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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五月 变化 ...

  •   如果说四月的太阳还比较招人喜欢,那么一个月后它就肆意嚣张了。谭朗每日都谋划着如何把那个挂在天上,又圆又亮还热的要命的蛋黄饼给射下来。
      一般来说进入夏天有许多条途径,比如先返寒再猛回暖,诸如此类。而A市无疑选择了最简单笔直的那条路——它在五月一日,当天气温直接从18℃飙升至32℃,翻腾的热气无情嘲笑了每一个身穿长袖的人。此时的A市人也不流汗,他们流淌开水。
      一个星期天的早晨,距离返校周练还有四小时,谭朗搬了把椅子,准时坐在阳台上看书,电风扇把书页吹得哗哗作响。他的一大半青春岁月在这声音中被消耗浪费了,而今天却有些不同,既非来自夏天也不非来自书籍,而是另一种被深深埋在某个角落中,久远模糊的不安感,被高温勾着似的催发着。让他越坐越烦躁,让书上绿豆大小的字也好像绕着他脑袋转圈圈。
      恍惚间,似一辆白色列车自耳边呼啸而过,挟杂着猎猎风声。
      这风声狠狠打了谭朗一个响亮的耳光,他像是突然记起什么似的,猛地扔下书扑到窗前,疯长的樟树叶差点甩了他一脸。
      楼下出现了一个小男孩。
      花坛、水泥地、自行车棚,所有事物都一模一样,只是多出了一个小男孩。
      如果那只是个陌生的孩子,那么事情发展直到现在都尚可称之为顺利,因为陌生是个异常主观的感受。但人的记忆就是如此神奇,它既可以让人牢记后转身就忘的一干二净,也可以在数年的尘封与忌讳后被一粒火星引爆。
      比如此时,谭朗只是瞳孔接收到反射光的瞬间,大脑中有关于某个区域的记忆就被噼里啪啦接通了,霎时一切空白。
      单是背影便使他想起,他过去认识这个孩子。
      这个曾住在对面楼的,每个星期天早上都准时背着太阳站在他家楼下等谭朗一起玩的,在十年前一个夏天就溺死的小胖子。
      小男孩转过身,是一张熟悉的面孔,两条间距极大的眉毛下一对小眼睛直直地看向三楼,眼神是仿佛看向一个亲密玩伴般,充满了期待。与此同时潮水般涌来的怪异感吓得谭朗连连后退。
      小胖子站在楼下,他的嘴唇却好像近在眼前,眼看着下一秒就要喊出那两个字。
      砰!突如其来的一声响如冷水灌顶,谭朗打了个激灵一屁股跌坐到地上,再抬头那嗫嚅的嘴唇和呼之欲出的名字竟全然消失了,他愣了几秒再凑到窗边一看。小男孩也不见了,花坛的里面、外面、缝隙里都长满了杂草,而他刚才又是在哪一丛杂草旁呢?这个问题和刚才诡异的一切都消散在风里。
      铁皮刮擦地面的嗞啦声还在继续,谭朗按了按额头,发现声音来源自倒在地上的电风扇,而自己左脚上正勾着那根电线,少年维持这个姿势一动不动了很久,接着站起身,关上窗户,将风扇和椅子带上书一把抱起,走进了屋里。
      他把这一切看做一个无关紧要的小插曲,将其像所有因紧张而生的幻觉那样,强行置之脑后了。
      一个男孩子永远无法处理好自己的衣物,至少谭妈妈是这么认为的,她的上下嘴唇间夹着这句金科玉律,不由分说地将儿子赶离了衣柜,顺便赶回了房间,去找毕业季要用的一寸照。
      天地可鉴,那些一寸照原本就摊在书桌上触手可及之处,但爱好整洁的谭妈妈却偏偏要把伸手这一迅速动作演变为翻箱倒柜,这就使得谭朗不得不先搬开装满复习资料的箱子,再挪开塞满童年玩具的箱子,最后在一大盒杂七杂八的小东西里寻觅一寸照了。
      那时候的人们还热衷于冲洗相片,把一幕幕生活场景以物质形式记录在载体上。因此作为某位业余摄影爱好者的居住地,谭朗家的相片数量也十分可观。并且被按照时间、地点、事件分门别类装在不同相册中,这让找东西变得像是在图书馆中漫步,你得通过层层关键词才能找到那本心仪的书。
      谭朗从盒底揪出一个小封口袋,里面装满了这些年来的证件照,他把这些照片一股脑的倒在桌上,目光跟长了手似的细细摸索起每一张来。
      十来秒后少年成功发现了目标,他用食指和拇指并拢捏起那张一寸照,却发现触感是意外的厚,谭朗于是翻过面,发现是另一张照片与他的一寸照紧紧黏在了一起。
      这种情况在潮湿的A市并不少见。他就有不少照片被天气糊得连亲妈都辨不出来,谭朗一边端详着另一张照片上的生面孔,一边小心翼翼地将二者撕开来。
      照片分离的瞬间发出了声气泡戳破的声音,像来自大脑般细微而又清晰。
