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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威海的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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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起的超级早,明明晚上思考人生思考到凌晨两点,竟然五点多就醒了,不过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这话一点也没错,我被着温暖的被窝埋了两个多小时才起床。小传这个标准的老干部早已经起床工作了,剩下俩货仍睡得如同死猪。
天气预报说今天有六级北风,还会下雪,这一消息瞬间振奋了我们宿舍俩南方人,小雨和小传。洗刷完毕,我想着开学以来一直没有临幸学校旁边的海,是对威海的一大辜负,所以顶着威海的大风裹得像一个粽子一样准备下楼。
我开门前,声音不大不小地来了句:外面下雪了。
两个死猪瞬间诈尸起床趴在了窗户上,“哪里下雪了?!”
学校后面有一座小山丘,叫玛咖山。十月国庆节期间我每天六点起来就爬山,其实矮的不得了,不到十五分钟就可以爬到山顶然后拍张照片下山。那段时间,军训刚刚结束,支撑我每天起床如此早的理由仅仅来源于对大学生活的不满。我想象着陆家何在清华是如何备受欢迎,以及我们两个人就像是山脚和山顶两个完全不同风景的人。可是我暗想,山顶的风景再好,也有厌倦的一天,而且,他只能下山。
后来我才明白,除了下山之外,他还可以坐直升飞机爬另一座山。
这是令人头痛的问题,我既没有到达山顶,也没钱买机票。
所以作为白羊座,赤脚爬上山顶的欲望如此强烈,以至于我的眼里容不下其他诱惑。
我要向他证明什么,证明当初拒绝我是多么愚蠢的一个决定。
总有一天我也会考上清华,然后站在讲台上百分百蔑视他;我要变得很优秀,直到有一天他看到我的时候一脸惊艳,直到有一天听他说“我爱你”。那时我要狠狠拒绝他,而不像他当初那样,犹犹豫豫,好不爽快。
我在心里想,希望他在大学里多多谈恋爱,提高一下自己的情商,不要等到在清华见到我的时候还是一脸懵懂和少年气息。
出门之后我才发觉不戴帽子是多么错误的决定,前一阵子我剪了短发,现在我头上的短发正随着大风自由飞扬。
下一秒我想我并不需要注意形象,没人在风刮的睁不开眼的时候还盯着一个路人瞅吧。所以我一脸淡定的去了海边。
人好少,或者说,没有人。
海边的风格外的大,我在想也许这风什么时候能把我的头连脖拔起。也没瞅着小情侣,心里暗暗觉得很爽啊,这整片海域都是本王的了。正当我准备要在沙滩上撒欢神经发作时,突然听见有人在一旁在吹口琴版的《天空之城》。
走近了一看,是一个戴着黑帽子的男生。他盘腿坐在沙滩上,穿得单薄,我很想凑过去问他冷不冷。
但是作为一个突发症状表现为文艺的女子,我是不会破坏这安静文艺的小气氛的。
所以我学着他,盘腿坐在一边,安静地听他吹口琴。
可是具体的情景一点也不唯美,海边的风超级大,我又没戴帽子,我的头发一会飞到我脸上,一会飞在天空里,我想现在的我一定是鸟窝似的乱糟糟一团,不过还好我们之间隔着一块很高的礁石,他看不到我狼狈的样子。
我突然感觉很累,也许是昨晚熬夜的报应,也许是最近做兼职一直没有睡好,也许是高数那么难而我找不到一个可以改变的转折点。
我决定起身离开,海边也没什么好看的,打算回宿舍拿了高数课本去自习室自习。起身的时候,可能是动作太大了,或者说是因为明明很猛烈的风突然安静下来,我的声音此刻显得超级大。我的耳机漏音,两首《天空之城》同时碰撞在一起。
男生注意到我,要站起来的时候,我立刻跑到他面前,问了句“你不冷吗”,然后迅速离开尴尬现场。我走得异常艰难,因为风又开始大起来,而且我能清楚的感受到沙子钻进我的鞋子那种磨砂的感觉。十分丢脸,转身的那一刻我就知道逃跑是很不明智的决定,因为全程男生没有叫住我,也没有继续他的口琴独奏,我猜他一定是像看个傻子一样看着我,直到我逆着大风回到干燥的陆地。
我搓了搓冻得冰冷的手,掏出手机。前妻打过电话给我,而我刚刚没有接。回拨过去没人接听。
我发消息给她:怎么了?
