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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秘密 大哥沉沉睡 ...

  •   大哥沉沉睡去,我悄悄地起身,利落地将脚踝上的锁链去掉,然后走去书房。我并不担心大哥会忽然醒来,涂抹在唇上掺有强烈安眠药的无色唇膏能让他睡很久。书房里一片漆黑,电脑因长时间无人操作已自动进入屏保状态,我用鼠标拨了拨,然后找到那个尚未下线的人。
      残情:天真,可以把资料传过来了。
      失去天真:怎么这么久?嘿嘿,做什么了?
      残情:这不关你的事。
      失去天真:好冷淡呢。也不知道当初是谁给了你可以逃出地狱的能力,现在居然这样对我,只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到现在还不离开那个地方。
      残情:我自有我的原因。
      失去天真:你?唉,随你高兴,我这就把资料给你传过来。
      旁边的传真机传来机器运作的声音,而我却陷入了沉思。认识失去天真其实很偶然,缘于一个网络游戏,也正因为是网络游戏,我才在大哥对电脑全方位的监视下,结识到了这个人。那时候还是刚被大哥囚禁不久,无聊的我靠上网与睡觉来打发时间,虽然只是虚拟的网络里的友情,但久了,便想和现实连接在一起,公会的朋友们约着时间想大家聚一聚,却独缺我一人。失去天真问我失约的原因,我便开着玩笑的告诉他我目前的处境,并说我现在就好像被恶龙囚禁着的公主,希望王子来救我,当时他的回答是,他就是我的王子。以为是戏言,笑笑也就罢了,但没想到根据IP而分析出我的地址的他真的找到了我,并且顺利带我逃离那个我认为这一生都不会再有机会出来的囚笼。我很庆幸大哥只是用锁链将我锁住,而未排任何人来监视我,所以我和失去天真才能那么顺利的逃出来。不过到后来,我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的离谱——即便是有人监视我,失去天真也能很容易的将我从那个地方带出来。
      因为,他是杀手,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那种。
      第一次看见他杀人时,说不上是什么感觉,似乎是麻木,反正不会害怕,有时候在想,如果我当时表现出另一种表情的话,或许已经被他灭口了也不一定。不过当时他看见我无动于衷的反应,很感兴趣,不仅没有杀人灭口,反而还问我有没有兴趣加入他们的组织。从来没想过会遇到这种事情的我鬼使神差的答应了他,接受了他的训练。学生时代酷爱运动的我造就了一副让他不住赞叹“不做杀手实在太可惜了”的灵敏身体,他并未对我的身体做更多的要求,只是教会我如何更合理的使用体力与放松身体,然后在身体条件状况的客观基础上,因材施教的对我进行各种杀人逃生技巧训练。在接受他训练的三个月后,我压抑着自己的恶心,用他所赠与的匕首杀了生平的第一个猎物,然后就正式成为了组织的一员——残情。
      那个组织是什么样的,其实我并不清楚,因为从头至尾我也只认识失去天真一个人而已,不过,那并不是我所在乎的事。当我成功的成为“残情”后,我回到了大哥的身边。
      “为什么?”失去天真显然是不能理解我的行为的,因为我从他眼中看到了难以置信与错愕。
      “这是我欠他的。”我道,没有做更多的解释。
      回到了大哥身边,我又重新被栓上了那条捆绑我的铁链,虽然现在的我,已经不是这些细小的锁链所能锁住的了,但我依然还是让大哥这样困着我。失去天真不能理解了,甚至也做过帮我偿还的要求,但我知道自己所欠大哥的,是十八年的抚养恩情,不是别人能代替偿还的了的。了解到大哥想将自己的帮派漂白,却面临着种种困难,比如,没足够的资金,比如,那些操作着无数小帮派的大帮派的大老们不肯放开他这个优秀的棋子,我在想如果成功帮他脱离□□,帮他做出一番事业,那么自己的债,是不是应该就还的清了?
      缺钱?我可以杀人赚取雇佣金——反正失去天真也不可能白白培养我,不是为了大哥,也照样会让我接买卖的。
      阻碍?谁要阻碍你,我就帮你除去谁。
      5年来,暗地里杀的人不计其数,有些是与大哥有关系的,有些却有是没有关系的。不知道是因为被囚禁终日不见阳光,还是因为自己所杀的人实在太多,原本健康的小麦色肤色,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褪色为滑嫩的白皙——手上所染的血腥越多,我就发现自己的皮肤越白,好似欧洲传说中的吸血鬼。笑容从开朗,逐渐变为冷漠,至到现在的麻木。对于这一切,我却始终也未后悔过,只是笑看自己的债,一天天的减少。当然,也会有很懊恼的时候,因为虽然我已经将大哥身边妨碍的人清得差不多了,但最大阻碍的那几个,却始终无法动他们——失去天真警告过我不能对他们下手,而我也明白,如果那几个人同时死去,会为那个隐藏的世界,带来多大的动荡。况且,要杀保镖环伺的他们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虽然无数次有着嗜血的念头,但我依然还是没有动他们。我无法忤逆失去天真的话,并且我也知道,单凭我自己一个人,也实在无法真正的替大哥做到什么,因为我不可能真正的将所有反对他的人都杀尽。
      所以我用了免费三年替组织做事的条件,来换取了大哥的彻底自由。说是彻底自由,其实只是那些大头不会再管他,但手底下的小混混却无时地不在找他麻烦,包括大哥从前的小弟。为了避开他们,为了保护我,为了向我保证不再踏入□□,他带我离开了原本居住的城市。
      起初漂白的生活很不如意,无学历知识贫乏的大哥很难在城市立足,只有一身蛮劲的他做过保安,做过小工,但最终都没有做长。我知道大哥那种做惯老大的人,是不会甘心屈于人下的,于是建议他去从商。长期混江湖而打磨出来的锐利眼光,逼人难以呼吸的气势都是在商场上的一个很好的武器。他所欠缺的,只是应该有的知识。在我的建议下,他进行了深造,虽然起初很困难,但一切逐步上了轨道。五年的时间内,大哥已经有了颇具规模的公司,一改往日老大的形象,成为了一个白手起家的老板。本来还怕昔日的那些人会找上门来,但一直都还风平浪静,旁敲侧击中,从失去天真的嘴里模糊知道了组织势力的庞大。
      相对于大哥,我这五年的生活只能概括为“麻木”两个字了。
      看着传真完毕的资料,我一挑眉,在电脑上打下一行字。
      残情:你确定这次是他,你不是一直都反对我动那帮老头的吗?
      失去天真:这次的雇主指明了猎物就是他,没有办法,雇主开的价很高。
      残情:不怕破坏现在的势力格局么?
      失去天真:放心,现在即使少掉他一个,世界也不会有什么变化的。
      关了电脑,换上特制的黑色紧身衣,外罩一件普通的白色风衣——这是有意为之,人们过分的注意那抹白,会让完事后一身黑的我脱困更容易。检查装好的习惯用的匕首,再看了眼失去天真传来的资料,冷笑。
      那上面是个年纪大约50以上的大叔,长得一副忠厚样,但从大哥的描述中得知实际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老狐狸,老是对大哥刁难。本来就想迟早要解决掉他的,没想到这次组织的任务也是他,也算他倒霉,命该绝于此。
      “那么,你就去死吧。”我用火,一把烧了看过的资料,然后开门,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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