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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沦落人 ...

  •   五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这五年里,她走过了雪山草地,看过了丛林戈壁;既曾在大海与万千鱼儿畅游,也曾在万丈高空和飞鸟雄鹰齐飞;她可以在繁华的都市中品茶赏花,也可以在贫瘠的大山里和小孩子嬉笑游戏。
      她见过春日的繁花似锦,也见过冬日里的遍地荒芜。这五年里,她去过的地方很多,唯独那一座城市,她曾呆了三年多的城市,她却一次也未曾踏足。
      若不是今夜突然一时兴起登上了□□,她恐怕还真的以为,自己已经忘了那段情,平了那抹伤了。
      只是为什么兜兜转转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在得知他们已经结婚了之后,心底还有一丝酸涩呢?
      长夜漫漫!
      “唉……”默默放下手机,绯九起身走到外面倒了一杯热水,外面真冷啊!
      “滴滴滴滴……”绯九听到了房间里的手机中,□□息的提示声响着。
      又是什么群消息吧!她没有理会,她现在需要在这冰冷的夜里好好静一静。
      与此同时,远在B市的某大学不远处,乐怡苑小区中,有一个房间中,蒙蒙的灯光透过窗帘微微撒了出来。
      房间里,宽大柔软的床上,一个男人背靠着软软的床头,眼睛死死的盯着手中的手机,一滴泪划过眼角,以极快的速度掉到了男子身下的纯白被子中。
      细看才发现,此时他那拿着手机的手,竟然在微微颤抖着!
      “九九……”他右手食指轻轻抚摸着手机屏幕上那个穿着白色长裙,坐在河边石头上赤着脚玩水的女孩子,她看着他的方向,笑容亮丽,发丝被河风吹着微微有些散乱。
      “六年了,九九,你到底去了哪里?”你真的永远都不会再见我了吗?最后一句话,他没有说出口,这句话,是他永远都不想想起的话。
      她说过,“只愿从今以后,我们永不相见。”
      “咳咳……”想到那个女子离开前说的这句话,他心如刀绞。
      尽管当时,他也是被逼无奈,可是,他终究,还是伤了那个女子!
      又一次起身,走到了隔壁的3—2,用那把他一直小心保存至今的钥匙,打开了那个他无比熟悉的房门。
      屋内,还是绯九在时的模样,整洁,干净。鞋柜上水晶花瓶中,几支娇艳欲滴的玫瑰正散发着淡淡的芳香,这几枝花,是他晚上回来的时候,才换上的。
      贵妃榻旁的木几上,她最喜欢看的诗经,这些年,他看了一遍又一遍。
      她当年走得该有多决绝啊!连她曾经最宝贝的那些书,都被留在了这里。
      胡栎走到沙发边坐下,拿起了放在旁边的诗经,“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陟彼砠矣,我马瘏矣。我仆痡矣,云何吁矣。”
      “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胡栎复念到,可是,真正的思念,真正的忧伤,又哪里是几杯清酒就能浇尽的?不过是借酒消愁愁更愁!
      同一个寒夜,南北相对的两个城市里,两个曾经的有情人,同样在这漫漫长夜里,孤独的静坐着,垂眉忆往昔。
      绯九记得,以前父亲说过,人生最苦的事,就是相思,求而不得的相思,无奈分离的相思。
      如今,这两样相思她尽数尝遍,苦吗?她问自己。
      五年以前,苦入骨髓,至于如今……约莫是苦得太久了,便也渐渐不知苦是何物了!
      “该出去走走了!”绯九低笑一声,是啊,她已经独自在家住了两个月了呢!
      这个家,是她真正的家,以前,这里曾住着她的父亲,她的母亲,还有她。
      天色渐明,绯九已经收拾好了行李,这一次,她想去云南,去那有“春城”之称的昆明看看滇池的碧水流波;去大理的苍山之下,洱海之旁晒晒太阳。
      绯九开着她的吉普越野车,平缓的踏上了旅途。
      她走得很随意,累了,随意停在某座小城或是小镇上,歇息个一天两天,吃着她未曾吃过的街边小吃,听着她不知道是何意的方言。
      一路上走走停停,原本不过十二三个小时的车程,她却走了将近十天,才堪堪踏入云南的地界。
      其实,到了之后绯九才发现,云南也并不是没有冬天,就如同偌大一个云南,能被称为春城的,也只有一个昆明而已!比如她现在所在的这个,名为水富县的县城,其实也不比她家暖和多少。
      她穿着及膝的白色长羽绒服,过膝平底长靴,长发被黑白相间的毛线帽子压制的服服帖帖,连是不是吹过的寒风,都没有拂乱它们。
      手上捧着一个正冒着热气的烤红薯,绯九坐在街边的长木椅上,正拿着一个勺子吃的欢畅。
      真甜啊!比她以前在超市里买的红薯甜多了。
      若不是这烤红薯凉了之后就不好吃了,她一定要买上三五个放在车里当零嘴呢!
