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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壹】穿越伊始 ...

  •   《朱砂》完结的时候,世界上的大部分人还沉浸在甜蜜的梦乡当中。
      苏矜朝顶着好几天积淀形成的厚重黑眼圈,架着黑框眼镜,形容邋遢地坐在电脑前,歪着脑袋吃薯片。当她将作品设置中的作品状态改成「已完结」时,忍不住愉快地吹了一声口哨。
      终于、完结了,解脱了……

      所谓「开坑一时爽,填坑火葬场」,这句话放在苏矜朝身上再合适不过了。
      想当年,还是小学生的苏矜朝沉迷儿童冒险系列丛书《查理九世》,她自负文笔远超同龄人,一时竟大着胆子在晋○文学城上注册了一个作家账号,走上了一条填坑的不归路。一本《查理九世之朱砂》,苏矜朝整整写了七年。

      七年,可以改变很多事情。
      比如让一个小女孩长成一个少女,比如让喜欢变成爱,比如——一篇鸿篇巨制的开始与结束。
      《朱砂》无疑便是苏矜朝的鸿篇巨制。

      一篇小说可以写这么久,本就匪夷所思。
      苏矜朝也不理解为什么自己能写这么久——还写出了几千章!按照每一章字数不低于2000 来算,她恐怕都写了千万以上的字数了——一篇小说这么长,很容易让读者失去阅读欲——可苏矜朝还是乐在其中的写完了,甚至还收获了一大批的脑残粉。

      那可能是因为《朱砂》里的玛丽苏设定、狗血剧情、华丽形容词一同营造出的谜一般的浪漫情调吧……
      苏矜朝远目。

      完结了就万事大吉了。苏矜朝把薯片袋子一扎,随便梳了梳头发,又用纸巾擦了擦眼镜,趿拉着人字拖就要出门买零食去吃。
      为着这众望所归的圆满大结局,苏矜朝已经坐在电脑前没日没夜地写了两天了。大结局字数1w ,苏矜朝写到头晕目眩,打下最后一排字「《朱砂》正式完结,感谢七年间大家的陪伴」时她才觉得稍微清醒了一点。又花了半天时间逐字捉虫修改,发布出去的是她目前最满意的版本。
      挖坑填坑真是辛苦啊——苏矜朝再一次感慨。

      正是暑假,苏矜朝家里没人,父母出门旅游去了,留苏矜朝一个高三毕业生在家里自生自灭。苏矜朝乐得清闲,索性兜里有钱家里有电网线正常,她愿意死在家里。
      苏矜朝哼着歌儿走出家门,摸了摸口袋里的钥匙,关上防盗门,一晃一晃地走下楼梯。她住在老城区的老房子里,没有电梯,不过幸好她家住在三楼,下楼也不是特别麻烦。

      老城区的一大特点便是错综复杂的道路,人行道与车行道混为一谈,随时随地都有可能一辆车似一匹脱缰的野马一般自旁边的小巷里冲出来——明明那小巷看起来绝无可能供私家车正常行驶通过。住在老城区的坏处也就是,随时都有可能遭遇生死危机。
      苏矜朝在老城区生活了十八年,今天第一次遇上这种事。
      ——一辆车真的从她右手边骤然冲了出来,苏矜朝来不及闪躲,便在急促的喇叭声与刹车声里被车撞到,身体似断线的风筝一般飞出去,重重地摔落在地。

      肇事司机目瞪口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连忙开门下车,跑到那个少女身边。阳光底下,眼镜远远地飞过去,镜片碎裂了几块,少女的身体软塌塌地躺在地上,脸撇到一边去,散乱的黑发遮去了她的面容。一汪殷红的血色,自她后脑处蔓延开来。

      -----

      “……公主,公主,您可千万要醒来啊,醒醒啊……”
      “公主……公主……”
      “咦!公主她动了!她动了!春月姑姑,快去请摄政王大人!……”

      ……
      是……是谁啊……
      吵、吵死了……

      眼皮好沉重,全身都好痛,鼻腔感觉湿湿的……
      苏矜朝勉力撑开眼皮,外头微微透露出一丝光亮。
      人影晃动着迷乱着,是谁啊……好吵……别动了……啊!

