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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伦敦街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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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的游戏
第二章:伦敦街头
2010年8月10日——天气晴
母亲的离去带走了我在这片净土的最后一丝留念和足迹! 在母亲去世之后的一个月,我离开了已经生活了16年的这座城市。不管我对它是否心怀不舍,我终究还是选择了离开!
高中三年流逝的很快,快的让人来不及驻足,留下最后不舍的一瞥。岁月总是不给任何人多一点的情意。
我的生活似乎还是原样,唯一不同的是我与海西他们彻底断了联系。我抛弃了他们,但我并没有觉得幸福。
舞蹈室内,狂躁的音乐声暂停…我接了电话从舞蹈室出来,筋疲力尽的扯下腰间的格子衬衫。
我回母校的时候,学校很安静,来来往往的人很稀少,像寂静的夜。我去曾去过的地方看了看,篮球场,咖啡厅,体育室—可现在终究不是从前了,一切都少了点味道。就好像昨天与今天的阳光,如何一样!
我捏了捏手中的档案袋,偌大的袋子只有孤单的几张照片,这是我们的毕业照和全校师生的合照。只是这张合照里没有一个有着微卷短发的“高冷”女孩儿。学校的毕业照我并没有参加,这怕是一生的遗憾了,在最青葱的年华,没有留下属于自己的纪念。
我拿着毕业照,坐在校车上面开始遐想。校车开的很快,我的思绪终于被拉了回来,“校车惊魂,”,毕业了,物是人非,大部分的东西给人的感觉都变了,它却还是熟悉的味道。我嘴角的弧度不自觉的上扬,这是属于母校的独一无二。
学校很大,往常来往搭车的学生总是不少,今天却显得格外冷清。上课的铃声迟迟未响,师傅将车停在了外语课主楼的西侧,停的稳稳地,然后下车找水去了。陆陆续续的有人上了车,几个稍微年长的老师坐在了我的对面。我读书时见过几次,但不是我们主专业的。
他们朝我打招呼,我一向不擅与人搭讪,便尴尬的扯了几抹笑容。车子里的空气好像凝固了,跟陌生人在一起的时间,总是格外难捱。我情愿自己走回去算了。
他们的谈论中带着间歇式的方言,我只听得半懂,只好将注意力转到别的地方上去了。
“小姑娘毕业了吧,有没有想过出国啊?”他们突然问我,我有一瞬间的怔愣,随即便摇头,“我不准备出国,在国内挺好的,我喜欢在国内。”
我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对方却似乎浑然不知,继续介绍到:“伦敦哥比亚学院今年好像要招新生,你们上两届的学姐亚蒙是在那边儿,李教授说能帮上忙。这孩子倒是没忘记母校,说我们这边有要去的,可以跟她联系。”
我只是笑笑,摇了摇头,“不了。”他们也不再多说,又跟下个学生聊去了。
一个星期之后,我拉着紫色的行李箱,漫步在英国伦敦的街头。人生的事情总是不能由我做主,从出生到死去,我只需要乖乖的坐在固定的生产线上就好。
我身上的缺点很多,路痴便是第一宗罪,可是我没有买任何指示性的东西,比如说地图。我喜欢在街上漫无目的的乱走,喜欢这种“迷路”的感觉。可生活毕竟不是偶像剧,这样做的后果并不是浪漫,因为在几分钟之后,在英国伦敦的街头,一个披着微卷短发的少女追着一个黑炭大个子在街头进行并不浪漫的飞舞狂奔。
陌生的城市,家当被偷,注定是无法预知的悲惨,不幸之幸,我的护照在我身上的小包中一息尚存。我很绝望,在茫茫人海中绝望,在远远的几十米开外,我看到了一个陌生的黑人警察,我以为在伦敦,警察不会有黑人。我朝他扬起手,脑海中忽然想起那小偷的脸,无助的手扬起又放下。
我绝望的向前移动,沉重的右手试图托起身后庞大的箱子,几秒钟之后才想起,刚才被偷的场景。我的眼光一闪,嘴角才上扬,远处的几个街头警察随意的看了我一眼,然后随意的离开了。我的叫声还来不及传进他们的耳中,在异国,异乡人总是格外孤单。
心中的失望掩盖了自己的心慌,我抬起头,眼前出现的是一家规格居中的私人电音馆。一个演奏师接待了我。他的穿着很随意,配着卷曲的栗子发型,低着头调着手上的吉他,带着一股英伦风。
我成功得到了100英镑,这些钱足够我打车去学校,并支撑一个星期。这天下自然没有白吃的午餐,我也不奢望。他们提出的条件是,我需要跟他们一起参加一场街头义演。他们时常举办这种义演为贫民区的孩子筹款。
表演的地方是在伦敦街最大的英达广场,这种义演在国内少见,但在英国街头却是常有的事。陆陆续续的有人聚集过来,路人频频投来的目光让我有一种想逃的冲动。在团队众多的白人当中,我这个来自中国的黄皮肤女孩显得特别扎眼。在茫茫人海之中,我就那样尴尬、无助的站着,默默祈求上苍赐予自己一双自由的翅膀。我不该轻易答应的!
