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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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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再一次见到禾宏的时候,我一眼便认出了他。
犹记得头一次认识他时,我才十四岁。那年他刚拿到北大的录取通知,应爸爸的邀请来我家帮我补习功课。那一年,本应是我人生中最痛苦的一年,家庭的巨变、妈妈的死、搬家、转校、甚至于身体上的变化,这一切都让我深受打击,差点一蹶不振,而他的出现却使得情况有了些许转变。还记得那些个夏日的午后,窗外的槐花开得正欢,屋子里透着淡淡清香,他坐在书案上给我讲解习题,而我似乎总是很容易走神,每当这个时候,他就会用书本拍我的脑袋,然后又若无其事地讲下去。暑期两个月差不多就是这样过去的,我的脑门怕是拍了有上千次吧,不过似乎还是有所成效,一年后我考上了爸爸安排的英国的一所中学,这样在那边一待就是十年,其中还因病休了两年学。如今,我终于啃完了所有必修的大学课程,结束了这段海外飘流的日子,在爸爸的安排下,我进入了公司的企划部。
爸爸的公司究竟做得有多大,我一点也不清楚,也不想去弄清楚。凡是他的事我都很少过问。似乎公司的业务范围很广,几乎什么都做,我唯一知道的一点就是,他是从一个小的制鞋厂开始发家的,那时候妈妈还在,我们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就象大多数八、九十年代发迹的家庭一样,我的家也开始风雨飘摇,最后破裂在爸爸的一个女人手里,更令人痛心的是,妈妈死了,因为爸爸的背叛,她自杀死了。
说不恨,那是假的,恨爸爸的不忠,恨妈妈的不负责任,恨金钱的万恶,还有那个罪魁第三者。也许是物极必反吧,我当时并没有过激的反映,甚至没有掉过一滴眼泪。这么多年过去了,再深的恨也淡化了。从当年的搬家、转校、出国,到现在的工作,我已习惯于麻木地接受爸爸为我安排的一切,因我早已对命运丧失了希望,因此我从不试图去抓住它。
让我没想到的是,禾宏居然在爸爸的公司里。我本以为,他会在国外发展,搞科研拿诺贝尔奖什么的,然后我会很得意地在我孙儿的教科书上指出他的名字。可是,他居然会在爸爸的公司里,这也离我的想象差太远了吧!
啪!我的脑门被一叠文件轻轻地拍了一下。
“怎么啦,一脸失望的样子。”他笑道,这就是十年后他第一次和我打招呼的情形,那无邪的笑容和十年前一模一样,我愣了愣,顿时从心底油生出一种亲切感,仿佛这十年的光阴被一只筛子淘去了,我们就象昨天才见面的朋友一般亲热地聊着。
“没什么,我本以为你会在火星上的。”
“呵呵,我若是在火星的话,那你一定来自土星咯。”
“好象一本书的名字是这样写的,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土星?”
“是女人来自火星,男人来自土星吧。”
“呵呵,还真不知为什么要这么分呢,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难道说你毕业就呆在这里吗?”
“是啊,你可别小看你爸的公司。若不是,嗯,我家里和你爸有些交情,我还进不来哩。现在的大学生可难找工作了,这几年稍大一点的城市,研究生都很难。”
“是吧,和小时候的想象就是不一样了,那时都想着长大了必定是大科学家,大文豪或是大政治家之类的,现在我看到你,可还真有点失望呢。”
“小孩子还是应该那样想才好嘛,要不他们怎么会努力呢。如今都成大人了,不是有颗平常心才更好吗?”
