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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夜晚 伙计们将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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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门打开,冷风从掀开的门帘里扑了进来,凉意里带着兽群的腥气,冰冷刺骨,把车厢里的温暖驱散一空。吴蒙不由裹紧了身上披着的毛毯,他试着活动一下腿脚,想下去看看情况。正准备下车,却被对面壮硕的客人推搡了一把,从门缝里挤了下去。
车厢里的人被冷风激的打了个哆嗦,愣了愣神,也跟着下了车。
冰河畔不便生火,没有火光的映照,虽然是半夜,却不显得黑暗。大雪覆盖了整片丛林,在雪光的映照下,远处的兽群身影看得分明。庞大的身躯,狡诈幽冷的眼神,车队的四面都被包围了起来,它们仰头呜咽地叫唤,彼此配合,看似不经意地靠过来,谨慎地迈步,营造出了逐步缩小包围的压迫感。
驯鹿群愈发不安,有几只青壮驯鹿过度惊慌,疯狂挣扎着试图脱离绳索的牵制。它们被系在岸边,在货车围成屏障的里侧,如果没有被绳子拴住,在狼群的狩猎下,多半已经四散逃离。
吴蒙在丛林里独自求生了将近一年,经历过的搏杀并不少,却也是第一次体会到被一群兽类围住狩猎的感觉,被视作无法逃脱的猎物,被包围被剿杀。甚至能感受到对面是残忍的戏谑的,不紧不慢地压迫过来,轻快的脚步、幽暗的眼神,无论人群还是驯鹿,对它们而言都是低等生物,是近在口边的肉,随时一口就能咬下。他将毛毯用系带在领口和腰部扎紧,像一件斗篷,这是他丛林中常用的装备,方便跌打滚爬。
货车老板还算得上镇定,吩咐伙计给众人分发了武器,长兵器比较受欢迎,重剑和长枪很快被抢夺一空。没有人关心这个披着毛毯的小崽子,分发武器的伙计瞥了他一眼,随手拿了一件给他。吴蒙可有可无地分到了一把匕首状的短刀,拿着挺重,他有些好奇,借着丛林中的雪光打量了一下。青灰色的,有点金属的质感,侧边开了刃,看着不够锋利,拿披在身上的毛皮试了试刀口,和他家的菜刀比起来,确实不算锋利。
狼群越来越靠近,有的站在雪丘的高处,有的藏在灌木和树丛的后方,粗略地数一下,有近百头。人群握着武器多了许多胆量,伙计们走出了货车的第一层包围圈,背靠着车厢,与兽群对峙。没看见预期中的四散奔逃,狼群有些迟疑,猎物很镇定,还有勇气反抗,它们试探着脚步轻轻抬起,又原地落下,仿佛等待着首领的命令。
在长长短短的呜咽声中,几次看似要一起扑上来,又停住。对峙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人们感到寒冷又疲惫,老板忍不住低低骂了一声,“这狡猾的畜生”。他摔了头顶的黑帽子,卷曲的头发在风中飘荡,大声叫喊道“撑住,最多到天亮。谁也不想死在这里,都打起精神来。”
夜风吹得彻骨的寒凉,即使是壮汉也难免瑟缩,不知是寒冷还是恐惧。离天亮还有两个多小时,让人心中涌出一点希望。
狼群猛然发动了袭击,从雪丘下、冰河边蹿了出来,扑向了车队。黑暗中,这些庞大的身躯显得狰狞。
