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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蘧然梦蛱蝶 ...

  •   有了金鳌岛这个去处,裁军顺利了很多。借着阐教与佛门的争斗,地府分|权也基本确立下来。羽翼仙果然转|世历劫去了,孔宣还不放心,令黑虎精与他同往。
      一切都好,只有三妹一家不好。
      沉香没有听哪吒的话。
      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顺境会助长懒惰和自满,逆境才是进步的最好时机。别人且不说,杨戬自己知道得清清楚楚:他武道提升最快的时候,是家变之后一直到收蛟治水;过人的智谋,得益于封神之战;坚忍的心性,是千年婚姻中被寸心磨出来的;如果不去当这个举步维艰的司法天神,他大概永远也不会对法|度有什么深刻的见解。
      沉香这一路走来,太顺遂了。法|力得来太容易,还是靠偷鸡摸狗,这并不是什么好事。更何况,他犯过的错误没有受到任何惩罚,直至今日依然被纵容着。那么他就不会反思,他的思想就会始终停留在劈山救母的那一刻,无法进步。
      登高必跌重啊。三妹和沉香,根本不是王母的对手。
      王母希望看到的,无非就是东岳发生的事情在整个三界再来一遍——岳府神兵也是庸众,碧霞元君最后决定还击,其实是被他们带动的。
      三妹太善良了,善良到糊涂,善良到健忘,善良到丧失斗志。家变之后的逃亡,斩妖台上死里逃生,弱水回天时被掳去,这一切都没能让她记住——玉帝对他们兄妹怎样恨|之|入|骨。现在人家摆出几个好看的姿态,她又忘了自己的叮嘱吗?
      罢了,这又怎能怪三妹?就凭自己曾经做过的事,她没怀疑自己别有用心就不错了,又怎能苛求她言听计从?
      又一遍淬炼之后,杨戬汗透重衫。他一点一点地屈起手指,因长久不曾活动而僵硬的关节嘎吱作响。屈掌成拳,复摊开成掌,转动手腕,屈伸手肘。杨戬使劲支撑起头颈,想要坐起来,刚刚离开枕头一点,便又无力地摔回去。他用手扳住榻沿,靠着胳膊的力量让自己侧过身来,再用手肘撑着床面,勉强支起上半身。
      简简单单几个动作,就让他筋疲力尽,浑身的骨骼仿佛都要散架了。经脉尚未完全修复,稍一用|力,就痛如万蚁齐噬。可他却不愿放弃,屈起膝盖,一寸一寸挪动双|腿,想要下床。
      他已经在羽翼仙面前现了身形,再隐瞒真|实情况也是无益。瘫痪的身|体终究是个负累,倒不如一鼓作气淬炼经脉,把这副残躯修复了。再说,以他现在的法|力,就算拿不下来犯者,也足以令他们付出值得掂量的惨重代价。既然如此,还顾虑什么?
      双足终于触到了脚踏,很凉,有些硌。扶着榻沿,慢慢把重心移过去。站立的感觉是那么陌生,杨戬还没能直起腰来,身|子一晃,从脚踏上摔下去,重重砸在地面上。
      低头苦笑。这不中用的身|体啊。
      跫音响起,一个女官端着食盘走了进来。她一见杨戬倒在地上,艰难地支着上半身,吃了一惊,连忙将食盘放在桌案上,过来搀扶他。
      杨戬抬头看她的面孔,不由得微微一惊:“你是谁?”
      “林默娘,莆田湄洲人。生前是个渔家女。”
      “你曾在海难中救过一条商船上的人?”
      “真君说的是哪次海难?”
      错不了了,她就是宝莲灯灯魂的转|世。也是机缘巧合,想不到她死后被渡升成神,恰好被分|派到了东岳,全不费工夫就到了自己面前。
      心下一算,林默娘只活了二十八岁。
      林默娘扶着杨戬坐在桌案前,把馒头掰|开递给他:“北方的麦子很养人,这儿有山有海,做的菜也好。真君,你且不要着急。既然情况在好转,那就总会好起来的。”

      白季子和小青在凡间走了两年,把认识的妖都访遍了,这才回到金鳌岛向通|天复命。
      有了多宝道|人打理事务,金鳌岛一下子生机勃勃,井井有条,人多而不失秩序。
      白季子领着回程路上偶遇的一对夫|妻,趁着休息来见通|天:“师祖,您看看谁来了?”