我猜要等到很久以后才能收到她的回复,便把手机放回兜里,走之前又回头看了眼,男生并没有追上来,这下我可总算放心了。
前妻再次打电话过来,她问我:“吃饭了吗?”我看了远方若影若现的太阳,现在才不过九点一刻,说早饭太晚,说午饭太早。莫非她问的是传说中的早午饭?
所以我说:“还没呢。”
然后她又问我:“那你要不要先去吃个饭?”
我丝毫不知道逻辑在哪里,也不知道眼下我要吃的是早饭还是早午饭。
“室长,你想干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呢?”
“看来你忘了。”她的语气颇为嫌弃和失望。
我真的忘了,我什么也想不起来了,或许是我答应了她一个重要的事情,可是我忘了。这也是我室长变成我前妻的直接原因,是我没好好珍惜她。
“今天是周日,你上周说——”
“哦!我想起来了,你今天有老乡会!”我劝室长多出去交朋友,她说有个老乡会但她不想参加,我就怂恿她参加,她说没有认识的人,我就说:“那怎么了,到时候我打电话给你,全程在线陪着你。”
可是到这天,我就忘了。我实在是一个不把别人的事当回事的人啊。
“可是现在才上午啊,你们聚会是在中午吗?”
她说:“因为我觉得你会忘记。”
她说她就是无聊提醒我一下,她还在上课,先挂了电话。
于是我决定去吃早午饭。
我的前妻是我高中时候的室长,一米七三的高个子,十分温柔的女人,某次疯疯癫癫,我说:“以后你就是我的妻子啦!”她答应了我。我们还学着胡兰成跟张爱玲一样写了“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花了一个晚自习的时间做了结婚证,傻笑了一晚上。
上大学以后她一直努力突破自我,比如广泛交结朋友,参加了学校的网络电台,成为了志愿者……要知道她以前是多么腼腆内向的女孩子啊。
我的朋友们都在积极地穿梭于学校的各种学生组织里,而我只想学习。异常的渴望,就像荒漠里的一棵草,除了水之外我都不需要。
我的矛盾在于,一方面我极度渴望证明自己,另一方面我不喜欢任何抛头露面的活动。天才的孤独总是不被人理解的,我只好这么安慰自己。
我绕了个远路去食堂,往常三食堂这时候都没人了,可是今天是周末啊,从坟里钻出来的人还是挺多的,我买了一份饺子,因为天气预报说今天下雪。
我在等待我大学生涯里的第一场初雪,而对于北方人来说,饺子无疑是雪天的标配。
我站在队伍的末尾排队,这家的饺子是我自认为最好吃的,当然我的评价是很客观的,从眼下十点多仍然排着长队就能看出来。
队伍终于排到我,老阿姨很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啊同学,这锅饺子已经卖光了,下一锅还要再等会儿。”
我点点头:“不急。”
等待的时候我是不喜欢玩手机的,因为我深知那时候你不过是漫无目的地乱翻乱看,我更喜欢靠在店门口的柜台旁边,把耳机音量开到最大,彻底将自己投入到某个歌手的呐喊里。
我闭上眼睛,感觉有个人在若有若无的戳我的胳膊。
睁开眼睛,是刚刚在海边遇见的吹口琴的男孩子。
他摘掉了黑帽子,个子十分高,不算白皙的冻僵的脸。
“我就说很冷吧。”我冲他嘻嘻一笑。
“嗯。”
“我是北方人啊,下雪天就要吃饺子。”
“嗯。”
他就这么结束了对话!我实在觉得尴尬,回头看了眼还在厨房忙的老阿姨,还好没有别人看见。
我又问他:“你刚刚为什么在那里吹口琴?你喜欢宫崎骏?”
