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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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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妖孽肆虐的时代……
嗯,嗯抱歉,说错了。应该是,这是一个妖孽被虐的时代。像现在,江湖闻名遐尔的宋妖孽,居然会有躲在自己的“闺房”里不愿出来的一天。
怕那个乌龟躲在龟壳里就这么挂了,杨锦风好心地端着晚饭到天字号房里。
推门进屋,屋里漆黑一片,只见一个人影坐在茶几前。
凭借着自己练武时训练的较好的眼神,杨锦风轻易地辨认出,坐在那里的是宋天赐。
放下手中的晚饭,拿出火折子,点燃蜡烛。然后放到桌上,看着宋天赐大梦初醒的样子,皱着眉轻轻揉着双眼,眯着眼看了杨锦风一眼。
顺手把盘子推到宋天赐面前,自己在一旁落座,随手拿起边上的一本书,看似闲散地翻阅起来。偶尔也抬头看看眼前的人吃的津津有味。
等到宋天赐吃到七八分饱,锦风也大致翻阅完手中的书,说:“今天踢到铁板了?!”
疑问的话语,带着肯定的口吻,以及毫不遮掩的调侃味道。
夹菜的手顿了一下,又继续着夹菜的动作,只是力道似乎大了一点,动作好像狠了一点。
“店里的厨娘已经歇息了,小二也让我打发了。”言下之意就是,这是你唯一可以填饱肚子的东西了。
天赐瞪了一眼杨锦风,嘀咕一句:“烂狐狸。”不过手势却真的轻了不少。
“呵呵,我一直以为只有我家小四可以制的了你,没想到今天还有一个更高干的。”想想他家小四是充分运用了对付苍蝇蚊子的手段,看准时机,要么不击,一击就夺命的特点,让这个妖孽从此以后在小四面前乖得不像话。而今天这位更厉害,完全发挥了以攻为守这条战略,让这个妖孽好好尝尝被反调戏的滋味。啧啧,实在厉害。
看着杨锦风脸上毫不掩饰的表情,宋天赐忍下扔筷子的冲动,轻哼了一声:“君子报仇,十年未晚。”
说完,斜视了一眼锦风手中的书卷,说:“有什么想法?”
“不简单,”锦风合上书,不,应该称为今日刚到的情报文,“我们找了五年的人,没想到一直在我们眼皮低下。”
“是呀,更没想到一个弱女子,居然有这般本事。”说道这里,宋天赐咬着牙说,“想我天下第一耳耳主,自己手下做出的事都不知道!” 还有今日之仇。想到那个吻,他的脸又隐隐开始发烫了。
锦风笑笑:“不过也好,终究还是知道了他还活着。”
“哼,我看还不如死了干净。”宋天赐有些孩子气的说。
“宋天赐,请不要再说出这样的话。”杨锦风难得扳起脸说。
“哼,你这么好心保着他,谁知道他会不会感恩,到头来人家说不定反咬你一口。”
说道这里,宋天赐想到什么似地说:“别忘了,你现在可是杨锦风,我宋天赐的结拜兄弟,可不是其他什么人。”带着警告和一丝阴狠。
“我知道。”锦风叹了一口气,“不过,我怕我们还没到郑林人就先跑了。”
沉思片刻继续道:“这样,我明天先出发,这里就拜托给你了。”
“也好。”宋天赐点头答应了。
杨锦风听了微微一笑:“谢谢。”看到宋天赐低头不语,他起身走了出去,合上门的一瞬间听见里面传来近似喃喃自语的声音:“自家兄弟还这么客气。”
微笑,天赐还是这么害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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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很早以前,芙蓉就喜欢这种登高远眺的感觉。在都市的繁忙和压力之下,突然站在高处,那种豁然开朗的感觉,那种万物皆在你脚下的感觉,让她纷繁杂乱的心平静下来,可以笑看众生,可以继续向前进。
所以在酒楼选择坐位的时候,她毫不犹豫选二楼靠街市的那个位置。
可惜还是不够高,芙蓉心中叹息道,还是喜欢坐在金贸大厦顶楼喝着咖啡,看黄浦江,或者在黄山上看黄山松也不错。
想到这里,心中一怔。自己有多久没有想起以前的日子了。以前的日子啊……如梦一般,无法忘记,也不愿忘记。因为那是自己活着的一部分。
支着头斜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繁忙的人们,突然自己笑起来了,吓了陈家小弟一跳。
“哥?”小弟小心地问。
“我没事。”不用回头都可以看到小弟那狗狗似的神情。
想不到今天居然多愁善感起来了。
芙蓉自嘲着。
不想街上传来叫骂声和嘤嘤的哭泣声。本来有秩序的街道,突然变得非常杂乱。
临桌的众人,看了一眼,就开始小声嘀咕起来。
“是王家的小霸王。”
“该不会有看上哪家的闺女了?”