      通|天打量了他们一眼,诧异地摇了摇头:“没认出来。咳,在我老人家面前还卖什么关子?自报家门得了!”
      “师父,您不认识我了吧?我就是李雄啊!”那男人哈哈大笑起来,“以前在天上做奎木狼星君,后来获罪贬下凡。我虽然没了修为,可我找到了百花羞公主的转|世,我们双|修已有小成,这次是两口子一起来了。啊,我们还有两个孩子呢!老大都一百多岁了,老幺还不会走路。回头我把他们带来,给大伙儿认识认识!”
      通|天也笑了,眨了眨眼睛说:“来倒是无妨。不过我有言在先,自己的孩子自己喂,你多宝师|兄管你们两口子的饭和菜,可不管你孩子的粥和奶!”
      周围也有熟识的,围着李雄议论纷纷:
      “无妨无妨,李雄师|弟,你把孩子带来,我做莲子羹给他吃!”
      “莲子羹可吃不得!那莲子要是卡在嗓子眼里可不得了!”
      “不吃莲子不就行了?”
      “瞧你说的!莲子羹不吃莲子?我听着都新鲜!还是我做红豆糊吧,又好吃又养人!”
      通|天看他们说得热闹,悄悄退出人群,招手示意白季子过来。
      “这只纸船你收下,还有这只,带给小青。”通|天从袖中取出两只巴掌大的纸船,“每月初八和二十二,将它压在枕下睡去,你自然会明白的。”顿了顿,他又说,“若是有朝一日不愿去了,就把纸船还给我。”

      半爿明月,流水潺|潺。渡头上坐着一个中年道|士,还揽着数只小舟。
      通|天的纸船,原来能载动天魂,在梦中把她们带到这里。
      那中年道|士自称李源,是受通|天所托,教他们律法词讼的。
      白季子环顾四周,除了自己和小青之外,李雄和百花羞夫妇也来了,还有几个不认识的,令她惊讶的是,有一只小舟上,坐着的竟是三圣母的儿媳小玉。
      白季子这才想起,似乎这只小狐狸也去金鳌岛旁听过,想不到师祖也赠了她纸船。
      李源讲课相当自|由,听讲的人却一点也不轻|松。他总会安排大量阅读任务——真不知道那么多案卷是从哪里来的,梦中的渡口,大部分时间都是用来讨论的,而他自己只是从旁引导,并不轻易表明态度。
      李源总是淡然而包容,允许发表任何观点,甚至有人公然为旧天条张目:“神仙就该禁欲。一旦有了男女之情,特别是有了孩子,就只顾着自己的小家,忘记了神仙的职责,顾不上为三界造福了。真不明白,为什么女娲娘娘会留下这样一套天条!”
      李雄当即反驳:“禁欲?情|欲是欲,权欲、物欲不是欲?男女之情会让神仙忘记职责?师徒之恩、朋友之义哪一样完全不会与神仙的职责冲|突?”
      小青也一声嗤笑:“你可真是看得起神仙。神仙有凡人死后渡升的,有各种生灵修|炼来的,他们本来就割不断七情六欲。与其道貌岸然地禁欲,还不如大大方方承认欲|望的存在,至少光|明磊落!”
      众人议论纷纷。等到所有人都说完了,李源回头问向离他最近的一只小舟:“林默娘,你的看法呢?”
      林默娘是这个渡口上最奇特的人。听说她连识字都是刚学的,读书很慢。不知为何李源如此看重她,竟让她在这里听讲,她不发言时还会主动过问。
      林默娘抱着膝盖,抬起头来,不紧不慢地说道:“欲|望本来就存在。一味否认,围追堵截,只会让欲|望爆发时引起的灾|难更严重。与其如此,不如给欲|望一个发|泄的出口,清楚地限定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如果有可能,甚至可以利|用欲|望造福。正是堵不如疏,化水害为水利。”

      杨戬以本相示人,却言语虚假,举动违|心。李源以假相示人,却言语真诚,举动随心。到底该说李源是杨戬的化身,还是该说杨戬是李源的面具?
