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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僭越 ...

  •   中秋的前一晚,我称病歇在了屋子里,又找机会溜掉了。
      铭金坊的妈妈,其实是王子的人。不过这里认识我的人多,人来人往的,我还是得偷偷翻窗出去。
      今天是和王子约定好的日子,我换上一身儿普通的衣裳,手脚轻快的翻过院墙。
      其实我不太爱穿跳舞的衣服,夏天倒也罢了,冬天可凉飕飕的,屋里放了火盆也不顶用。换上中原人的棉布衣裳,倒觉得舒服了许多,走路都方便了。
      月色皎洁,我哼着小曲儿,到了一条窄窄的小巷。
      结果翻上院墙,往下一看,顿时傻了眼!上也不是下也不是,只好傻楞楞的蹲在上面。
      多好的一幅月下相会呀!尉王子正噙着笑意,温柔的为那女子,挽上耳侧散落的发丝。他的侧脸是那样俊朗,像画上的神明一样。
      那女子也是那样美,眉目温润,像上好的璞玉,一颦一笑都透着温婉。我虽没去过江南水乡,却觉得江南的女子,就应当是这样的。她只要站在那里,周遭就仿佛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伴随着湿润的水汽。
      但我不能再看下去了,就尴尬的咳了一声,蹲在墙头上说:
      “属下参见王子。对不起玲珑姐姐,我今儿个来早了,打扰你们了。”
      “是阿罗呀。”,玲珑对我柔柔的笑了笑,“下来小心些,莫崴了脚。”
      她可真温柔呀。我们楼兰人性子烈,很少有这么温柔的。就连我阿姆,也时常凶巴巴的揪着我的耳朵,骂我贪玩呢。
      但玲珑不一样,她的温和浸到了骨子里。听闻她是大臣的女儿,但那大臣犯了错,一家子被杀的杀、贬的贬。玲珑还算幸运的,没被发配到边关,也没被卖到窑子里,反倒进宫当了宫女呢。
      “玲珑姐姐,你好像又瘦了些,莫不是宫里又克扣你的吃食?”
      我对玲珑,一直有些好奇。但王子似乎不太想让我靠近她,我走近的时候,他低头,在玲珑的耳边说了句什么。
      玲珑带上黑色的兜帽,罩住了大半张面容,又冲王子盈盈一礼,才从小径走了。
      我有些失望,却也松了口气。不然站在他们两个人身旁,总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呢。
      我年少时喜欢王子,玲珑是知道的。
      可王子爱上了玲珑,这我也是知道的……
      王子看我的目光有些深,他听我絮絮叨叨的说完这一个月的近况,点了点头,又从袖笼里摸出一个小竹筒,递给了我。
      竹筒里会有张小小的布帛,用蝇头小字写着我下个月的任务。我记下之后,就着烛火烧掉就可以了,方便的很。
      所以我接过竹筒,冲王子笑了笑,就准备回去了。
      可王子叫住了我,我一脸疑惑地回头,试探着问道:
      “王子还有事要吩咐我?”
      王子顿了一下,嘴角轻轻一勾,说:“你明日要进宫献舞?”
      “是的。”,我答完,精神却蓦地一紧,后背都渗出了冷汗。我哆哆嗦嗦的,睁大了眼睛问他:“王子,你该不会想让我去刺杀皇帝吧?”
      天哪,我怎么没想到这一层呢!皇宫虽守卫森严,但舞姬却有机会近身。若是一刀结果了皇帝,朝中大乱,王子就能趁乱回到楼兰了!
      王子却笑了,问我:“我如果让你这么做,你会去杀他吗?”
      那是自然啊,我效忠的是王子,自然要听从他的吩咐。于是我点了点头,咬着牙说道:
      “罗迦会尽力一试的!”
      “罗迦,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王子笑着摇了摇头,侧过身,抬头去看今晚的月亮。长安与楼兰的风貌不同,唯有月色是相似的,所以我们总忍不住去看月亮,去想念千里外的楼兰。
      王子又扭头看着我,碧色的眼睛里闪着光。他说:“中原人是杀不尽的,我们杀了一个皇上,还会有新的皇上。他们就像草场上的草,很脆弱,但牛羊吃尽了一茬,还会长出新的一茬来。楼兰与中原打仗的时候,他们的士兵可真弱!被我们割了一茬又一茬的人头,血流了满地。可他们还是前赴后继的扑上来……罗迦,我这样说,你听明白了吗?”