      因紧张而绷紧的嘴角,下垂眼中透出怯生生的光,像是已经预知到被遗失的命运一般委屈地注视着谭朗。他猜想着这张照片大概属于某个亲戚家的小孩,反正谭家向来有一堆七大姑八大姨家小崽子们的照片,想到这儿他不免觉得有些好笑,又有些莫名不安地翻到它的背面,想看看是否会有对于照片主人的记录。
      事实上他的确得到了记录:泛黄的胶面上,黑色的墨水形成一行小字:谭朗 1995.5.7
      字迹略有磨损,但传递的信息却无比清晰,谭朗捏着这张小相片皱起了眉头,接着迅速翻回到正面又仔细查看,而那个同名的孩童就这么安静地躺在他掌中,与他大相径庭的五官缩在一张小小纸上,像是电视剧中演员被静止的人生片段,显得蹊跷又诡秘。
      众所周知,一个人的基本轮廓难以随时间而改变,所以唯一的解释大概只有记录错误了,也许是童年的自己恰好无意间发现了这张照片,并出于稚嫩的自我意识而写下了名字与日期也说不定。
      这理由说服力挺强,至少说服了他自己。但不知出于何种心理,在把照片们塞回封口袋的前一秒,他决定抽出那张奇怪的照片,并把它和另张一块儿压在了笔筒下。
      不是所有送错的东西都能够被及时归还。当时他选择留下那张照片,作为一个意外的开始,柯达纸锐利的边缘在莫比乌斯环表面割开一道口子,于是过去乱七八糟的一切都开始穿过缝隙,簌簌落落像雪似的地掉下来淹没了眼睛。
      午饭后谭朗接到一个电话,来自女班长,姑娘邀请他下午提早到校一起学习,谭朗心想就一个月了去呗,更何况隔着听筒都能听见人家扑通扑通的心跳声,这多荡漾啊多青春啊......个屁。
      谭朗这人比较奇怪,他在人群中如鱼得水,一举一动尽显散漫。可只要与人独处时这散漫的浓度便会立刻上升至轻薄,和他微笑时上挑的眉毛组成一套大写的吊儿郎当。
      也有不少女孩子偏偏吃这种类型。比如前面提到的班长,每次收发作业都不着痕迹地把他俩作业本紧挨在一块,分改试卷时还会在谭朗那份上留下个小标记。天知道她是如何做到在六十张卷子里每次都准确抽出谭朗的。
      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总之那些挠人的小心思,非但没让他嗅出恋爱的酸臭味,反而将谭总置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遇之中,他装聋作哑,他充耳不闻,他在好友的调笑声中及时地给对方脑袋上来了一巴掌。于是声音戛然而止,男孩子们在来者偷瞄的流转眼波里装成几团沉默的影子,与理综作业合而为一。
      他下了楼,背上包,从车棚里推出坐骑,起身时他无意间瞥到不远处的大樟树下站了个戴黄围巾的人,被一大片浅绿色的阴影笼罩着,影影绰绰。
      在这样热的天气里,这样烈的大太阳下谁会裹条围巾?谭朗稳住身形,看清了那原来是条长长的黄色枕巾,被风吹挂在树杈上不时扬起又落下。
      附近哪家曾晒出过如此海绵宝宝的枕巾......他一边环顾四周,一边漫不经心地重新踩起踏板,大约五分钟后来到校门口,明晃晃的第一中学几个大字刺得他眼睛连着脑仁儿疼,豆大的汗顺着额角往下淌。
      谭朗伸手抹了把汗。
      很久以后,当你回顾现在,就会发现很多事情是早已被极其微小的举动所决定好的。比如当时他决定停下两秒,擦了擦汗而不是任它从下颚滴落,花费一秒再提速,这就导致他延迟三秒进入停车棚,最终使得一片冰凉洁白的晶体有机会落在他手背上。而直到一切在瞬息间发生之前,他还以为这只是寻常日子里沉闷的普通一天。
      像是空调外挂机滴下的水,触感在夏日格外分明。谭朗扫了眼手背,却发现一小片未融化的透明物质反射出剔透的光,看起来又薄又脆。
      仿佛感到有什么事实逼近般,他不由自主的走出学校车棚,望向天空。
      依然没有云朵,没有麻雀,教学楼分割出一片不大的天空,湛蓝好似从杯缘溢出的水清,而那些飞舞的雪白的闪光的绒毛,像是从虚空中人为洒出的花,沙漠里的眼睛,冬天叹出的长长一口带水雾的气,洋洋洒洒占据了整个视野,以不可分说的沉重将他压在这洁白之下,又以仁慈的轻盈把他托举于大地之上。
      他怀疑自己的双眼,而脸颊凉丝丝的触感却不容忽视。
      二零零五年五月七日的夏天。
      下雪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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