,目光都会像被蛛丝黏住的猎物动弹不得。

      那人的外表无可挑剔,双眸顾盼生辉,宛如黑夜中最明亮的星;皮肤白而光洁,细腻得几乎吹弹可破,远看像是白瓷烧成的精美艺术品,只有摸上去才能真切感知到那大理石般的坚硬和当中暗藏的力量。

      他的清瘦带着中世纪的王室风度,他的微笑就像永远无解的谜题,就连他的步伐在托尼眼中都暗含某种奇妙的韵律,优雅、协调,就像十四行诗那般流畅迷人。

      他狡猾至极,惯爱捉弄别人,但只要眨眨眼睛,笑上一笑,又没人能够真的对他生气;他傲慢至极,平日以打击那些自诩天之骄子的平庸之辈为乐,但又完全拥有与那傲气相匹配的才华;他状似漫不经心,却会在你口渴时递上茶杯,困倦时提供肩膀;他从不说“爱”,但只要你望进他的双眼,就一定能透过它们望见那个为爱战栗的灵魂。

      于是,托尼决定将洛基命名为“我的月光”,那既能让他虚弱又能让他疯狂之物。

      但现在——

      “那已经不重要了,”他吸了吸鼻子,强迫自己远离回忆的甘甜之水而直面枯萎的现实,“什么时候举行仪式?”

      “三天之后。”

      “好的,我会准时参加。”托尼捏紧拳头,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太多的绝望和脆弱,“穿上雪白的婚纱,兴高采烈地给某只又老又丑的吸血鬼做新娘。”

      “没那么糟糕,”史蒂夫苦笑着,“你的伴侣是奥丁公爵的长子,我见过他两面,是个英俊的小伙子。”

      而托尼只是背过身去,如果不是洛基,其他任何人又有什么分别呢?

      离开狼王居所的时候,托尼已经下定决心接受联姻的命运,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后他就要被困死在那个吸血鬼身边,总会有别的什么办法,他可是个斯塔克,他从不绝望,且一向机智百出。

      而他现在唯一最想做的事就是见洛基一面。

      这时,口袋里的手机突然“嗡嗡”地振动起来了,他漫不经心地接起。

      “我想见你,蜜糖。”恋人那低沉性感的嗓音从电话那边传入托尼耳中,几乎让他千疮百孔的心喜极而泣。

      “我也想见你——”他咬住嘴唇,努力控制住情绪,“非常非常想。”

      “两小时后,我的公寓,”洛基说,他的声音听上去异常温柔,“如果你不来我就等你,一直等。”

      托尼挂断电话,他跑了整整两条街终于拦住了一辆出租车,迫不及待地向那幢熟悉的小公寓飞奔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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