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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党 ...

  •   山丹军马场位于河西走廊中部,祁连山冷龙岭北麓的大马营草原。作为曾经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军马场,地势平坦,水草丰茂,是马匹繁衍、生长的理想场所。
      军马场的夏绚烂舒适得让外地人心生嫉妒,可它很短暂,所以才如此令人怀念。秋在这个地方好像只有那么十几天,每年九、十月份一场霜后就进入了深秋,一场夜雪过后,人们便开始翻找冬衣。街道两边的杨树枝杈交错,连成排,搭成廊,却总敌不过一场秋雪的袭扰,那满树的金黄伴着白得有些刺眼的积雪哗啦啦地从高处砸下来,不到两日,那些树便都光秃秃的了。

      林晓升入高中的那年,冬来得格外早。教师节那天夜里下了整整一夜的大雪,不过在天亮前,雪总算是停了。
      “路上的雪有一尺厚呢,你们上学路上走慢点,踩着大人的脚印走!”林晓的父亲林子峰搓着被冷风吹得发红的手进屋,使劲在门口处的毡布上跺着反毛皮靴上的雪。
      “林晓,戴手套,必须戴,还有帽子!”正要出门的林晓被妈妈喊住,她本想说“我的手一直都很热,戴什么手套”,可王小妮已等在门外,她不想听妈妈啰嗦,就风风火火地戴上手套夺门而出了。
      “没想到今年才九月天就怪冷的!”小妮跺着小碎步,哆哆嗦嗦地一把搀住林晓的胳膊。
      “你咋没戴手套?看你那手跟鸡爪子似的,一点肉也没有,还不戴手套!给,戴我的,我都捂热了!”林晓挣脱了烧手心的手套,将手揣进大衣兜里。

      “听说政治老师过几天就要走,去市里的中学。她可是咱们学校高中部最有气质的老师,你当时选择当政治课代表不就是因为她么,她走了你还当政治课代表吗?”
      林晓低着头,看着路上大人们踩出的一个个深深的脚印和自己脚尖上的那一小堆雪,心不在焉地说了句“是要走了”。
      “你说什么?”
      “又走了一个……王老师走了我还是会当政治课代表的。她走了,教导处主任给咱们上政治课,我不当课代表,你们谁愿意当?最后还是我来当!”林晓狠狠地踢开脚前面的一片雪。

      一阵冷风裹挟着从树杈上散落的雪沫迎面而来,林晓拢了拢宽大厚实的大衣,她希望今年的冬天就此开始吧。她喜欢冬天,因为只有在这个季节,她可以穿上厚线衣、厚毛衣、厚外套、厚羽绒服,她一层一层地像包粽子一样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而这样着装臃肿笨拙的林晓才不会被人们看到她那单薄得像个还未长开的小学生一样的身材。林晓要好好地享受这个早来的冬季,可总是被一些人和事将心里的那池清澈见底的水搅得混浊不堪。
      见林晓不再说话了,小妮知道她心里定是难受了。这学期,宏宇中学很多骨干老师和同学都有走了,闹得人心慌慌的。而对于这所曾经培养出清华北大的职工子弟学校来说,这无疑是一场毫无征兆的瘟疫。
      进校门时,林晓突然说:“我妈经常对我说的一句话就是: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他们选择离开,是为了以后能站在高处看风景,这也没什么不好的。我们高考完不都要去外地上学,以后也有可能会在更大的地方工作,只是他们比我们先走了一步而已。”
      “咱们这一届学生和带我们的老师走得最厉害,你会像走了的那些同学一样,不在宏宇拿高中毕业证吗?”
      “呵,你开什么国际玩笑!我们家又不止我一个娃,我要是转学到市里,其他两个不得眼红到要扑上来把我生吞活剥了!再说了,供我们仨上学,我爸妈已经被扒了一层皮,我要是再吵吵着去市里上,学费花销会更大。在哪里上学不都是上吗?”
      “哪有你说的这么严重,你成绩好,市里的中学都抢着要你,又不收借读费,学费也贵不了哪去的。”
      “那我把机会让给你,你替我去呗!你家就你这么一个娇滴滴的公主,没准去市里上学还能遇见白马王子呢!到时候记得带回来让我见识见识!”
      “去你的!我让林石去马场上骑一匹白马回来给你看,让你看个够……”
      “哈哈,你也太高估林石了,他骑白马就是个‘白马男仆’!”
      “那再怎么说,他也是你林家尊贵的小少爷……”
      林晓和王小妮打闹着进了略显空大的教室。她们的伤感来得快,去得也快,与其说她们是没心没肺的天真少女,不如说她们过去、现在,甚至是将来都不具备足以改变世界、扭转乾坤的超能力。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能拦住?该走的、将要走的,你痛苦泪流也留不住,所以就随他去吧。

