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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傻女人 ...

  •   五天前,尚在穆府不依不挠讨酒吃的“琥珀眼”收到了一封信,信上邀他会面。

      他打可以推辞,可是寄信的人是江湖中最不可招惹的人,因为是最小心眼,最吝啬的人。

      这种人谁也招惹不起。

      于是他骑着穆府的马连夜赶到了约定处。

      信上写的地方是一处包子铺,那江湖上最吝啬也最小气的人,就是金城六。

      他很显眼,没有比他更脏更乱的人了,哪怕是叫花子站在他身旁也像一个富公子了。

      金城六用一个铜板买了一个馒头,掰成两半;他自己吃了一半,又将剩下的一半掰成两半,又自己吃了一半,再将剩下一半掰成两半,他又再吃了一半。到最后不能再掰后,他吃了一整个馒头。

      不过“琥珀眼”不介意这种明显缺德的事情,相反他好奇得很,好奇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金城六请自己看他吃馒头。

      金城六细嚼慢咽地咽下了一个馒头,他浓密的大胡子上一点儿渣也没有,他的双眼依旧如鹰,然后他说了目的。

      他让“琥珀眼”去找琥珀眼。

      江湖上有两个“琥珀眼”。

      一个是“琥珀眼”纳洱间。他那双眼睛真真是如琥珀般夺目,传闻与他对视便会不自主地沉沦进那眼瞳中;可惜他那双眼经常弯成月牙,但却让无数跃跃欲试的江湖少女更加心驰神往。

      另一个“琥珀眼”资格比纳洱间老,是一块曾在江湖上掀起腥风血雨的琥珀眼宝石。据传那宝石通透温润如玉,仿若一只大大的眼睛,盯得人遍体生寒,可偏偏无数人追寻那宝石的踪迹像是发疯了似的。一传它曾是西域魔教至宝,至于其功能则是抓一个人一种说法。反正经历不少波折后落到了金城六手中,而想要最吝啬的人拱手相让已被认为自己的东西?你去试试让太阳从西边出来。众人败兴而归,但内心暗火未息、蠢蠢欲动。

      而在琥珀眼几近快淡出为人所知时又重燃这把火,江湖上,恐怕又要不得安宁。

      纳洱间受了委托——一想见识一下胆敢得罪金城六的“壮士”,二嘛,也想见识见识传说中的“琥珀眼”。

      可他五日内非但未曾寻到什么线索,还弄得一头雾水两头忙:穆府那位可急着催他赔马,那家伙可不好惹。更麻烦的是前些天被父亲束缚在家的燕脂红不知怎的偷溜了出来,一出来就缠上了自己,跟他一齐到了这塞北的奇怪酒馆歇脚,却遇到了奇怪的金城六,又被下达了奇怪的限期。这么多奇怪,也就没什么好奇怪了。

      燕脂红抹开眼角的泪珠,悄悄打量四周,嘴中喃喃道:“铁孔雀就是铁孔雀,这么不近人情。”

      她声音不高,但身旁的纳洱间听得清楚,对于小女生的不满情绪他眼睛又弯成月牙:“不然为什么叫铁孔雀呢?江湖人的称号总是有他道理的。”

      “那你呢,“琥珀眼”?”一种绽开笑颜,她的眼、她的鼻、她的嘴若是单看算不上好看,可却十分和谐地嵌于那张小巧的圆脸上,就不知怎么的,越看越好看。

      “会有人挖你的眼吗?”

      纳洱间沉吟,思虑片刻,竖起食指与中指道:“有两人,一个呢,就是金城六,还有一个……”他笑得十分语愉快,两颊上又凹出那两个小小的迷人的酒窝。

      他不说下去,燕脂红耐不住问了:“谁?”她很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会想要他的眼睛,那双迷人的琥珀眼。

      “这个嘛,我也不知道,只是——直觉。”

      纳洱间神秘兮兮地将食指放在唇上,燕脂红忽的一愣,两人相视而笑:她不知道他为什么笑,只是因为心爱的人儿笑了,她也感到十分快乐。

      耳边仍旧响着门外飞沙的敲门声,如同垂死的老翁。柜台处的竹板声至今未绝,燕脂红略微好奇地望向那边。

      “这家酒馆真奇怪……”

      “的确,但也因为只有奇怪的人才来。”

      “我什么时候也成奇怪的人了?”

      “从踏入这酒馆开始,和我一起北上开始。”

      “怎么奇怪了?”燕脂红微微咬住下唇,盯着身旁人的嘴唇,如果那嘴唇吐出什么让她不高兴的话她就要抽上一鞭。

      “你说一男一女一起逃亡这不是私奔么?”纳洱间支着下巴微笑。

      “你……”燕脂红梗着一口气,脸涨红,急忙转移话题,“三日后你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纳洱间抬头看向柜台,食指漫不经心的敲击着桌面,杯中酒水纹丝不荡,“我是得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了……”

      燕脂红又涨红了脸,这次不是羞怯,而是气恼:自己那么在意他关心他,而对方却一想也未曾想,刚才她都以为他知道了……这不让人气恼吗?