      李源也对他们讲过那个虚构的绝阵奇案——玉鼎后来定的书名,叫“生死板”。
      第一个发言的是李雄:“我觉得应该先把布阵的人抓起来。”
      李源淡淡一笑:“多年未发动的废阵,布阵者早已无处可寻了。”
      “一个人死总比五个人都死要好吧?我觉得他们应该无罪。”小玉犹犹豫豫。
      “可是他们总是杀了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不在乎多寡。既然律法条文就是这样写的,那就应该……这样判吧?”百花羞有些踯躅。
      “律法也有不完善的地方,明知是恶法还要遵从吗?”小青不客气地质问。
      “恶法……也是法,我们不能有法不依吧?”白季子也不能肯定。
      ……
      恶法是法?恶法非法?这等难题,杨戬早就反复思量过了。一边是从其恶法,宁愿百人不保也不能舍一人,却于心何忍?一边是从其善果,为保百人舍去一人,又岂能无罪?这样的争论,只怕永远没有结果,可是身为任事者,却不能不做出抉择。
      八百年来,他遇上过多少次这样艰难的抉择,他往往选择后者——他知道被牺牲的少数何其无辜,他知道那一桩桩一件件都是他的罪责,即使是善果也不能洗脱的罪责。他希望把这恶法结束在自己手里,为此善果,不惜一肩担去所有罪孽——为了后来人可以不必再面对这样的困境,只需遵从法|度就能令三界得享太平,令苍|生免于无妄。可是他也知道,这样的法|度,是不存在的。
      可是不管怎样,做李源真好啊。一天一天,一年一年,时光就这样流逝着,莫不静好。乘舟前来的人也在变,有的把纸船还给通|天、不再来了——最可惜的是小玉,也有新鲜的面孔加入,还有的一直都在。后来再谈起《生死板》时,他们已不再拘泥于书中已有的看法,新鲜的观点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并逐渐完善、成熟:
      “我认为还是应该无罪开释。我想请列位多少考虑一下阵外施救的那七人。如果获救的四人都判了死罪,为救他们而死的六人情何以堪?唯一的幸存者情何以堪?他们的牺牲不就都白费了吗?”
      “你怎么不说他们判了死罪,他们的亲人和朋友情何以堪?施救的那七人是高尚的,毫无疑问。但他们高尚与否,跟这四人有罪无罪有什么关系?审判者不应以自己的感情倾向干涉法|度,这四人应该偿命。至于别人情何以堪,我也只能表示遗憾。”
      “只有三天时间,他们的元神正在被逐渐侵蚀。任何人在那种环境下都只能做出这样的决断,所以我认为他们无罪。”
      “你凭什么说只能做出这样的决断?他们真的把所有办法都想尽了吗?外面七人并不知道里面有人填了阵眼,但仍然着手破阵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们觉得不填阵眼也有希望破阵?为什么不再等一等呢?填阵眼只需要肉|身吧?那好,反正都是神仙,每人割几块肉,凑一百多斤出来不行吗?我知道这很残|忍,但再残|忍也残|忍不过杀|人吧?或者干脆等着,等某一人元神耗尽,把那具肉|身填下去,这样也不算杀|人吧?”
      “你这种主张简直荒谬!再等一等,等到什么时候合适呢?什么时候你都可以说还早。每人割几块肉凑一百多斤就能填阵眼,你以为老太太凑份|子办寿呢?至于等着某一人元神耗尽,这个办法无异于主动牺牲最弱的那一人,其实还不如抢生死板公平。虽然没有杀|人,但用心比杀|人更险恶!”