      我有些迟疑地答道:“可……那我们楼兰,难道永无胜日了吗?”
      “自然不是。”,王子冷笑着说:“我要挑起中原的内乱,让他们手足相残、互相厮杀。待中原人自顾不暇之时,就是我们楼兰翻身的日子。我们西域人,是野狼、不是丧家之犬。总有一日,我会咬断他们的咽喉!将楼兰所遭受的苦难,千百倍的加诸于中原!”
      我有些怔住了,眼眶里涌上了热泪。我真是想念楼兰呀,水草丰美,又是商旅的必经之地。驼铃声阵阵,走过繁华的市集。
      可中原的铁蹄踏破了关隘,黄口小儿哭啼不止,却被阿姆死死的捂住嘴,藏在了身下。街市乱了,水源被血弄污了。那时我可真想逃呀,可向北是匈奴、向南是中原,都不是我的家……
      若有一日,楼兰人能摘下耻辱的帽子,昂首挺胸的走在日光下!若真的有那么一日,即便我没机会看到了,那也是甘愿的。
      我将手握成拳,放在心口,郑重的行礼,说:
      “罗迦誓死追随王子。”
      王子笑了,像小时候那样摸了摸我的头,叹息着说道:“好孩子,我是知道你对楼兰的心的。”
      我抬头看着王子,他的脸被月光镀上了一层银色,目光幽深,就像沙漠里最美的圣湖。我今日没喝酒,却觉得要醉了。我情不自禁的伸出手去,痴痴地,想去触碰他的眼睛。
      指尖快要触到了!我却忽然清醒过来,心头如被一盆冰水浇过,顿时就凉透了。我急忙收回了指尖,仓皇的低下头去,向后退了两步。
      王子的眼里闪过一丝诧异,他看我的目光有些陌生,皱着眉说:
      “罗迦,你从前不是这样的。”
      舌尖有些泛苦,我的眼神躲闪,羞愧极了,不敢去看王子的眼睛。
      我从前的确不是这样的。
      从前我将王子视作哥哥,是可以撒娇耍赖的。在铭金坊学舞很艰辛,足尖都起了血泡,走一下就钻心的疼。那时我来见王子时,都会伸出手,让他给我一个拥抱。
      楼兰人身材高挑,儿时我还和王子差不多高,但长着长着,他就比我高了一个头。桀骜的小小少年,变成了高大的男子,扑面而来的荷尔蒙气息,让人脸红心跳。
      王子对我总是纵容的,即便我耍赖似得抱住他的脖子,他也只是笑着,用那双碧色的眼睛注视着我。
      可直到那一天,我才明白了自己的行为,是让人厌恶的。
      那是去年,一个下雨天。妈妈将我的第一次卖了出去,足足百两黄金。她还骗我,说做那事,是顶快乐的。可我只觉得是种凌迟,我分明躺在床上,可魂灵却好似游离了出去,在高空冷冷的俯视着自己。
      大红的帐子、绣满花朵的锦被,房间里燃着淫靡的香气,桌上是昂贵的琉璃杯……
      我没有拒绝妈妈,在这里呆着,早晚会碰上这样的事。只是……我的客人是个老头子,我趁着他不注意,将银针悄悄刺入他的穴位。那老头子晃了几晃,没有倒下去,反倒摇摇晃晃地翻身下床,走到了桌子边,做一些不可描述的恶心事。
      银针上沾了西域特有的一种迷药,能使人神智不清,误以为自己是顶快乐的。待到药劲儿过了,也只会头昏脑胀,误以为自己喝多了酒。
      窗外的雨声不息,反倒愈来愈大声了,窗棱发出令人害怕的响动。风急雨骤,原来竟是这样的情形。
      我想哭,可睁大了眼睛,还是干涸。
      这事我并不能同旁人说,连亲近的人也不能讲。我用的药虽然来自西域,却并不是楼兰所产,而我用药的本事,更不是乌布他们教会的。这是我的小秘密,从前我以为用不上,待到真的用上了,又觉得如鲠在喉,心里难受极了。
      那天,并不是我要去拜见王子的日子。但待到深夜,我在浴桶里泡了许久,却忽然非常想念他。所以我披上了衣服,就一头扎进了雨里。
      脸和身子都被淋湿了,我却觉得放松下来。就这么狼狈的跑到了府门外,求管家去通传一声。
