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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第10章 雨夜往事 ...
夜视镜里,一片绿色,约三百米开外的地方,一圈圈密麻麻的亮点围着一个椭圆形物体,物体上面有一人形,头部四肢都有光团呈现。
整个画面,就像绿地里出现了好多停驻的萤火虫。
唐晟华神情一顿,迟疑一句,“老墨,你说这些丧尸到底是死了还是活着?”
这话一出,李肃紧张起来,拿起夜视仪望去,不禁大吃一惊,“怎么会这样,我前天来时人形没有这么多,更没有亮点,这是怎么回事?”
“没有?你确定?”
“确定。而且,夜视仪的原理是热源成像,那些怪物已经不能被称为‘生命体’了,怎么还会有热源反应,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肃心里涌起强烈的不安,提出与唐晟华同样的问题,而后看向墨离,希望能给予解答。
墨离微眯双眸望着远处,忽地心念一动,“也许...是能量。”
“能量?”
“能量!”
俩人异口同声发出惊呼,却一个是不解,一个则是惊讶中带着兴奋。
唐晟华猛地来了灵感,急声道,“老墨,很有可能,陨石本身就带有辐射,而辐射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的反应,也就是,这些人变成这样也许真的跟它有关…”
最后一句,唐晟华忽地慢下语速,因为他突然想起了姜一卓,他曾被陨石砸中腿,那现在...
墨离同样也想到这点,眸中一暗,嘴上却道,“别自己吓唬自己,要是有事,当天就发现了。”
咔嚓!
一道闪电劈开夜空,将整个小镇照亮,落幕几秒后,巨大的雷落下,轰——,声撤耳骨,震人心魄,脚下的楼板都跟着一颤。
安静的鱼塘似受到惊吓,以肉眼就能看到所有丧尸的头部荧光频闪,左右摇晃,就像震着了报警器。
渐渐的,那些荧光成了五颜六色,像一个个小彩灯,拥挤着向中心靠拢,“赫赫”的声音隔着雨声都能清楚听见。
“啊,我儿子!…”
陨石上的人形动了。只见他慢慢站起,冷漠的环顾四周,而后展开手臂,他的身体像有一层屏障,哗哗的雨竟一滴没落到他身上。
他仰起头,头部和四肢倏然亮起了耀眼的绿光。几息后,突然腾空而起,胳膊腿连同手指脚趾像饴糖被拉长,多那圆乎乎的头左拉右拽,成了诡异三角形。
李云霄,这个12岁少年,变成了只有在科幻片才看到的‘异形章鱼’!
李肃几乎要疯了,“不!这不是我儿子!这不是我儿子!”
可任他如何否定不信,也改变不了对面骇人的事实。
只见那异形长长的四肢在空中轻摇摆动,像是在适应这套新装备,又像是在炫耀。
而那手指脚趾还在生长,直到达到两三丈长才停下。而后,就见这二十个像触须一样的手指脚趾缓缓伸向了下面丧尸们。
墨离猛地瞳孔一缩,他直觉他要干什么了,却不敢置信这样的疯狂,狠狠攥紧了拳头。
但结果,与他猜想一致。
那些触须悠悠落在丧尸们的头部,而后像吸盘一样固定。随即,丧尸们脑袋里的荧光丝丝缕缕逐渐变暗,他们由拼命挣扎到最后倒下,不过一两分钟的时间。
而后,触须换到下一个头顶。而随着他的‘吸光’熟练,他的速度越来越快,到后来竟以秒速进行。
他的周围,大批荧光熄灭倒下。
如果这是科幻片,大家一定会赞叹导演的想象力和特效的精彩。可现在,不要说李肃这个当父亲的,就是早有预见的墨离、身经百战的唐晟华都不寒而栗。
这样的场面,恐惧惊心都不足以形容,简直就是极致的残忍与变态!
