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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兰国番外(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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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要命的是,宝妤顶着非法居留的名头,还在这个国家到处乱窜。
宝妤不能表现出异常来,只看着下车的人流茫然一会儿,她就顺势坐上了一辆计程车。
谨慎起见,宝妤一直戴了帽子,上车之后又赶紧把口罩戴上。
从车站出有十分钟,道路十分拥挤,宝妤不知道那人坐在哪辆车里,也不知她是不是从火车上就瞄上她。
现在只有走一步看一步了。
司机询问她的目的地,宝妤思绪急转——按照计划,她本要去她选中的小姑娘的家庭住址那儿瞻仰一番,现在显然不能去了。
宝妤跟司机说了个葛累斯城堡,——据她所知,城堡后面不远的地方有个现代公寓群在建,有些公寓已经能够入住了。
他可以假装是找地方落脚的。
而且那里人流比较少,如果出了什么事,甚至跟歹徒扭打起来,她都有更多的时间计议后路。
现在已经是入夜了,虽然还不算太晚,她作为异乡人在这个城市里乱转就太危险了。
不管怎么说,得先甩脱了这个阴魂不散的罪犯,——如果能给她造成意外身亡的假象,那就更多了。
宝妤摸索着包里的折刀,试了试刀刃还算锋利。
这是从曲家饭馆离开后,在路上躲避街头耳目时,从刀具摊上里顺手摸来的——没有别的想头,就是为了防身用的。
宝妤把折刀转移到暗暗裤子口袋里。
计程车从车站公路上走出来,车辆分流以后道路就一点也不拥堵了,计程车畅通行驶了不到三十分钟,司机就把她带到了目的地。
付完了钱,司机大叔还热情洋溢地跟宝妤说:“欢迎来到美丽优雅的斯德林,但是温柔的淑女,可不能这在附近乱混,有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家伙,是这里的麻烦制造者。”
宝妤听完后心里一动,——她被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追踪,结果肯定是不死不休的。
宝妤下了车,脚步极地快从小黑巷道,快要走到一个营业的公寓区的时候。
她猛然意识到犯了一个错误——她应该潜在黑暗中守株待兔,给这个阴魂不散的家伙致命一击,而非直接走到了明亮的公寓区的。
如果对方把她弄死了,那就一了百了,但是如果她把对方弄死,她要怎么毁尸灭迹呢?万一这附近有摄像头怎么办呢?
只紧张思考的两分钟内,变故就突然发生了。
身后的偷袭者以强状物,直接勾住她的脖子,大力勒着她的脖子把她向黑暗处拖拽,同时死死地捂住她的嘴。
感觉得出来,这歹徒擅长背后偷袭女性,宝妤被勒得喘不上气来,不停被这个壮硕的歹徒拖着快走,只能死死拽着勒得她快断气的绳状物,连个稳住重心的空隙都没有。
她还隐隐听到附近有男孩女孩的嘻笑声,忽远忽近的,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什么的声都听不到了。
不知过了多久,罪犯的行动变得缓慢,他也许也累着了。
有了上一回被袭击的经历,宝妤表现得惊惶恐惧绝望,期望多少能让这罪犯稍微放松警惕。
后来停下的时候,宝妤既听不到人的声音,也看不到人类文明制造出来的光亮了。
这个罪犯把她拖到树林里——人迹罕至的浓密树丛。
黑灯瞎火的地方好害人。
也许是受了上回的教训,这人一点也不给宝妤喘息的机会,到了没人的地方,就直接用领带把宝妤勒得快咽气了。
宝妤像一只垂死挣扎的□□,只能勉为其难蹬一蹬腿,喉咙里呜呜地发出一点声音。
直到对方以为差不多把她勒死,松懈了手上的动作,要试探她的呼吸和脉搏的时候,宝妤才掏出藏在拿出口袋里的小刀,抽冷子猛地一个翻身,在这人大腿上狠狠戳了两刀。
没有被伤到要害的禽兽,这时候更被激发了兽性,直接向宝妤扑了过来。
生死一线的时候,宝妤哪还有什么慈悲心肠?
握着手里已经染血的小刀,她够不到罪犯的脖子,就狠狠地往他的腹部上戳——她的求生意志,让动作机械地也不知戳了罪犯多少刀。
这罪犯用脚狠命踹着她,快把她的胳膊都要扯断了,不知过了多久,终于抽搐着没有大动作了。
杀人啦?杀人啦!