      “别动了。”
      苏矜朝听见这具身体冷冷地说道。
      那人立即噤声,畏畏缩缩地抖擞着缩在一边,时不时探探头看看她的情况。

      苏矜朝总算把眼睛完全睁开了。她看见一个着鹅黄衣裳的女孩子正趴跪在床边,梳两个小髻,圆圆的小脸,黑眸一派天真烂漫。
      她微微咬着下唇,见苏矜朝确确实实是醒来了,女孩子欢呼了一声,扑到苏矜朝身上,抱着她的脖子前后摇晃着:“公主您终于醒了!”
      苏矜朝:……???

      苏矜朝伸出手,按在女孩子的脸上,把她推开:“——放开我。”
      女孩子泪眼汪汪,一双小鹿似的黑眸忽闪忽闪的,肿得跟桃子似的:“公主……”
      她委委屈屈的。

      看这个女孩子的穿着打扮,苏矜朝隐隐约约的感觉到一丝丝的熟悉,可是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是谁。
      此时这个人是谁已经不太重要了,她只在意自己究竟是怎么了。
      记忆里的最后一幕是被刺目的血红色爬满的视野,再往前推便是从右手边急冲过来的车辆,还有在耳边爆炸般响起的沉闷的坠落声。
      苏矜朝深吸了一口气——必须得面对一个现实了,她可能「穿越」了。

      外界并不愿意给苏矜朝一个安静思索的时间与机会,先前在苏矜朝醒后被派遣出去寻找「摄政王」的春月姑姑似乎已经回来了,还带来了摄政王大人。
      帘子被人掀起又被放下,房间里霎时间安静下来,只有窸窸窣窣的衣裾摩地声与清脆的跪地声,随后是那个小姑娘的声音:“叩见摄政王大人!”
      苏矜朝闻声,向房间内望去,隔着一层朦朦胧胧的帘子,只看得清摄政王的一个身体轮廓,隐约看得出是位潇洒温柔的成年男子。

      “公主当真是醒了么?”一个微微沙哑的温厚嗓音问道,小姑娘旋即答到:“方才的确是醒了的,只不过……”
      那个嗓音的主人——摄政王顿了顿,道:“但说无妨。”
      小姑娘支支吾吾的:“公主她……”

      “春月姑姑,烦请先把桃花带出去安抚安抚,我留在这里同公主说几句话就走。”摄政王转向春月姑姑,隐隐看见她福了福身,牵起小姑娘桃花带了出去。
      房间里随即安静下来,摄政王站在原地没有动,苏矜朝感觉得到他审视的目光穿过帘子打量着她。
      随便了。

      苏矜朝想她已经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她——应该是穿越进了《朱砂》的世界。
      现在的时间轴,还在很早期的时候。此时女主角还没有正式进入和唐朝都城昆仑,还在从端明国到昆仑的路途上。
      和唐朝摄政王明澈作为代表,为她迎出坤郡,接她进城。

      可是苏矜朝并不记得,她的《朱砂》里有这么一出剧情,叫做「女主角病倒在坤郡外」哪。
      也许是这个世界为了迎合苏矜朝的到来,而做出的适应与改动吧。
      可是即使是「适应与改动」,也止步于此。随着这最初的变动,那么接下来的剧情,便变得不由苏矜朝捉摸起来。

      眼下还得应付这位摄政王明澈才是。
      苏矜朝瞥了帘子外一眼。隔着糅合了金线织造的帘子与自博山炉当中袅袅升起的安神香雾,明澈挺拔的身影像云雾当中的仙人,看不真切。

      这位摄政王明澈最是阴阳怪气、深不可测,苏矜朝当初塑造他这个人物时,可谓是绞尽脑汁、费尽心思,尽心尽力描绘出明澈之城府与心机。在《朱砂》当中,明澈可给女主角带来了不小的麻烦,同理,放到苏矜朝这个做妈妈的身上……
      就……
      很不妙。

