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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暴戾 ...

  •   所有与杨一共事过的同事都对他有一条评价:嫉恶如仇。
      他身上具有那种影视剧式的正义感,夸张,戏剧性,甚至有时超越了人情与常理,叫人费解。他曾为了堵截一名偷老太太钱包的小毛贼飞身从三楼跳下,曾徒手制服挥舞装满艾滋病人血液注射器的歹徒,在312暴恐中冒枪林弹雨直接冲出去赤手空拳地肉搏。
      正常人干不出来的事,杨一都干得出来。
      他体能、格斗技巧与枪法都异常出众,怀一腔热血,哪怕前方千军马,他也有这魄力,只身杀入敌阵再以一己之力将犯罪分子们打趴。入行两年,挂彩无数,一脱上衣全是疤。在他世界里,仿佛从未权衡过伸张正义的代价,好像只要是对抗罪恶便值得交付生命,再不论其他。
      老警察劝他:何必这么拼,警察说到底只是一份工作,不值得的。
      每到这时,杨一都点头称是,可下一回临事,他就把教诲全抛在脑后,依旧冲在最前头。
      他每次下手都有些重,被他飞踹一脚后又一把拧断胳膊的小毛贼在派出所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嚎:“我就偷了几百块钱,交出来就是了,又不是杀了你全家,至于这样搞我吗?操,你是不是神经病啊!”
      上级领导为难且委婉地多次提醒杨一:对犯罪分子,我们的目的是将其控制,不好随意动用私刑的。
      杨一态度良好地鞠躬道歉:“实在对不起,我当时也没想别的,本来手劲就大,一不留神没控制住,真没想着动用私刑,下回一定注意。”
      可挨过他打的犯罪分子都说:这人下手根本就是要人命!
      他们都控诉,你们警察就是穿制服的土匪强盗。
      但到底除了312暴恐,他没要过人命,说出去,也不过是警察教训了罪犯几下,打就打了呗,还有人拍手称快呢。抓犯人又不是谈生意,哪能心平气和呢?那帮作奸犯科的罪犯,还好意思反咬一口。出手过重,一点英勇的副作用而已,杨一同志不管怎么说,都是名年轻有为屡立奇功的好警察。
      再说了,杨一平日为人有礼和善,脾气向来很好,从没在惩戒犯罪分子之外和人动过手,因此大家都认为他之所以在追罪犯时出手狠辣,是因为骨子里就是个嫉恶如仇的人,这对一个警察而言,不是最好的品格吗?

      但杨一知道,他是个暴力狂,天性渴望鲜血与杀戮。
      看到猫狗,他想到的不是它们多可爱,而是如何才能一把将它们的头拧下来。
      和人格斗对练,他想做的不是点到为止,而是一掌劈断对手的脊椎。
      走在路上,望着四周乌泱泱的人头,他想象用一杆冲锋枪扫射全场,哭叫填满每一个角落。
      他一边疯也似地陷在狂想中,一边压抑着残暴的本性,多少次,他痛苦地被幻想与现实撕裂,清醒后又得从容体面地混迹于人群。
      这十年来,只有去年三月十二日那一天,他活得畅快淋漓。他看见子弹在对方脑门旋开血窟窿,听见拳头砸入对方□□的沉闷声响,血脉贲张,每个细胞都在激动地颤栗,背上的刀伤像一剂足以致死的兴奋剂,疼得他想把人徒手撕碎。
      当时血一样红的视野中,一片混乱,于他而言却是无法无天的竞技场。

      从安乐杂货店回来,杨一红着眼来到超市生鲜区的活鱼水缸前,伸手点了点:“这三条,不用杀,我要活的。”
      提着湿淋淋的塑料袋往回走,水滴有节律地落在柏油马路,路面余温未散,很快腾起一缕水蒸气,腥味和路边知了的尸体再度勾起躁动,路灯下,飞蛾一次次撞向裸露发黄的灯管,“砰砰砰”,灯光闪烁不定,执着地叫人有些心慌。伴着声响,恍惚一念,王兆的脸庞浮现于眼前,他现在的模样,他年少岁的模样,杨一想,他多像一只不知死活的飞蛾,不懂世故圆滑,喜欢奔赴自以为是的光明。
      当锋利的陶瓷刀反复扎入鱼身,利刃割断肌肉、血管与神经发出生生脆响,当肚肠心肝混着鲜血流满一地,血泊中的鱼只能反复扑腾却无力抗争,当三条低贱的生命惨烈地死去,当眼见它们痛苦至死而无法发声,当血点子飞溅到衣襟,银色鱼鳞片雪花般洒满洁白的地砖,他躁动的心灵终于得到抚慰,他丢开刀子,如释重负般长舒一口气,瘫倒在桌椅,用沾满血污的双手抹了把脸。
      他暴虐的欲望得了片刻抒发,因与王兆重逢而奔流不息的热血逐渐冷却,他活像个吸食过毒品的瘾君子,空虚而满足地望着一地狼藉出了神。
      今天之前,他从没料到他们的相遇如此突然,更不曾料到,他竟会因再度遇见他而几乎失控。
      杨一吸了口带血的黄鹤楼,那陌生的味道不为他所喜欢,缭绕烟雾中,不知怎么的,他回忆起初二那年,塔楼失火事件的后来。