      离过年还有十天,一路上,她见过许多已经开始返乡的人,他们都在回家,只有她,独自一人,在外漂泊。
      “岳青城,我们分手吧!”绯九吃的正欢之时,突然感觉身边坐下了一个人,还没有来得及抬头看一眼,就听到身旁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
      “呃……”绯九闻言,顿时觉得有些尴尬,她是继续坐在这里装聋作哑呢?还是应该立刻起身离开呢?
      “为什么?呵……岳青城,这么多年,我早就累了,八年了,你从没有想过要给我一个家,我又何必再执着于你?”身旁女子略带着悲凉的话语,竟让绯九心内产生了一丝不忍。
      “哈哈……我拜金?我看上了你家的钱?你他妈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去死吧渣男!”也不知电话那边的男子说了什么话,竟让这女子如此生气。
      “喂,能把你的红薯分我一半吗?”绯九听到身旁的女子低声对她说。
      “你是和我说话吗?”绯九侧身看向女子,语气柔和。
      那女子身穿一件看上去已经有些旧了的黑色羽绒服,一条已经洗到泛白的牛仔裤,脚上的短靴,已经有些地方磨掉了皮。
      “你能把你的红薯分我一半吗?”那女子眼眶红红的,依旧是那句话。
      绯九心下一叹,又是一个为情所伤的人!
      绯九从身旁的包里找出了一把小刀,将手中的红薯从中切成了两段,将那一段还带着皮的红薯,连同手中的袋子一起,递给了身旁的女子。
      “谢谢。”女子低声向绯九道了一声谢,便就那样,连着皮一起,狠狠地咬了一大口红薯,绯九在旁边看着,不由得浑身一颤,她该不是把这红薯当成了那男的吧!
      “啪嗒……”绯九看到从那女子的眼角,一滴泪划过,落到了那女子身上黑色的羽绒服上。
      “我和他在一起八年了。”那女子突然开口,“八年前,他追我时,家里一穷二白,可是他说,他会努力工作,好好对我。可是,这八年里,他换了一份又一份工作,不是嫌累,就是嫌工资低,整日里游手好闲,只知道窝在家里玩游戏。前几年,他父亲去世,家里连给他父亲办后事的钱都没有,我拿出了我全部的存款给他。去年他母亲生病,我除了正常的工作外,晚上还去火锅店刷盘子洗碗,拖着满身的疲惫回去后,还要守着给他母亲煲个汤,让他第二天回来取,这几年来,我一个人累死累活的拼命挣钱,养他,养他家。八年来,我连一件新衣服都不舍得买,连化妆品用的都是最廉价的,我总是想着,希望他能找个工作,不管工资如何,只要好好干,以后总会越来越好的。可是,他越来越好吃懒做,越来越不思进取。前两天,甚至因为问我要钱充游戏币被我拒绝了,而对我拳打脚踢。我算是看透了,这世上的男人,就没有谁是靠得住的。”
      女子如泣如诉,对着绯九倾诉着她的苦,她的累,她的委屈。
      绯九静静地听着,她知道,此时这个女孩子只是想把这几年的委屈全部诉出来,她需要的,不是她的安慰,而是她的倾听。
      “刚刚我对他说分手,他竟然说我根本就不爱他,当年和他在一起,只是看中了他家的钱!我实在是不知道,他哪里来的脸说这句话。”女子低下了头,将头埋在手中,肩膀微微颤动着。
      “哭吧!哭过了,就站起来,好好的生活下去。”绯九拍了拍女子的肩,有些惆怅的说。
      是啊,纵使再伤心,生活总是要继续的。
      许久之后,那女子停止了哭泣,抬起了头,“谢谢你。”
      “你现在有什么打算吗?”绯九问。
      “我也不知道,先离开这里吧!以前总觉得离不开他,不舍得离开他,如今一想通,却发现,连和他生活在同一个城市,我都觉得恶心。”
      “也好。外面世界很大,很美丽,把自己困在小城里,永远也见不到外面的繁华。”绯九意有所指的说。
      生活中,是不乏悲伤哀痛,可是同时,生活里也处处都是温暖和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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