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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冤家 ...

  •   “DF2900的旅客请注意,您所乘坐的飞机由南京飞往厦门的航班已停止检票,请未到登机口的旅客到工作服务中心进行改签。”
      此时,林熙正拉着行李箱狂奔在路上,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瞬间心凉了一半。

      “您好,请问今天到厦门的航班还有吗?”
      “不好意思,只有明天早上七点的航班了,如果可以,我帮您改签到明天您看可以吗?”
      “好吧,麻烦您了。”
      林熙对着露着八颗白花花的牙标准微笑状的工作人员微笑致谢。

      林熙看着窗外腾空而起的飞机发着呆,不经意间就突然过去了半个小时。临走之前她脑子一发热把自己这三个月的工资全部打进了曲杉的银行卡里,三年的时间,按照每个月一千块算,租金也要三万六。然而现在导致的直接后果便是她连住个机场酒店的钱也不够,早知道前几天她就不把所有的钱打给他了,那么熟的人,商量一下打个折应该也蛮容易的吧。
      为什么不借钱?她也想啊,最好的两个闺蜜一个去了国外留学天天禁闭做实验,一个最近没日没夜赶报表,除了这两个她真没向别人借过钱,至于曲杉,她不想打扰他了,能离多远就离多远吧,毕竟有了他自己甜蜜的小日子。

      “咕噜”声响起,林熙嘟着嘴摸着肚子,仰头靠在椅背上,隔着透明的窗望着月亮,看来今夜对月同眠了。
      不知过了过久,林熙迷迷糊糊被一阵香气引诱得转醒,低下头,发觉身上盖着一件黑色做工精致的西装,她扭头向右边看,隔着四个座位,一个眼熟的男人正在吃着汉堡,虽然是平民化的食物,到他手里优雅地像是在加工一件艺术品。

      林熙心里默默地翻了个白眼,吃个汉堡也那么做作。
      唉,还真是冤家,什么时候最惨就能够遇到他。

      “吃。”任宁旭见她已然醒来,将袋子里的汉堡放到一个座位的距离。
      林熙也不客气,做什么都不能和自己的肚子过不去,遂拿下身上的西装放在座位上,直接打开袋子,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任宁旭照旧将餐巾纸放在同一个地方。林熙拿过,细细地擦了擦嘴和手,将杂物扔进垃圾桶里。
      “衣服。”林熙将那件留有余温的黑色西装放在中间座位处。
      任宁旭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继续打着字,漫不经心地回答道:“不要了。”
      林熙也不恼,这么多年了,任宁旭这个人一直就这种脾气,见人就摆张臭脸,看不清情绪,好听点说是面瘫。当然,这张脸生的却是极好的,这直接避免了他被胖揍一顿的危险,在法庭上也是极为有利的迷惑性武器。除此之外,他的洁癖也是严重得可以,大学期间公共活动几乎从来不参与,唯一的一次是被曲杉逼着去,所以同在一个社团的她也有幸见到这位法律系大才子一面。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简直令她哭笑不得,也让她坚定要与他保持距离的决心。
      所以即使相识那么多年,他们中间仍旧隔着一道不深不浅的沟渠,每次遇见就心照不宣地保持距离,即使是和曲杉在一起之后。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好像一直认为她接近曲杉是别有用意。
      林熙自认为不算好人,她不会像于湘湘那样为了路边死去的麻雀掉泪,但她也不是坏人,自从那次曲杉帮她解围后,不知是中了魔还是什么情况,突然就那么喜欢上他了,但是他当时已经有于湘湘了,不然她还真想好好告白一下,没有试过总是不死心。
      没过多久,她的机会就来了。上帝证明,她可没有从中作梗,一切都是顺其自然。毕业那段时间发生了好多事,那应该是曲杉最为难熬的时候,湘湘的不辞而别让他陷入焦虑,后来发展成轻微的抑郁症,喝酒喝到胃穿孔挂急诊,再后来她趁着他需要照顾就过来医院了,一来二去,两人的情愫也就渐渐产生。虽然这种情愫在曲杉眼里更多的是友情,而林熙从善如流地自我催眠成爱情的萌芽——好感。
      任宁旭与曲杉关系极好,至于为什么好当时无意深究的她也不知道,所以探病的时候,他也来了。
      然后,他们的第二次相遇便在一番眼神较量中以林熙的落荒而逃告终。
      林熙多聪明,她才不想让自己对这个怪人的情绪影响曲杉对自己的印象。于是她时刻与任宁旭保持着距离。
      然而,每当想起任宁旭当时的眼神,她到现在都有点汗毛直立、毛骨悚然。

