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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 法克·流浪汉
我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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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克,你们一定联想到了某个英语单词了吧。当年我妈生我的时候是顺产,在经历了整整一天一夜才顺利地剩下我,据我爸描述那时候我妈满头大汗,往日里柔顺的可以拍洗发水广告的头发像是被水打湿,有的贴着衣服有的贴在脸上,一副进入桑拿房太久昏昏欲睡眼看就要昏过去的模样。我妈临将失去意识前,伸出食指颤颤巍巍地指着尚在襁褓中的我……
“法克!”我爸说起当时的场面时,激动地拍了拍大腿,脸上满满的都是对我妈的敬佩,“你妈昏迷前都没忘给你取名,我当时听了就觉得太有文化了!这名儿一听就像个外国人!”
当时我深深地怀疑我妈为什么会看上我爸这么一个没文化的大老粗,要知道我爸可是连小学都没毕业,这个问题我妈后来回答了。
“你爸他……”我妈一个年近五十的中年妇女居然一脸的羞涩,就在我以为要听到什么惊天地泣鬼神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时,我妈的回答让我想到过一分钟前狠狠地扇自己一巴掌。
“你爸他,长得好看啊。”
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我深沉地想道。
总而言之,我的名字就这么被我爸定了下来,每当我遇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时,默念自己的名字能让我的心情平复下来。
现在我已经不再排斥这个名字了。
当然我说这么多,并不是想说我名字的由来,我真正想说的是,我遇到的一个女孩。
我是一名上班族,每天往返于家与公司,两点一线的生活十分枯燥,唯一能让我感到宽慰的事情时下班后行走于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人马车流,街道两旁的商铺,被晚霞渲染的天空,路边盛开的小花,甚至是巷子里乱窜的流浪猫狗都能令我露出由衷的微笑来。
我就是如此容易满足的人。
言归正传,那是一个平常不过的傍晚,下班后我像往常一样行走于回家的路上,公司离我家只有不到二十分钟的路程,我可以不用和其他同事一样匆匆忙忙只为了赶上一班地铁。
大概是出于某种想要打破常规的心理,我没有走往常所走的路,而是绕了个弯上了天桥。
如果不是这样,我可能就遇不到我那个高中同学,更遇不到那个女孩了。
当我走上天桥时,就听到一阵气愤的声响以及一声声哀嚎。
行人们纷纷避让开来,给中间那两个人让出一条道来,我也得以看清处在中央的两个人在做些什么。
那是一场斗殴,一场由黑衣男子单方面进行的斗殴,那个黑衣男子长得凶神恶煞,手臂十分粗壮,一看就是经常健身的人。他抓着躺在地上那个人,那个人我看不清他长什么样,因为他的脸几乎没有完好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因为嚎叫而大张的嘴十分肥厚,像是被蜜蜂蛰过而肿胀起来,头顶的头发几乎快掉光了,只剩下稀稀疏疏的几根还在坚持着。
我像被揍的那个大概是个流浪汉,因为他的一身衣服十分破旧且肮脏,而且就在不远处的地上,一个老旧破损的蛇皮袋就躺在那里,周围散落了几个饮料空瓶。
“那家伙太恶心了,”就在我仔细观察时,我旁边一个女孩突然出声,我有些惊诧地看过去,发现她正看着我,她是在和我说话。
“你看到那边那个漂亮小姐姐没……”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一个长发及腰身材窈窕的女人就站在那里,漂亮的脸上还带着些许厌恶的神色。
