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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送快递的,开门 前尘虽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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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同轩嘁了一声,越过他朝院中石桌走去,把身上的东西都卸下来,伸了个懒腰。回首见黑衣男人也跟了过来,便喊道:“旺财,送客。”
旺财一听是家里的煮饭婆在喊,以为是开饭了,啪啪啪跑回来一看,食盆空空如也……
“汪汪汪!”送的是谁自不必说。
听见犬吠,连子卿伸出小脑袋一看,旺财又在欺负怂轩!气愤地一皱小脸,抬了颗小板凳坐它面前平心静气地跟它讲道理:“你不能咬他啦,你这样是不对的啦,你这样做没有道理的啦……”康宁切鹿茸时他在讲,黑衣男人帮谢同轩一起处理梅花鹿时他依然在讲,等到饭菜上桌了,他还在讲。
闻见肉香,旺财已经开始不停舔嘴,等到谢同轩那声熟悉的口哨响起时,如闻天籁,尾巴几乎没摇到天上去,态度极其友好,连子卿觉得,自己的讲课甚有成效。果然,小孩子就是要慢慢教育么,根本不必管他究竟需要什么,又究竟是以怎样的思维在考虑事情,只要干巴巴地跟他讲无味(谓)的道理,多讲几遍就行。是这样吗?连子卿一歪脑袋。
谢同轩一把将困惑中的连小夫子从凳子上抱起来,直接放到了自己的腿上,在他害臊前猛地往他手里塞了个平平无奇的布包。
吃的!瞬间,所有无关紧要的事情都已经被连子卿抛到了九霄云外。
这么一大包吃的呐!连子卿激动地打开一看:黑不溜秋的,真的好吃吗?毛茸茸的,真的能吃吗?暖呼呼的,根本就不是用来吃的呀!哗啦啦一抖开,风雪再大,我自怡然。透过油亮乌黑的皮毛中独有的倒V形白斑,今夕作比,当初茫茫白雪寻黑熊的辛酸已然完全逆转。
“好漂亮啊!”康宁已经忍不住伸手来摸了。连子卿却仍是呆呆的:夫君说过不能卖,一千五百两银子都不卖,要知道,普通花哥的卖身价也就一千余两啊……
谢同轩捏捏他的脸,“平生第一愿,愿吾妻再不受冻。”连子卿眼眶一红,某轩赶紧抱着摇了两下,“别哭呀,我还有第二愿呢,听不听?”
“听。”声音抖得人心里都酥了。
“愿吾妻再不挨饿,你看,全是你爱吃的菜耶!快吃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听见吃的,连子卿的脑袋确实是下意识就转过去了,可眼睛却还死死地盯着谢同轩。手里紧紧抱着熊皮披风,人像是傻了一样,直到谢同轩亲手往他嘴里喂了好几筷子吃食他才慢慢被美味唤回点神志来。看他幸福,康宁自己也很开心,夹了满满一碗菜塞他手里。
局外人似的黑衣男人干咳两声,勾起嘴角道:“亏得我是有备而来呀。”取出怀中一锦囊递过去。谢同轩挑眉,“连包都是纯黑的。”
黑衣男人不爽:“怎么着?”
“足以表明你内心的阴暗。”谢同轩边吐槽边把锦囊一把抢过来,打开一看,两小颗白白的,牙齿?黑衣男人说:“我把自己的羊脂玉给敲了,喏,赔你家卿卿的门牙。”喂菜的瞬间,谢同轩顺便往娃的嘴里比划了两下,义齿跟那俩牙洞完全匹配,突然觉得有什么不对?
“不是,你怎么知道我媳妇的门牙有多大?”
旺财抬头,康宁侧目,卿卿眨眼,老王抖腿。
被围观了的某人愤怒了,“靠嗷!被咬的是我我为什么不能知道!”唰唰唰拆开自己手上的绷带,让他们看少了一块肉的手臂,以及那伤疤上清晰可辨的牙印又到底是怎么个三维立体法具体生动!
