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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

  •   王春燕去世后,王耀离开他当杂工的中/国妓(隔)院,到山打根湾的港口干起搬运工。你永远不了解这些中/国人,他们看上去比西方人单薄得多,可是却具有惊人的耐力,为生活需要他们会挑起任何粗笨肮脏的活儿。由于一时找不到地方住,王耀借相熟的任家兄弟的地方暂时容身,那对朝/鲜双胞胎的住处也不过是个破旧的出租房,不过他们还是好心把小得不能再小的门厅借给王耀住。在任家兄弟那里住了不久王耀就不得不搬出来,婴儿晚上哭闹不停,让那对兄弟无法休息,几天下来,任勇洙在送货时哈欠连连,甚至送错了地方,而任朝则常常精神不振,以至于送货途中摔倒在路边把膝盖磕得血淋淋。

      王耀不想再叨扰他的朋友们,而我适时地提出希望他来和我同住,王耀很快答应了。我一开始很高兴,觉得这像家庭生活一样——独居太久又总是四处漂泊的我早就忘记家的感觉了。而王耀是个好家人,为了答谢我不收他房钱,他包揽了一切家务,如果有时间还会做早餐和晚餐,我起初不怎么能接受中/国菜的味道,但吃久了发现也不错,慢慢地觉得中/国菜挺好吃。王耀会做一点客家人的传统小吃,那些东西外形很好看,可量还不够我塞牙缝的。

      可是王耀的到来也附赠一个很大的麻烦,那个一天到晚哭哭啼啼的孩子让我神经衰弱,王耀不知道什么叫神经衰弱,他说他上火,我也不懂什么叫上火。我们两个大男人像两头笨熊似地被这个小东西搞得焦头烂额,我有一次笨拙地抱起孩子想换尿布,却因姿势不当差点让孩子哭背气。王耀也不比我高明,他不知哪弄来的劣质奶粉,拿水冲得半匀不匀就给孩子灌,孩子狂喷他一脸。

      至于孩子的名字,我们一直争论不休。王耀认为,既然王春燕临终嘱咐将孩子过继给他,那他就是父亲了,孩子当然得姓王。姓氏问题上我也不想跟他抢,但是名字却没有定论,我觉得孩子可以取我或者王耀的名字,这在美/国是个普遍的习惯。可是王耀坚决反对,他说孩子不可以犯父亲的名讳。

      “你的不行,叫我的名总行吧?”我问。

      “不行不行!父母亲的都不可以取!”王耀说完这话就愣了,脸红得像火龙果。

      我可没放过他的失言:“哦?这么说我是母亲?”

      “哎呀,不是这个意思!但你是……”王耀咬着嘴唇说不出来。

      “但我是什么?”我挨近他,把下巴搁在他瘦削的肩膀上,嘴唇有意无意擦过他的脸颊。

      “是……是搭伙的人嘛!”王耀一耸肩把我挡开,我顺势抱住他,可偏偏在这个时候那小东西哭得惊天动地,我们俩像触电一样跳起来围着那坏脾气的小王子忙得满头大汗。

      这小玩意总是把我们逼得上蹿下跳。

      后来孩子一直没取名,我随口叫他“王小耀”,或者干脆叫“小耀”,王耀一开始连声反对,时间长了也就由着我乱叫去。

      本田樱要离开山打根了,那个叫亚瑟的英/国人终于决定结束这里的一切,去法/国跟他的情人一起生活。临走前,他为樱赎了身,算是感谢她在这里为他做的一切。樱跟我说,她和亚瑟不像包养情人的关系,倒像合作伙伴,现在不过是各取所需。她打算回日/本老家,虽然她的家人都以她为耻辱,但至少哥哥本田菊还是疼爱她的,他想让她回去过平静的日子。一起工作的其他日/本姑娘很羡慕她,她们大都不想再踏上日/本的土地了,因为那边的家人早就当她们已死在大海的尽头。本田樱起程那天我去码头送她,刚好王耀也在那里搬货,我们一起目送这个娇小漂亮的日/本姑娘上船,她轻快的脚步带着小小的跳跃,像个孩子一样。船起航时,她使劲向我们挥动细白的手臂,和服宽大的袖子一直落到肩窝。

      王耀看着远去的轮船,目光飘散,心思早就不知飞去哪里。

      “在想什么?”我拢了拢他被海风吹散的长发。

      王耀痴痴地开口:“我姐姐一直盼着这么一天,她想回家。”

      可是王春燕已经长眠在南洋的土地,她美丽的眼睛最后看到的是异国的天空。

      自从送走本田樱,王耀开始有心事,他常一个人闷闷不乐,即使在我拥抱他的时候也会心不在焉,我都有点生气了,有时会故意弄疼他,可是仍不能让他收回思绪。直到有一天,他忽然郑重其事地对我说:“我一定要回中/国,等这孩子长大点儿就带他回去。”

      我心中泛起一阵苦涩,和王耀一起生活这么久,我已经快变成南洋土人了,我经常想就这样和他在山打根过一辈子也不错。但王耀仍然是个中/国人,他的心总在遥远的北方,在他的家乡中/国。

      “回去了,你还有家人吗?”我问他。

      “没有。”王耀低头说。

      “那为什么还要回去?”我不明白,中/国到底还有什么让他眷恋的。

      “那是根啊,我们有句话叫‘落叶归根’。人死了,必须得葬在家乡的土里,不然就成了孤魂野鬼,到了阴间都没家人来收。”王耀脸上露出一点敬畏的神色,“你呢?你不想回美/国吗?”

