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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另一个自己 ...

  •   1.眼前是陌生的地点

      知名漫画家何先生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自家楼下的小餐馆里,面前摆着一份吃得差不多的炒饭,桌上用酱油瓶压着一张账单,上头用铅笔划了一道,意思是账已结清。

      他咂吧咂吧嘴,还能觉出嘴巴里残留的炒饭味儿。

      何先生把额头前面的刘海顺上去,撑着脑袋想了一会儿——他的记忆里,自己应该是正在家里画这个月更新的最后几页,他甚至记得正画到主角一行人来到都市传说中的古堡前,犹豫着该不该开门。

      按照道理,他已经快两天没正经吃饭了,现在感受到的这股饱腹感绝对不合理。何况他对自己是怎么来到餐馆里的没有一点印象。要平常人,这会儿肯定得惊慌失措了。但何先生只是扯了扯身上破布似的针织毛衣,面无表情地对着饭碗发了会儿呆,低声说了句“又来了”,就站起身来,没事人一样地回家去了。

      这真不是他心大,而是因为这样“睁开眼就发现记忆断片儿”的情况,在他身上发生的次数实在是太多了。

      工作忙起来忘了吃饭,就会发现自己出现在什么小餐馆里,饭吃了账也结了;连着几天熬夜不睡觉,一睁眼就发现自己躺在按摩房里,叫着最好的技师,周身舒爽昏昏沉沉;偶尔上火感冒懒得去医院,病情加重到神志不清,醒过来就身在急诊室,手上还吊着水……类似的事情数不胜数,起初他还以为是遇见了“田螺姑娘”之类的人物,打听了一圈,周围的人却都口径一致地说他是“自己来的”。一开始他也慌乱过,想着自己别是出了什么毛病,后来摸出了规律——只有在身体处于“极端”情况下,才会发生这种情况,再者所有的举动都在自己的经济承受范围之内。他们搞文艺创作的人,想法总是天马行空一点,何先生便只当这是机体的自卫机制,由着它去了。

      他到了家,拧亮台灯,坐到电脑前面继续工作,埋头苦画了好一阵子,等差不多完工抬眼一看时间,居然已经接近凌晨三点了。

      何先生一蹬转椅,滑到床边,人往床上一滚,随手撩起一边的被子兜头一蒙,不出半分钟,就沉沉地睡过去了。

      五分钟后,床上的何先生猛地睁开眼,眼底仿佛沉着一抹奇妙的蓝色。他一骨碌翻身坐起来,拽起领口放在鼻前嗅了嗅,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都要臭了,真佩服能睡得着。”一边说着,一边脱了衣服,拎着丢进洗手间角落的脏衣筐里。人则进了浴室开始洗澡。花洒的水迎面冲下来,“何先生”甩了甩头发,自言自语道:“要不是我,这个身体早就猝死了。”

      2.“你是谁?”

      今天是星期天,这是何先生本星期第五次前一晚上没洗澡就倒头呼呼大睡。他趿拉着拖鞋走到洗手台,一抬眼就看见自己脑门儿上贴了张竖着的纸条,白纸黑字,跟僵尸头上的封印符咒似的。

      他凑近了镜子,眯着眼睛认上面倒着的字:“麻……烦……”念了两个以后意识到自己其实可以把纸扯下来,赶紧拿下来摆到眼前:

      “麻烦你至少自己洗一下澡吧。”那字体跟何先生自己的有一些像,但整体更加飘逸,字尾打的小旋儿有点像在写英文。

      何先生陷入了沉思。这语气听上去没什么恶意,反而是无可奈何又忍无可忍的控诉。他盯着这行字看了一阵子,突然一扯嘴角,慢悠悠地吐出俩字儿来:“就不。”

      这俩字儿刚一说完,他就觉得眼前一黑,再亮堂起来面前变成了一个空荡的房间。一打眼看过去没见着灯,但房间的昏暗程度却刚刚好不至于让人两眼一抹黑。站了一会儿,何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就站在这个房间里唯一的光源下面,光从他的头顶上打下来,真正的源头无处可寻。