      再后来,毕业了,他们就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并一起搬进了曲杉父母为他购置的小套房中。
      是的,他们“同居”了,说是同居,更准确的是租客,两个人的房间都是独立的,曲杉不会做饭,也不怎么打理家务,所以他只让她每天准时帮忙做饭打理家务充当租金。

      曲杉不喜欢她,她很清楚,他更多的是倾向对朋友的那种喜欢与依赖。不过毋庸置喙,林熙是一个称职的女朋友,她对于曲杉的了解甚至多于自己,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所以她一直在朝这个方向努力,但是,努力不一定就有用,就像爱迪生说的那句“Genius is one per cent inspiration and ninety-nine per cent perspiration. Accordingly, a ‘genius’ is often merely a talented person who has done all of his or her homework”,他们的“爱情”总归少了一点催化剂,以至于这段感情的最后她还是败了给曲杉对于湘湘的爱了,并且败得一塌糊涂。
      想到这里,林熙就想高歌一曲《红玫瑰》,以纪念四年的惨痛经理验证的“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这句至理名言。

      回忆的卷轴渐渐展开,林熙就这样撑着下巴看着任宁旭发着呆。
      任宁旭原本敲击键盘的手突然停下,转头对上她的视线,林熙被那双毫无温度的眸子瞬间冻住,原本没有焦距的眼神突然恢复过来,察觉自己失了态,她满脸不自在地转过身。

      任宁旭立刻恢复了原来的姿势。
      真是渗人,林熙暗自腹诽。
      “去哪?”任宁旭特有的清冷声音在林熙耳边响起。
      林熙微微挑眉,你sei?干嘛告诉你?
      “当然是去我该去的地方。”林熙十分刻意地在“该去”两个字加重了语气。

      里面的深意任宁旭自然是听明白了,他抿了抿嘴。
      “你……一直对我有意见。”不是疑问句,而是肯定句。
      “彼此彼此。”林熙微笑回应道。
      任宁旭眼中有一丝异样的情绪划过,不过一脸嫌弃的林熙未能捕捉到,林大编辑看着面瘫的某人,随即闭上嘴,转头投入打字大业中。
      尴尬的气氛在两人周围的空气中蔓延……
      林熙看看电脑上五颜六色的图表,却没了心思,万一他的航班……那岂不是……
      “我十分钟后就走,”任宁旭突然开口,“所以你不用这么的……”
      似乎考虑到这话并不适宜,任宁旭突然又闭了嘴。
      林熙冲他那里瞥了一眼,心里却莫名地定了下来,任宁旭是什么人,若是明天的的航班他现在会浪费时间在这儿和她大眼瞪小眼?
      十分钟很快过去了,林熙支着头看着任宁旭优雅从容地收拾完东西,挺着笔直的身躯朝登机处走去。
      途中任宁旭突然转头往林熙方向看了一眼,林熙不知为什么,心情莫名大好,俏皮地歪着头,笑眯眯地朝任宁旭方向挥了挥手,也不管他脸上是何表情。

      送走了低气压制造者,林熙伸伸懒腰,用力眯眯眼,从行李里拿出一件羽绒服,准备就地歇息,正在她准备闭眼的时候,一位穿着西装长得方方正正的男人大步朝着她的方向奔来,脸上还有一层薄汗。
      这一班估摸着是来不及了,林熙看看旁边的航班信息屏幕,在心中为这位男士默默祷告。
      令人意外的事,那男人并没有朝登机处去,而是气喘吁吁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先生,您现在赶紧跑还来得及,或者您可以去前台改签。”林熙扯扯身上的羽绒服,微笑道。
      那男人缓了缓,上下打量了林熙一眼,好像在确认什么东西。
      林熙心里突然咯噔一下,不会遇上衣冠禽兽了吧,现在人又那么少……
      男人突然松了一口气,对林熙露出一个大大的笑脸:“小姐是刚刚改签明天早上往厦门的班次吗?”
      林熙微笑地点点头,手中紧紧抓着羽绒服,另一只手则紧握手机,随时可拨出号码。
      “女朋友临时决定要和我回家,只能买到明天早上的票,我想和她一起走,刚刚工作人员跟我说您刚好改签了,所以……”男人不好意思地摸摸头,“能不能和您换一下。”
      林熙立即把手机放到一边,优雅地拿起过包包掏出机票,露出一个温柔却不失知性的笑容:“乐意之至。”

      林熙顺利地在十点前登上飞机,起飞前暗自许了个愿:希望那个男人和他亲爱的面见父母顺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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