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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一束光 ...

  •   我先前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因为一件事,而对另一个人、或是一个无关自身的事死心塌地。

      直到我失去了所有。

      像是每一个老来得子的家庭一样,我自幼被父母捧在手心里长大,要喝水,父母便愿意把昆仑冰脉上初融的雪水取来;要光亮,父母都能把星星摘下来为我照明。

      也像是每一部狗血却又现实的电视剧一样,世事难料,大厦将倾,一夜之间楼塌、人散。

      那年我十六岁。

      父母双亡之后,巨额的遗产根据继承法传到了我身上。我像是一块鲜嫩的肥肉——连弱小无辜的小白兔都不是,兔子急了还能蹬鹰,肥肉就不一样了,早就被扒光了最后的防御,光裸裸赤条条地面对着这个世界上的恶意。

      笑里藏刀的人们围在我身边,起初还是笑脸迎人背后捅刀,后来看我真的是被家里养得太好了以至于显得有些白痴,便把那一张张面具扔在一边,露出了张牙舞爪令人作呕的本质。

      他们用了一种最为简单的方法,雇凶绑架杀人,杀了我之后,再让被雇人自杀。

      我死了,第二顺位的继承人,就能理所应当的继承巨额遗产。

      在我现在回忆起来,那段时间是灰色调的,带着磨砂的质感,以至于一切记忆都记不大清了,只能想起那种压抑到能够把人逼疯的痛苦。

      黑暗之中,我能闻到我流下的血的味道,混杂在废弃修车场萦绕不散的汽油味里,泛着令人发酸的感觉。我能够听到我的心脏疯狂地跳动,带着种放弃的疯狂。我甚至在半梦半醒的昏迷中看见了带着面具的人,他们把我围在中央,挡住了一切的阳光,低着头,冲着我诡异地微笑。

      我只是单纯得宛如白痴,但也不是真的白痴。我知道我不可能活下来,世界已经是一片黑暗,等到那些人算好的时间到来,我就能彻底囿于黑暗,永不复还。

      但是我足够幸运。
      不,是太过幸运。

      我看到他破开黑暗而来,逆着光,我看到他一半隐没在黑暗里,一半披着阳光。

      我本已在这修车厂的犄角旮旯里发霉成了了无生气的苔藓,却被劈光而来的人洗去了污秽。

      后来我才知道,迫于压力之下的警方力量不敢真正地去调查。初出茅庐的他却不懂得其中的弯弯绕绕,只凭着一腔初生牛犊一般的正义感,破开了这次死局。

      我当时虽然只有十六岁,可他也不比我大上多少。因着我身上的伤太多,他本是想背我出去,却硬是因为我俩身形相仿,没能背起来,还是扶着我一走一趔趄地出去了。

      很难说清楚当时的感觉。

      就像是一个末代皇帝,早已心知肚明手下居心不良,自己众叛亲离,所识颇多却无人可帮,因而早早地就接受了命定的结局,坦然地为阶下死囚,喝杯中鸩酒。

      却有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跌跌撞撞地跑进地狱,告诉我,天气很好,阳光很暖。

      像是早就放弃的囚徒握住了蛛丝,摇摇欲坠的骆驼被卸下了稻草。

      愣头小子破坏了一群精怪的好算盘,我知道他们绝对不会放过他。

      我说过,我不是白痴。

      古时十七岁的霍去病任骠姚校尉,率八百骁骑纵马追敌。我虽然做不到霍去病那样,拼尽自己所有的能力去保护一个人,还是做得到的。

      所谓一夜成人,不过是把以前所知学以致用罢了,外加扔掉一些无关紧要的仁慈。

      阴暗龌龊的地方风起云涌,我和那群精怪斗了三千个来回,而龙卷风下的他被护地严严实实,连普通的日子都没发生什么变化,甚至还升了个职。

      要我说,他可能只记住了我的名字,连带着后面一大串事情,连个冰山一角的冰渣子都不知道。

      其实也挺好。

      一场变故之后,人们都说我像是完全变了个人,不论是从性格还是能力。我是一个自我死亡过一次的人,重返人间纯粹是为了他。如果不是担心莽莽撞撞,一颗赤子心,傻不拉几的人,不明不白的被那些黑暗拖下地狱,我才不愿意回来费心费力和那群人斗法。

      是在事情平定了一些之后,我感觉到自己不大对劲的。

      原本有着大量的事等着我处理,每天焦头烂额,大脑恨不得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地思考,一件事翻来覆去能思考十几遍,就怕一个不小心下,让他受到伤害。

      现在逐渐没有这么多事了,一切慢慢地上了正轨,我像是丢失了主心骨一般,开始迷茫起自己。

      我不受控制地想要去了解他更多,我知道这看上去很不对劲,甚至自己也明白,这是他把我从地狱带出后的后遗症,我把我的重心和执念放在了他身上。

      我知道了他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有一个小他十岁的妹妹——他很宠他妹妹。他的母亲有着慢性胃病,去年在医院里住过十三天。他父亲是一名消防员,在他妹妹刚出生不久牺牲了。他从小就立志当一名警察,有着一种看上去不为现实灰色世界所容的正义感。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进入他的生活,会去在他警署前的咖啡店里点一杯在平时我绝对不会喝的劣质咖啡,在小情侣和学生们咋咋呼呼的嘈杂之中,看着他下班的身影。

      他会骑自行车,把挎包放在前面的铁篓子里,如果下雨,他会走路去两百多米外的公交车站坐395路公交车。

      我会看着他回家的背影,喝下那充斥着糖精奶精和劣质咖啡粉充斥的咖啡,甜得发腻的味道充斥在唇舌之间,太久了,以至于我看见了他的背影,都能感觉到甜味,仿佛他是甜的一般。

      我当然知道自己怎么了。
      一个正常人不会像我这样。

      因为执念而去了解,因为了解而爱上。

      因为他推开了那扇修车厂的门,踩着暖光奔跑进来。

      所以囿于黑暗的我,就再也不可能放开这束光。

      我选择重回学校,攻读法医学。

      高校毕业,我去了他在的警署,我想做的事其实很简单,当年他把光带进了我的世界,那么我就让他永远在光芒之下,无需担心黑暗。

      至于其他,我可以慢慢来,如果他不愿意,那么也是可以隐藏的。

      十多年后的我们,能坐在同一条长椅上,晒着午后的太阳。

      我从迷糊的小憩二中醒来,他的腿上放着一本书,闭着眼,阳光透着他的睫毛,像是笼在暖绒之中。

      我探身去看书上的内容,却不小心把浅睡的他碰醒。

      “怎么了?”
      他问道。

      “想看看你在看什么。”

      “一本关于神父和赎罪者的故事”,他说道,“赎罪者最后找到了信仰,开始做善事,获得了平静。”

      “他变得更好了。”

      “某种程度上说,是的。”

      我闭上眼,感受着阳光透过眼皮晕染开的橙红色,“他被救赎了。”

      “怎么说?”

      “他找到了可以一直追随下去的光,并追着光,让自己更好”,我侧过身,睁开眼睛看着他的眼眸深处映着的太阳,交换了一个湿润的吻。

      “而你是我的光。”

      我现在知道了,真的会有人因为一件事而对另一个人死心塌地。
      因为对于他来说,他是他的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8章 一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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