“那可不一定,若不是那时脑袋被你拍傻了,我也不必每天用平常心来安慰自己了。”
“那你用什么,诺贝尔奖金啊?呵呵呵。”他哈哈笑着,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总的来说,他除了胖了一点以外,在我的印象里几乎没什么变化,笑起来还是那般爽朗,一脸阳光。算起来,他现在也该是近三十岁的人了,对了,他结婚了吗?我真想问一问。
我们的交谈很快便被爸爸打断了,“以前你们就挺聊得来,看样子也不必我介绍了,禾宏,欣然就交给你了,一定要帮我带个好徒弟出来,记住,下班一起吃饭。”
有人说命运就象在兜圈子,虽然这个比喻不免叫人丧气地想到蒙着眼睛拉磨的驴,但也似乎有些道理吧,若然十年后他也不会再次做我的老师。不过如能选择的话,我情愿时光倒流,兜回原来的那一点。
记得那时他每天都穿着洁白的衬衣,一双洁白的袜子,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我从未见过收拾得象他那样干净的男孩子,他说他在家也很邋遢的,这些都是他妈妈的功劳,为的是给女学生一个好印象。禾宏是个很细心也很体贴的人,他似乎知道一些我家的状况,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提起我爸爸,说他是个好人,也是个好父亲。在学习之余,他会跟我讲他所钟爱的一些东西,如他的天文望远镜,他的偶像爱因斯坦,以及名震足坛的荷兰“三剑客”。那时我的话不多,基本上是他一个人在滔滔不绝的讲,我常常看到他不停移动的嘴角泛起星星白沫。不过,他的谈话攻势最终还是打破了我坚冰一般的心理防线,将我从阴暗冰冷的角落中拽了出来,为我撑开了一片清新而自然的天空。那时他刚高中毕业,有不少同学找他去郊外玩,他偶尔也会特意地带我去,而且从来不会将我单独晾在一边。他对我确实是再尽心尽力不过了,虽然我有些不明白,萍水相逢的他何以如此热心的关照我,爸爸说过他是一个朋友的儿子,我想大约是特别要好的朋友吧,要不爸爸也不会对他如此地信赖,他带我出去,即便是玩到很晚也不会过问什么。那时的我当然不会想到这一层,我只觉得爸爸根本就是没空管我,随便把我交给什么人得了,我只会是他和新欢的包袱。
有时禾宏还会带我去看星星,虽然这已是很滥俗的事情,但是星座确是他教我认的。他会讲很多天文故事,讲宇宙的形成,恒星的生命。记得有一次,他指着天空中最亮的一颗星说道:“知道为什么到目前为止中国人还没有获得诺贝尔奖吗?那是因为我还没有长大!”从来不知道世间还有这般的广阔天地,从不知小小的少年心中还有如此的壮志豪情,在他的星系间遨游,感觉到人类的渺小,人世的短暂,千古以来那么多人为文明和真理不懈努力着,那么我的痛苦和悲哀又算得了什么呢。在他那片广袤无边的宇宙中,我的悲哀已化作了无限小。他很喜欢唱Beyond的歌,于是我也跟着喜欢上了这支香港摇滚乐队,那时我特别喜欢唱《The Great Wall》,蒙着耳朵在风中叫喊,那种感觉真是说不出的畅快。
虽然,那些悲伤的记忆还是会象离巢的鸟儿,时不时地飞回来,但是在他悉心的呵护下,它们都长大了,成熟了,不再成天呆在窝里叽叽喳喳揪心地叫唤了。历数爸爸为我所做的大大小小的事情,最让我感激的还是让我结识了禾宏。在我黑暗而迷惘的少年时代,在那无边的黑夜的海上,他举起了希望的火把,指引着我的方向。我常想,他会带我一直走到幸福的彼岸吗?会吗?至少当时我是坚信的。
两个月的暑期很快就过去了,我进入了紧张的初三复习阶段,即便是在最后白炽化的状态中,我还不忘抽空写信给他。他在大学里似乎也很忙,他说他加入了天文社和登山社,他把他的望远镜带到了西藏的雪山上,他说那里的天离他好近,只手可摘星辰。在信中,他仍时不时地鼓励我,有一些话直到现在还十分地受用,“从你起名的那一天起,就注定不应如此消沉,要抬起头来。”“佛虽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如泡影,但你要燃烧斗志,在涅磐中冲天的大凤凰!”“也许人生终要面对一些苦难,甚至生不如死的状况,但是这才叫人生。”在他的帮助下,我曾经一落千丈的成绩终于有了起色,虽然爸爸在我的前程上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但我终就还是凭实力证明了自己。
