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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又不自觉去触碰脑后的疤,看到他松了松大衣,为我点了一杯马天尼。我才要开口,他又略微沉思道,“加三颗橄榄。”
我又忍不住地盯着他看,这人的样貌总有种让我叫他先生的冲动,举止得当,绝没有一丝多用的废力。他毫不退缩,同样抬眼注视着我,我看着他嘴角的牙膏沫微渍,下意识伸出了手,他却偏开了头,如同我们结婚的这三年一样。
他与厉襄分手,是在09年的圣诞节,厉襄在那年年初出国进修摄影,而那时他刚决定结束驻唱生涯,和几个朋友们合计开一个建筑公司,我们在郊外搭了帐篷,平安夜是篝火和烤串的夜晚。他站在说近不近的小山坳上给厉襄打电话,没过多久却把手机摔了出去,陈今走过来用手肘碰了碰我,“小梨子,你的机会要来了。”
顾延易,你恐怕不知道,我已经喜欢了你很多年。
我从小就是他的跟屁虫,别的女孩子跳皮筋踢毽子的时候,我在篮球场给他捡球。妈妈说如果我不好好学习,就不能和顾延易上一个中学,因为他是市重点的保送生,我把五三练习册翻得发黑,才勉强考够了分数,更不要说我为了和他上一个大学,在十八岁那年复习得几度休克,成为了他和陈今这么多年的笑柄。
顾延易,你不知道啊,《致橡树》是我的爱情观——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但整个2010年,他让我心疼又失望,我从未见过这样的他,颓废,萎靡,把厉襄的相片一遍又一遍撕碎,又一遍复一遍地粘好,我自始至终没有问他原因,却总是伸手去碰后脑的伤疤,我讨厌厉襄,我们的身上,都或多或少留下了她的痕迹。
我每天下了班就去给他做饭,驻唱也攒下了不少积蓄,他有了混吃等死的资本。建筑公司就暂且由着陈今去管,每个人都在迁就他。
直到有一天,我从新闻上看到一个男人从跨河大桥上跳河自杀,新闻镜头上赫赫然是顾延易那张颓靡的脸,我当即跌在地上,哭得不能自已,这时我讨厌自己,怎么会喜欢上这么一个不争气的男人。
当我打车到大桥附近时,人已散了干净,我们沿桥寻看,终于看到他把外套搭在肩膀上,湿漉漉慢吞吞地朝前走着,一步一个脚印。
我冲上前去,用了毕生最大的力气给了他一拳,他看起来不痛不痒,我却好像手腕骨折一样疼得蹲在地上,他无辜地问我,“小梨子,你干嘛?”
我拽着他的衣服扯着他的头发,“顾延易,你去死吧,你去死吧没有人会迁就你了,你死了我好去美国杀了厉襄给你陪葬……”
他多玲珑一个人,大概是猜到了我的来意,似笑非笑地解释着,“跳河的人不是我,我是见义勇为好少年,把那个倒霉男人救上去了。”
我把眼泪鼻涕都抹到他的外套上,将信将疑道,“真的?”
他用两根手指捏着外套扔到路边,点了点头,“真的。”他又摸了摸我的头,“走吧,今天忽然很想吃你的咸牌炸酱面。”
我跟在他身后,忽然开口道,“要不你娶了我吧,我天天给你做炸酱面,像《爱情呼叫转移》那样,只要……”
那时我站在日落大道上,看着他顶着太阳转过身来,我问他,“你刚才说什么?”
他朝我走近,“我说好。”
顾延易,我和你的爱情是冲动的产物。
可我忘记了,我追随了你这么久,一路上都在等你回头,我哪还有精力……去想你爱不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