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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第九章 大同世界路不拾遗拾什么 ...


  •   金香玉香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从此,赵郎成姐夫,一入宋门门槛平。
      最高兴的莫过于包拯。
      杨玉香只是逃婚,现在两家都无人上告了,所有的人都皆大欢喜。看来,开封府的包青天可以略闲了闲。
      你看,大堂之上,奚夜一声吼,赵国盛前非顿改赵梁栋喜获佳偶。
      玉香何处,猪笼不进柳门栽。从此,两对小儿女不羡神仙只羡鸳鸯了。
      再看公孙策,白面无须,俊脸开花;升任主簿一职只不过嘴角略弯;现在是脚步生风,飘飘如仙,仙目含情。看来,以后夫人捶腰的功夫可以省了,不用半夜为他赶制新衣了,那个公孙策终于有人管了。
      唉,要不是咱老包火眼金睛还真没看出个道道来。说不定会错过很多的好戏呢!不知其他人?
      摇了摇头。大宋第一聪明人的自己也是后知后觉,那些个莽夫粗汉谁还敢自称带了眼睛?

      云冉冉,草纤纤,地上的落叶渐多,在提醒着我,来到这个大宋已经快六个月了;反观自身,除了圆领的皂隶服换成了六品校尉服之外,其他的好像一无分别。
      来到这个古时空,是不是该创业呢?坐在假山池沼的边沿,一棵虞美人展开大大的绿叶,呵护着顶端娇柔的红花,默默注视着花下纠结的小小少年,比第一次见他时长高了不少。
      我探头看向池水。
      掉到这里时,除了身上的衣服没变之外,其他的都缩小了许多。脸小了,尖尖的下巴,圆润纤巧的葱手,一双天足珠圆玉润,纤细可爱,是一个还没有完全长开的清秀女子,虽然称不上倾国倾城,可也是个美人胚子。
      比我现代的容貌好多了,细细看去,只有眼睛是相像的。
      想到这儿,水里的晨星般的剪水瞳子溢出了笑意。
      以前漂亮则漂亮,可绝达不到惊艳的程度,勉强只算中上之姿。这一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穿越之旅造就了一个上上之姿,栗色皮肤也成了冰肌玉骨,一白遮百丑啊。
      水中人摇了摇头,似乎在笑临水自照的水仙太过自恋了。
      “奚夜,又在照镜子呢!”大大咧咧的张龙走了过来,便看到了水池边的奚夜正对着池水傻笑。
      我坐正了身子,收拾起散乱的雌性意识,笑道:“胡说八道,我在看水里的鱼!”
      “这水里还有鱼吗?”张龙大为惊讶。
      我摸了摸鼻子,汗颜。
      这确实不能怪我。水池里的鱼太肥,一个个又太丑,压根儿是盘中菜,哪里像眼中的一景。再说,开封府太抠门,整个吃斋念佛,很长时间都见不到荤腥,话说,我还是算吃小灶的,成天跟包拯他们在小院吃,没和其他的三班一起。
      “有事吗?”问窥探池水的张龙。
      张龙捞起一片水中的枯叶,直起身子,笑着说:“赵梁栋和柳连墨来了,邀请你去‘中兴楼’吃酒,你去不去?”说话的同时,接连几下咕咚之声。
      我扯起了嘴角。这傻大个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吧。“中兴楼”的鸡鸭都是京城一绝,还有甜香四溢,深巷闻名的“桃红软”,他心里怕是十分向往吧。
      没什么酒精度的“桃红软”不知不觉夜灌下了好多,我将热情洋溢的赵柳两连襟赶走,又支走了醉意朦胧的张龙,返身朝郊外走去。
      秋风刚起,水烟未寒,只身走在郊外,别有一番情趣。延伸到远方的古道,浸润着长亭短亭的依依杨柳,点点碎金沾染着片片归帆,杨柳岸晓风吹不散眉弯,无留意的衡阳大雁声声叫着南方的温暖,我渐渐又陷入了被开封府定义为“发呆”的遐想之中。
      时近黄昏。
      袅袅炊烟渐起,由浓稠的深蓝慢慢变成淡淡的写意之蓝,直至天与蓝烟共一色。没有花边娇月妆楼,但见天幕低垂,秋风带来清寒,野径黄花与柳争秋。
      不知不觉走远了点。
      一个宁静的小桥流水人家蓦然在目。
      我缓步而上,倚在栏杆上,望着桥下粼粼的波光在块块石头上碎成点点水珠,映射出一个个五光十色的天光云影共徘徊的怡淡世界。
      “傻子!”
