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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 ...

  •   我看着眼前的灯火通明的小酒馆,犹豫是进门喝一杯消磨时光,还是直接到韦弗利车站等待凌晨的火车。街上一片漆黑,背后圣吉尔斯大教堂的钟敲响十二下。酒馆是旧城唯一还开门的地方,对街的橱窗亮着煤油灯,在接近午夜的高街上像座孤岛上的灯塔。太冷,我忍不住裹紧围巾,上前推门。
      酒馆叫阿拉班纳,盖尔语里是苏格兰人的意思。门框漆成红色,内饰镶满格纹软装饰。色泽温暖,热闹得有点俗气。来到苏格兰已经一个星期,我还是不习惯这种彻夜痛饮达旦的生活方式。即使爱丁堡是著名的浪漫之城,北方雅典,我看到的却只是阴雨绵绵的城市,遮天蔽日的哥特建筑,久居让人觉得过于压抑。我等待的火车是回伦敦的,凌晨始发,一天之内,就能回到熟悉的英格兰。
      夜已经很深,酒吧里没什么人,连酒保都懒于招徕生意。吧台边离我不远处,坐着另一个客人。不像酒鬼,手中的威士忌酒杯好像一直是半满的。我们一开始没有彼此注意,直到觉得寂静长夜太过无聊,难以打发时间,我才用余光打量那人。
      他还非常年轻,穿着一身花呢夹克,像大学里教授或者学士的打扮,很文气。浅棕色头发梳理整齐,衬着一张过于苍白但五官柔和的脸。昏黄光线下,神情竟然显得有点稚气。总结来说,还是个隽秀的青年人,虽然带着伍迪艾伦电影式的神经质。
      盯着他的时间过长,渐渐那年轻人也被迫开始注意我。
      “英格兰人?”他笑了一下问我。
      我点头,挪得离他近了一些。
      “你在等火车吗?”
      我明白这个苍白的年轻人并不觉得我有什么特殊,我不过是午夜的酒馆里,另一个面目模糊的过客。但这样的冬天夜晚容易让人觉得孤独,而孤独有时候是难以忍受的。对空虚的恐惧袭击着每一个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都需要有个人聊天,有个人做伴,以此打发漫漫长夜。
      我先伸出了手,“我叫艾斯蒙德,艾斯蒙德科林斯,伦敦人,帝国理工的学生。”其实名字不重要,我们不会再见面,这只不过是一种招呼的方式。
      陌生青年握住了我的手,“莱姆斯卢平,作家。”
      我没有注意过他的作品,他太年轻了,而我研究的领域是生物化学。
      静默游荡在我们两人之间,年轻作家好像在搜索话题,突然间问,“你相信魔法吗?”
      我从酒杯上抬起头,怎么也没有想到这个看似理智的人会问出这样一个问题。说到底,他是个作家。“我不知道,”最后我说,“小时候我们都听过童话,我理解苏格兰人对民俗学有更深的信赖。但要谈到未知的力量和神秘生物,我很难考虑其真实性。”
      莱姆斯安静地坐了一会儿,手指无意识地在酒杯边沿划动,像是睁着眼睛睡着了一样。“既然这样,你就当这只是一个故事。我至今还不明白它是怎么发生的,找人谈谈,说出来,就像那些画面又回到了我脑海里一样——”他喝了一口威士忌,“你理解吗?”