      女主角至少还有剧情金手指吧,还有亲妈可以召唤吧。
      苏矜朝就……
      嗯。

      敌我力量悬殊,暂且按兵不动,看敌方出什么奇策,再作出应对!
      苏矜朝痛苦的决定了对抗明澈的战略。

      帘外传来衣裳摩挲时发出的沙沙声,只见有个朦胧的影子在檀香雕花脚踏前跪下了,明澈低了头,伏身行礼:“叨扰五公主了,本王斗胆请问公主玉体是否仍旧感恙?亦或者,又新添不适?”
      呃……
      总不能让本公主告诉你,「本公主失忆了,请摄政王同我讲一讲这前因后果」?
      苏矜朝深深地纠结了一下,就一下,然后……

      明澈在地上跪了半晌,正疑惑着这位端明国五公主是否是又睡着了,却听见自重重帐幔后响起一个缥缈而细弱的女声,似烟似气,叫人抓不住调调:
      “……多谢摄政王关心,本宫感觉好多了,明日便可启程进入坤郡。”
      闻言,明澈便又是一拜:“还请五公主不要逞强,若是实在不行,再耽误几日也无妨。”

      这个“再”字真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摄政王。
      明澈会这么关心她的身体,想来是嫌她脚程慢了,且这一病亦拖慢了行程,他又急着回昆仑主持局面……
      明面上似关心端明国五公主的身体,实际上是探问何时可以继续上路。

      苏矜朝这就郁闷了啊,我都跟你顺水推舟说不用关心我!我们继续往前走就是了!你还要给我客气客气意思意思,这可让我怎么接?
      那她也只好坚持了:“本宫无碍,明日便可上路。”
      接着她便听见了明澈的回应:“马车业已备妥,请公主今夜理好行李,明日一早便上路。”

      言罢,明澈最后一拜:“本王告退,请公主好好休息。”
      听见门“吱呀”一声关上了,苏矜朝方才松了口气。她抬眼望了一下帘外,撇去博山炉与照明灯外,房间内再无活动的东西。
      侍女们应当都守在门外,此刻得了明澈的命令,开始理行李了。
      唔……趁此机会,总该干点儿什么吧?

      于是,尊贵的端明国五公主,在这个月黑风高的晚上,从下榻的卧房的后窗爬了出去。
      苏矜朝算作是占了原女主角陆长歌的身体,这位陆长歌可是货真价实的端明国公主。端明国是什么地方?这里得细细道来。
      天下分作三大大国,分别叫做和唐、京风以及梦胥,其中和唐的政体乃是分封制,底下五大封国,分别叫做端明、缭水、千棠、比睢与琅七。五大封国攒簇着最南端的和唐朝国都昆仑,而坤郡乃是和唐朝王室直辖的国郡,尊贵无双。

      端明国这名字看着秀气文雅,可它实质上一点儿都不秀气文雅,端明国拥有的「烙虎丨骑兵」名震天下,是令人闻风丧胆的风火骑兵。
      在端明国尚武游牧的国情之下,就是金贵之身的公主陆长歌,都自小习得一身武艺,尤其是骑马,过去在皇子皇女之间的比赛中,陆长歌从未不是第一。
      借着这位长歌五公主的好底子,苏矜朝翻出窗后,爬上了墙。

      月黑风高夜啊,正是逃出这驿馆的好时候啊。
      苏矜朝凭着残余的不多记忆,尽量悄无声息的从衣箱里找出了夜行衣,笨手笨脚的换上——虽然夜行衣相比平常的衣服,已经简洁了许多,但是古代衣裳对于苏矜朝这个现代人来说,还是太难穿了……

      此时此刻,苏矜朝正坐在驿馆的墙头上,抬头看看天,低头看看地。
      唔、唔,接下来要去干什么呢……
      总得搞清楚怎么一回事吧——前因后果,丫鬟和摄政王不可能告诉她,那就……

      苏矜朝心念一动,下了墙头,飞身躲入竹林。正有一行巡夜的士兵自方才她待过的墙边路过。
      看这士兵的打扮,龙鳞甲、红腰带、金佩刀,嗯——是摄政王麾下的私兵吧?摄政王倒是低调,迎接端明国的公主都只带私兵,哈。
      等到巡夜士兵过去,苏矜朝闪出竹林,无声无息地向驿馆后园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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