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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001章 嗜血 ...

  •   京师乃是无比繁华之地,在这里几乎聚集了天下三百六十行的每一行。而在城南的状元街,则以屠宰业最为兴盛,几乎全城所食用的肉食都来自这里。
      而在屠宰行里,要数人称“屠神”的王屠户为龙头老大。王屠户开着巨大的肉食铺,每天有成百上千的动物运到这里。这王屠户有一手绝活,那就是屠杀动物十分干净利落迅速。只见他对着盛血的大缸,一手抓住动物,一手拿着刀,抓动物的手抓住动物,向上一提,另一手的刀子对着动物咽喉一送,鲜红的血液全流入缸中,几乎不向外洒一滴。他出手不仅准,而且快。动物还没来得及叫呼,便立刻断了气。
      而且王屠户力气很大,就算是一条壮年的猪,他也能一手抓住颈皮,将猪提起,放血杀死。所以,几乎每天成百上千的鸡鸭鹅,猪狗羊都死于他高超的绝活。
      杀生毕竟太血腥残忍,一般的人见了都会闭上眼睛,或者转过脸去,或者立即跑开。可是这天来了三男一女四个人,他们不但不避开这血腥的场面,反而对其颇有兴致,他们站在屠宰场门口,津津有味的看着动物们离开世间最后的挣扎过程。
      其实他们最感兴趣的不是动物们的肉,而是血。他们不停地用鼻子嗅着空气中的血腥味。他们的目光总是锁定在动物饮刀时射出的红色血液。他们开始还只是在门口贪婪地嗅和看,后来觉得不过瘾,便走了进去,缩在盛血的大缸口,销魂地享受着血气的颜色和气味。
      王屠户盯了他们一眼,他们却一点反应也没有,似乎没有看见,继续尽情地自得其乐。一个时辰过去了,他们却似乎没有丝毫要离开的意思,王屠户终于说话了:“你们究竟是来买肉的,还是来看我杀鸡的?”当时,他正在杀一只公鸡。
      “走吧!我们还有任务要做!”一个剑眉星目的高个子男子站起身,显得有些无奈地说。
      另外两个男子也直起了身。那个穿黑衣服的女人用手指到血缸里沾了一滴血,然后将手指伸进嘴里,用舌头细细舔舐,做出很享受的样子。她口中缓缓说道:“不急!时间还早着呢!”
      三名男子也蹲下身来,用手指沾血舔舐,回味其中的咸腥味。王屠户见怪不怪,只管屠宰,不再理他们。
      很快到了中午时分,王屠户杀了最后一只鹅,便吃午饭去了。四人才恋恋不舍地离去。
      他们很小的时候便对血腥有一种强烈地渴求,对于它的气味和颜色十分向往。跟许多人晕血相反,他们嗜血,看见血就会产生一种冲动的兴奋。
      他们一边走一边回味着刚才享受的感觉。他们在馒头铺买了几个馒头,一边啃着一边走路。出了城,走上平整宽阔的官道。走到官道的尽头,踏上羊肠小路,进入了山林之中。
      蚕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四人迈着轻快的步子,忽然听到前面一群羊子咩咩的叫声,以及一个小女孩赶羊的吆喝声。走不多远,他们终于看见那个小女孩和那群羊了。小女孩挥舞着长长的鞭子,赶着羊极速前进。羊儿们四处乱窜,终于撞到了四人面前。
      四人立即想起了屠宰场王屠户屠羊的情景。嗜血的冲动主导着他们的头脑。嗜血女子突然从衣服内拔出一柄二尺短剑,一剑刺入了一只羊的咽喉。小羊咩咩叫了一声,睁着双眼,倒在了地上。冒着烟气的鲜血溅了出来,黑衣女子立即伸出左手,接住了血液。
      小女孩哭叫道:“你为什么要杀我家的羊?赔我羊来。”
      黑衣女子不理她,又去杀第二只羊。三个男人看着欢快的她,效仿起来。他们从衣服内各拔出一柄短刀,一边杀羊,一边用手接热血。他们着迷于热血的温度。小女孩怕她们手中的刀剑,不敢冲过来。羊儿们吓得四处乱逃。小女孩却大声嚎哭。四人并不以为意,继续开心地大开杀戒。
      小羊有一大半都死于他们的刀剑之下,其余的飞快逃走了,小女孩蹲在地上,撕心裂肺的哭。四人的左手沾满了湿乎乎的血迹。他们意犹未尽,又去放羊尸的血。兴致索然了,方才满足的离去。
      他们从小杀了很多的动物,不仅杀动物,还杀了许多人。这些经历让他们变得嗜血起来,对鲜血有一种疯狂甚至变态的着迷。然而那些被杀的动物或者人,被杀之后就被抬走了,地上的血迹又被清理得干干净净。使他们没有机会与沸腾的血液亲热。
      因此,在他们去完成任务的途中,有了这样的机会,是不能错过的。
      清风轻轻吹拂着,将小女孩的哭声和死羊的血腥气带到很远。
      四人到达一条小河沟,洗净了干涸的血迹。他们继续向前,经过一座大山之下,突然听到有大群人走动的声音。凭着直觉,他们感觉来者不善。他们屏气凝神,手摸着藏在衣服内的刀剑之柄。
      来的是一群山大王土匪。他们手执刀枪剑戟,脸上充满要杀人的杀气,将四人团团围住。四人见有架可以打,有人可以杀,立即产生一种莫名而极度的兴奋。他们很少有机会一下杀这么多人呢!
