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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2章 马正经跟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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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正经跟我说:“以后我就叫你老大吧!”的时候我正在读冯小刚的【我把青春献给你】
一本很油腔滑调的书,我也不知道是搭错了哪根神经,居然会捧着那么一本自传体性质的书读的津津有味,哦,对了,那一年冯小刚的电影【非诚勿扰】应该还没有上映。
或许是我心里装着一个关于电影的梦想,可是现在这么冷不丁的说出来感觉好丢人,因为我上大学读的专业和电影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后来大学毕业,也没有做任何和电影相关的工作。
你看吧,梦想就是拿来梦想的,要是那一天万一实现了,反倒觉得没有回忆的痕迹了。
我说:“为什么叫我老大啊?”我回答的若无其事,因为我把这个神经病的话压根就没放在心里,这孙子所做的任何一件事情的目的都是跟小她有关系的。
“因为我觉得你很酷啊,以后有你罩着学校里肯定再没人敢惹我!”
“你是偷偷的拿校长的牙刷刷马桶了,还是在钱串的水杯子里下了迷情药了,你需要我罩着,你这是有多做贼心虚,一个大男人说这种话也不害臊。”
此时我正读到冯小刚在书里写到,他一直在心里留有一隅之地,地里围着的是一个刚出浴的姑娘,她有着如瀑的秀发,滴答答的水在锁骨上如梦如幻般的游走,他在窗外,女孩在窗里,窗子上是微型富士山下的樱花树。
我心里一颤一紧,妈的,老男人的心里装着一个冰清玉洁的姑娘,这个场景是那么的诡异。
马正经鼻子上塞着两卷卫生纸,猪鼻子上插葱,装洋相!
初春的上午,阳光像棉花糖一样扑簌簌的在教室里游弋,小她就正好坐在靠近窗子的旁边,细腻的微光在她的背上淘气的打滚,若隐若现的蝴蝶骨像个戏子一样的让人着迷。
她突然转过身来,看着无比尴尬的我和马正经,还有马正经那一脸好几天没大便好的神情,不禁笑的花枝乱颤。
“嗨,你们两个刚才不是聊的挺嗨的么?”小她问我。
“有人要认我做大哥。”我放下书,从桌兜里掏出一包薯片和小她吃了起来。
小她说:“马正经你这是要认贼作父啊!”嘴里的薯片发出脆生生的稀碎声音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差辈分了,大哥怎么就成爹了,虽然苏荷长得挺男人的,可是原则上她未来只能是个妈,这是老天爷定的。”
我匡唐一肘子正好打在马正经的鼻子上,顿时鼻涕喷薄而出,正好飞溅在小她的薯片上。
小她怒目圆睁。
“马正经你他妈的真恶心!”
我笑的直不起腰来,马正经紧张兮兮的在桌子上找卫生纸要给小她擦,可是半天找不到,这孙子突然脑子短路,把刚才插在鼻子上的卫生纸就直愣愣的塞在小她的手里。
小她奔溃了,哭着喊着要去寻短见。
鉴于,我刚才的一肘子有点狠,我就勉强答应了做马正经的大哥,可是大哥得约法三章。
第一,以后给小她买早餐的时候必须要有我一份。
第二,以后值日表上我的名字就正式的更改为马正经。
第三,第三还没想好,等想好了再告诉他。
这样才能体现我一个大哥应有的尊严。
“那既然你都喊我一句大哥了,我怎么也得给你个名分吧,以后我就叫你老二吧。”我对马正经说到。
“还是别,老二太二,你叫我老三就行。”马正经说。
“事逼,二这个数字不就是为你量身定制的么。”我补充到。
“那不如就叫我老二吧!”小她刚去卫生间洗手了,一进来听到我们的对话,她就抢着说到。
“你还是叫老四吧!”马正经赶紧拦截到。
“为什么?”我问到。
“因为老三可以一辈子守护老四啊!”马正经无不天真的说到。
“咦,马正经你真特么的恶心,原来你的算盘是打在这里的啊,你可真够贼的。”我调侃到。
等我转过头去的时候,小她已经回到了座位上,小脸涨的通红。
这是马正经第一次说出来情话,虽然很蹩脚,可是进步其实挺大的了。
马正经看着小她尴尬的回到了座位上,就自顾自的把话题扯到了别的地方。
“组织都有了,总得起个名字吧。”他冲我说到。
“那就叫神经病阵线联盟。”我脱口而出。
马正经被我的奇葩创意怼的一愣一愣的。只是不停的摇晃着中指,给我说了个F开头的单词。
其实后来我们的组织在江湖上声名远播的名号不是什么神经病阵线联盟这么洋气的名字,而是被什么,馒头帮,花卷队,包子铺所代替。
其实说来惭愧,大家能这么叫我们,正好暴露了我们当时在学校能吃能睡的生存本能,现在想起来大好的时光都花在吃吃吃,睡睡睡睡上,以至于多年以后我们变得平庸无比,真是男默女泪啊。
我们是第一个在班级里拉帮结派的,后来我们组织膨胀到七个人,几乎囊括了整个班级里的所有奇葩以及奇葩的种子选手。
我们这个组织既没有热血,也没有狗血,都是些星星点点的生活琐事,可是事后多年想起来,我这二十几年好像就一直在这个圈子里打转。
世界其实挺大,世界有时候又挺小,人这一辈子抡圆了膀子能够去拥抱的人有那么六七个其实已经足够了,足够到你一辈子怀念都还不够。
胡花虾是后来加入我们组织的,她是老五,唐浅是老六。
胡花虾是我纳入组织的,唐浅是自告奋勇,毛遂自荐,写了一万字的申请书,在家里社区开了证明,拿着户口本和身份证在我这个老大这里先是备案,然后经过漫长的一个礼拜的考察之后才纳入组织的,。
可真是崎岖坎坷啊!
不过有了这个娘娘腔,我们这个组织总体上来说还是阴盛阳衰的,这也正好打下了我多年之后女权思想的根基。
老七是谁?
这是个谜,幸好这个故事是由我来亲自操刀,所以我可以任性妄为的把他描述的有多么的风流倜傥,有多么的招人稀罕,自然我也可以稍稍改几个字,就可以把他描述的其貌不扬,相当土锤,极其渣男。
好了,说正经的,我第一个男朋友就是小七。
或者理论上不应该是男朋友吧,就是不知道拉过手,亲过嘴,有过两看相不厌,王八对绿豆的美好时光,算不算谈恋爱呢。
小七就此省略,等到我哪一天想开口说的时候再说吧,可是其实我心里明白,我是憋不了多久的,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