在去英国前,我作了一件傻事,为此我后悔不迭了好几年,我写了一封表白信给他,在我十五岁的时候,第一次给男生写这样的信,象日本漫画中的那样,直白地用绿墨水写着“喜欢你。”其实那时候一半是出于出国前的焦虑症,一半是朦朦胧胧的少女情愫,在那样的年龄难免会有这样的情愫,何况对方又是一个对自己影响颇为深远,深为信赖和敬仰的朋友。禾宏很认真地回了一封信,他说我的心情,他很难体会,他不太明白我的那些情感,他认为我出国后应该多结识一些朋友,云云。很明显的,我已经被回绝了。带着沉甸甸的失落,和将独自面对海外生活的恐惧,我踏上了十年漫漫长路。其间我写过几封信给他,但都沓无回音,也许他都没收到吧。
十年,尽在弹指之间。再一次见面时,居然,我们都已入成年。成人的世界,一切都已改变。
湛湛长空黑,更那堪,斜风细雨,乱愁如织。老眼平生空四海,赖有高楼百尺,看浩荡,千崖秋色。白发书生神州泪,尽凄凉不向牛山滴。追往事,去无迹。
少年自负凌云笔,到而今看华落尽,满怀萧瑟。常恨世人无新意,爱说南朝狂客,把破帽年年拈出。若对黄花孤负酒,怕黄花也笑人岑寂。鸿去北,西日匿。
由于年代的久远,禾宏少年时的模样在我脑海里只留下那张灿烂的笑容,毕竟只有不到两个月的相处时间,我出国前的那个暑期,他在京打工,并不曾回来,因此,仔细算起来我们该有十一年没见了。现在,能又再一次近距离的看他,竟让我疑心,此人还是彼人么?只有笑容依旧。
禾宏并没有我想象中的帅,不过比我想象中的要高。他有一张坚定的“国”字脸,浓眉,狭而长的单眼皮,眼睛黑白分明,我注意到他的瞳似乎特别的黑,黑得看不见底。他身材匀称,穿在整洁的西服里还算是挺有型的,因他并没象多数这般年龄的男人那样走形得厉害――由于缺乏锻练,多少有些腹部腆出。
“你还踢足球吗?”我趁着喝下午茶的空当问道。
“很少碰球了,不过我现在迷上了网球。你打网球吗?”
“会一点,你也知道,我不常运动的,现在也是。”
“那可不好,听说你在国外因病休了两年学,还是要多锻练一□□质才行,生命在于运动嘛。”我生病的事他知道?心下里涌起一股感动,我忙垂下头,连声道是。
“你还是老样子啊,一点也没变,真的。”他又露出了那般的笑容,奇怪乎,为什么阳光总是停留在他的身上,从少年时代就一直伴随着他的艳阳,还依然高照在他那一片生机勃勃的大地上么?男人在这样的年纪大多都被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烦挠弄得满目苍夷。现代经济就象蝗虫一般啃蚀着人们的心灵,快餐式的行乐方式造就了精神的营养不良,贫瘠、冷漠充斥着城市的大小角落。唯独少小是快乐的,他们就象是荒漠中的绿洲,生生不息的生命之泉从他们灿烂的心灵中涌出,芳香而甘甜。我老是把禾宏和少年时的他的影像重合起来,他那温暖的心灵,宽和的笑容,我希望是,至死不渝的。
“以前那些东西,你还弄吗?嗯,我是指天文,登山啊什么的。”
“那些啊,偶尔也会弄弄,上次日全食,我就背着望远镜跑到漠河去看了。还有最近的狮子座流星雨,不过这些都是极偶然的现象,我可不会象以前那样整天介抱着望远镜东看西看了,再说现在城市里的天空污染严重,可看不到星了。记得那时我还想着在自家屋顶装一个小型天文台,发现一颗以自己命名的行星呢。现在想起来,这个愿望还是挺有意思的。至于登山,可远不如前了。我在大四的时候跟着一队专业级的探险队爬一座当地人称为‘阿玛’的处女峰,在那座雪山上我冻坏了脚踝,现在一般性的运动虽无大碍,象登山那样长途跋涉可有些吃紧,所以这项爱好都差不多放弃了。呵,说真的,不知为什么,今天自从看到你就老想起从前的事,就好象时光倒流一样。”他茗了一口茶,说最后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充满着笑意,仿佛在问,你也有这种感觉,是吗?
“是吧,那时你还有很多的凌云壮志呢,举都举不完。”
“呵呵,当初那种豪情万丈,一览众山小的情怀,可只有少年才特有吧。现在可都不知哪里去了呢。”
“是吗?想当年,我对你的敬仰可谓有如滔滔江水。”
“其实那时大部分是唬你这小女孩的,呵呵。”他眨着眼睛,笑着。整个的气氛好极了,看上去,十年也许真的算不了什么,对于真正难忘的朋友来说,君子之交淡如水,却如高山流水般细腻。曾几何时,我就幻想过:碧云天、黄叶地,白发苍苍的我们相逢在路边驿栈,风雨中细说到心间,笑泪渗进老井里。这次的相逢虽说早太远了,不过也算是余愿已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