      那日暴雨后,天光晦暗,山地车轮沿路碾过大小水洼,王一回家时王兆已坐在客厅等他。
      家中无人,父母忙于工作总是晚归,王兆端坐在灰扑扑的布沙发中央,笑得淡漠轻松,老式石英钟“滴答滴答”,破开满屋子的潮气与死寂,制造出一种难以名状的紧迫。
      王一低头换鞋,浸饱雨水的运动鞋被两下甩在地上,撞出湿哒哒的闷响,他也不看他,淡淡命令道:“站起来。”
      王兆站起身来。
      “过来。”
      王兆便又听话地走近。
      下一秒,一记勾拳已照着胃狠狠招呼上去。
      像是形成了某种无需言表的默契,王兆不闪不躲,满满吃下这一拳,闷哼一声,不自觉地蜷缩身体。
      不及喘息,他旋即被一把拽住后衣领,往稍宽敞的饭桌边拖去,王兆不吱声,任凭王一粗鲁地将自己揪走,紧绷的领口在细脖子上生勒出一道红痕。
      紧接着,拳脚疾风骤雨般落下,落在他的前胸后背,腰腹大腿,除了脸的任何一处都结结实实挨了打。拳拳到肉,不含丝毫怜悯。那狠劲,简直与王一惯常的对外形象判若两人。
      王兆不喊痛,不求饶,任凭他打,痛得倒在地上扭动,像一条可怜的毛毛虫,本就鬼一样苍白的脸色愈加血色全无,虚汗冒了满头。
      王一从垃圾桶里捡出空牛奶瓶,踹了地上的毛毛虫后背一脚,王兆吃痛不禁闷哼,王一嫌恶地蹙眉,居高临下睨着麻杆一般瘦弱的身体,抬手就把瓶子砸碎在他身边的地板上:“说,钟楼的火是不是搞的鬼?”
      他目中凶光毕露,明知故问,不为求解,只因兴师问罪总该有个明白的理由。
      他每次动手都有正当的理由。
      王兆翻过身来,头发丝散落在磨损了的木地板上,惨白地笑,反问:“是我,你不是早知道了吗?”
      他的笑因剧痛而扭曲,从牙缝里挤出字来,向上望来的眼里满是无所谓:“你要打就打吧。”
      那一顿打和此前及此后的很多顿打一样惨烈,王兆不还手,王一不手下留情。
      痛到汗如雨下,趁着王一喘气的当口,王兆用颤抖的声音,气若游丝地问:“一,你爱不爱我?”
      王一把牙一咬,一拳狠狠捅进他腹部:“爱个屁!死变态,我他妈打死你。”
      王兆缩成虾米,疼得痉挛。
      晚饭时王兆一抬手,袖管滑落,不小心露出细胳膊上的斑驳新伤,母亲发现了,问他怎么回事。
      “在外面和人打架了。”王兆漫不经心地回答。
      王一没吭声,专心吃饭,母亲见怪不怪地叹了口气,心知这个儿子没法管,于是只说:“别打架。”
      王兆“哦”了一声,放下筷子起身:“我饱了。”
      “你没吃多少。”
      王兆的脸色像是随时会晕倒,转身回房:“不饿。”
      母亲对王一说:“什么时候他才能像你一样懂事。”
      王一瞥了眼卧室门:“是啊,什么时候。”