宝妤握着杀人的凶器,喘得像个溺水的人,很长时间她的头脑完全一片空白。
虽然她算是正当防卫,可她也是非法居留在兰国的——已经死掉的罪犯并不值得同情,可他毕竟是一条人命——她上哪儿找化尸体粉去。
宝妤来不及感叹命运操淡,准备收拾好东西,清理了关于她的痕迹,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她偷偷从华夏城回来的时候,什么也不方便带,因此只有一个简易的书包,其他的重要物什,都装在她的小空间里——这是再保险不过的。
她身上除了头上有些装饰,颈腕上也没有什么首饰——她的身体指标,没有任何一项在兰国有纪录。
然而还是谨慎为要。
而且头发都塞在帽子里,有无头发落下先不说,她除了颈部被勒得破皮出血,手上可能也有伤痕。
赶紧把这些处理好,至于这死人的尸体——现在雨下得很大——没必要画蛇添足了。
此时正下着雨,也许在没有植被的地方会留下脚印,但在这之前宝妤是被这个人拖过来的,很难说她留下什么有效的脚印。
因为帽子口罩的原因,司机也许知道她是亚裔,但多半没有看清她的长相。
她从下车之后,一直踩着人行道在走,几乎没有踏在泥地上。
虽然只是几乎,也打不了包票——然而是非之地再不能久留,宝妤知道,宁愿自己灰溜溜回国去,也不能背着一条人命回国——真这样的话,她的处境会更糟糕。
两害相权取其轻,换个身份这件事,现下绝不能操之过急了。
两分钟想明白了这些细节,宝妤正要站起身离开。
忽然一道光束骤然亮起来,直射到宝妤的脸面上。
一瞬间的骇然过后,宝妤反而释然了。
虽然她防卫过当致人死命,还面临着惨淡地被遣返回国的命运,总比当人人喊打的逃犯好吧。
既然被人发现了,就没必要自作聪明地逃走了。
来人不只一个,他们打了好几个手电筒,却有一只电筒的电束,一直稳稳当当地照在宝妤的脸上。
既然被看清了脸,她就更没有心思逃走了。
待来人在冰凉迷蒙的雨雾中,渐渐走到宝妤近前的时候。
她看清光线下来人的鞓亮的皮鞋,就失魂落魄地说道:“这个死去的人要杀死我,我正当防卫反而把他杀了——也许你们要报警,我想我不会反对的。”
就有另一个穿皮鞋的人,蹲下身简单查看死人的情况。一时并没有人理会自称杀人的宝妤。
等到另一人检查完了死人,一直拿电筒照着宝妤的人,拿着不知是电话还是对讲机的东西,到一边叽里咕噜说了会话。
说完了,忽然转回来对宝妤说道:“小姐,您已经进入了罗斯家族的私人领地,既然您自承害了人命,对我的主人该有一个说辞,小姐,您先跟着我去见一见主人吧。”
宝妤没想是这种情形,把差点问出口的“为什么不先报警”的问题先按下去。
她深一脚浅一脚地跟着这撑伞的人,走了快要半个小时,才到了一处灯光点点的房舍下面。
等到穿门过道,走进了古典雅致的欧式装潢的内室,才想起这也许是葛累斯城堡本身了。
每一种经过时间打磨,还能为后人欣赏的器物装饰,都带着穿越时空的美丽和价值。
只说那个疑似保镖的人,让她候着听召唤的小客厅里,闪眼看过去,任何一件不起眼的装饰,都带着蕴藉的令人舒适的光泽——可见都是经过时间洗练的古物。
可是宝妤此时完全无心欣赏,她手上还有粘稠的被她杀死的人的鲜血。
本该渐渐干涸的血液,因雨水在凑热闹,现在还是湿湿黏黏的——正在昭示着她杀人的事实。
身处这样清静优雅、明堂正道的环境,明亮的灯光把房中精致纤巧的装设照耀得清楚。
宝妤却觉这先后环境反差,更叫她不知怎么面对自己。
她并不是为死者可惜,而是觉得恐惧恍然,手上染了别人的血,如果境遇差一些,让她再度过一年半载的牢狱生涯。
她换个身份过活的设想,恐怕就彻底泡汤了。
如果外面没有人替她周旋,她的故事必然会被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出来,也许很多兰国人就认识她了。
宝妤愣怔怔等了许久,除了女佣送来茶水,一直不见有人过来询问他什么。
她也知道身上很脏,就没有往别人价值难估的椅子上坐,一直就在地上站着。
怔怔然不知多久,她知道自己斗志还没有消亡,还有直面惨淡人生的勇气,就痛快淋漓地哭了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