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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伏地莫凡 什么才是穿 ...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
两个虎背熊腰的壮汉抬着一具尸体偷偷摸摸的往墓地深处走去。
半人高的野草发出被人践踏的声音,约莫一炷香的时间,两人便停下前进的脚步。
“哥,就在这儿把人埋了吧,咱抬着这人都在这乱葬岗折腾一个时辰了。”
走在后方的男子放下麻袋的一头,松了松手腕,站着不动了。
另一个男子也放下了麻袋,粗声说道:“那就埋这儿吧,要不怎么说死沉死沉的,毛都没长齐的小娃娃,跟头老母猪似的。要不是王老板近些日子女儿出嫁嫌见血晦气,这野小子死了都没人埋!”
只见两个壮汉掏出先前带的铲子,走了几步路找了个泥土松软的地方吭哧吭哧的开始挖坑,浑然不觉原先背后早已凉透了的“尸体”悄悄爬离了现场。
草丛里的二愣子们还在忙活着完成王老板交代的埋尸行动,本该被埋的野小子却已经跑出二里地了。
沉迷挖坑无法自拔的兄弟俩儿已经脱了上衣,喊着号子卯足了劲的干着某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鸦雀无声的坟地里时不时的传出一两句男子的喘息声。
平日里这鸟不拉屎的乱葬岗,今夜显得格外的热闹。
二傻挖好坑以后找不到人,就近搜了一圈,随手找了一具尸体埋了。一个野小子,谁管他死活。
反正王老板只让埋尸,埋谁不是埋呢?再说,挖都挖了。。。
兄弟二人如此这般埋了人,小声商量着回去领了赏去哪家店里打牙祭,然后就美滋滋的扛着铲子原路返回了。
“哎呦!麻了个靶子!谁这么不开眼敢拦我莫小爷的去路!”
光顾着逃离埋骨之地的少年绊到了一个软乎乎的东西摔了个狗啃泥,张口就是一句家乡话。
回头看了一眼“绊脚石”竟是一个一动不动的人影,少年吓得两腿一软,直接倒在了一边昏了过去。
出师不利的莫凡刚刚穿越就到了一个被人管杀还管埋的少年身上。
还没来得及理清思路的莫凡一个鲤鱼打挺当起了“伏地魔”,转身就开始爬离现场,离得有五十米就脚下生风的跑了起来,眼看就要跑出乱葬岗了,又被一个躺在路边的黑衣男子绊倒吓晕过去了。
综上所述,伏地魔莫凡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怂包。霉的起冬瓜灰的那种倒霉蛋。
莫凡再次醒来后,借着月光看了一眼面前的男子,胸口隐约还有起伏,稍微放心了一些。
虽说没有缺胳膊少腿什么的,但是一看就只剩一口气在了,伤的很重,如果自己不伸出援手,此人必死无疑。
至于为什么一眼能看出这么多东西,我只能说什么伤势很重不救就死全是是靠自己脑补的。
武侠小说里面,但凡这样的光景,不是死了就是还剩一口气。
不然谁没事来乱葬岗躺尸啊,又不是和姑姑一个门派的啊摔!
总之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莫凡揭下了黑衣男子的面罩。
摸了摸自己小鹿乱撞的心,莫小爷的眼睛发出了诡异的光,脑子里浮现了两个字——趁热。
这是一个相貌平平古天乐级别的男子。紧抿着嘴唇像是在和伤痛做斗争,眉头紧锁更显得眉峰凌冽,睫毛长且弯,鼻梁高而挺,不似武侠小说里的刀削面庞,整张脸十分协调,给人一种很柔和的感觉。
一身黑衣却依然不似个贼人,哪怕说是采花贼都委屈他了,毕竟这样的男子,谁采谁的花还很难说。
反正任谁来看都会惊叹一句,这样的男子,绝不会是一个无名之辈。
但是对于颜狗而言,这不过就是一块送到嘴边的肉。
嗯,莫凡是条颜狗,男女有别?一见钟情?不存在的,完全就是见色起意,颜好万事足!霎时色由心中起,恶向胆边生。
色令智昏,怂包如莫凡终于还是两眼一闭,趴在男子身上脸对着脸,打算一亲芳泽,哦不,是人工呼吸来一发。
眼看着就要奸计得逞,却被耳边响起的清冷男声生生止住了动作。
“……你想干什么?”黑衣男子看着趴在自己身上衣着破烂的少年无限逼近的脸淡淡的说道。
握了棵草啊!要不要这么玩的!你是宋江转世的吧!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的吗?