      王兆成了他少年时代的发泄工具,人肉沙包,偏巧王兆时刻都制造着足以让王一揍他的理由,每一次惹是生非后王一会揍他,听他问“你爱不爱我”听得烦了也会揍他,他不好好学习了王一还是会揍他,总之一言不合就开打,有时用拳头,有时加上道具。
      王兆不反抗,更不长记性,被打完的下一秒还是会会问王一爱不爱自己,隔天继续到处惹祸。王一叫他回家等着挨揍,他就乖乖回家等着挨揍,可那脸上从未因此流露出恐惧,挨个打都弄出点不卑不亢的意味,叫人恼火。
      王一觉得他烦,觉得他恶心,可当时王一没有发现,他内心也暗暗为此高兴。
      碾死小蚯蚓,看昆丁的暴力美学,脑补一场又一场腥风血雨的杀戮,都只是隔靴搔痒,和平的社会制度将他本性压抑,而王兆是他唯一一条能发泄的途径。
      少年时代,王兆承受了所有王一意欲加诸他人而不得的暴怒,满足了他异于常人的隐秘渴求。
      所以今天在见到他的时候,杨一浑身的血都随回忆的复苏而沸腾。
      他想一拳狠狠打上去,想听他难耐地在地上呻吟,像条毛毛虫一般蜷缩蠕动。
      想听他问“你爱不爱我”,然后破口大骂他变态。
      想得受不了。

      沾染血腥味的黄鹤楼转眼燃尽,十年的光阴转瞬即逝。
      不开灯的房间,染血的沙包像一具尸体般悬在正中,前些日因捶打沙包而受伤的手已结痂。他用伤痕累累的手指捻着烟,自嘲地笑,什么保家卫国,什么伸张正义,什么嫉恶如仇,都是将他残暴天性合法化的绝好画皮。
      话说得再漂亮,格斗技巧和枪法就是伤人术,乱世不再,伤人术永远只能是花架子的运动。法制社会,以国家的暴力取代个人的暴力,本质还是以暴制暴,既然个人无法随便使用暴力的话,那就想办法成为能合法使用暴力的那一方,正大光明地用伤人术来伤人。
      所以杨一选择了警察这份职业,为满足狩猎和施暴的欲望而奋不顾身,杀了人还能成为英雄。谁也不能指摘他龌龊的心思,法制社会,论迹不论心,手上行为正确,嘴上政治正确,他就是好人,心里到底怀着怎么样的念头,谁都无权论罪。
      若对规则洞若观火,就能在夹缝中苟且偷生。
      可是啊,那样容他放肆的机会实在太少太少,他像头误入人类世界的野兽,遏制本能几乎将他逼疯。他无数次想象,若是他生在原始社会该多好,不用人模狗样地讲什么文明与道德,人人都崇尚力量,争取权益的唯一方式就是厮杀。