“那位大佬是她男朋友,”她又下巴指了指那位还在奋力揍人的黑衣男子,奇怪的是经过的人没有一个前去制止,甚至连身着制服的城管都站在一旁看着。
那个女孩接着道,“这个人是个捡垃圾过活的流浪汉,就住在这天桥底下,他这人吧看着猥琐,实际上做的事也是相当猥琐的。有事没事就爱蹲在路边,看见个女人路过就用目光上上下下来回扫射,还冲人吹口哨出言调戏。因为他,很多女孩子都不敢独自走这里。这回他可总算踢到硬板了。”女孩带着口罩,我无法得知她现在是什么表情,但从她发亮的眼睛以及雀跃的语气可以得知,她很愉快。
周围人也都是一副大快人心的表情。
眼看流浪汉都吐血了,城管才慢悠悠地喊住了大佬,不轻不重地训了几句就放人走了。
大佬趾高气昂地搂着漂亮女友,在经过流浪汉身边时往他身上吐了口吐沫,眼神鄙夷至极,在众人的目送下离去,深藏功与名。
周围的人也都散了,各自走各自的路,独留流浪汉痛苦地蜷着身子躺在地上。
“你不走吗?”女孩看我,我点点头,继续走我的路,只是……
我回头看了眼依然没有起身的流浪汉,总觉得这个人好像在哪里见过,大概是错觉,毕竟那个人可是因为偷窃正在吃牢饭呢,不过好像也差不多到时间出狱了。
我说的那个人是我的一位高中同学,他是一个长相老成的人,是在学校经常会被当成家长的类型,而且怎么说呢,他不光长得老还十分丑,肥厚的嘴唇,堪比校长的地中海,大腹便便,他家境贫困因此经常干些小偷小摸的事,好几次被人抓到,被人胖揍一顿,他老实一段时间后又故态复萌。同时他还相当地好色,班里的女生几乎都被他骚扰过,他也因为这一点得罪了太多人,在某次偷窃被人报警抓进牢后,班里某个富二代花了点儿钱让他蹲了好几年牢。
我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实在是因为他是我人生中遇到过最令人无语的人。
徐自封,他还常常为自己的名字而洋洋得意,平时的言语也颇有些中二,无能却自大,以自我为中心却要求别人不遗余力地帮衬他。
总而言之,就是一个相当一言难尽的人,每当人们提起他时,都是憎恶到恨不得这个人不存在。
我想着,不知何时那个女孩早就离开了。
三天后,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在屁股下垫了块纸皮,用双手来移动的乞讨的人,原来是那个流浪汉。
他的腿似乎无法动弹了。
“他在那天晚上被一群人围殴了,他的腿就是在那个时候断的。”
那个女孩又出现了,她还是戴着口罩,看着流浪汉的眼神满是嘲弄。
我将视线重新放回那个流浪汉身上,他面前放了一个缺了口的碗,碗里孤零零地躺着一毛钱。
“你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那个女孩出声道,她比我矮了不止一个头,此时她正抬头用那双仿佛能看透人心的透亮的眼睛看我。
“徐自封。”我听见她说。
我从她的眼睛看到了我惊诧的表情,这份惊诧仅仅维持了不到三秒,她似乎满意地笑了笑。
“这是报因。”她说,“还没有结束。”说完这句话,她双手背于身后,欢快地跑走了。
真是个奇怪的女孩。
我这样想着,从口袋里摸出一张五块钱放进徐自封的碗里,他抬头露出那张我现在十分陌生但依旧丑陋的脸,“屌丝就别学人施舍,五块钱能买个鸟!”
于是在他愤怒的目光,我拿回了那五块钱,将它重新放回口袋。
在他的怒吼声中,我走进最近的士多店,用那五块钱买了两罐可乐和一盒冬瓜茶呢。
喝着冰冻的可乐,我感觉身心都舒畅了不少,特别是配上徐自封那因为愤怒和不可置信而扭曲显得越发丑陋的脸,我觉得今天能吃下五碗饭了。
是了,我还记得当年他企图对我喜欢的女孩不轨的事情,当年我可没少揍他。
又过了半个月,我没有再看见过徐自封的身影,后来我从那个女孩口中得知,他被人贩子卖到黑市去了。
“黑市?”我疑惑,黑市难道不是仅仅存在于影视小说里的吗?
“这个世界的黑暗面,可比影视小说可怕的多了。”
“那他会怎么样?”
“像他那种人,大概只有身上的器官稍微有用些了吧。”
我默然,不再谈论这个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