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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祈平安,10万大洋下江南,遭劫难,财富本是阎罗殿 ...

  •   根据当初的约定,6月27日,孙美瑶和他的手下如愿被招安,编为山东新编第十一旅,孙美瑶任旅长。

      不过,孙美瑶的旅长没有做上几天。到了年底,他就被新任的兖州镇守使在枣庄中兴公司设下鸿门宴(中兴公司有个北方著名的富豪俱乐部,吃喝嫖赌,一应俱全,孙美瑶也是常客)。当场,一个石灰包打在孙美瑶的眼睛上(韦小宝的伎俩),被熏得昏头的他,被一顿乱刀给捅了无数个透明窟窿,脑袋还给切下来。事情很快就穿开了,孙美瑶的部下,群龙无首,在重兵包围下,也只好缴械解散,四散而去,估计大部分还是当土匪去也。孙美瑶绑了一笔大票,要到了他想要的赎金,然后全赔了。

      孙美瑶生于1898年,北庄镇(今枣庄山亭区凫城乡)白庄村人。因在家排行老五,乡间称其孙老五。孙氏是当地有声望的富家大户。孙美瑶的大哥孙美珠,清末秀才出身,是小有名气的知识分子。

      在接受招安之前,孙美瑶秘密安排其族叔孙兰晋带着其弟孙美琨携10万大洋从小道秘密下山,隐姓埋名去上海定居,不许和他联系,安定下来后在《文汇报》登个寻人启事,连续登7天,我自会看到,孙美瑶说。这是他给自己留了一条后路。

      10万大洋装在8个大油篓里面,再灌入豆油,即使开盖看也是豆油。两个人化妆成脚夫,推着两辆独轮车,一个车上四篓,直奔夏镇。

      夏镇,水陆码头,原名夏村,秦朝时是广戚县的治所。据传说汉潮时刘邦的戚夫人即居于此。明隆庆元年(公元1567年)夏村改名为镇。明、清两朝这里设有管理大运河的工部分司。夏镇是一个滨湖城镇,明朝南京刑部尚书王世贞有诗称赞这里:“一片云飞护夏阳,人传帝子大风乡……碧树断香销艳舞,青树含影入斜阳……”可见,当时夏镇是很美丽的。

      从夏镇延大运河南下,可直达扬州。孙美瑶安排,在扬州将大洋换成银票,过长江到南京,然后乘火车去上海,在租界买栋房子隐姓埋名,先住下来,等待他的消息。孙美瑶的精心安排,真可谓用心良苦。

      孙兰晋和其侄子孙美琨爷俩在夏镇街找了一家刘记客栈住下来,老板刘金鼎,一人一天包吃包住,四毛钱,相当于0.4大洋,孙兰晋也没有还价,只是拜托刘老板帮忙雇一条船去扬州。

      一是刘老板想留他们多住几天好多赚点钱,二是孙兰晋在山上当几年土匪憋的够呛,来到这水陆码头,烟馆,妓院,赌场,戏台,天天像神仙一般,雇船的事也没有催
      的太紧,一晃半个月过去了。

      这时孙美瑶被诏安的消息已经上了报纸,孙兰晋长长的松了口气。当年鲁南、苏北大旱,运河的水一天比一天少,刘老板说:没有一场大雨是通不了航的。

      这时孙兰晋进退两难,大当家的吩咐断不能更改,扬州暂时又去不了,只有等待。好在妓院有个“夜明妃”,可以陪他打发时间。日久生情,他就花了50块大洋给夜明妃赎了身,在客栈包了两间上等客房,夜夜和夜明妃缠缠绵绵,有
      点乐不思蜀了,时间长了,夜明妃断断续续也知道了孙兰晋的一些底细。

      鲁南地区的秋冬季节雨很少,运河还没有开航。

      夜明妃的胃口越来越大,一天夜里两人一上一下正在使劲,享受鱼水之欢。夜明妃半真半假的提出要500块大洋,不然就去官府告发他,土匪出身的孙兰晋恼羞成怒,下面使着劲,上面双手掐着夜明妃的脖子。下面的劲使完了,夜明妃也没气了。真真是“嫖客是拔屌无情”。

      好个土匪孙兰晋,真真的心狠手辣!孙兰晋穿好衣服,去了刘老板的房间,敲了敲门:“刘老板!刘老板!开开门!有点急事!”