约过了一刻钟,异形终于收回触须。此时,他身体的光亮已达到饱和,绿色变成浓绿的光雾,笼罩着硕大的躯体。夜空下,神秘而震撼。
他微微低下头,如王者莅临般看向下面,丧尸们似乎感受到他的注目,一时间全都如见神祗般仰望向他。
这样的一心敬仰,似乎能生出力量,只见异形周身的光雾愈加浓郁起来。
墨离的心再次提了起来,直觉这样下去绝不是什么好事。
长长的触须摇摆着渐渐缩回,就在墨离以为猜错了的时候,那异形突然一挣,本收回的四肢就像是做‘青蛙解剖’时猛地被拉伸时的样子,僵硬绷直。连同那二十根触须,如一根根钢丝定固在夜空中。
同时,一声说不清的怪声划破上空。
三人全没防备,立时头都要炸开了,本能捂住耳朵张开嘴巴蹲了下去。
叫声不过几秒就停止了,但三人脑袋里还萦绕着尖锐的鸣叫。
墨离忍着恶心拿起夜视仪,就见那异形已回落陨石上,变回人的模样。身上笼罩的光雾在一点点消失,藏于体内,使得整个人在夜视仪中成了发光体。
似乎发现有人在看他,倏地一眼望来。墨离一屁股坐下,明明已恢复人形,可那眼睛却猛地放出绿束,像激光一样。他娘的,真是个怪物!
再次举镜看去,见对方并没做下一步行动,而又重新躺回陨石上。
丧尸们重新各就各位,鱼塘变得安静下来。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空气中散发着泥土的气息,却又夹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的血腥味,实在不怎么好闻。
墨离看看表,19:45,他们来这快一个小时了,回头拉起唐晟华。
李肃两眼空洞,直愣愣的盯着地面,自从蹲下就一动没动过。
“李哥,咱们先回去吧!”
李肃木然抬头,对了半天焦距才对上墨离,“回去,回哪?”
“回家。”
“家?…”李肃轻声默念,忽地眼中一颤,随即一把抱住脑袋,痛哭起来。
俩人一见,齐齐叹了口气。白发人送黑发人已经够惨了,现在让白发人亲看到黑发人变成怪物,哪个能受得了。
好半晌,李肃才止住哭声,两人搀着他回到饭店。
到了门口,李肃总算认清了现实,整理下情绪,小声说道,“进去,别告诉我老婆。”
店里,蜡烛已燃尽,抹黑找到一根点燃,却没看到妻子的身影,李肃不由心慌起来。赶紧到里面查看,却发现妻子已经在单间的床上睡着了。长出一口气,睡了也好,上去给她掖掖被角,而后关上房门来到前面。
倒了三杯热水放到桌上,而后组织了一下语言,道,“不管怎么说,今天谢谢你们,明天我给你们准备东西,你们赶快离开这吧。”
唐晟华一听不干了,“李哥,那,你那孩子怎么办?”
李肃摇摇头,“听天由命吧。”随后眼睛红了起来,“都是我的错,我不该让他去那玩,我当时就该救下他…”
李肃非常后悔,如果不是自己瞻前顾后,如果…儿子早被救回来了。
“你恨自己没作为,但你更恨镇上的那些人,不着他们你不会那么被动而错失良机。所以,我想我们走后,这镇上的人都会成为你儿子的祭品,对不对,李肃大哥?”
墨离突然目光犀利,言辞凿凿对向李肃
唐晟华听不过去了,“老墨,你怎么说话呢。”
墨离看了他一眼,“你不懂,他懂。”
“什么我懂,你什么意思?”
李肃腾地站起,满脸的愤怒与警觉。
“这个很难猜吗,那好,我给你几个提示。”
墨离微微一笑,随即深邃的眸中现出凛厉,一字一句道,“你那把枪虽然做了改装,却掩盖不了它的特点,那是一把巴特M99式狙击枪,射程一千米以上,精准度极高。”
“那夜视仪,不仅观测的远且非常清晰,绝对不是简单普通的孩子玩具可比。”
“你的手电筒,壁厚且光照射程远,根本不是一般家用手电能达到的距离。”
“镇里的那个小楼,阁楼建在楼顶的一角,并且三面是窗,通常百姓家绝不会如此设计。”
“还有这里,一个需要客流量的饭馆会开在镇外吗?”