“不喜欢。班级活动。”
回答者不走心,我这个问题者也就没有必要扯话题凑字数了。于是我继续靠着柜台闭眼睛听歌。
饺子来了直接提了饺子走人,连个拜拜也不想说。我不喜欢情商低的男生,鉴于陆家何就是个生动的例子,我对自己下一个男朋友的要求只有一个——要比我主动。
我带着饺子去操场吃。
我是个偶尔疯狂偶尔矫情的女人,回学校的路上,我想起了很久以前,和陆家何坐在高高的操场台阶上,看着操场一圈的初三生为了一个体育中考拼命挥洒着汗水。
我们的本意也是为了跑步来着,可是冬天最冷的那几天,操场的中心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霜,麻雀成群成群飞来飞去,北风呼啸不知去向。
我们搓着冻僵的小手,慢悠悠地掏出同步练习做题。
一片,两片。我们迎来了初三的第一场雪。
落满了树枝头,落满了我们的肩膀。
陆家何笑起来特别孩子气,他嘲笑我说:“黎小寒你看,你现在已经满头白发了。”
“你也差不多。”
我们呵呵傻笑,捂住冻得通红的耳朵,看向远方的雪。
“2014年的第一场雪。”
“冻死了冻死了。”我说。
“冻死了冻死了。”他说。
“那就再看一会吧。”
“那就再看一会吧。”
我抱着刚出锅的饺子,笨拙地爬上最高的那层台阶。
一片,两片。我一个人迎来了大学的第一场初雪。
在十一月的尾巴的时候,我第一次看到了这么轻快的雪。它们洋洋洒洒,落在地上立刻消失不见。越来越大,直到雪花遮蔽了我的视线。
而远处,一个个子很高的男生提着一个袋子正对着我站着。
“哎——你叫什么名字啊!”我知道他是刚刚吹口琴的那个。
他没有回答我,他只是不断走近我,越来越近,走上台阶,一直站到和我等高的位置。
我偷偷喊了一声“陆家何”。然后对他说:“谢谢你。”
“我叫陈修原。”
“我叫黎小寒。”我冲他挥了挥手。他以为我在跟他身后的人挥手,回头看了看背后,白茫茫一片,无人之境。
“嗯,好巧。”他说。
“好巧。”
我们坐在一起吃饺子,期间雪花落到我们的肩膀上,落到饺子里,安静的操场没有一人开口,直到我不合时宜的打了一个喷嚏。
“为什么不戴帽子。”他指了指我大衣自带的帽子。
“我不喜欢戴衣服上的帽子。”我摊摊手,这是个奇葩的理由,不过是真的。
就像有些人吃鸡蛋只喜欢吃蛋白,而我只喜欢吃蛋黄;有人打死只喝凉水,比如陆家何,但是我热死也要喝热水。
天下无奇不有,你要接受我这点小癖好。
他摘掉他的黑帽子,递给了我。
我们望向远方,雪花渐渐打乱了我的视线,远处一群麻雀飞过来,又迅速飞走。
我对他说:“谢谢你。”
雪下了短暂的一个小时就停了,我们把袋子扔进垃圾桶各自回了各自的宿舍。摆了摆手,说了句再见。
宿舍空无一人,我想她们都去吃饭了吧。大学生的作息是十分不规律的,我们饿了就吃饭,困了就睡觉,像极了某种鲜美的食物。除此之外,我们偶尔迷茫,躲在角落哭泣。
我开始扫地,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寒冷新鲜的空气钻进来。收了衣服,叠放整齐,最后坐在桌子前开始写日记。
陆家何,今天真的下雪了,不过我来不及给你拍照片。
今天遇到了一个,怎么说,很奇怪的男孩子,但是我感觉哦,他比你好千倍万倍,可能唯一比你差的地方就是智商不如你高。
哇,我跟你说,他个子超级高,你们俩站在一起绝对CP感超强,他吹口琴,不知道还会不会别的什么乐器。
还有今天路过内衣店的时候,对,是内衣店……我看中了一件镶柳钉的黑色手套,超级酷,我已经把它买下来了,如果你的手机号还没变的话,我就把它寄到清华去。
从海边去食堂的路上偶遇的一家内衣店,本来是肯定不会进这么羞耻的地方,不过门口挂的一排手套吸引了我的注意。
我知道陆家何表面服从父母的一切,心底比谁都叛逆。《挪威的森林》里面有个细节,渡边把快要愈合的伤口揭开,攥紧拳头让血重新流下来。
这样的事情陆家何是做不出来的,因为他怕疼。但他能做出更变态的来,比如耍手段让别人做这件事,他只要站在一边看着对方狰狞的脸色就好。
他绝不自虐,但他有一万种方法让别人心甘情愿自虐。
狼心羊皮,变态至极。
但事实上他酷爱粉色,爱吃草莓,喜欢草莓味的一切。我有时都会想,我当时喜欢上了他什么呢。他小时怕辣一点也没有阳刚之气,大了跑上五百米就喘的要死不活的。其实他一直长成了我最讨厌的样子,太阴柔,没有责任感,长得还不高。可能吧,也许就是何以琛当时那句:年少不懂事,喜欢了就喜欢了。我从初中开始暗恋他,从一开始排斥这种感情,到最后沉浸到深渊之底。初中毕业我没有告白,我以为我会用三年的繁忙的高中生活彻底忘记他,然而没想到,我会痛着记住他三年。
仔细想想,不过是那张脸吧,一笑起来,太阳都会被他的酒窝融化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