谢同轩摸着下巴:居然给咬出个三切图来,媳妇果然厉害,那这么说,此次交锋其实是咱谢氏夫夫荣获胜利?老黑瞥了眼他后腰:不用弩你试试看。
谢同轩眼神嘲讽:凭什么不用,你当我傻啊,有本事你别用力气?
康宁起身从连子卿手里拿过那细如发丝的银线,“本来我也用竹子帮你做了两颗义齿,不过有玉石当然最好,等会儿吃完饭帮你弄,以后,吃嘛嘛香!”日常吃萌娃豆腐,掐脸。
其实也不存在,某娃就算拿下巴也能吃嘛嘛香,小半张脸都已经埋进了碗里。谢同轩笑着帮他擦擦嘴,然后取过脚下的大包。“康宁,那天我爬树上拿弩射了几只狼,这个给你,还有慕奶奶给我们做的靴子。有心的,看一眼咱的脚就能给你做出双鞋来,不要都非要硬塞给你。恶心的,上你家吃个饭还要连吃带揣,所有存货都要搜出来,跟打土豪分田地似的。”
老黑被他这比喻逗笑了,问:“你说刚刚那俩夫妻?”谢同轩点点头,朝他丢过一块狼皮。连子卿叽里咕噜道:“他们还说夫君做的饭不好吃,不好吃又吃那么多!过分!”
老黑有些吃惊地问:“这?”谢同轩打狼的时候他应该早就不告而别了啊?即便还在,也……怎么说都不该有他的份儿啊?谢同轩低头扒饭,迅速吃完好方便连子卿收拾桌子:“本来是只带了五支箭的,下来时,”夹起最后一块鹿肉,“有只狼躲草丛后面偷袭我。”
老黑拿着狼皮往自个儿身上比划了下,见他暗戳戳意有所指的眼神便勾着嘴角说:“也许是你抢了他的另一半呢。”谢同轩擦嘴的动作一顿,瞟他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相视默笑,尽释前嫌。确定两小只进了厨房洗碗时,老黑拱手为礼:“白关漠,诚心相交。”
“谢同轩,肝胆相照。” 谢同轩看着报出自个儿大名后这人转瞬抽搐了的表情,心道不好,莫不是什么老仇人?我去,好不容易交个朋友……不会这么巧吧?
白关漠似乎有点三观被颠覆的样子,皱眉道:“南城金园谢同轩?”什么金窝银窝谢同轩倒是不知道,不过原主的确是住在南城的,一脸莫名地点点头:“怎么?”白关漠定定地看了他一会儿,突然笑开了:“没什么。”
静默一霎,白关漠猛然起身道:“兵营初立,尚有事忙,今日先行告辞,多谢游金兄以佳肴款待。”谢同轩眨眨眼,“游金”是什么鬼?绰号?这神翻脸啊……
“哎。”手无辜地伸在半空,然而人家已经走远了。
谢同轩突然意识到,尽管自己已经把从原主手中继承而来的所有东西都还给他了,可是!原主身上背着的“债”却只有现在的他来还。当然,卿卿又没跟原主洞房,不算原主的东西,打死都不还!至于谢同轩这身体,原主不也占了苏秀的身体吗?也不……哼,大不了算自己欠他条命呗。
总之,他可以算是“前事尽忘”,但别人不会忘啊,该恨的还是会恨他,该讨厌他的也一样。惹了事的正主倒是高枕无忧了。苏秀,呵,原本他还叫人家苏公子来着,后来才知道是姓白。白关漠也姓白,衣服布料滑滑的应该不便宜,剑眉鹰目人长得蛮顺溜,还力大如牛并且功夫很好?必是贵族无疑了。小老百姓哪有钱去装点自己、培养爱好什么的。
看刚刚眉毛都要挤成一团的样子,别真是夺妻之恨什么的啊!说到妻……想想之前从正房路过,端着热水要回西厢帮连子卿补牙的康宁。连旺财都看得出来老黑喜欢康宁!便否认了上一猜测,因为康宁根本就不认识他。
那是其他什么原因?