      为首的彪悍大汉手执一柄雁翎刀,刀光闪闪。他抡着刀一挥,大声叫道:“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四人不说话,只呆呆的盯着他。匪首大汉看见了黑衣女子漂亮的脸蛋,看的入迷,走了一会神。久久才又大声喝道:“你们若想活命的话,就得听我的。你,留下做我压寨夫人。你们三人把身上值钱的东西留下,滚蛋。”
      四人仍然不说话,一动不动。他们从小生活在封闭的太师府里,很少与外界的人接触,所以许多情况下,与外界的人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们等待着准备着接下来就要开始的杀人。对于其他的一概没有心情理。
      匪首大汉见他们不说话,以为他们轻视自己,勃然大怒,吩咐手下道:“把他们四人给我绑起来!”
      八个小喽啰,挥舞着刀剑,就要上前拿人。四人却以为厮杀开始了,立刻拔出来藏在衣服内的短刀短剑。锋利的刀剑闪着寒光。原来他们都是身怀武艺的少年男女。八个小喽罗立即停了步,他们实在怀疑自己是否是他们的对手。他们只有一身蛮力,几乎不会武艺,那四人极可能是江湖上的武林高手。
      四人背靠背的防范着敌人。匪首大汉见他们丝毫不慌乱,也怀疑他们是硬手,有些真本领。但他想他们再厉害,总敌不过人多。他于是大叫道:“大伙儿一起上。”
      血腥的战斗开始了。四人都是从万千婴儿中精挑细选出来的,高明的武师反复检查他们的骨骼,确保他们是练武的好材料。再加上他们从婴儿时就开始练习各种武艺,长大后俨然是一代一等一的武林高手。乌合之众的土匪,怎么会是他们的对手?
      他们只会是他们的猎物,不断地被他们猎杀。杀人的快感充斥着杀手们全身,神经处于高度兴奋状态。土匪们一个个倒下,血液四处飞溅,像咕咚的泉水,强烈的冲击着杀手们嗜血的视觉和嗅觉。
      他们杀的人,自然要比杀的动物多少得多。因此,比起动物血,他们更嗜少见的人血。人血的冲击更能带来更多享受的快感。
      土匪站着的越来越少。
      匪首大汉有九成肯定他自己不是他们的对手,但他是个骄傲的好面子的人,他觉得逃跑太丢人了。所以他没有逃走,而是拼着最后一层的侥幸,挥着雁翎刀冲了上去,与杀手们斗在一起。他自然是练过武功的,非一般的喽啰可比,但是比起从小练武的习武奇才,还是相差甚远。与他交手的是黑衣女子。这个漂亮的女子成了他的噩梦。他不由感慨,女人有多么漂亮,就有多么凶残。
      不到十个回合,黑衣女子锋利的短剑刺入了匪首大汉柔弱的心口。他口中立即喷出血花来,喷在了黑衣女子举起的手中。
      活着的土匪不到十人。他们见老大惨死,再也没有战斗下去的力量,转身逃走。可是杀得正高兴的屠夫,怎会轻易放过他们?除了一个人之外,其他的人背后的要害部位被刺入了刀剑。而剩下的那人,跪在地上磕头求饶。
      眉心长一颗痣的男人,挥刀就要刺入最后一人的咽喉。然而黑衣女子阻止了他。
      正当那人开始庆幸的时候,黑衣女子突然用剑挑掉了他的上衣,露出雪白的胸背来。那人战战兢兢之际,黑衣女子突然一剑刺入了他的肩膀,疼得他哇哇大叫,鲜血如泉水般流了出来。黑衣女子用手去摸冒出的液体,然后用鼻子嗅,用舌头舔。其他三人也学着她的样。可怜的土匪遭到了非人的凌迟,算是他走错路巨大的报应。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001章 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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