吴蒙知道这片丛林里许多兽类的弱点和性情,也曾很好地利用过。这种狼一样的野兽既残忍又傲慢,最喜欢看着猎物挣扎逃窜,再一击致命。他惊慌地奔逃,看似跑错了方向,不小心摔倒在地,露出了脆弱的脖子和恐惧的神色,一只灰色的巨狼带着几分轻视和戏谑扑了上来,瞄准了猎物的脖子,大张的口中是鲜红的舌头和锋利的牙齿。在血腥味里,吴蒙险而又险地避开了狼口,呼吸间都是浓重的腥气,毛毯下手中稳稳地握着钢刀,一个翻滚从巨兽身下蹭了过去,锋利的刀刃捅进灰狼柔软的腹部,轻巧地切了入温热的血肉之中。
冰面光滑,灰狼在剧痛中想要逃离,却已经难以借力转向,借着巨狼扑来的惯性,钢刀深深地剖开了狼腹。这一刀很成功,破开了气管,灰狼趴伏在地上,连哀鸣声都无法发出,殷红的血液静静向下流淌,浸染入大地,冰雪的寒意从下往上侵袭,将它渐渐冻结,它的眼睛不甘又美丽,等待它的只有死亡。
暗夜中人和兽厮杀得昏乱,野兽的嘶吼,刀刃刺入血肉,温热的血液喷溅到雪地上的声响,急促的呼吸和心跳声,混杂在一起。在危险中游走的感觉,像是在舞台上独奏的琴曲,旋律和节奏不断加快,挑拨着人的神经。曲调越来越高,越来越细,仅剩一丝一缕,即将断裂。
撸起毛毯擦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吴蒙灵活地滚动着,裹在身上的兔毛毯上有着大量的鲜血,许多次看起来命悬一线。他保持着少年人该有的惊慌害怕,逃命时狼狈地跌打滚爬,只有持刀的手依旧冷静稳定,半长不短的头发异常凌乱,和鲜血、冰雪凝结在一起。
也许是因为捕猎时,最适合下手的,永远是猎物群体中的老弱。不论兽类还是人类,都喜欢挑软柿子。做为人群中弱小的幼崽,吴蒙很容易成为野兽首选的捕猎目标。他藏起獠牙和利爪,却总有不长眼睛的巨狼看上他,在漫不经心的戏弄中丢了性命。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惨烈的战斗过后,车队内外变得血腥而残酷。当第一缕光线降临到河岸,狼群带着它们的收获,撤退进了丛林。
人们并不能休息,他们必须尽快撤离,收拾残局。货车老板脸庞消瘦冷硬,蒙着一层郁色。他不断催促着,伙计们安抚受惊的驯鹿,给受伤的人及时包扎救治,用冰雪清洗货车上的血腥。这次损失了三只驯鹿,货车损毁了一辆,也有伙计受了重伤。好在这一战也并非全无所获,巨狼的血肉和毛皮都能卖上一笔好价格。遗憾的是血腥味难以除尽,新鲜的肉类不便长途携带,只能到了下一个集市就快速处理掉,非常可惜。
按照规矩,这些巨狼的尸体默认属于杀死它的人,翻看一下巨狼的伤口,人们各自认领猎物,不愿意动手处理的也可以直接卖给商队。
吴蒙蹲在雪地上,收拾自己的战利品。他用分发下来的匕首撬起巨狼依旧温软的身体,熟练地从腹部的伤口处下刀,顺着皮肉的间隙,将巨狼的毛皮剖了下来。冬天的野兽储藏着丰厚的脂肪,皮肉分离得非常轻松,他持刀的手又稳又灵巧,很快一张完整干净的狼皮就到手了,只带了少量的血丝。
简单清洗了一下,巨狼很大,毛皮也很大,能将他整个人包裹在里面。原本的毛毯已经完全脏污,失去了避寒的功效,吴蒙直接扔了它,卷了卷,埋入了雪地里,然后将清理干净的狼皮裹在了身上,毛绒绒的,又大又暖和。
一张完整的巨狼皮是罕见的,也非常珍贵。毕竟要杀了野兽,总要留下伤口,这些伤口往往遍布全身,造成杀死野兽后,大部分的兽皮都是残缺的破损的,品相不够好,就不能卖得上价格。
但是对于难以捕获的巨狼,它的皮毛柔软漂亮富有光泽,银灰色中带着淡淡的紫色,色调雅致,是低调的高贵,能制成夫人小姐们喜爱的围脖和斗篷。哪怕只是一小块兽皮在帝都也会受到追捧,被商人们把价格捧到高处。
吴蒙并不知道,他裹在暖和的狼皮里,拿着匕首转向了另一只巨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