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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龙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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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面前是条柏油公路。
公路两侧迂回的峡谷在夕阳下格外深刻,仿佛一张张疲惫的脸。这些“脸”全都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陆惊鸿觉得自己的脸皮才该被贴上去。据说有个叫贝尔格里尔斯的英国人表演什么荒野求生名声大噪,陆惊鸿感觉那都不是事儿,他在太阳落山前翻过重峦叠嶂的雨林,也不知自己走过多少错综复杂的地势。
他的肺像是有只着火的虫子在爬,他的水壶早已空了,路上接的溪水也都喝得差不多。
他休息了十几分钟,看着落日的余晖缩成一条线,最终消失在山岭后面。
天黑了。
即使在春天,这里的气温也足够低。陆惊鸿踏上这条公路时,感觉脚底板传来一阵刺骨的冰寒。这阵寒冷从毛细血管直升、蔓延、最终在他脑门附近爆裂。
他感觉老天待自己不薄。
没错,有什么比一个人在荒凉的大山公路上漫步更有趣的事儿?他高兴得都快哭了,恨不能五体投地向着老天爷跪拜,左手烧鸡黄纸,右手杀猪大刀,和老天爷来个歃血为盟,但是歃血的时候一定要往老天爷的喉咙狠狠地抹几刀。
公路开始升起一阵薄雾。
越往前走,雾也愈浓,最终几米外的护栏都看不见了。
两侧是深渊般的峡谷,他走在这样的公路上实在有些不放心。公路逐渐被绿色占据,一些藤蔓缠住栏杆,绿草青苔也占据了中央道路。显然这条公路已被荒废很久。
陆惊鸿脚底发出植被被碾碎的声响,绿色的汁液很快沾满了他的鞋底。
栏边狗尾巴草随风摇曳。
等一阵雾气飘过,它们又似凭空消失。
陆惊鸿打起十二分精神,他越是认真地望着前方,这条公路却愈发地遥远,仿佛他就要这么一直走下去,直到活活累死。
他怀疑这条公路上根本没有任何生物。
但他错了,窸窸窣窣的动静一直尾随着他。那声音原本像是在百米开外,但越发地近了,他几次回头,却只看见层层绿色。浅绿的藤蔓,深绿的叶苣,还有不知名的网纹状的巨大绿植。
陆惊鸿只得加快脚步,希望摆脱那窸窸窣窣的幽灵。
大约步行了两个钟头,一座建筑在他面前缓缓浮现。它有四根红色的门柱,但久经岁月的磨砺,均已掉漆。门匾上本有三个大字,现因虫蛀风化的缘故,只能看出“龍”的右半部分。
姑且叫它龙刹吧。
陆惊鸿只是好奇这座占地辽阔的古刹一定广受信男善女的供奉,方才香火不断,建成如此规模。但它为何又被废弃了?
按照中国的脾性,此地大可封一“中华文化保护遗产”,再放几个酒肉和尚,打理得金碧辉煌,一炷香卖20000钱,买香的大有人在。再好一点,整个地方都能兴起旅游风,加之当地政府的火热炒作,和尚也不必两腿一伸再去西天报导,直接好酒好肉化身弥勒佛,岂不快哉?
或许是因为没人吧。
陆惊鸿瞥过公路的另一头,同样冗长,大约也被人荒废了。
陆惊鸿看了看指南针,仍然坚定不移地指着南方,他打算在此借宿一晚,明天再启程。
他敲敲大门,整扇大门轰然倒下,灰尘呛得他咳嗽。陆惊鸿往里头走着,全是积压的蜘蛛网,走过门堂就是一处宽敞的大院。院里四尊石像,狰狞骇人。
说也奇怪,佛像尽是青面獠牙,凶神鬼面,仔细看看倒与那些杀人凶手的面具几分相似。
不过这里供的倒不是地狱里的鬼僚,而是罗刹与夜叉。它们三头六臂,仿佛怒目瞪着陆惊鸿,陆惊鸿路过它们的时候,便也挨个瞪回去!