      “理解,”我说,“这是很多人的共性。”
      也是我的共性。我长在牛津郡一座偌大农庄里,我的父亲母亲身份显赫而复杂,杂志小报上能把他们的身世各自追述到家上三代。他们是再度组建家庭,后来又分开,我有数十半兄弟姐妹。那段时间只有和朋友待在一起,与人倾诉,才能让我感觉安全。
      年轻人对我微笑。他的笑容有种让人安心的力量。
      “事情是一个多月前发生的。难以置信其实只过了这么短的时间。”
      “我本来就住在爱丁堡,大概是今年十月底的时候,决定去外赫布里底群岛的海岸边租一座小房子。远离人烟,安心写作。”
      我点了点头,想到这似乎是现在很多作家流行的做法。
      “那房子在肖博斯特,刘易斯岛上的一个村。赫布里底的村子,其实没有什么系统性,只不过是沿着大路边成群的一些房子。肖博斯特是个相对大一些的村子,有座教堂和小学校。一边是海岸线,除此之外,岛上没有一棵树,只有无穷无尽的旷野。那时候已经入冬了,岛上一天至少八个小时天是阴沉的,剩下全是黑夜。刮大风,风大到人无法直立行走,连雨都是横着下的。”
      我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想到去这样的地方度假。
      “其实刘易斯岛很美。夏天的时候漫山遍野都是花,天气永远很好。冬天也很美,从我住的房子走十分钟就是海边,沙滩平整。海水漫上来,走在沙子上,能看见自己和天空的倒影。一切都非常安静。”
      “我到肖博斯特的头几天,一直在房子里待着。坐在壁炉边烤火看书,对着窗户写东西。窗外凄风苦雨,甚至能听到风呼啸过房顶的声音,但室内始终很温馨。我确信自己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到了对的地方。”
      侍者打断了莱姆斯的话,在我们面前放了一盘炸海鳌虾,耸肩告诉我们是免费赠送的。我知道这是因为这些油炸的小点心已经不新鲜了,不能放过夜。但我实在很饿,从下午后还没有吃过任何东西。年轻的作家向后靠在椅背上,示意我尽管吃。
      这是一个温柔而礼貌的人。
      我咀嚼着炸虾,他就坐在那里,好像安静地陷入了沉思。他的眼神平视前方,没有流露出一丝一毫急躁或者急于倾诉的气息。我想他一定自持甚高,有种文人的矜持。
      “苏格兰,这地方的人在吃食物之前先把它炸至少五次,好保证它完全死透了。”我对他扬起眉毛,开玩笑说,想起所有那些炸虾,炸鱼,炸薯条,炸苏格兰蛋甚至炸巧克力条。
      莱姆斯笑了,“赫布里底连这些也没有,几乎所有的食物都靠货轮运上岛。所以在冬天刮大风的时候,超市经常是不开门的。”他看上去很疲惫,眼中有一种连自己都没有察觉的忧郁。
      “我到肖博斯特的第三天,大雨才稍微停了下来。那天我决定出门,去村子里走一走,去看看海滩。说是村子,其实不过就是旷野上的房子,中间有几条碎石子路。云压得很低,羊比人要多,极其偶尔,能看到有老人开着红色的拖拉机路过。我自己一个人顶着风走到沙滩上,一开始被那种美丽震撼了。你能想象真正的海天一色,看到的沙滩都是蓝色的,除了零星海藻之外,肖博斯特海滩就像一面天然的镜子。”
      “我在海滩最后面的石头堆上坐了很久,想要是在夏天,在户外写作应该不错。”
      他在这里停顿了一下,好像不知道应该如何说下去。我明白这是他的故事中的转折点,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事情要发生了。
      “我看到了一只海豹。”莱姆斯笑了笑,他疲惫的双眼中好像有某种东西被点亮,竟然有一丝温情。
      “海豹?”我知道大西洋港口海豹在高地与群岛的海岸线几乎是最常见的生物。
      “我坐在那里,一开始他只是海面上露出的一个头颅,隔得太远,我没有注意到。他越游越近,那种优雅地拨开海面的方式,很难让人想象这是一只动物。我一看到他,第一反应是站了起来,但不敢走上前。”
      “他慢慢从水里游出来,影子在海面上起起伏伏,最后在离我不近的沙滩边上摆出一个晒太阳的姿势。这是我见过的最优雅的动物,很难形容他有一种什么特质。他全身都是光滑的黑色毛皮,不像一般港口海豹身上或多或少有斑点。当时隔得太远,我看不清他的眼睛,可是就是觉得,那里面是有内容的。他好像在看着我。”
      莱姆斯缄默了一会儿,我想到他的开场白。他问我相不相信世上有魔法,有灵异存在。实话说,我个人以为大多数苏格兰民间传说中的形象,诸如人鱼,赛尔琪和妖精,都来自于荒凉的自然环境和孤独。孤独能让人做出奇怪的事情,产生奇怪的意向。
      “接下来的几天我每天都到肖博斯特海滩上去,有时候会坐一会儿。偶尔会看见那只奇怪的海豹,他好像认得我,渐渐愿意靠近一些。我在村里安顿下来,决定融入盖尔人的环境。他们都很热情,在路上碰面会与你打招呼。后来我与村里一个老人在路上站着聊天,提到了那只海豹。”
      “他听到我的描述,好像若有所思。最后用不标准的英语对我说那海豹常常出现在肖博斯特,一年中偶尔消失几个月,应该是跟着海豹群迁徙的规律去捕猎了。”
      “肖博斯特的常驻民给他起了名字,叫Padfo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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