      杨一去见了王兆一面,手中提着瓶威士忌。
      王兆在破败的小店门口擦玻璃窗,仍旧一身松垮的白衣,披头散发,卷起的袖管下全是旧伤疤,见他来了既不意外也不惊喜,撸下袖子,淡淡将下巴朝里面一抬:“进去坐,我马上就来。”
      他又回头擦玻璃,长袖白T恤下空空荡荡,杨一觉得他瘦得像一片落叶,风一吹就能飞走。
      王兆拿来一只塑料杯,杨一用起子开酒瓶盖:“怎么就一只杯子。”
      王兆说:“我不会喝酒。”
      杨一颇为意外地看他,王兆在他对面坐下,道:“你是不是觉得,我应该会发展成烟酒不离身,浑身刺青打洞,甚至还吸毒的人?”
      王兆问这话时,骨瘦如柴的手指捏着冰水瓶身,眼睛透过长长的黑发望他,眼带笑意。杨一没有回答,兀自给自己倒了酒,琥珀色的液体流入塑料杯中,他端起灌了一口。
      “烟也不抽吗?”
      王兆答:“不抽。”
      “刺青?”
      “那倒是有一个,在衣服下面。”
      “呵。”杨一意味不明地笑了一下。
      “正常人都差不多,不正常的人则姿态各异,”王兆说,“烟酒和刺青本身没有任何道德属性,都是人的偏见。”
      小杂货店里面是王兆的起居室,方寸之地只放得下一张单人折叠床和一张塑料小矮桌,杨一坐在唯一一把凳子上,王兆坐在床边。起居室连着后门,一开门即见拆迁留下的废墟,门边堆放着成箱矿泉水,还有一大兜踩扁后收集到一起的空瓶子。
      屋内采光不好,日暮时分昏昏沉沉的也不点灯,王兆说没什么好招待的,只好委屈你喝你带来的酒了,他自己从冰柜里拿了瓶娃哈哈。刚坐下又起身,去前头取来一包吃了一半的饼干递给杨一。
      “下酒菜,将就下吧。”
      杨一接过放在桌上,含糊道:“没事。”
      谈话意外地心平气和,两人早已不是少年,岁月又隔开了距离,彼时那份熟悉感犹存,但隐隐然地什么东西已经更改,别别扭扭地,回不来了。
      他们互相询问了对方这些年的境遇,王兆说老头子前两年走了,因为胰腺癌,疼得实在受不了,自杀了。杨一淡淡说,哦。
      王兆又问他,妈呢?杨一说,在北京和后爸住一起,明年退休了。王兆淡淡说,哦。
      父母离婚后,两人不仅互相之间再无联系,甚至没有去联系过异地的父母,想着见他们一面。在情感淡漠这一点上,兄弟两人达成了惊人的一致。
      杨一便又接着往下说别的,三言两语很快就把十年草草交代完了。
      “你当警察,挺好的。”王兆听罢撑着脑袋点点头,平淡的语调中有些耐人寻味的深意。
      “你呢,就开着这店?”杨一问,环顾了一圈屋子。
      王兆阴森森地浅笑:“觉得太安分了?”
      杨一端起杯子喝酒,飞快斜看他一眼:“我记得你以前,很喜欢研究爆炸,桌子上放的化学书连我都看不懂。”
      王兆听罢半掩着嘴发出桀桀怪笑,暗哑的长发随之抖动:“爆炸太引人注目,没你帮我擦屁股,我不敢弄了。”
      “那你现在研究什么去了?”杨一问。
      王兆稍敛笑意,略微倾过身,半开玩笑半是认真地说:“如果我说是毒yao,你信不信?”
      杨一不假思索:“信。”
      王兆移开眼,捏着瓶身歪嘴似笑非笑。
      谈话平淡无奇地进行下去,像在吃一碗没放调料包的方便面,杨一逐渐感觉身体虫啃蚁噬,痒痛难耐,找不回曾几何时两人之间微妙刺激的相处模式,如同和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交流,一举一动分明还是当年,字里行间却味同嚼蜡,那份无力感和焦灼感油然而生。
      某一时刻冷了场,他们从前就不怎么说话,十年份的经历概括完,沉默笼罩。
      杨一闷头将杯中液体一饮而尽,重重搁下杯子又去倒第二杯。
      王兆一言不发,弯着背看他,噙着浅笑,脸色苍白如纸,活像一头蛰伏于角落的鬼。
      烈酒灼烧过喉咙和食管,一路烧进胃里,酒精逐渐冲上大脑,思维乱麻般纠结成一团。
      杨一很想做些什么,不知该做些什么,心头焦虑的火焰熊熊,越烧越旺。
      忽然,王兆开口叫他:“一。”
      心脏骤然停跳一拍。
      十年来再度听见这个熟悉的称呼,杨一才发现,重逢后他们还没叫过对方的名字,那声呼唤,像有一把钥匙入锁,刹那释放被封在时光之门后的曾经。
      一瞬背脊好似爆破开两股黑色气浪,唰啦,展开一对巨大的漆黑羽翼,逼仄的空间里,纷纷扬扬飘落的尽是心照不宣的丑陋。
      杨一缓缓抬头瞪去,王兆凝视着他,在望见他眼中那份熟悉的近乎狂热的深情时,杨一感觉自己终于活了。
      王兆问:“你爱不爱我?”
      十秒的沉默,杨一说:“死变态。”
      王兆笑了,像从前任何一次一样,没心没肺,没皮没脸。
      什么东西回来了。

      临别时夕阳西下,天空呈现一种滤镜般的粉蓝与粉红,王兆站在店里,双手撑着玻璃柜台,夕阳的余晖为他的白衣刷上一层橘黄,他探出身子问站在店外的杨一:“谈恋爱了吗?”
      杨一从烟盒抖出一支红塔山:“没。”
      “谈过吗?”
      烟叼进嘴里。
      “没。”
      烟着,顶端红光倏然一闪,烟草味飘散。
      王兆眨眨眼,半晌,笑:“是吗。”
      钻进里屋不见了。
      夕阳下,风铃似的十几枚烟蒂随微风飘摇不止,杨一站在原处沉默地吸了两口烟,手插口袋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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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暴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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