      “用心不是最险恶,那是道|德判断,并不能成为杀|人无罪的理由。我们还是应该回到法|度本身,这四人的行为毫无疑问是有罪的。但是我觉得,他们在阵中的经历已经够痛苦的了,而且说不定将来永远都不能走出杀死同伴的阴影,神仙的长生将会带给他们无穷的痛苦,永无解脱,这才是天理昭|彰。况且,他们这么做也是情有可原的。司法天神应该判他们有罪,以彰显公|正无私,然后再建议玉帝王母赦免他们。”
      “你这叫什么公|正无私?如果玉帝王母不赦免怎么办呢?是不是就成了冤案?法本来就是最后一道红线,难道这道红线反而需要上|位者的一己好|恶来保证其公|正无私吗?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判他们无罪。”
      “神仙的长生将会带给他们无穷的痛苦?痛苦与否,不过取决于他们还有没有良心,这算什么天理昭|彰?每一个生命都是极其崇高且无限珍贵的,生命的神圣不允许任何侵犯。同态复仇才是天理,杀|人就该偿命。”
      “有的时候,生命的价值是不均等的。自我防卫杀|人无罪,那是我们认定受|害|者的生命比加害者更有价值。国|家遭到入侵,人们拿起武|器保卫家园是正当的,那是我们认定保卫者的生命比侵略者更有价值。放在这件事里也是一样的道理,死去的一人是无辜的,活着的四人也是无辜的,四个无辜的生命比一个无辜的生命更有价值,这是毫无疑问的。所以我认为这四人无罪。”
      “但是被害者并没有威胁到那四人的生命,所以你不能用自我防卫来为他们开脱。四个生命与一个生命都一样神圣,没有哪一边可以超过另一边。更何况,被害者最后收回了意见,他不同意这样决定任何人的死亡。任何牺牲都必须是自愿的。这四人强|迫别人做出牺牲,无论你怎么辩解都是不正当的,所以他们有罪。”
      “我们可以设想,假如真的按被害者后来的主张,他不抢生死板,不填阵眼,不为大家的生死负责,不与大家和衷共济,那么他有什么资格跟其他四人一起活着出阵呢?这种行为反而让他显得可耻、该死了!我觉得这四人无罪。”
      “你们不要再纠缠这个问题了。被害者是否同意,与加害者行为的性质无关。就算他同意了,这四人也是犯了法。强盗把刀架在客商的脖子上,要么交钱要么交命,于是客商交了钱,我们能说客商把钱财赠与了强盗、因此强盗没有犯法吗?胁迫下的承诺本身就是无效的,更何况被害者最后收回了承诺。不管怎样,他们都应该偿命。”
      “那如果把你放在那个环境下呢?你能做出比他们更高尚的选择吗?如果做不出,闭上你的嘴。让你这种人判他们有罪,那是法的耻辱。”
      “你说话好没道理!凭什么要求审判者一定要道|德高尚?我们之所以需要法|度,不正是因为审判者也是普通人吗?审判者需要的品质,仅仅是清晰准确地理解律法,并且前后一贯地使用之而已。司法|理应服|从立法,所以我认为这四人有罪。”
      ……
      渐渐地,他们开始不再满足于议论,有人动笔写下了自己的判|决词。有了第八篇,就会有第九篇、第十篇……
      法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永恒的,而是历|史的;不是绝对理智的沉淀,而是多元价值的斗|争与妥协;不是死气沉沉的规整体|系,而是从鲜活的生命中生长起来的素材之结合;不是纸面上的游戏,而是活生生的现实。那些粗糙的、闻所未闻的、甚至暂时还不能言之成理的观点,孕育的恰恰是无限的生机。
      就在《生死板》付梓之后三百年整,又有人集|资再版,收录了另外七篇判|决词,依然是三篇有罪,三篇无罪,一篇回避审判,再加上注释,代|表三百年间涌现出来的新观点。
      ——说什么满树好花一枝残?说什么一枝好花凋零后,留下的是满树的刺?分明是薪火相传,不知其尽!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杨戬毕竟无缘享受太多的安宁。作为李源的岁月静好,原是偷来的,原是只有到梦里去寻的。

  • 作者有话要说:  1.这个标题用的当然是庄周梦蝶的典故,如果你知道戏曲里面的劈棺惊梦是怎么演的,再结合前两章,就更能体会到这个标题之神奇了,楚王孙是庄周变的,李源是杨戬变的……
    2.大鹏是岳飞,黑虎是牛皋,不多说了。
    3.林默娘就是妈祖,传说她只活了二十八岁,而且终生未婚。妈祖本来就是宋徽宗始封的,所以安排在这里出场。别着急,她还是要回到东南沿海立业的。
    4.这只奎木狼就是《西游记》那个黄袍怪,我把故事的结局改了,让他和百花羞终成眷属。
    5.治|国之才就是济川之才,当然要坐船去学。
    6.其实这个绝阵就是从人生改的啊,把阵眼的位置换到阵中众人面前去,不就成洞|穴奇案了吗?所以这一段议论里面我夹带了私货,有几句就是冲着揭人生最后那些人(尤其是刘沉香)的画皮来的,至于是哪几句,你们自己体会吧,说破了就没意思了……
    7.古时候出书都是自己出钱的,写书也不是为了赚|钱。那时候的人没有版权概念,所以收录别人的著作不犯法。顺便说一句,这本书再版也是同人倒逼官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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