小爷差点儿给吓软了好不!这样再出点儿意外石更不起来了叫你养我一辈子晓得不!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向来呱噪的莫小爷突然变得安静如鸡,僵硬着身子不答话,和黑衣人对视到差点儿斗鸡眼,撑在男子肩膀两边的手实在是撑不住了,砸到了男子身上。
本以为自己死定了的莫凡贼心不死的摸向了男子的腹部,嗯,身材很棒,不亏是练武之人,这腹肌摸起来都是柔中带刚的,暗藏门道啊!死而无憾了。
等了一会儿不见男子动作,再一看男子双目紧闭,一动不动像是没了呼吸。
莫凡像是想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爬起身来重振旗鼓。这次动作十分麻利,生怕错过时机的亲了一下男子的脸。
随后站起身来煞有介事的在旁边磕
了三个响头,嘴里念念有词。
“兄台莫怪我啊,本以为你一息尚存想给你做个人工呼吸抢救一下的,没想到你只是回光返照。莫小爷胆子小,要是刚刚不小心砸了你一下把你给砸死了那也实在不是故意的,你大人有大量,千万别和我一般见识。”
想了想,拔了一堆身边的草盖在男主身上。
“霜寒露重的,我也没别的能给你了,就给你盖个草被,身边也没个工具挖坑埋了你,委屈你了。长得这么好看,却这么短命,果然上天都是公平的。”
从男子身上翻出来一些碎银子,又拿走了他贴身的玄色玉佩,郑重的磕了磕头。
“我实在没钱,迫不得已才出此下策。既然你身死神灭,大家又都是死过一次的交情了,我叫莫凡,有事你就给我托梦,我一定尽力而为。”
无耻的舔干净了难友的包,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没走几步路又折过头来说了一句:“你要是还活着,说什么我都要给你做媳妇!”
说完像是了却了一桩大事,头也不敢回的离开了这个阴森森的乱葬岗。
一个时辰后,黑衣男子站起身来,看了一眼莫凡离去的方向,说道:“我才不会要这样穷酸的媳妇。”
随后运起轻功,掠上树梢,几个大跨步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走走停停摸进了城,少年擦了擦脸上的灰,入住了一家还没关门的客栈。
洗了澡又换上了干净衣裳,坐在床上给自己抹药膏。
看着铜镜里稚气未脱的脸,莫凡对自己的脸还算满意。
估摸着十三岁左右的样子,还没长开,但光看五官还算是个眉清目秀的白净少年。
怎么着也比上辈子泡肿了的模样强多了啊!何况男人最重要的是气质!我觉得这是可以后天养成的!
莫凡思考着以后的路怎么走,穿越人士最不好的一点就是人生地不熟。
身无分文不说,之前这个身子的主人也没什么势力的样子,也不知道干了什么得罪了王老板还活活被人打死了。
拿来的银子也不知道够不够熬过那个黑衣人头七的,明天去再去看他一眼就离开这里吧。
擦完药少年一个反身就将自己裹进了小被子,想着明天就能再见到那张漂亮的脸,心里美滋滋的,一点儿也不觉得身上的伤口痛了。不一会儿就睡着了。
一觉睡到大天亮,神清气爽的莫凡吃饱喝足去结帐,没想到银子还挺值钱的,一小块就够自己待七天了,看来自己还真是捡到宝了!有钱的感觉,真好~
熙熙攘攘的大街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小商品,莫凡拿着退房结帐剩下的铜钱上街开始了淘宝之旅。
先是买了个精致的小面具,又给自己置办了几身好看的行头。后又囤了一些火折子,一把用来防身的匕首,一顶帽子,一件拖地的披风。装扮上以后倒是有几分姿色,咳咳,是有几分闯江湖的状态了。
一身红衣的少年在城门边上找了一家饭馆,点了些小菜直接上了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下了。
等着上菜的莫凡给自己倒了杯茶,装模作样的看着楼下的人群随时等着触发主线剧情。
穿越人士就应该积极的建立自己的势力,怎么能整天只想着谈恋爱呢作为一个有金手指的现代人,怎么可能不开挂!
除非是我穿越的姿势不对!
作为一个主角,我一定有着逆天的人品,帅气的外表,惊人的天赋,清奇的骨骼,以及金手指。
事实证明,穿越人士确实是有金手指的,正在二楼吃饭的莫凡触发了英雄救美事件。
八卦的店小二上菜的时候悄悄给莫凡说的,醉仙阁的王老板看中了隔壁村的李秀才,要把自家那又老又丑的闺女嫁给人家,欺负人家孤儿寡母的老实人。
威逼利诱了好些天,李秀才不堪其扰,为了给母亲治病只得入赘王家。结果早上迎亲的队伍都准备去接新娘了,王老八的女儿却没了人影,说是娶亲的路上让一伙山贼给劫走了。到现在还没个信儿呢!
啧啧,也不知道是不是拐上山做压寨夫人去咯。只是苦了老实巴交的李秀才,娘病重没钱治,没过门的媳妇就上了别人家的炕咯!
“小二,来一坛子上好的女儿红!”角落里传来男子粗狂的声音。
“来咯,上好的女儿红,客官您慢用”店小二一声吆喝,取了酒就一路朝着先前叫酒的那桌人跑去。
离开饭馆,转身出了城门,莫凡径直朝乱葬岗走去。
英雄救美什么的,小二刚刚不是说了吗又老又丑的王老板的女儿,打死这具身体的原主人还强迫民男,重点是又老又丑,不符合“救美”的核心思想。
何况我还是个孩子,万一救了人家大闺女非要以身相许怎么办大业未成,岂能醉心儿女私情不救不救。
说这么多,关键词还是四个字“又老又丑”。
就我这个四小时八百字的写文速度,真怕这文变成有生之年系列了。写到第十章有读者反应字太密了,我急忙赶回来加空格顺便修文改BUG了。哎,写文使我晚睡秃顶起不早啊……求一发读者收藏评论花花和安利啊!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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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伏地莫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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