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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他驭光而来 ...

  •   林天歌是典型的温文尔雅的富家子弟类型,本是要按照家里的安排,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千金联姻,然后接任家族企业的。
      直到林天歌在一次朋友聚会上遇见了楚萧萧。
      楚萧萧是那种典型的江南温婉女子,和林天歌联姻对象的精明干练截然不同。或许是林天歌的叛逆期来得晚了些,也或许他们真的是上辈子一同喝下孟婆汤,执手相约来生的灵魂恋人。总之,林天歌和楚萧萧以干柴烈火之势迅猛恋爱了。
      两人都是有婚约在身的人,即使并未面临着富家子弟和灰姑娘家境相差过大那样的坎坷,也相爱得并不容易。在他们父母的眼里,他们在有婚约在身的时候恋爱,和婚内出轨没什么区别,都是给双方家长狠狠地扇了一耳光,皮肉都陷下去半块。
      可是林天歌就是那种虽然能温温和和地笑,但是狠起来能让人胆战心惊的那种人。
      林天歌拿着自己早在大学毕业就分到的自家公司的股份,跪在楚家门前说要入楚家做上门女婿,股份是聘礼。
      林老爷子听到消息的时候还在酒桌上和人打交道,一口酒卡在喉咙里差点没回过气来。所幸楚家老夫人是书香门第出身,知书达理,止住了笑得眉眼不见就要应下的楚老爷子把人给林家送回来了。
      双方都只有这么一位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碎了的心肝宝贝。就算再气,也还是要尽职尽责地收拾自家孩子留下的残局。
      林天歌和楚萧萧总算是有惊无险地结婚了。
      林如墨是在两人的蜜月期里出生的,又因为楚萧萧在生林如墨的时候伤了根本不能再有孩子,所以林如墨真的是林、楚两家藏在心尖尖上的那颗血红珠子。
      欣喜母女平安的林天歌自此投资建设了数座希望小学,又资助了一位品学兼优的家境贫寒的高中学生。
      那名学生就是傅锦年,是占据林如墨整个青春时光的,怦然心动的暗恋对象。
      初一的暑假,林如墨和同学外出逛街回来,兴奋过头的脑子忘记把横抱的猪型玩偶转个头,狼狈地卡在门口。她有些委屈地朝屋里人撒娇道:“爸爸,你也不知道来帮我下。”
      “我来吧。”因带有青春变声期的独特嗓音而显得微微低沉却又不失清冽的声音传来。
      林如墨好奇地把玩偶使劲往下压,探出头去。
      是一名素未谋面的清秀少年。
      清秀少年手上使了个巧劲,眨眼间就把被卡在门缝里的猪型玩偶解救了出来。玩偶的颈部毛发显得有些杂乱,他便顺手轻轻顺了顺,再一抬头,便对上了少女好奇的澄澈目光。
      “你好,我叫傅锦年。”他弯了眉眼,只手揽住巨型玩偶,伸出右手作握手状向林如墨打招呼。
      携带着少年清冽气息的笑容和他方才温柔的举动糅合成一只大手,随着一个字一个字的掉落,有节奏地撞击着林如墨的柔嫩心脏。
      “墨墨,这就是爸爸经常和你提起的,那个学习成绩特别好的大哥哥。你可要向人家多学习学习啊。哟,让爸爸瞧瞧,这不是你叨念了很久的玩偶吗?今天可算是让你等到了。”林天歌打趣的声音响起。
      林如墨骤然间从那个极力拉扯她的漩涡中脱离出来,莫名红透了脸,张开双手作扇风状在颊边挥动,带起微弱地可怜的小风流,故意抬高了声音叫嚷道:“啊,外面热死了,谢谢哥哥,爸爸我先去楼上了。”
      压根没管自己接过猪型玩偶的时候,猪型玩偶的头正好盖在自己的后臀上。
      林天歌看着眼前一颠一颠还咧着嘴巴傻笑的猪脑袋,大声笑得前俯后仰,傅锦年坐在沙发上看见了,也轻笑出声。
      林如墨觉得自己就是能在林天歌浑厚的笑声中,分辨出那道小小的,宛如潺潺溪流的笑声。“呼——呼——”林如墨鼓起腮帮子吐了几口气,试图带走一点脸上火烧云般的色彩,脚下也加快了匆匆的步伐。
      回到房间,林如墨觉得怀里的猪型玩偶好像都带上了傅锦年身上的温热,还有……清爽的香气?
      林如墨被自己脑里的念头吓了一大跳,火烧指尖般快速地甩开猪型玩偶,感受到臀部异样的触感后,低头一看,毛绒绒的猪耳朵正擦着大腿的皮肤滑落。
      “啊!”她突然意识到什么,瞪大了眼睛突然大叫起来,眉头皱成小小的川字,瘪着嘴懊恼地抓着自己的头发,又把指尖放在牙齿间细细地咬,原地无措地转着几个圈后,再用力挠了挠自己的头发,像是没脸见人一般把五官都皱成橡皮泥团,啪的一下把双手都盖在脸上。
      “噢……空气都死掉了。”林如墨在双手下屏住呼吸,自欺欺人般喃喃自语着,咬了咬牙,又勉强原地复活,偷偷溜出房间缩在楼梯栏杆旁边,听着楼下的交谈声。
      “多谢伯父关心,我妈妈一切都好。”
      清清润润的,是傅锦年的声音。原来男生的变声期没有她们讲的那么难听啊。林如墨小小的眼珠里闪着细碎的光,咬着下唇,又一点一点松开,捂着嘴巴小声地偷偷笑。
      “那就好,要是有什么我帮得上忙的一定要开口,我与你父亲以前也是一起上树掏鸟蛋的关系啊哈哈。说实话,我还是挺怀念那段时光的。所以我身为他朋友代替他照顾你们也是应该的,千万要开口。”
      爸爸的声音真大,好厚重啊,没有傅锦年的声音清爽,不好听。林如墨一边倚在栏杆旁偷偷往下望,一边摇头晃脑着嫌弃自家老爸的声音,还嫌弃地撇了撇嘴。
      林天歌把傅锦年一路送到门口。
      阳光温柔地倾泻而下,在傅锦年的书包上踮起脚尖旋转衣裙轻灵地跳着舞蹈,他衬衣的领子在阳光中随着他走路的步伐在空中划出流畅的线条,柔和的光从衣领的一边徐徐晕染到另一边,在折角的部位微微一顿,加深了光圈的色彩。他与林天歌说话的时候还会礼貌地偏头,睫毛被染成琥珀色,本来显得有些苍白的皮肤也多出了几分血色。
      吃晚饭的时候,初尝青春悸动的林如墨嚼着嘴巴里的炸鸡腿蓦地飘忽了神思:要是爸爸留下傅锦年吃晚饭就好了,他长得那么秀色可餐,我对着他的那张脸,应该都能多吃两碗饭吧?
      “他驭光而来,就像误入人间的精灵王子。”
      林如墨笔尖一收,起身正准备合上日记本的时候,想了想,又打开日记本,端正坐好一笔一划地认真写下“今天嘴巴里感觉吃了很多包跳跳糖一样,气泡四溅得眼睛都不自觉地眯起,也甜到腮帮子发酸,很新奇的感觉。我好奇,并向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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