Jacson是团队的中心,他的笑容带有不可抗拒的魔力,与我一样有些害羞的几个孩子陆续加入了团队,他们也是初次。但我依旧还是死死的站在那儿,脚被钉在了地下的监狱,挣脱不开。
突然几声轰鸣的音乐,我转过身去,jacson他们终于无法忽视隔壁突至的不速之客,停下了脚下的舞步。这样的场景我只在老电影的场景中见过,男男女女穿着各色的哈伦裤,在伦敦的街头尽情的舞动。
我侧过身,jacson的嘴角扯出了一抹无奈的笑意。对方对于jacson他们而言,并不算陌生,或者说算的上是阴魂不散。从jacson他们来英达广场的那天起,他们便出现了,而且时间总是掐的刚刚好,不早不晚,也称不上闹事,就是在jacson他们旁边另开一场义演,颇有些尬舞的架势。
广场上的人陆续的多了起来,刚开始还是分成两拨,像是要分出谁高谁低,好评赏一番,但慢慢的都往旁边移动了。我面无表情的瞅着隔壁的队伍,肆意纵情的摇滚乐到底是要比悠扬的乡村乐更吸引人。
没有什么时候会比现在更尴尬,我们像是一群被遗弃的孩子,尽管秉持着真诚的本意,却终究被人丢弃。我流星般的大步过去,一把扯过伦思,轻扬的音乐很快被换了。
这个世界的声音很多,但我还是最钟爱溧阳的迷幻DJ,溧阳的音乐,无人能出其右。我选了一首旋律最快的《夜》,脱下身上的卡其色衬衣随意的系在腰间,随性的跟着音乐躁动。我的心天生就是不安分的,好像跟全世界的声音相通了。
在我的日记中曾经有这样一句话:在那老电影的街头,像曼妙的少女潇洒的自由一次,缘人,那是你我相遇的一眼钟倩。在汤山的所有作品中,我最喜欢《自由少女》中的这句话,“那是你我的一眼钟情”,写的真好。
在这份音乐声中,我开始忘记来时的不悦,渐渐的有些忘情,似一个玩闹的天使,光着洁白的脚丫,在天水池旁欢喜的嬉戏。我的热情便是所有的胜利,将所有的光辉聚集在这天使洒满阳光的街头。我嘴角的笑意愈发肆意,在看到对方狼狈退场之后,我狂躁的舞步终于微沉,纷飞的思绪终于清扬。那小小的募捐箱开始饱满皱缩,我终是满意,将多余的目光洒落密集的人群之中。
茫茫人海,三千微波,我只看到了你宽阔的白色背影。只是那时候,我不知你是谁。我们匆匆一视,匆匆别过。我不曾记起你的传说,你也不曾认识我这个来自陌生国度的姑娘!
我用陌生的目光略过你的背影,只依稀听得一句:“那姑娘挺有意思,”可惜那说的人不是你,尽管,我当时不曾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