“李大哥,凡此种种,都证明你不是一个普通人。那么,你绝不会容忍自己的孩子变成这样,你一定会用全镇人的命来为他陪葬。”
唐晟华目瞪口呆,随即只觉脑袋上被人重重打了一棒子,这么多疑点自己竟一样没觉察,反还替对方叫屈,真他娘的,警觉性都被狗吃了!
其实也不怪他会这样。自变天后,一路上经历了太多人性险恶,今天可算碰着有良知的人,给他们做饭,换新衣服,他一心想着怎么帮他们救出孩子以报此情呢,哪还警觉其他。
说到底,唐晟华是个性情中人,不像墨离,什么时候都那么冷静,对待事情客观又理智。
李肃狠狠扣住桌子,凶相毕露,“你是谁?”
墨离忽地呵呵一笑,“别紧张,我只是个当兵的,李哥不用害怕。”
这叫什么回答!
哦,和着你霸气侧漏揭完人老底,把人家的火拱起来,却又不逼问了,地轻描淡写一句:没事,我就是闲说说。
哪有这样的!
李肃全身紧绷,不错珠的盯着墨离,不知是该继续紧张,还是跟着放松下来。
一旁的唐晟华却乐了,懊恼的心情一扫而空,呵呵,再厉害的猎手也难免不碰上一只成精的狐狸,李肃今天遇到老墨,算是走运了。
李肃心里憋气又窝火,可想到眼下的处境,最终泄了劲。
“算了,不管你们是谁,能看出这些的确厉害,呵,事到如今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你们,就当听故事吧。我,原名叫肖云飞…”
李肃原名肖云飞,云宁省川乌自治区人,十八岁报名入伍。
因为身体素质好,能吃苦,训练全优,履历干净,第二年就被选入国家飞鹰特种部队——尖刀突击队。
他作战勇猛 ,每次指派的任务都能圆满完成,从而屡受表扬。
二十三岁那年,更是协助警方解救轰动一时的“青苗绑架案”的五十六名师生,击毙绑匪头目,抓捕绑匪八人,而获得个人二等功的嘉奖。
那一年,他的人生到达了顶峰。
同年年底打报告回家探亲,因自入伍就没回过家,部队鉴于他的优异表现,给了他一个月的探亲假。
回到家中,却见父母正愁眉苦脸,追问之下得知姐姐肖云霞被姐夫打的住进了医院,原因竟是下班回来没把晚饭做好。
他当时就怒了,太欺负人了,当我肖家没人吗!
立即找上姐夫,打算好好教训教训这个混蛋。
其实所谓的教训,无非就是吓唬吓唬。谁知他这位姐夫仗着自己人高马大,根本没把这个小舅子放在眼里,上来就要和他动手,被他一脚就踹了出去。虽然收了力,但还是当场就把人踹吐了血昏了过去,等送到医院,竟没抢救过来,死了。
这下事情可大了,部队派人调查完情况后,基于此事反响恶劣,决定开除肖云飞军籍,收回一切荣誉。而家里父母也埋怨他,姐姐更是骂他杀人犯,让自己没了丈夫孩子没了爹。
两个月后,法院判决书下来,判定他为过失杀人,有期徒刑三年。
入狱半年后,缉毒警察找到他,希望他能配合警方做卧底,如果同意,现在就可以放他出狱。
那时他以为人生已无望,警察的建议给了他一盏明灯,他心怀感激的接受了任务,却谁知,他的人生从此彻底失去了光彩。
整整五年的卧底生涯,让他变得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他想摆脱这一切,便做好了一切准备,在一次协助警方破获制卖毒品窝点时,趁双方混战时逃脱。从此,更名改姓,辗转多处。
与妻子相识是暂时在云泽市打工时认识的,那时,他只想着,如果身边有个女人或者成个家目标会小些,此想法一出,接下来的事便水到渠成。
妻子怀孕后,经过再三考虑,举家来到这里。高家镇人口少,人员不复杂,自己的容貌也大有改变,相对还算安全。
可即便这样,他一直不敢大意,就怕哪一天警察或者毒贩子找到他。
所以鱼塘挣了钱他就先盖了个小楼,楼顶建了一个类似瞭望哨的阁楼。去年又买了这个在镇外的房子,开了饭店,只为了如果有情况自己能在第一时间发现。
不仅如此,他还购买了一些军用器材,小楼的地下室更是备有自制的炸yao和手lei。
墨离只看出李肃非同一般,却万万没想到,这个看着已被生活磨光棱角的中年人,竟曾是飞鹰突击队的一员。而这经历,真是太可惜,太糟心了。
他收起随意的态度,郑重表态,“李哥,你的事情我们就当不知道,也不会对别人说起。你现在是李肃,以后一直会是李肃。”
李肃倒没意外墨离的态度,点点头,“我的眼光没退步,你的确不一般,说吧,逼着我说出实情,有什么目的?”