      我无所谓地耸耸肩:“我是个单身汉,喜欢旅行,死在哪就埋在哪,这对我来说没什么不同——我活着的时候就是你说的那个什么‘孤魂野鬼’。”

      王耀沉默了,良久,他自嘲地笑了:“我也是个孤魂野鬼,我们客家人流浪上千年了,个个都是归不了根的人啊!”

      那之后他没再提回家的事,倒像是安心跟我过起日子。孩子长大一点了,王耀试着让他叫“爹”,可是那孩子张嘴就叫他“mommy”,他大怒,指着孩子无辜的小脸骂道:“跟谁学的洋文?”继而扭头狠瞪我,我心虚地把脸埋进饭碗里。

      我也开始认真思考我们的将来,我愿意和王耀一起生活,那意味着我得放弃现在这种旅行者的身份,也许我应该认真写书赚稿费支撑这个家,而不是每次都把稿费花在新的旅途上。如果是为了王耀,这样值得。

      那天当王耀带着一身疲劳从码头回来时,我躲在门后,等他一进来就把他抱住拖到床上坐下。他没挣扎,只是用倦怠的声音说:“别闹了,今天特别累。”

      我没放开他,把他连人带胳膊箍在怀里,这样万一一会儿他发起火来也不能跳起来打我了。我在他耳边说:“耀,我有个想法。”

      “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我想睡觉。”王耀的头挨在我肩上就要睡过去,我急忙把他摇醒:“先别睡,听我说,我想回美/国。”

      王耀的身体一下子僵硬起来,睡意全无地看着我,嘴唇轻轻翕动:“你果然要走吗?”

      虽然他失落的表情有点让人心疼,但是我还想再逗他:“嗯,我想走,你不是也说过你想离开吗?”

      “……是啊,我们早晚是要散的。”王耀苦笑着说。

      “我只说要走,没说要散啊。”我坏着,欣赏他由痛苦转为疑惑的表情。

      “什么意思?”

      “跟我一起走吧,我们去美/国。”

      王耀挣出我的手臂,认真地正视我:“你不是在说笑话?”

      “我没开玩笑,”我也正经地说,“我想带你和我们的小家伙一起回美/国,回到我出生长大的地方,我们可以生活得很好。”

      “可是,我是中/国人啊。”王耀为难地把眼睛转向别处。

      “可是你也没安分地待在中/国。”我说,“既然都是背井离乡,你为什么不选择一个可以让你不必如此辛苦的地方呢?为什么不给小家伙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呢?”

      王耀陷入沉思,久久无语。在我以为他会拒绝的时候,他忽然抬头坚定地说:“好吧,我跟你去美/国。”

      我欢呼雀跃,抱起他在房间里转圈,由于太兴奋而忽略了屋子的狭小,结果他的脚甩在桌子上,碗碟掉了一地,摔得粉碎。

      几天以后,我准备动身回美/国,出版社那边最近需要和我商讨我的《南洋行记》成书发行的事宜。我打算顺便去料理一下老家的一点祖产,我之前差点把那块地卖掉,现在不得不庆幸当时由于价格问题而没能成交。

      我和王耀要分开漫长的两个月,但是想到那之后我就可以将他和孩子接到美/国,我心中的遗憾就一扫而空。王耀也在积极地帮我打点行李,我告诉他两个月后我们就可以开始全新的幸福生活,他再也不用在码头上出苦力,他会心地笑了,说两个月他等得起,要我别为他担心。

      出发那天他来送我,我站在船上奋力向他挥手,想到两个月后我们再见的场面,我到时一定会像个英雄似地从船上跳下来,紧紧抱住他,将他抱出苦难的泥潭,飞往自由的天堂。想到这里,我不禁露出幸福的笑容,还站在码头上的王耀或许也和我想着同样的事,他笑得十分甜美,那是他从未有过的喜悦的笑,他抬起手轻轻挥动,海风吹起他的长发和衣服下摆,我忽然觉得这一刻不错,立刻掏出相机拍下来。王耀被我的举动吓一跳,继而嗔怪地瞪我一眼,转头大步跑开了。我哈哈大笑,目送他离去。

      那个飞奔而去的轻快背影是我对王耀最后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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