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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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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头到尾都没有忘记过他。
即使过多年,习惯这件事似是为了身体的一部,我从篮球场上跳了起来,成功地做了一连串的假动作射了一个三分球,刚刚才讽刺女生应该在家中绣花的男孩嘲笑的脸孔凝结起来,我像是求偶成功意气风发的公鸡一样转着篮球说,「我们继续吧!」
那个人也曾经喜欢这样做,在他的人格被杀死之前。
我曾经怀疑过他不是热爱篮球,只是宣泄情感一直压抑着情感。
我喜欢篮球的其中一个原因是投球的感觉很美好,这种痛快感是篮球独有的,即使是我那个热爱逛街的好朋友也会陪我在街边的篮球场打篮球做运动,虽然说她是去看帅哥的。当然第二日我也陪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的逛街购得看电影,作为她的陪伴我的答谢。
悲剧下一刻就发生了。
这里篮球场是由泥水做的,由于凹凸不平比一般室内篮球更容易受伤,受伤后的处理也要麻烦更多。
那位刚刚讽刺我的男孩痛苦地站了起来,我看到他的膝盖有一个很大的伤口正在流血,我自告奋勇地帮他处理。我先让旁人把他扶到一旁,又去借棉花和消毒药水帮他消洗伤口,最后在没有敷料的情况下用一块大胶布掩住伤口。
学了这么多年的急救终于用了作用。
「干嘛这么麻烦,随便用胶布不就行了吗?」
男孩认为那是娘娘腔才会这么仔细,男人没有点伤痕不帅。
「如果你想被食肉茵毁到你要截肢,或者是因为败血症而死的话,我就随意贴胶布了。顺便一提,即使是多么先进的大都市,也多的是人因为没有好好处理好这种创伤而死亡的。」
那人明显被我的话惊吓,白了一面脸没有说话,我只是挑眉一眉,继续了手上的处理。
在那个人处理好伤口后,他就回到场上继续跟他们打比赛,但明显地收敛了许多,而我觉得累了,坐了在一旁的椅子上抹汗喝刚由村中的杂货店买来的冰水,用来降温。
柳长乐站在了椅子的一旁问我,「你在说谎对不对?」
当然了,那个男孩嘲讽的面孔令我历历在目,虽说我跟他只是第一次见面,可不代我会原谅他的失礼。
我点点说,「当然,食肉茵也好败血症也好,这两个名字只是有点恐怖都不会的疾病才不是因为一个普通的伤口而发作,」我将另一枝水递给他,「何况看上去有点可怕的创口真的只是看上去有点可怕而且,一两个星期后基本上也好了。」
「干嘛吓他?」
柳长乐有些不解,他弯下腰来看着我。
我们之间只有几厘米的距离,只要我们再近一些似乎就可以接吻,我一边在感受他的呼吸一边看着他的眼睛。作为一个颜控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的眼睛很好看,似乎国民追求的星辰大海就在他的眼中,又像是一汪清泉在一个湖中,透彻见底。
我觉得本身已经晒得通红的耳朵更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