      “连洗澡都不愿意你怎么不干脆懒死算了?”何先生正四下打量着,耳边突然响起一个声音,他顺着声音望过去,看见离自己几步开外,正好在光圈外面的地方站了个男人。

      男人穿着一套蓝色的休闲西服,棕色的头发在脑袋上打着小卷儿。脸跟何先生长得一模一样,只一双眼睛是深蓝色。原本该是很深邃的颜色,因为现在脸上带着恼怒,竟然显得有点孩子气。

      “哇——”何先生被吓得一个小跳步。这眼睛一闭一睁就看见烫了头戴着美瞳的自己杵在面前,换谁谁都得小跳。“你、你你……你是谁?”结巴了半天险些咬着舌头。

      “你不认识我了?”那男人歪了歪脑袋,脸上的恼怒换成了诧异。

      “我应该认识你吗?”

      “你……”男人像是想要说些什么,第一个字出口又咽下去,改口道:“我叫香水。”

      “香水。”何先生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觉得有点熟悉,但脑子里也没具体回忆起什么来,“我这是在哪儿?”

      “在房间里。”香水回答他。

      你这不是废话吗。何先生翻了个白眼,他沉重的黑眼圈让这个白眼有点吓人:“我知道这是个房间,我是说这个房间是个什么地方。”

      “这里就是‘房间’。”香水又说了一次,这次重读了“房间”两个字,强调这不是一般的意思。“在你的大脑里。”他抬手指了指何先生的额头,“就算不记得我,你总该意识到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不同寻常的事吧?”

      “你是说莫名其妙地出现在其他地方之类的?”何先生说,“那是你干的?”

      香水点头,抬抬下巴颏,满脸写着“不然呢”。

      “所以,”何先生思考着,“我这是……人格分裂?”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香水说,“我算是你的一个人格。房间就是我平常呆着的地方,也就是这里。在这里我可以看见你发生的一切,也可以感受到身体的需求。有紧急情况的时候我会把你从‘光’里面拉出来,自己占有‘光’。这就是为什么你会毫无印象地出现在一个地方。”

      “你说什么……‘光’?”

      “你站着的这个光圈就是‘光’,拥有‘光’的人才能够控制身体。”香水解释道,“按你的说法,你是主人格,所以通常情况下‘光’都是你的。”

      “哦。”何先生点了点头。

      “你就没什么别的想说的?”

      “啊?没什么啊,我能回去了吗?”

      一直一副绅士样子的香水对着何先生那张理所当然的脸,眼底里的火“蹭”地一下冒了上来:“我给你留的字条你没看到吗?这位先生,饭我替你吃,病我替你看,您走在马路上出神差点被车撞我给你救下来,你现在连澡都不洗了,以后干脆解手也我来好了呗?”

      “那我……倒是不在意啦。”何先生呼噜一把自己脑袋。

      “我在意!”香水气得小卷毛都要直了,“何先生我郑重其事地告诉你,你要是再连着三天不洗澡,我就不会再把‘光’还给你了。”

      “那……”何先生想了一下,“我就休息一下好了,这个月的稿子也已经发给编辑了。”他看上去比香水还要郑重其事,丝毫没有揶揄的样子。

      “你……!”香水瞪着他,好一会儿却是自己先败下阵来,“算了算了,我早知道这种事情指望不上你,你回去吧回去吧。”

      他摆了摆手,何先生就又是眼前一黑。

      3.每晚都放在书桌上的热牛奶

      何先生把脚崴了。平地走着一个腿软,就直接崴了脚。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件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毕竟像他这样长年处于亚健康状态下,又不怎么在意自己身体状态的人,没哪天在楼梯上一个倒栽葱摔下来都已经算是好的了。

      但香水肯定是不高兴的。何先生腿脚利索的时候都恨不得把屁股跟椅子胶在一起,现在腿一瘸,更加不愿意动弹到一种令人发指的地步。

      原本困了还知道从椅子上往床上滚,现在倒是好,因为腿不方便,就总想着再撑一会儿,撑着撑着脑袋一歪就直接在椅子上睡过去了。如果说之前香水只是需要确保何先生不把自己饿死,那么现在他就完全沦为了一名尽职尽责的保姆。