      “你说我们什么时候离开?”纳洱间摩挲着酒杯,粗糙的质感,但是很干净的杯子。

      杯子干净没什么不对,可是在这北方的,这沙尘肆虐的小镇上,这家小酒馆里,这实在太干净了。

      也许太干净也没有什么不对,因为这是家奇怪的酒馆。

      燕脂红在耳旁不知絮叨什么,竹签板的咔咔声愈发清晰,这种节奏……

      竹签板声骤然停下,纳洱间笑吟吟的眼瞳中闪过一丝锋芒,在刹那间他就拽着一旁似乎感觉到杀气停下絮叨的燕脂红钻下了桌子。

      哆哆!干脆利落,毫无拖泥带水的几声片状物嵌入桌板的声音。

      纳洱间与燕脂红迅速分开,从两面夹击。

      耳畔咻咻地带过几缕乱发,如刀片似的竹签片狠准稳地击向他们的要害之处。纳洱间挂在嘴角的笑意逐渐散开,他睁开双眼,冰冷一片,全然不像刚才那个笑时有着两个酒窝的可爱少年。

      柜台后的矮小的红衣人,两鬓斑斑白发,粗糙的手指间稳稳抓着一根根竹签板,正源源不断地送出,送出去要人命。

      纳洱间左躲右闪逐渐逼近了红衣人,但他未着急出手:他要询问出是谁,究竟是谁,所以他在等,等一个时机。没有什么是无穷无尽的,红衣人的竹签板也是,除非他全身武装,但那一定很重,那么这就是他的机会。无论如何,纳洱间自信并且把握十足地认为,有利的不会是红衣人。虽然这次有燕脂红,但是她也能分散一些注意力。

      纳洱间眼神一凛,纵身触及到那矮人的衣角,红色的衣角被撕裂开攥在手中,纳洱间突觉不妙,那红衣人喷着血大笑着向他扑来,冷不丁被其身后的燕脂红一条柳鞭打倒在地,竟不再起了。是死了。

      纳洱间任由手中的衣角飘落,脸色逐渐泛白道:“丁字一号……”

      燕脂红也霎时白了脸,急忙上前扶住摇摇欲坠的纳洱间。

      “丁字一号”是当今江湖新起的杀手组织,比起械杀他们更擅长用毒悄无声息地杀人,而纳洱间就是中了丁字一号的红衣散。

      有人,买了他的命。

      一切开始不那么好玩了。那偷走琥珀眼的人知道了“琥珀眼”要来追查,而且知道他一定会被发现,于是雇佣了杀手组织杀了“琥珀眼”。这是恐惧还是恐有后患?

      纳洱间已经没有心思想了,他已经失去了意识。

      只留下燕脂红一个人眼睛微红地唤着他,她心爱的少年。最后她背起纳洱间推开就关门。

      不知什么时候,小镇风沙已经过去了,街道远方通向光秃秃的山丘,一轮残阳如血浸润着霞光。

      她突然发现自己背上的人很轻,呼吸也很轻。

      她咬着下唇迈出步,却踉跄后站稳了。她才发现,街上沙尘过后,除了留下满街黄沙,还留下了黄沙下的人。

      是那些酒客。

      身上披着金澄澄的沙袍,风轻吹发出簌簌声。

      她刚被绊住的就是这么一个东西,那个人脸上无血色,眼睛如濒死的鱼一样凸了出来,血丝可见。她不忍地用脚尖再把他翻过去。他们都是中毒死的,都是因为那个丁字一号的杀手,那个杀手不仅在自己的衣服上下毒,连酒馆里的酒也未放过。纳洱间要死了,他那双清澈的琥珀眼也会像他们一样凸出来吗?

      燕脂红不敢想,他要尽快找到人解毒,救救她的少年。

      她不想他如同他们一样难看的死状。

      她所想的不过是一个女人对于她所依恋的男人所该想的。她不会想那些丁字一号、红衣散之类的,因为那些阴谋都比不过自己背上的少年——她只要他活下去,她只想他活下去。而他呢?他兴许想要些除了活之外的事情吧,可那是她不敢想的。

      所以其他的又关她何事?

      她只是一心想与他相伴天涯,共遨江湖,所以她甘愿与他北上,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小镇吃风沙;所以她情愿面对那骇人听闻的杀手,与他共面对;所以她独原背负着他,承载他的重量,去为一个渺茫的希望和回复……

      你什么时候见过一个女人背着一个男人呢?

      那必定,那个女人太傻了。

      燕脂红就是那个傻女人。

      可她不笨,不蠢,只是傻。

      因此她只知道,不把纳洱间抛弃在那个死人一样的风沙小镇中,她是明智的。

      她只知道,希望只要跟随着那太阳,即可到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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