      “傻子又来了!”一群孩子的叫声突地响起。
      我侧转身。桥那头的村落稻场上,一群六七岁不等的小孩子围着一个抱着头傻笑的乞丐嬉笑。
      “打他!”有孩子恶作剧地提议。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几块石头丢过去。乞丐身上,护着头的手臂上立刻着了几下。乞丐放开了头,口里呜呜地吓着这群孩子。孩子却找到了莫大的兴趣,围在一起又惊又刺激地笑着闹着。有几个孩子交换了一下眼色,有人说:“他不怕疼!再打他!”
      于是,一窝蜂地散开找合意的石头。
      我摇了摇头,无知往往无惧,这些孩子根本想不到可能打死人。或许,在他们眼中,乞丐算不上人。
      好歹我也算是个警察吧,路见不平不能不踩,我走了过去。
      “喂,别打了!”看到一身官服的我,几个孩子有些害怕,不知谁喊了一声:“快跑!”,几个孩子作鸟兽散。
      我无可奈何地收回了手。本来还想问问他们知不知道这个乞丐的一些事,这一下全都跑得没影了。
      转身对着乞丐。
      鸡窝般的头发杂乱地披在身上,就这样也到了肩膀以下,一半的脸被遮住了,看不出本来面目。
      我目测了一下,这个乞丐年龄应该不大。
      走近去,一股难闻的气味冲进敏感的鼻子,我一下子屏住了呼吸。几天没洗澡了,看他那双爪子,不会从来没洗过吧。
      啊,比我还高?
      我抬头看他,他身上的衣衫根本看不出本来的颜色,破破乱乱的,衣服的主人正呵呵地对我笑,笑里毫无意义。
      皱了皱眉,怎么办?乞丐是无业游民,任他去吗?
      我望向回去的路,烟云开始聚拢了,天快黑了,他是吃百家饭的,应该可能活下去吧。
      摸摸身上,还有半只鸭子,本来准备带回去给公孙策的。
      “饿吗?这给你吃吧。“我掏出鸭子,撕开包装的桑皮纸,递给乞丐。
      乞丐眼睛发出绿莹莹的光,伸出了污垢厚厚的黑爪子。
      我快速缩回了手。不行,太脏了,这样吃不得病才怪。
      “你有住的地方吗?“
      嘿嘿,回答我的是一阵傻笑,黑手伸进了他的嘴里,涎水直流。
      我拍拍自己的头,暗笑自己的蠢。我这样问不是问墙吗?一个看起来明显是傻子的人能说清话吗?
      “跟我走吧。“算了,没看见还好,看见了总不能不管。他身强力壮的,教他做点简单的活应该可以养活自己。
      傻子傻笑了半天不能理解我的意思,最后还是拿出了鸭子作为驴子的胡萝卜才把他引走。
      开封府的人闻见一阵臭味都耸起了鼻子。
      “奚夜,你怎么又往回乱捡东西?“展昭人前一站,捂着鼻子说。
      黑线!老兄,看清楚一点,这是人好不好!
      “奚夜,小猫小狗也就罢了,难不成包大人还帮你养人?”张龙怪叫连连地提醒我。
      我止住了脚步,这倒是个问题。当家的公孙策不愧是根竹子,心空门得很,天天给我们吃的是青菜豆腐,也不知那么多的赏赐都到哪儿去了。
      看看傻子,依旧傻兮兮地痴笑,围着这么多的人他来了兴趣,笑得更傻,哈喇子掉得老长。
      “奚夜,我可不要跟他住。”赵虎见我沉吟,眼珠子在他们几个人身上打转,连忙申明立场,“我们屋里已经被你塞了一只狗,再不能塞人了。”他看了一眼同居的张龙,张龙猛点头。
      我乞怜地看向王朝马汉,两人直往后退。
      展昭?你不是一个人住。我目光闪闪地又看向南侠。
      展昭双手抱胸,仰头看天,来了个不理不睬,好像天上有仙女下凡。
      “他跟我住!”我气呼呼地宣称。哼,一群没心肝的坏蛋!见义不勇为,见死不救。
      打来几桶热水,闭着眼扒光了傻子的衣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他按进了木桶,不理他的怪叫,不顾他的挣扎,恶狠狠地威胁:“洗干净!不洗干净不给东西你吃!”
      乞丐愣了半天,在我重复了几遍之后,呆呆地坐了下去,乖乖洗澡去了。
      换到第四次水时,水开始有了水样,不再如污淖了。
      穿上我最长的一件衣服,乞丐抬起了头,我的小心肝不可控制地嘭嘭跳了起来。
      这个阳光型的男孩真的是个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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