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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贼抢亲 建国后不许 ...
出城沿着大路直走,凭借着记忆找到了昨天黑衣男子的横尸地。
搜寻四周没见人影,却隐约听到前方草丛里传出了声音。有人朝这边来了。
红衣少年看向身边最近的一颗两人合抱的大树,动作娴熟的往地上一趴,蠕动到了树下后四处张望一圈确保周围没人后选择了暗中观察。
不多时,来人停下了脚步,恰好在莫凡的视野范围里。
扛着刀,光着|上身|筋|肉|的男子首先发话。
“这都两个时辰了,王老板的赎金还没送过来,那小子说的话靠谱吗?我早看丫不顺眼了,看起来怪文弱的一个人,使起手段来这么下作。自家未过门的媳妇都找人绑走了,还有什么样的事儿做不出来,就他这样的人圣贤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亏他还是个秀才,倒不如我一个强盗做事磊落。”
旁边站着的一个算卦先生模样的人斜睨了“筋|肉男”一眼。
“看不出来你一个强盗正义感还挺强的,人家出主意你拿钱,这么看不惯人家的手段,当初抢人的时候就数老三你最积极!还是听老大怎么说吧!”
说完扭头看向一直沉默不语的另一个人,将手上的平津番随意的往地上一插,等第三个人发话。
半晌,老大终于出声了。
“再等等,谅他也不敢骗我们。”
话音刚落,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莫凡定睛一看,来人竟是个清瘦书生模样的人。
待到清瘦书生走近了,对着三人深深的鞠了一躬。
“劳烦各位久等了,王老板正在筹款,黄金三百两对他来说也不是笔小钱。大概还要一个时辰。别忘了你们答应我的条件,只谋财,不害命。赎金我分文不取,事成之后我就带着我娘离开清河镇。没别的事的话,在下就先走一步了,告辞。”
“且慢,李公子这么在意王小姐的生死,何不亲自前去看看?那王小姐对你可是关心的紧呢,这样不告而别,未免太不近人情了。”
算命先生往前一站,拦住了李秀才的退路,给“筋肉男”使了个眼色。
老三不耐烦的把刀往上一抛,大刀在空中转了几圈,刀身斜插到了李秀才脚边。生生拦住了李秀才想要跨出脚步的动作。
那秀才转回身,有些愠怒的看向老大。
“你们这是信不过我的意思,还是早就打算过河拆桥?我还以为义信堂的人最重承诺,没想到现在当家的也干起了这等杀人越货的勾当了,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筋|肉男”破口大骂:“呸,你少跟我们来这套,打从落草为寇的第一天起我黄老三就立下重誓,此生唯韩老大马首是瞻,我们义信堂,从始至终就只信韩大当家一人的话。”
黄老三飞身上前,对着李秀才膝弯就是一脚,左手擒住他肩部。
“再者说了,我们是强盗,杀人越货是我们的本分。倒是你,欺瞒老母和我们来往在先,抛弃未过门的妻子在后。如你这般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之人,有何颜面在我们兄弟面前说诚信二字?!”
说到气头上,运起气就要朝李秀才头上拍下一掌,眼看就要打到李秀才头顶的时候一掌打偏了。
动了杀心的黄老三一掌下去必然是出了全力的,却被人轻易打偏了。黄老三一脸错愕的看向韩老大,只见韩老大黑着脸盯着自己,心一沉。退到一旁,不再说话。
“你走吧,我义信堂不杀手无寸铁之人,更不会去欺辱一个弱女子。等拿到赎金自会放人,我是当家的,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黄老三性子急说话也直,话糙理不糙,你好自为之。”
韩大当家的睨了李秀才一眼,转身离开了。
同行的两人见状,急忙跟上韩大当家的脚步,不再看还跪在原地的李秀才。
又在地上趴了一会儿,确定没有危险后,全程吃瓜的莫凡也赶紧站起身来。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走到还在地上跪着的人旁边,蹲下了。
装模作样的叹了一口气,又拿出钱袋,将剩下的银子分成两份,十分慷慨的将其中一份塞到了李秀才手里。
“有些事真的勉强不来,对你我深表同情。人在江湖吗,身不由己。没过门的媳妇还能再找,娘却是唯一的。读书明理,做人才能成才,就当我投资了,我身上也没多少银两,你拿着这些银两带着你娘走远一些,好好过日子去吧。”
做完好事的五好青年深觉自己胸前的红领巾变得越发鲜艳了,站起身拍拍李秀才的肩,说了句:“不用谢,我叫红领巾。”
莫凡只留一个背影给跪在地上的人,往前走了几步却又不动了。
站在原地等着身后的人说点儿什么缓解现在的尴尬,却迟迟不见动静,莫凡忍不住开口提示道:“你要是心里过意不去,非要谢我也是可以的。”
然而即使已经明示暗示到这个地步了,身后的人依然一言不发。莫凡有些郁闷,虽然说做好事不留名就是不图回报,穿越过来第一次做好事就遇到李秀才这样不给面子的白眼狼他也是没料到的。
莫凡忍不住转过头一看,哪里还有李秀才的身影?别是青天白日的见鬼了吧,想到这里又是一阵头皮发麻。
红衣少年朝地上呸了一下,恨恨的骂了句“没心没肺的白眼狼”,拎着宽阔的衣袖裤边三步并作两步溜了。
等到乱葬岗再次归于平静,一个长发高高束起的黑衣男子从先前莫凡伏地魔挨着的树上纵身跃下,安稳的落在了树下,并没有发出重物落地的声音,轻功之高,可见一斑。
段玖看着少年离去的方向,喃喃到:“这次又改叫红领巾了吗?”