“不是,是李家交不起租,要拿李家丫头抵债。”
“什么?那李大牛不要和他拼命啊。”
“是呀。”
“真可怜,才刚死了爹,就剩下兄妹两相依为命。”
“这个小霸王,要不是……”
“嘘嘘。”那个人左右张望,看到芙蓉好奇地看着,连忙打断了同伴的话。
芙蓉耸耸肩,转过头望着楼下杂乱的街市。四五个恶徒围着一个人拳打脚踢,边上站着一个华衣男子,手中拽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地上的那个人已经被打的看不清面貌,却依然奋力挣扎着要起来,而那个女孩也哭喊着。
不会吧,难得自己想效仿一下林家黛玉同志,难道老天连让她伤感的机会都不给。对景伤情,但可怜的是这个景似乎不这么合作。而且在没有电视的地方,有一场通俗易懂的大戏,不看就太对不起观众了。
虽然演员丑了一点,剧情俗了点,群众演员多了一点,但毕竟服装和道具都是真的(这不是废话),自己就将就一下吧。
借了高利贷,还不出钱来,就卖身抵债。这种戏码,别说这里了,就是未来也是大家闭着眼睛都可以数出的十大烂俗情节之一。
不过,现在上演的可是现实版,不看太可惜。多少可以参考比较一下。嗯,自己现在算不算隔岸观火,落井下石呢?
芙蓉在天马行空乱想的时候,身边的陈家小弟已经坐不住了,“啪”,起身拿起剑要出去。
“坐下。”听到动静的芙蓉,开了金口。
“哥。”陈瑞不解又气愤的回话。
“不要让我重复第二遍。”芙蓉的语气难得的如此冷漠。
虽不甘,但依然听话地坐下,赌气地把头撇到一边。
怕是他心中已经把自己骂了百遍了。“不要在心理偷偷骂人,这样很不好。”听得陈瑞一怔,却依然不愿回话。
淡然地看着不远处那个被打倒在地的男人,芙蓉开口道:“你打的赢吗?”
“一帮杂碎。”陈瑞用鼻子哼了一声。
“那,赢了以后呢?”没有理会陈瑞的轻蔑。
“赢了就赢了,哪来什么以后?!”陈瑞流露出不削。
“唉,”芙蓉收回目光转而专著地盯着小弟,“你逞了一时的意气,把那人痛打一顿,然后拍拍屁股走人。那留下的人怎么办?”看着小弟茫然的目光,芙蓉再叹了一口气,“留下几锭银子,外加一句‘举手之劳’吗?”
“小弟,你这样帮不了他们,反而害了他们。”因为你总是会走的,你走的那天就是对方反扑的那日。那时这对兄妹所受的苦就不是今天这样了。
被留下的那个总是最痛苦的。
“难道就放任他们这样!”陈瑞有些歇斯底里。
看着小弟受伤的眼神,芙蓉心中升气了一丝不忍。这个弟弟,善良而有纯真的弟弟,终究不忍他失望。
下了决心,起身说:“走吧。”
看得陈瑞呆了一下,连忙跟在后面:“哥,干嘛去?”
“出门在外没个下人真是不方便。既然有现成的,干嘛不要?”商人守则第一条:不作亏本的买卖。
“啊?”可惜某人还是没有明白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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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各位大人们这么支持我真的很开心,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感觉开始走下滑路了。芙蓉的心开始变老了,这是我越写越吃力的原因。本来想让她做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富家大小姐,可惜写道后面变成这样了,我自己也在检讨中。本来想两万多一点就结束了,结果现在看来,还是很困难的。真糟糕啊,我要去找一点好看快乐的文看看,让自己的心情恢复过来!!!!
ps:最近有人看了文和我说,这里面其实她还是比较认同齐翱。这点我绝对同意,因为这里面的确是齐翱比较正常。但是就是因为正常所以会错过一些东西。原本最开始的愿望是想写给好马儿不回头的简单小品文,结果越扯越大。我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