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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写在前面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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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以来,都想写好一个故事。
可或许真是把创作激情当做了创作才华。
除了短小的江山是全剧情“原创”外,我的很多想法都不是脖子以上部分的原产。
而我所谓“原创”的“灵感”来源,大多是前人已讲过的故事,电影里看到的场景,无聊时瞥见的书里的一句话,一觉醒来时脑子里还在重复的梦的片段。
或许是我真的是个无甚趣味的人吧?瑰奇的想象在我总是缺失的。
但我真的不甘心只做一个加工者,我自信可以把一段打渔杀家流畅的还原,再无缝拼接一段拿谢虎上去。
我依然可以毫无廉耻的宣称它是我的东西。
但它毕竟是别人的故事,他们虽没有办法再向我要版税,可我干的事的可鄙是实实在在的。
竦身一摇吗?应该没那么容易。
这个故事,我真的想自己来把它讲好,我想要一个只属于我的故事。
把握少年时代的尾巴,在这失温的16岁的冬天,把我的酸腐鸟气发挥发挥,把我无病呻吟的心事写一写。
也许我描述的经历不够撑起人物的饱满,但我依旧想要尽力去展现他们的精神面貌,描绘出我理想中的,我或许永远也不可能拥有的人生。
都说是握笔的人塑造了人物,可写到最后,没准儿正是那笔下的人儿,牵引着现世迷途中的我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