一阵风刮过,再看树下,哪儿还有黑衣男子的身影。
这边莫凡进了城,看着依旧繁华的街道,想着黑衣男子应该还没死,恍惚间有种雨过天晴了的感觉。
至于王老板的掌上明珠么,义信堂的人看样子应该不会毁诺。
反倒是王老板把原先这具身体的主人活活打死了的性子。
一个十几岁的孩子都容不下,这又怎么会容得下李秀才这般自命清高的人苛待自家千金?
真要成了一家人反倒该要闹出事来了,就当他老王破财消灾好了。
现在这样大概就是最好的结局了,各自都应该踏上新的旅途了。
天渐渐黑了,街上的人群不多时就散去了。
吹熄了客房里的蜡烛,少年双手交叉垫在脖子下方,跷着二郎腿,仰躺在床上,看起来十分惬意,思考着以后的事情。
要再回到现世是不可能的了,尸体都凉透了。现在就去闯荡江湖吧,这身子骨实在是太瘦弱了点儿。
读书写字也是短板,入朝为官也没希望了。不如去经商?算了算了,人都不认识几个还想自己开店当老板啊……
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莫凡干脆两眼一闭,裹紧自己的小被子。调整好姿势以后,呼吸很快就变得平缓,睡着了。
第二天,早睡早起的少年洗了个冷水脸。头发粗略的分成上少下多的两部分,用发带将上半部分的头发又随意的一捆,扎了个漂亮的大蝴蝶结……得亏是个少年模样,虽说稍显夸张,倒也有些活泼有趣。
吃饱喝足后,莫凡做出了人生中的一个重大决定——修仙问道。
地点都选好了!就往北边走,北方雾霾重,不是,雾气缭绕的地方仙气重。对求仙问道肯定有帮助!
你想,修道好处多啊,长生不老就不说了,哪怕是个入门级的辟谷术也能节约一大笔开支啊!
其次和当和尚比起来,挑水扫地这样的脏活累活你听几个道士干过最后你想想仙风道骨,鹤发童颜之类谪仙一样的人,可不就是驻颜有术的同门师兄弟们吗!
制|服|诱|惑有木有,性|冷淡风对不对,同门情谊稳不稳!混的好了平地飞升,混的差了兄弟情深。
说句难听的,哪怕是被赶下山了,一手平津帆上书“乐天知命故不忧”,一手平安符,再在背上背把桃木剑,校服出道也不是不可以的啊!
看手相算运势不会,吹牛皮忽悠人不行,背两句道德经喊两嗓子“妖魔鬼怪快离开,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什么的,跳个大神那也是信手拈来的啊,可以说是相当来钱了!
众所周知,斗王强者,恐怖如斯。其影响之深远可以说是直击灵魂,深入骨髓的。
莫凡越想越激动,赶紧收拾行李迫不及待的踏上了寻仙之路。
然而激情褪去,跋山涉水了十来天的酸楚终于还是在这一天爆发了。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还在原地的这个事实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棵稻草。
离开客栈当天,北上的莫凡过了七八天翻山越岭的日子,终于还是选择入手了穿越生涯的第一匹坐骑——骡子。
马贵毛驴矮,莫凡折中选择了骡子。据店家所说该物种个头适中,走路平缓,背部宽大。比骑马舒适,比骑驴稳当,真可谓是居家旅行必备之上品啊!
对此莫凡不是没有怀疑过店主说的话的真实性的,试驾前几天确实如店主所言,骑行体验良好。灾难是从离开店家后的第三天开始的。
莫凡从未见过如小喽啰这般厚颜无耻之骡。一见到四条腿的动物就走不动道,连村口的大黄狗都不堪其扰学会了直立行走。
一见到青青草原就走不动道,举头景观树低头嫩草丛,看见什么吃什么,必要的时候小喽啰自己都能像跳跳虎似的蹦起来吃够不到的树丫。
但是不管怎么说,最让莫凡难受的,莫过于小喽啰的懒惰了。一头非必要不动弹的骡子,一头绝不妥协的骡子,一头极不配合的骡子……
莫凡尝试过杆子上挂苹果,也试过皮鞭加身,甚至逼急了眼还和它拜了把子称兄道弟。
但是无论如何,小喽啰就是要十分傲娇的舌头一伸,狂甩骡头,发出“略略略”的嘶喊声。好像在说:“动感地带,我的骡生我做主!!!”
刚开始还企图教育小喽啰的莫凡终于还是在这场持久战中败下阵来,现在已经彻底自暴自弃了。
得出了“任尔东西南北风,我自岿然不动”这一重要战略思想后,索性往骡背上一趴,眼睛一闭,再不管自己身在何处。
这文我就不抢救了,纯粹当练笔了,有什么不对的请读者在评论区打个分说一下吧,谢谢啦!明天继续修文!期待各位的关注,希望多多支持鼓励!比熏熏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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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山贼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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