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65、第三章 ...

  •   现在再把嘴巴捂上只会更加“此地无银三百两”,这个道理我还是懂的。
      我泄气地垮了肩膀,“既然你知道还问我干什么,为了得到明确的答案?那我可以告诉你,西索是个聪明人,他是对的。”
      就像当初被派克诺坦看到了记忆暴露了我的来历那时的我对自己的评价一样,我是个差劲的穿越者,我不适合这个世界。
      不怪信长大惊小怪,这样没有危机意识,还天真地接近他们这些危险人物的我能活到今天真可谓是个奇迹。
      会让他们这些人精一个接一个察觉到我的不同寻常也是迟早的事。
      只不过因为他们各自不同的性格,有的像西索这样在心血来潮的时候和看得上眼的人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有的像玛奇这样毫无避讳直截了当地问个清楚,还有的则如库洛洛一样,默默观察分析,挑选一个适当的时机与我“促膝长谈”……
      很惭愧地说一句,这个时机还是我自己提供的。
      这事儿说来话长,还得从伊路迷出现,结束了我的生命开始说起。

      一个月前。
      我没有想到心脏被捅穿了还能活下来,所以在我睁开眼睛看到金那张久违的帅气大叔脸的时候,我还傻乎乎地对着他说:“大叔你长得真像我认识的一个大叔。”
      换来金一个大白眼,他扭过头去很肯定地跟杜恩讲:“还能开玩笑,看来这丫头是没事了。”
      然后,在看到记忆中那一张张熟悉的脸庞凑到床前来,你一言我一语地关切询问我的情况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还活着。
      在被贴心照料修养的期间,我搞清楚了我想知道和我不知道的很多事情。
      如我推断的那样,出价400亿戒尼雇佣伊路迷杀我的正是金,为的是阻止我能毁掉一个城市的念力失控。
      在他的理解范畴里,我是附着在这具身体上的一股特殊执念,因为太过强烈的生存意念得以寄宿生存,但也有很大的隐患——一旦情绪激动容易失控。为了控制才找来了猫眼石,想借助它强劲的念从中制衡。却没想到两股霸道的念互相较劲导致我沉入昏睡长达两年之久。虽然“我这股念”在与猫眼石的斗争中存活了下来,但我依然是个不定时}炸弹,难保哪天猫眼石失效。所以,金在征询了“我自己的意见”之后找上了揍敌客,钦点了伊路迷。
      听了他的解释,我搞明白了两件事情。
      第一,我的确是魂穿,并且没有猫眼石,我的灵魂根本无法老实待在这个身体里。同时身体的前主人应该就是窝金他们认识的那个妮莎。只是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死了那么多年本该化为白骨的妮莎的身体居然奇迹般地不朽不腐,直至被穿越而来的我占据。
      第二,伊路迷之所以会出现在那里,是因为他手里有卡其拉猫又的一只眼球,在猫又的第三只眼睛,也就是猫眼石,出问题的时候,它会有所感应。越临近猫眼石反应越强,拿着它能寻到正确的方向找到我的所在。
      我想,他应该是从手上的猫又眼睛判断出猫眼石撑不了多久,所以才会找上库洛洛,在局面失控之前杀了我。
      至于我为什么没死,金说,是因为我还不想死。
      也可以说是肚子里的孩子救了我一命。在感受到他的存在的那一刻,我源源不断往外汹涌的念突然安静了下来,几乎是下意识地选择继续留在体内,保护那个还未成型的小家伙,同时也保护了我自己。
      “尽管心脏受到了致命的创伤,身体内部大部分的器官也几乎面临罢工,脸也被强大的念从眼眶部分冲击出了很大一个洞,面部差不多毁了三分之一,不过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人还活着就好,身体坏了脸毁了金大叔都能想办法帮你恢复!莎莎,你活下来就好。”
      我还记得金在说完这段话后突然抱住我的力度,他微红的眼眶与哽咽的声音很好地掩藏在了这个拥抱后面。我没有拆穿,而是紧紧地回抱住他,脑袋贴在他宽厚的胸膛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撒娇道:“金啊,让我姓富力士吧,这样你马上就能抱孙子了。”
      胸膛的鼓动起伏让我知道他在笑,然后就听到耳边充满磁性的好听大叔音低低响起:“想也别想!”
      我一听,不依地就想要挣脱出他的怀抱软磨硬泡,金强势地收紧手臂,有些哽咽的声音表明了他的妥协:“不过小家伙可以考虑跟我姓。”
      敢情是不好意思让我看到他此刻动情的窘态,想到这里,我不怀好意地偷笑道:“大叔再不放手的话,要被别人误会老牛吃嫩草咯~”
      金一个暴栗落了下来,“臭丫头瞎说什么!”
      我一手揉着被砸出的包,一手摸着肚子委屈地看着他,“我可是病人!而且你孙子还在里面呢!”
      金好笑地指指我的脑袋又指指我的肚子说:“我打的是这里,关他什么事儿啊?”
      我鼓起腮帮子,气呼呼地扭头不理他,金无奈地对着我的肚子告状:“看见没有,到底不是一个姓的,就是个没良心的。你以后肯定是个乖的,怎么说也是跟了我姓的!”
      “金·富力士!你再欺负我我就带着他远走高飞!”
      说实话,金的表现让我非常惊讶。他可是那个把小杰一丢就是12年不见人影的混蛋老爸,居然会配合着我演这么一出父女情深,他眼睛里的血丝可是货真价实眼眶泛红过的后遗症。是我醒来的方式不对吗?
      后来找了个机会问起,金是这么回答我的:“小杰不一样,男孩子就要放养,哪有整天带在身边的道理。”
      “所以你的意思,以后我要是生了个男孩,你也会继续躲到野外去当野人爷爷吗?对我们不管不问?”我斜睨着他,没好气地质问。
      他理所当然地点头:“是啊,不是还有他舅舅吗,我这个老头子就不在年轻人面前晃悠喽~”
      看着眼前正值全盛时期的壮年大叔口称自己是老头子,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艾莲娜偷偷告诉我,金其实是个不善表达感情的人。他对小杰是有愧疚的,但是一个纯爷们又不知道怎么表达对孩子的感情,就干脆一直躲着不见。
      对于我,他只是在阻止现场悲剧的时候出于好奇,才鬼使神差地将我带回来的。又因为同情将猫眼石给了我,会对我产生犹如父女般的感情,只是意外。
      对此,李斯特是这样给我解释的:“还不是你从两年昏迷中醒过来之后就一直粘着他,整天嚷嚷着要跟他姓。金那家伙整天都一个人野在外面,哪里被人这么缠过,面对这么楚楚可怜的小姑娘主动投怀送抱、撒娇卖萌,自然招架不住。‘大概很久都没有跟别人相处那么久了吧,心里竟然觉得挺高兴。’金是这么跟我说的。也许本来是无意识地把你当作小杰去弥补他亏欠的父爱,等到后来才恍然发现——”
      我几乎能够想象到,当时的金茫然又无奈地对李斯特说出这句话——
      “李斯特,我好像喜欢上这个小家伙了。”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