墨离笑了,“李哥是个爽快人,那我也不藏着,不过我先问一句,你是不是真想拿镇上的人活祭?”
李肃一怔,随即叹了一声,“我是真想,可,就怕到时下不去手。”
这回答倒是实诚,墨离点点头,“有你这话我就放心了,老实说,虽然我们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有一点我们能确定,那就是,你儿子现在是那些丧尸的头,或者说,他才是最危险的存在。”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李肃警觉起来。
墨离一摆手,“李哥,不管你经历什么,但一日为兵,终生是兵,我不说什么保家卫国天职使命的空话,我只想说,现在,你儿子被怪物占据了身体,已彻底失去人类本性。换句话说,他已经不再是他了。”
“你也看到了,他吸收光亮的目的是积攒能量,如果成了气候,我敢说,不要说这高家镇,就是再远的地方都会受到他的侵害。”
“不…”
“到那时,不仅会有很多人因他遭殃,也会更加难以收服,李哥,我建议你早下决心。”
“不!绝对不行!那是我儿子!”
李肃痛苦的闭上了眼睛,半晌,艰难道,“我三十五岁才有了这孩子,他出生那天天气特别好,我就想着自己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我的儿子以后肯定比我强,所以就给他取了云霄这个名字,既有我原来姓的谐音,又是期盼他能穿云破日冲上九霄,将来做个有大出息的人。”
“我第一次抱他时,紧张的心都要跳出来了,那小身子软的就像没骨头似的...”
“慢慢的他能翻身了,能坐起来了,能开口叫爸爸妈妈,能走了,能跑了,能上学了...”
“第一次考试得了满分,我带他去了游乐园,他坐在‘海盗船’上高兴的向我招手,那天的天蓝得像一汪水,...”
李肃一点一点回忆着儿子的成长,那些记忆深处的快乐,让一贯冷情的墨离都不由难受起来,唐晟华更是别过脸去,偷偷擦了好几次眼泪。
此时,两人心中都不约而同哀叹,老天真是不公,为什么要让一个人承受这么多痛苦。
窗外又下起了雨,淅淅沥沥的,渐渐把悲伤冲散。
李肃抹了一把脸,眼睛通红,却透出刚毅,“你说的对,我儿子现在被怪物附身了,我不能放任他去害人,他是个善良的孩子,一定不希望被怪物借由干坏事。”
墨离点头,赞赏的口吻道,“李哥,你是个好父亲,你儿子会以你为傲的。”
“什么为傲,我就是个不称职的爹,如果早,算了,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麻烦李哥画一张这高家镇的地图,我们看图说话。”
“好。”
高家镇只有一条主干道,呈S型贯穿整个镇子,鱼塘就在S线的尾端。
现在的问题是,如何穿过层层丧尸包围,到达陨石上。
还有,如果把异形解决,下面那些丧尸会不会出现不可预知的状况。
从今晚的情况可以看出,那些丧尸以异形为主,如果这个‘主’没了,他们会不会打乱现在的‘团结’而四散伤人?
科普知识点:
①军用手电筒,筒身一般15cm长,筒壁厚比较坚固,使用聚碳酸酯塑料镜片。开关适应作战使用,按下去就是最大亮度,没有档位,追求稳定性和持续性,能在恶劣环境下工作。其光照亮度比家用亮且更清晰,光柱射程也是更远,且散射小。
②一丈=3.333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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