      时代正以光的速度在进步,而这座因生产军马和上好皮革而始建的小镇却在原地踏步,而这就意味着落后,意味着被时代淘汰和遗忘。军马场的辉煌时代已经远去,它像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头,眼睁睁地看着一个个被他抚养大的子女离他远去,却不再有能力让他们留下来。
      林晓家是那一届学生中为数不多的多子女家庭,虽然林子峰并不喜欢工友们戏称他家是“超级游击队”,但林晓觉得 “超级游击队”也要比“千年老二”好千万倍。
      林晓在家排行老二,上有姐姐下有弟弟,等姐姐林玉上高三时,他们林家这三姐弟就可以称霸整个高中部了。可最大的不好处是,林晓得时刻提醒自己要和姐姐林玉还有弟弟林石搞好关系,得管好自己,在学校千万别有什么把柄被抓住。

      “你是老二多好呀,上有姐姐疼,下有弟弟要你疼,多幸福啊!”小妮总是这样满心羡慕、连蹦带跳拽着林晓的胳膊说她想跟林晓换家。
      “要不你去我家当几天女儿,我去你家当几天老二?”
      林晓撇撇嘴说:“才换几天?有胆量你彻底跟我换,去了让你感受感受吃个苹果也要开个隆重的家庭会议来商讨一下苹果怎么分才公平的滋味!”
      小妮愣了愣,有点尴尬地说:“我不喜欢吃苹果,怎么吃都行……不过,你要是去我家,估计你会受不了我那个整天喷玫瑰花香味香水的妈……”
      虽然林晓有时候也很想过一过公主的生活,但她心里很清楚的,人只能出生一次,很多与生俱来的东西根本不是用“好”或者“坏”就能去衡量和判断的。公主也有公主的烦恼与担忧,而她也一直在等待别人口中的“以后就知道有兄弟姐妹的好处”。
      而王小妮哪里知道,林晓这“二师兄”也不是好当的,她有着八戒的排行,却没有八戒的情商。

      升入高中后,林晓一如既往得很普通,扔在人堆里一眼找不到,单个拎出来又总让人觉得她和很多人都很像。
      尽管他们这一届学生只有五十来人,但学校还是坚持把他们分为两个班,这种小班教学一直以来都是宏宇中学高教学质量的保证。
      可就是在这个只有二十几个人的班级里,林晓依旧没能头戴女一号的光环。
      不过,林晓很有自知之明,她对王小妮说:“我妈说了,我是小姐的身子(体弱多病),丫鬟的命。但是我够善良,对他人又没有威胁,所以我在电视剧里不会太早就被编剧赐死的,我得完成我的使命,我得推动剧情的发展……”
      在王小妮看来,林晓除了学习成绩好,好像真的再没有其他可以力压群雄的优点了,只能勉强靠善良撑撑门面。

      林晓和小妮做邻桌没几天就被班主任调开了,因为她俩总是等不到下课,在上课的时候就叽叽咕咕地说个不听停,尽说着有的没的的琐碎小事。
      之后,林晓安静地盘踞在教室靠窗的角落里,她那个一直随身携带的玻璃杯静静地盘踞在狭小课桌的一角。时间在杯沿悄悄划过,留下了点点尘埃,她万分小心地帮它拭去这些光阴留下的脚印。
      透过玻璃杯,旁边正趴在课桌上酣睡的肖阳的脸被扭曲得着实好笑。林晓眼睁睁地看着从那张微微张开的嘴里流出哈喇子,然后这股小溪流慢慢在范黄的作文本上汇成了一个史无前例的湖泊,再后来便开辟出了一大块湿地。
      林晓咯咯的笑声和笑得发抖的身体引发了一场不小的“地震”,肖阳万分痛苦地睁开睡眼,可怜兮兮地对林晓说:“怎么了?我又打呼噜了吗?”
      林晓冲着玻璃杯里的肖阳说:“不,是你的大头挡住了我的视线……”
      肖阳虽然和林晓他们都是走读生,但是他的家在军马场周边的农村,每天要骑四十多分钟的自行车才能到学校,和肖阳同路的还有四个男生。林晓和这几个男生的关系很好,她时常打心眼里觉得他们几个男生风雨无阻骑单车的身影很酷、很拉风。

      “把你那破玻璃杯往里面放一点,免得大课间休息时,我们几个男生把你的心肝宝贝给摔了!”
      “哦!”
      “真搞不懂你,非要拿个玻璃杯喝水,简直就是个危险品!”
      林晓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这般迷恋玻璃杯,它像闺蜜却又不甜蜜腻人,像知己却又从不言笑。望着它发呆,整个世界都变了,林晓也似乎有了穿越的本领,既看到了自己过去的模样,又窥见在通往明天的路口有一个逆光起舞的熟悉身影。
      玻璃杯每天不厌其烦地装满了林晓的喜怒哀乐,满满的却又像什么都没有,她倒了一杯又一杯水,最后把快乐和阳光悄悄地镀在了玻璃杯的内壁,让它随着光阴的流逝愈发晶莹剔透,而那些关于她的故事则悠悠地沉寂在杯底,成为最美好的回忆。
      因为林晓从小就有肠胃病,忌生冷,所以她每天都总会到班主任的办公室接多半杯冒着热气的白水,端端正正地放在课桌的左上角。或者将自带的凉白开倒进水杯,每次听到那“哗哗哗”的声音,都会让林晓觉得这杯子是多么爱水啊。她习惯在喝水的时候留一点点,那种感觉恰似水柔柔地在杯子心里沉沉安睡。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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