      香水思考着。最后得出结论——想要改善自己当前的处境,除了赶紧帮着何先生把脚养好,别无他法。

      于是何先生某日黑白颠倒地睁开眼睛,一扭头就看见床头柜上摆着杯牛奶。拿手一摸,还是温热的。杯子下面压着一张纸条,言简意赅的一个字:喝。

      熟悉的字迹说明了这行字和这杯牛奶的来源。何先生先下床去做了日常洗漱,再走回来站在牛奶前面纠结了一会儿,终于端起来一股脑地灌了下去。然后他翻出笔来,在那个“喝”下面写到:喝完了。

      就这么连着一个星期,雷打不动的每晚一杯牛奶。何先生脚没养好,嘴巴先苦了。

      他面对床头满满的一杯牛奶,陷入了久久的沉默,然后伸手把杯子一推,扭头就走。刚走了没两步,眼前一花,人就又站在那个“房间”里,正前方是抱着臂皱着眉瞪着他的香水。

      “干嘛不喝。”

      “……”何先生舔了舔嘴唇,有点心虚,“我不喜欢喝。”

      “平地摔的是谁?”

      “……没摔,我站稳了。”

      “那扭了脚的是谁?”香水往前迈了一步。

      “是我……”何先生缩了缩肩膀。

      “那么该喝牛奶补钙的是谁?”

      何先生刚摆了个“我”的口型,猛地反应过来:“不对啊!我们是同一个身体,你也可以替我喝牛奶的嘛!饭你都替我吃了!”

      “谁崴的脚谁喝。”香水翻了个白眼,“你好好喝奶啊,不然我回头趁你不注意把你那些存稿全删了!”

      这话说的何先生当场就要跳脚:“你不能这样啊!我……”话没说完,就被香水一把拍在肩膀上。“回去把牛奶喝了啊。”

      看着何先生重新在身体里睁开眼睛,香水站在房间里咋了咋舌:“替你喝可不行。”他说,“我也讨厌牛奶。”

      4.人格交替的时刻

      何先生从警察局出来已经是晚上的事情了。他原本好好儿地窝在家里画画,突然有警察来敲门,说是在郊区挖出了一具白骨,警方怀疑跟他有关系,需要他配合调查,跟他们去一趟警局。

      到了警局,警察才向他说明了白骨的身份。

      那是晴天——她更喜欢别人叫自己Sunny。是第一个向他微笑的女孩。何先生还记得女孩靠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臂撒娇的样子;还记得她侧着头读书,把长发拢到胸前的样子;还记得她捏着自己送她的画稿,皱着鼻子说“你就拿这个向我求婚啊”,下一秒又笑着点头说“好啊”的样子……还有那个女孩突然消失后,心脏的疼痛。

      现在那份久远的、本来已经模糊不清的疼痛刹那间再一次清晰明了地沸腾起来。就像是用尖刀在他的肋骨上滑动,一下一下,连摩擦的声音都丝丝可闻。

      何先生把自己扔在床上,用枕头按住脑袋。但刀割的声音还是一刻不停地钻进他的耳朵里,和着记忆深处女孩儿带着笑意的声音:“好啊。”

      “别他妈天真了,那个贱人才不是真的爱你。”

      然后就在这一片的回声里,像炸开的炮仗一样,甄红的声音在他的脑子里响起来,一句比一句清楚。

      “你再这样下去会害了我们所有人。”

      “好啊,你就为了这么个贱女人跟我动手?”

      “你等着,你一个人死我管不着,但我不可能放任你拖我下水。”

      何先生放开捂着脑袋的手。枕头从他的头上掉下来,枕套被眼泪染湿了一大片。他掉着眼泪,哭得抽抽噎噎的,无意识把手伸上来,咬住了食指关节,抽着气喃喃着:“是我的错……是我害了她……”

      “不对。”他突然揪着自己的头发,用力摇了摇头,“不对不对不对……”

      他安静了几秒,开口道:“是甄红。”

      “是甄红杀了她。”

      “是甄红的错。”

      他语速极快地说完了这几句话,撑着身体从床上坐起来,伸手“啪”的一声打开了床头灯。

      他仍然在流泪,眼泪汇聚在他的眼角,凝成泪珠再滚落下来。但他眼睛里的那些悲伤却在一瞬间全部被收了起来,只剩下异常冷淡的平静。他平静的眸子流着泪,紧缩的肩膀舒展开来,轻声道:“是甄红的错。他得付出代价。”

      此刻在说话的人,就是香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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