      看门的小厮见我浑身湿透了,犹豫了片刻,让我去偏厅烤火。可我却没听进他的话,反倒固执的站在了院子里,站在一贯站的那块地砖上,等着王子来见我。
      王子来的时候,神情有些诧异。他撑了把巨大的竹骨油伞,穿了一身墨蓝的袍子,几乎融在了雨里。
      可我见到他,顿时开心起来,又觉得十分委屈。就猛地扑进了他的怀里,死死地搂住了他的脖子。
      王子一手虚揽着我,一手仍撑着纸伞。他似是知道发生了什么,没有多问我。只是身子明显的僵了一下,转瞬又恢复正常。
      那天我真是没了理智,浑身都冷透了,只想躲在王子的怀里,做回那个初来长安的小孩子。他就像火炉一样,浑身都冒着热气。明明四周下着大雨,我却清晰的闻到了他衣袍上的皂荚味道,那样干净、那样温暖。
      王子仍在耐心的拍着我的后背,说:“罗迦,你若是后悔了,就回来吧。”
      回来?回哪儿去呢?
      我的家在楼兰,可阿姆死了,帐篷被战火烧毁了。我曾以为王子在的地方,会是我的家。可他在皇宫里,身不由己,步步维艰!而我也走上了一条险径,已经没有回头的机会了。
      所以我猛烈地摇了摇头,没有答话。
      王子却忽然抓住我的肩膀,力道之大,让我不禁痛呼出声。他似是被惊到了,遂极快地放开了手,从上方俯视着我,竟显得有些冷色。
      他那日是去别院议事的,书房里还透着暖黄色的烛光,还有人在等他。我们不过在雨里站了片刻,乌布大人就来小声地催促,让王子快些回去。
      我也觉得心情好过了些,就赶紧离开了。可走到垂花门的时候,忽然发现,手里竟紧攥着一方锦帕!
      蓝色的绸缎,帕子一角,绣了一只苍鹰。我猛地反应过来,这是刚才王子递给我,让我擦去脸上的雨水的。于是我匆忙往回跑去,想将那帕子还给他。
      我是练跳舞的,自然脚步轻巧,没发出什么声音。可跑到院门外的时候,却瞧见了令我浑身发冷的一幕,整个人都怔住了!
      方才还一脸温和的王子,此刻染上了暴戾的神情,不安地在院子里走着。那把雨伞跌在地上,伞面上有一个巨大的窟窿,似是被人踢碎的。
      乌布跟在王子身旁,步步紧随,像是在说些什么。但下一刻,王子竟一把扯下了腰带,又扯下了外袍,狠狠丢在了泥水里!
      我壮着胆子离得近了些,听到乌布叹息一声,说:
      “这是皇后新赐的袍子,被人知道了,又得生出些事端……王子这是何必呢?”
      而王子脸色铁青,紧紧的抿着嘴,半晌,才冷冷地吐出几个字:
      “已经脏了。”
      我的手死死地抓着门框,有木刺扎进了手心里,可我却浑然不觉,浑浑噩噩的转身走了。
      我去的时候没有撑伞,回去的时候,依然是一个人在雨里走着。可那天的雨真大,乌云黑压压的,迫得人喘不上气。
      我几乎要溺死在那雨里了,像掉进了一汪湖,不断下沉、几欲窒息。我以为那湖水是黑色的,可仔细一看,咦,这不是碧绿嘛!就像王子的眼睛一样,是最纯正的碧色。
      可我还是不后悔。如果再重新选择一次,我还是会去铭金坊,去做一个卑贱的舞姬。
      夜已经深了,我走到了一条不知名的小巷,有些茫然的看向身旁。一户人家在门外悬了盏灯笼,可那烛火早被浇熄了,灯笼也在风中晃动不止,似乎就要掉下来摔碎了。
      我来到长安,已近十年了,已经学会了一些中原的礼仪。也就在那时,我忽然意识到,我拥抱王子的动作,叫做“僭越”。
      再之后……

      我每次来见王子,都谨慎的,隔着一丈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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