      刘老板披着棉袄开了门:“胡二哥(孙兰晋的化名),什么要紧的事?”话没说完,孙兰晋就进了屋。

      孙兰晋拿出20块大洋放在桌子上,说:“我失手把那个婊子掐死了,你想办法找个地方给埋了,反正是个婊子,也没人找,回来再给你20块大洋。”

      当时5块大洋可以买一头牛。刘金鼎又惊又喜,惊的是死人了,喜的是,40块大洋,小客栈一年也挣不了40块大洋啊!

      看着孙兰晋满脸杀气,刘金鼎哆哆嗦嗦的说:“我这就去……找人找地方……挖坑。”

      孙兰晋过来一把抓住刘金鼎的手脖子,恶狠狠的说:“你要不老实,我就一把火烧了你的鸟客栈!刘金鼎稳了稳神说:我又不傻,40块大洋,能买八头牛呢,放心,两三个时辰我就回来。”说完开门而去。

      刘金鼎出了门,秋风一吹打了个寒战!想道:“这个老小子杀了人,我要是埋了,我不就是帮凶了吗?那官司可是吃定了。但是又不能回去,回去搞不好把我也杀了。报官,报官才能自保。”

      主意已定,转身向县府跑去。民国的县政府大部分都是清朝的县衙改建而来。

      县衙坐北朝南,存房屋98间,建筑面积2704平方米,有大门3间,大堂面阔5间。木制构件上全部有花鸟彩绘,姿态各异,栩栩如生。柱上嵌木联一副:“欺人如欺天毋自欺也;负民即负国何忍负之。”大堂中间悬挂“夏镇正堂”金字大匾,匾额下为知县审案暖阁,阁正面立一海水朝屏风,上挂“明镜高悬”金字匾额。三尺法桌放在暖阁内木制的高台上,桌上置文房四宝和令箭筒,桌后放一把太师椅,其左为令箭架,右有黑折扇。暖阁前左右铺两块青石,左为原告席,右为被告席。

      大堂两侧有议事厅,大堂后侧有平房两间,为衙皂房。过衙皂房即至重光门,门上悬挂“天理国法人情”金字匾额。回廊式的走廊,围绕两侧配房,过重光门,两侧有重檐双回廊配房,正面为琴房,面阔5间。堂后院落两侧有配房,前后檐下皆有回廊,正面为迎宾厅。出迎宾厅又一进院落,正面为三堂,左右为回廊式配房。

      三堂两侧有东西花厅院,为眷属宅院。三堂后为后花园,已毁。衙内院落开阔幽静,气氛肃穆。院中现有一元代桂花树,树高9米,枝叶繁茂,另有一株南天竹,四季常青。

      刘金鼎跌跌撞撞跑到县府大门口,用力锤着厚厚的木门,喊道:“杀人啦!杀人啦!”
      两个站岗的哨兵听到后,赶紧跑进去报告,不一不会,出来一个长官模样的军官,怒声问道:“哪里杀人了?”

      刘金鼎歇斯底里的喊道:“我带你们去,我带你们去!”军官严厉的呵斥:“你在前面带路,不得大声喧哗,集合队伍,跑步前进!”
      刘金鼎一行人来到刘记客栈,这个客栈本来就不大,所以几个当兵的就把小客栈围得水泄不通。孙兰晋听到外面有人喧哗,打开窗子一看,刘金鼎正带着官兵像客栈走来。孙兰晋看到此,气的是牙痒痒,心理暗骂刘金鼎:“这个龟孙,看我不弄死你,敢报官,非得把你的这一亩三分地给夷为平地。”

      孙兰晋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大门口,手持尖刀当场就杀了一个士兵,军官侧身开枪,孙兰晋当场毙命。枪声一响。士兵们全都围了过来。这时的孙美琨。被枪声惊醒。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逃跑。他的第一个反应。他打开后窗。丢溜茅厕。一个纵身。越过不高的墙头。趁着夜色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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