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6、第十六章 不务正业  有一天晚 ...

  •   有一天晚上闲来无事,我翻着张大山桌上一本《家庭》杂志,那小子经常看了《家庭》之后,用过来人的口气和我们谈论男女之事,其实连他是否摸过女孩子的手我都表示怀疑。常乐提了一袋子啤酒兴冲冲跑到宿舍。
      “走,楼顶上去,和你说个事。”
      于是我又抓了一本《家庭》带上楼顶。我们把《家庭》颠在屁股下面。
      常乐说:“我想好了,我打算开个服装店。”
      我喝着啤酒,默不作声。
      “这样下去不是个事儿,总得做点什么。”
      我说:“嗯。”又开了一罐啤酒。
      “你丫别喝了。你和我一起干,就这么说定了。”
      第二天一大早,常乐把我从床上拖起来,拉我去见李思甜,她也是主要合伙人之一。李思甜有个姑妈在广州那边做服装生意,我们可以低价从她姑妈那里购买服装。
      我们三个人在食堂里面坐着,很多人在吃早餐,常乐问我要不要来碗热干面,我说不饿。常乐自己要了一碗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李思甜因为要保持身材,也不吃东西。
      李思甜说:“我们给店想个名字吧。唐诗你看的书多,你说个。”
      常乐说:“那小子喜欢看些禁书,让他取名字,我们的店迟早都要关门。”
      “那你倒是说个好听的名字来。”
      “我们主要卖女装,那就要取个温柔一点的名字,这样吧,就叫乐思甜服装店。”
      常乐一边说,一边留意李思甜的反映。但这个名字立即招来李思甜的反对,因为这个名字意味着常乐和她的关系即将名正言顺,颇有生米煮成熟饭的味道。
      “不行,这个名字太没有品味了。”
      “名字不重要,关键是货真价实。”
      “那也不至于恶俗到这种地步。”
      “我是老板,我说了算。”
      经过一番争吵,乐思甜服装店的名字还是定了下来。下午,常乐和李思甜买火车票去了广州,两人在广州玩了好几天,我以为他已经把服装店的事情忘了,没想到他真从广州带回来几大箱子衣服,囤积在宿舍里面,弄得水泄不通。
      接下来的事情,我们需要找个开店的地方。我和常乐跑遍了中X大周围大大小小的巷子,不是地方太偏僻就是租金太高。
      常乐说:“把店开在宿舍得了。反正女生可以进男生宿舍的。我们把管理员阿姨搞定,送她几件衣服。”
      我说:“管理员那么多阿姨,一个上白班的,一个上夜班的,然后这两个阿姨还认识更多的管理员阿姨,那需要多少衣服啊,估计把我们那几件都送了也不够。”
      “那也是,那你说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
      开服装店的事情就此搁浅。
      有一天,我去堕落街旁一个二手书店掏书,看见一本劳伦斯的《儿子与情人》,如获至宝,在中X大周围的书店里面这样的书是不多见的,于是立刻决定买下来。打过五折之后,这本书是九块四毛钱。我拿出十块钱对卖书的老头说说:“四舍五入,您找我一块钱得了。”老头立刻摆出一副苦相:“小伙子,我赚两个钱实在不容易,你看,我开着门一天没几个生意,每个还要交月租金。”
      “这样吧,您这本书九块钱卖给我。租金我帮你交了。”
      老头听了一愣,心想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说:“你小子看我年纪大了,诓我,我告你,这本书我不卖了。”
      “您老别生气,事情是这样的。”
      于是我把租他的店子卖衣服的想法告诉了他。
      我说:“租金我们给,您书照卖,不过您得给我们腾点地方。”
      “啊呀,我这地方大着呢,你们怎么不早来啊。这本书我送你了。”