他环顾四周,这里共有两层楼,一楼有客房与佛堂,他也进过几间客房,全都泛着一股霉湿之气。
也许二楼更好。
可惜连接二楼的楼梯早已断了,陆惊鸿去附近寻了根长梯,他将梯子架好,刚刚踏上七步,这梯子竟散了架,陆惊鸿整个人摔倒下来,痛得他直咬牙。
一般人也许放弃了,但陆惊鸿非要上去,他对梯子的残骸说:“梯子啊梯子,你既然不让我上去,我就非要上去看看。”
他毕竟不是个探险家。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攀上大树,然后沿着粗壮的树枝才上到二楼。陆惊鸿刚刚踏上去,地板“卡啦啦”的碎了,他险些又栽下地。地上都是碎木,如果他这次失足,重伤残废是有的。所以他小心地试探路线,并用油性笔在地板上划了一条路线,他沿着这条路走到客房就没事。也许是这边向着东,每次都得阳光照射,所以木板难以发霉变脆。
陆惊鸿打开房间,里面竟是古时的陈设。
床榻用的方瓷枕头,墙上挂着字画,连桌椅竟都奇迹般的保留着。像是隔了几千年没人动过,除了惊叹就是诡异了。陆惊鸿抚摸那把椅子,椅子一下子就散架了。
床他也不敢睡,干脆去隔壁把人家门板拆了,铺在地板当床睡。
这种房间陆惊鸿只在电影里见过,他看着窗户纸,忽然有种很奇妙的愿望。难道古人的窗户纸真是用纸糊的?他一直想捅一下,结果他发现这是纱布。
陆惊鸿笑了笑,至少他现在弄清楚这个困扰他很久的问题,死而无憾了。
他习惯在睡前整理思绪。仔细回忆起来,他们抬的轿子很诡异。结婚轿子绝不是全红的,轿子的左右两面称为阴阳,阳面绘有百鸟朝凤等吉祥图案,阴面则缀以金银珠宝以求喜气。轿子一般还有纱罩,罩上纹饰更加讲究,需有见识的老人定夺。红色会使人联想到喜庆,为了避免使人想到血,这红色或许偏向玫瑰红,或许有些冷色调。
那座轿子偏偏是血的颜色。
鲜红鲜红的血。
仿佛他们每走一步,就有细细麻麻的血丝从轿帘垂挂下来。好像里面装着的就是一尊不断流血的血肉。
想到这里,陆惊鸿不寒而栗。
他来这里之前就有人告诫过他,当地人之所以数量稀少,一是因为得了怪病,寿命缩减。原本数万人的部族在90年后,仅仅剩下一千人不到。也正是因为人口越来越少,他们血亲和表亲之间相互结合,生下的孩子缺乏抵抗力,早死夭折的甚有。有年他们来镇上订了一百副棺材,原因是他们认为某种神圣的、用来盛放亲人尸体的木材因为过度砍伐都找不到了。很难想象十年间葬了多少副棺材。
但他们顽固地生活着,都不愿离开那个诡谲阴森的小镇。
这里一度被人敬而远之,当然也许会有刻意来这里寻觅怪事的青年。陆惊鸿为了一则报道而来。
主编一度用激烈的言辞痛斥他,“你搞什么?你就该去拍XX明星,你就该追着他们屁股搞绯闻!你知不知道明星们踢到脚趾头都比你拍的那些有意思?女生们就喜欢XX明星换了发型,哪怕你被那个明星撞死在家门口,那也要拍个大新闻!”
陆惊鸿说:“去你的吧,老子不干了。”他把主编打得和猪头一样,吊在明星门口,第二天果断上了头条,了却主编心愿。
他不知现在的社会怎么了。炒作、跟风在人群中像野火般蔓延着,人们逐渐丢失了自己的思想,变成一只只用足趾思考的毛毛虫。
也许还不如毛毛虫。
社会很锋利,在无数俗人的磨砺中,也许会把人的棱角磨平了。这时没了棱角的人便会发出“我变成了我最讨厌的人”的哀嚎,并将这等理论同时灌溉给身边的毛毛虫们。
毛毛虫们点头哈腰,你说得真好!简直和我们毛毛虫的思想一模一样!
也许陆惊鸿的棱角没有以前锋利了,但他属于“有棱角”的动物,他一定要揪出这个镇子的秘密!他摸了摸背包内的胶卷,胶卷很宝贵,他有限的电池和胶卷都要留给那个镇子,如果没有证据,警察也不会相信有人被杀,整车厢的性命就这样神秘消失了。
陆惊鸿化悲愤为力量,呼呼大睡起来。
梦里,他又回到那条没有过去和未来的公路。路上有人走着,并不是他,或许是之前那个戴着兜帽的小子。这小子越走越快,最终在路上亡命奔跑。
他身后有片绿色追逐着他,那条汽车粗细的东西有个椭圆形的头颅,它张口闭口之间,狂风大作,雷暴突现!那蜿蜒起伏的身躯缠绕着公路,竟将地面都绞碎了,兜帽小伙越跑越慢,最终被那张血盆大口咬住手臂.......
“——咔擦!”
陆惊鸿猛地醒来,竟被一只手死死捂住嘴巴。身旁传来一句“嘘,它就在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