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次舞 ...

  •   午休一过,实际上很快就放学了。虽然篮球部已经开始进行了交接,但是实际上三年级的几乎全部都会在社团活动时间教导一二年级的球员,连征君也是如此。所以我其实真的有点不安,征君竟然会推开篮球部的事情也要叫我去生徒室,该不会是我在不自知的情况下,犯了什么事吧(……)
      现在担心那么多也无济于事,早死早超生吧。
      “打扰了。”象征性地敲了几下门,我就直接推开了。
      “千叶桑,下午好。”征君的声音还是那么好听啊~
      “你好,千叶同学。”……为什么大前田也在
      生徒室其实可以说是学生会会长办公室,征君出现在这里是理所当然,而大前田的出现,让我甚至感觉自己的心有一瞬间的颤抖——她不是学生会的人,那么出现在这里,是以什么身份呢此刻那些关于他们两的流言变得刺耳且真实,我难以再像以往那般逃避、自欺欺人。
      而我能做的,只有尽力维持住平稳,然后不失礼仪地问道:“请问,有什么事”每发一个声音,都好似把声带放到了磨刀石上摩擦,疼得麻木。
      “是这样的,”大前田递给我一份文件,“秋明学院希望和我校剑道部举行一场交流赛,时间定在后天。”
      秋明说起来往年秋明一直是全国第一,而帝光只是第二。可是为什么要这么隆重的要校方学生会下达通知而且我又不是社长,通知我做什么
      “千叶桑,对方社长要求,这场比赛,你必须出场。”我该高兴吗,征君,我进来到现在,你终于说了第二句话。
      要求我必须出场前两年我确实很少会上场比赛,只有遇到强校我才会上场,但是每次遇到秋明都是在全国大赛的决赛场,而我向来不会参加前四强的比赛。所以如果对方的目的是打探我的实力,那么还真是用对了方法——我做不到拒绝征君。可是也太丢人了,千叶瞳,你喜欢他的事情,竟然连外校都有所耳闻了。
      “我知道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我就先告辞了。”不自觉地冷了语气,然后利落地转身就走。
      太丢脸了,千叶瞳。“我就说了,瞳,你的心,已经动摇了。”那个声音,又在我脑海里响起。从我记事起,这个声音就一直跟随着我,指导我练习剑道,教给我奇怪但是及其有用的步法和犀利的招式。他自称名为“天鸣炼狱”。
      是个奇怪的名字。但是更奇怪的是,他所教给我的那些内容,我都很快就能掌握,心底深处隐隐觉得熟悉,仿佛自己曾经练习过上万次。这也是我从不参加前四强比赛的原因,我总觉得如果因为我的缘故帝光拿到了优胜,也只是虽胜不荣。
      “你的刀为何而挥瞳。”
      “我的刀……”对啊,我的刀为何而挥当年进行授刀仪式的时候,祖父也曾问过我相同的问题。那时候我没有回答,祖父说以后再给他答案,在那之前,虽已授刀,但是必须做到一点——刀不许出鞘。
      那么,我的刀为何而挥
      “我不知道。炼狱,我不知道。”是的,我不知道,我无法在不知道的情况下随便给出一个看似很有理的答案,那是对于我所握之刀的一种亵渎。
      “你知道,你只是忘了。瞳,记住,一个人只要拿起了属于他的刀,生命与尊严就已经同刀绑在了一起。这句话,是一个很强的人曾经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说出来的遗言。”
      “生命与尊严……”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给我的感觉很熟悉,在这一瞬间,脑海翻腾过几个画面,却在我抓住之前又消失不见……
      那到底是什么
      今天的状态实在不适合呆在学校参加社团活动,别说指导社员了,恐怕此时最需要指导的就是我自己了。还是回家在静室里反思最近的心态吧。
      —————————上帝视角——————————
      “赤司君,家父让传达的话,就是这些。”大前田坐在椅子上,优雅的行风让赤司眼底划过淡淡的欣赏。
      “麻烦你了。”
      “不。”大前田有些犹豫,“为什么要让我传达给千叶同学明明你应该最想和她独处吧”
      “你不需要知道理由。”
      “这样啊……我明白了。那么,我先走了。”大前田保持着得体的微笑离开了生徒室,关上门以后,才露出了落寞的表情。
      都说这位帝王喜欢优雅的女性,和她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但是实际上不是这样。帝王所喜欢的,似乎是那个被称为“剑道鬼将”的少女。
      她不甘心,但是良好的教养不允许她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而赤司,注定不是会依靠联姻的那类人。
      她已然输的彻底。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次舞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