不管怎样,话说贵族要弄死一个整日为温饱奔波的小老百姓,应该是件很容易的事情吧?谢大非酋瑟瑟发抖。好吧,其实是冷得。他跟那白狼肉搏的时候吃了几爪子,怕感染每天都要换药。上衣是脱了,就是想事情想出神了一直没做正事,就连现在也忍不住仍然在各种脑补。
手掌搭在立起的右腿膝盖上,有点郁闷。瞥了眼自个儿已见轮廓的腹肌,左手摸摸头发和眉尾,心知自己的容貌气质必是有较大变化的,不然白关漠一开始也不至于认不出他来。既然如此,那要不改个名字,重新做人算了?
呵。可惜谢某人除了俗不可耐、不学无术外,还有一个毛病:脑瓜子常如驴踢、门夹、灌水且水已蒸发,无脑是也。却也是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独一无二的谢某人。
其实也是因为他没有多担心啦,白关漠走的时候可是把狼皮带走了!这是他跟老黑的定情,噢不,结义信物诶!如果没意思,当然不会收他的礼,既然收了,就当是把他当朋友看待的。要是真有什么话应该也会直接说,吧?
“诚心”相交,他也很想知道,是怎个诚心法。
“吱——”听见门声谢同轩转脸,看见门缝中的萌娃从一条渐渐变成一片,再成为一只调皮的小黑熊,一步一步靠近,钻进了他的怀中,糯糯地叫了声:“夫君。”
“牙修好了?”谢同轩想撑开他的嘴仔细看看,手指却被含住吮了两下。某轩眨巴眨巴眼睛,再转转眼珠,心想这是什么新招?
“嗵”拔出指头瞬间,连子卿乖巧地躺在他臂弯处,眼角飞红,小嘴虚张。好似佳酿开封,酒波荡漾,待君品尝……谢同轩第一反应是这娃是不是又发情了?花哥发情的时候的确是有点没下限的,只要能得到满足,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做,他也不是第一次被勾引了。但今天没闻见花香,明显不是这个原因,摸摸连子卿的小细腰,装红果果的小荷包也还鼓鼓的,不该是存货没了走投无路来找他,那这可就怪了。
好吧,不是发情那就是发骚无疑了。你要问区别在哪?那大概就是前者被动,后者主动吧?老谢低头问他:“怎么啦?”裹着熊皮来献身是咋地?都老夫老妻了还玩以身相许这招啊?不管怎样,都离得这么近了,来,么一口。
分开时,谢同轩的下唇不慎被他轻叼在嘴里,随着抬头的动作才啪地弹了回来,引人一惊。顿觉今儿玩得,是有点过火了啊。正想小小地、委婉地、轻轻地数落他几句——
连子卿抓着他的腰带小声说:“夫君……山楂膏应该是甜甜的对不对?”谢同轩疑惑地“嗯”了一声,有点,不是那么懂,莫不是某种暗示?暗示他用山楂膏涂……然后舔……咳咳咳……
连子卿挠了两下他的胸膛:“我好像,吃错东西了……”谢同轩嘴一扁:我摔!今儿猎的不是鹿么,放血的时候本来是不想要了。因为清朝那咸丰皇帝不就是鹿血喝多了才三十一岁就挂掉的么,虽然他也不信这种说法,但……但平时康宁帮了他不少,鹿血除了壮阳也还是有正经用途的,补虚、止腰痛什么的。那,就装一点点在水袋里,悄悄地拿给康宁,不让连子卿知道这玩意儿的存在不就行了?
有句话叫“要是不想秘密被泄露出去,那就不要告诉别人”。谢同轩觉得下句话应该是“要是不想鹿血被喝,那就不要带回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