      我说:“我们明天就来。”
      晚上正在发愁的常乐躺在床上抽闷烟,我一说白天和书店老头的事情,他立刻生龙活虎地从床上跳下来拍着我地肩膀说:“我就知道你丫点子多,果然没看错你。”
      第二天,我们就去和老头商量合作事宜,并且预付了一个月的租金。老头帮我们找了个木匠,做了几个架子,很快我们把东西搬了进去。店子有二十来个平方,服装店和书店各占了一半。但随着衣服越进越多,服装店不断的侵蚀书店的地盘,最后把书店挤到了角落里面,为此我们不得不多给老头一点租金。我们在书店的招牌上面挂上了更大的“乐思甜服装店”的招牌,如果不仔细看,是不知道还有一个书店存在的。就这样,我们的服装店开业了,没有办理任何执照。
      服装店开业之后,常乐和我每个人都买了一部手机,我把寒假打麻将赢来的钱全部投进了服装店的生意。李思甜把自己的姐妹们拉过来买衣服,一时间门庭若市。我们把进价二十元的牛仔裤以一百二十元的价格卖给她们,李思甜却说:“姐妹们,这可是香港那边的最新款式,市面上都卖四五百的,进价才一百块,他们也太黑了。”
      班上王翔、黎民等男生也跑过来捧场,有的是给自己的女友买衣服。王翔拿一件女式外套在自己身上笔画了半天。常乐说:“呦,给女朋友买衣服呢。”王翔板着脸说:“给自己穿不行,女人能穿男人的衣服,男人不能穿女人的衣服。”王翔给完钱,拿着衣服走了。
      服装店开业的一个月里,做了不少人情生意,常乐和李思甜把能想到的人都叫过来买了衣服。常乐甚至打电话到北京去,把几个朋友骗了过来,然后让他们身上的钱都进了他自己的腰包,才放他们回去,回去的时候每个人都抗着一大箱衣服。
      常乐以看店子为由买了一张折叠床。白天把它折起来放在角落里,晚上再打开放在地中间。有一天晚上,常乐带着李思甜故意玩得很晚,吃了饭还泡吧唱歌,一直到晚上十二点,宿舍十一点就关了门。
      常乐说:“这样吧,今天太晚了。你就睡店里吧。”
      “那你呢。”
      “当然也睡店里。”
      “一张床睡不下呀。”
      “我睡地上。”
      “那会着凉的。”
      “店里衣服多了。天都热了,没事。”
      就这样,常乐那天晚上从地上睡到了床上。
      乐思甜服装店成为了常乐和李思甜的爱巢,常乐乐不思蜀,很少回宿舍睡觉。
      我们三个人轮流在店里看生意,一个星期一换。实际上应该说,我和常乐夫妇轮流换,因为常乐在的时候,李思甜必定也在;反之亦然。
      我一个人在店里看生意的时候更多的时间是在看书,二手书店里面还是有不少书可以看的。王小波的《黑铁时代》《青铜时代》《白银时代》《黄金时代》都是在这期间看完的,王小波调侃背后的深沉令我折服不已,因此我萌发了创作一部《合金时代》的冲动,主要是描写我杂乱无章的大学生活。这个《合金时代》颇有点王小波集大成者的味道,让我激动了好一阵子,但由于我的大学生活才过了不到四分之一,所以还是把这本书留到大学毕业的时候写为好。我还翻阅了大量王朔的作品,例如《看起来很美》《一半火焰一半海水》《我是你爸爸》《过把瘾就死》《动物凶猛》等等,每次和常乐吃鸳鸯火锅的时候,我就会情不自禁的想起王朔的《一半火焰一半海水》,并暗自叫绝。有人说王朔的小说是痞子文学,嗤之以鼻,但至少我看了心情愉快,用来打发时间是最好不过的。二手书店里面偶尔会出现如海明威,米兰?昆得拉等人得作品,毕竟有识货的人,这些书很快就会被人买走。为了避免这些情况的发生,我就把中X大自己出版的《大学人文启示录》的封皮拆下来装在上面,因为这些书绝对无人问津,等我看完了再拆下来。这个二手书店就好像我的个人图书馆。但这个图书馆也并不完美,有些书真看得起劲的时候,突然发现缺页了;有时候看了上册,下册竟然被人买走了。
      我并不擅长经营之道,我卖衣服的价格完全取决于我当时所看的书。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