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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答案在风中飘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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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们到底是怎么认识的?从没听说过。”琼琚兴奋地朝林玖坐近一步,她可是亲眼看到了,柳世修和林玖从同一辆出租车上下来,平常从头到脚都包裹着一股“凡人勿近”气息的男人难得头发凌乱、衣衫不整,还有,他自己没车吗?特地和别人挤同一辆出租。
林玖整了整烦乱的思绪,他们倆的故事线,该从哪说起? “我在南川读高中时和柳世修是同学,曾经和他同居过,后来林易民让我北上季京,我便不辞而别。现在大概是一别十年的重逢,当然,也仅此而已。”不知道为什么,说这话时,她脑海里浮现柳世修睡得半熟时说的那句“我喜欢你,林诗颖”。
许琼琚对“同居”这个词思考良久,玖玖没提到他们是什么关系,也没提他们有没有发生关系,只用这个词一概而过,真是…难为她这样的笨蛋了,琼琚只好挑一个最不会出事的问,“…他以前喜欢你?” 按正常人的思路应该是问林玖是否喜欢过柳世修,但既然是林玖不辞而别,也就是玖玖甩了他…吧?
“啊,他的确是有告白过,但我觉得他只是玩玩,说到底,连他自己也不明白吧,究竟什么是喜欢。在我看来,他只是分不清性和爱、无忧无虑的大少爷,他当时自认为深情的、在全班人面前的告白惹怒了我。太令人不快了,我当时满心想的都是怎样从林家的阴影里走出来,我不想一辈子都为了躲开林潇潇而活,我的每一步都是计划好的,容不得差错。现在却有一个和林潇潇一样能够大胆肆意活着的人,对我说这样的话,说什么我喜欢你,其实他没有错,只是丑恶的我对这样的事物充满嫉妒。”林玖笑了一下,接着说,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大约是感触良多,“当时我对柳世修恨极了,但那天下午他汗津津地奔过大半个走廊给我一个深深的拥抱,旋即,我又对他恨不起来。为什么我一次次地接受他的挑逗?我顿悟,啊,那个漂亮的男孩,他青涩的挑逗,对性朦胧的向往和沉溺,说出的少年人不知天高地厚的话语,那些在我看来愚蠢的行为,都是我内心深处深深向往却又不敢做的。那个少年啊,拥有每一个人年少时都羡慕的感情,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人想聚集在他身边,所以他向我靠近,我忍不住做出回应。”
“还有,我当时没料到的一点,那个总是周旋在可爱女孩身边、深夜混在酒吧的柳世修,居然是个处.男,我还以为他早就阅女无数了(笑)。他告诉我的时候,我是一点都不相信的,但后来住在他家的一段时间我才发现,柳世修其实是个很善良的孩子,你别笑,确实是用善良来形容。和那些表面装好人骨子里阴毒的人相反,柳世修总喜欢混迹在纨绔里装成废物,可我后来发现那是他保存自己的方法,他没有渴望追求之物,却不想随波逐流地染上别人的的色彩,便在衣服上涂上一层保护色混在人群里,同时又不忘完成自己应完成的事、和那群人拉开距离。你知道,保护色贴的太紧,再想拿下来,就不容易了。”
“我走的那个早上,留了一张字条给他,是用褪色笔写的,说了些无关紧要的话。其实我想叫他起来,再和他说几句话,最后我还是没有这么做,他睡的那么安稳,长长的睫毛、微微垂下的头发,像天使睡着了。于是我走了,记忆里那个17岁的少年,便再也没有醒来。”
“…你后悔吗?我指的不仅是没有叫醒他,还有离开这件事。不辞,以及、别。”
林玖轻笑了一下,“后悔?不要后悔。我从来不去想另一种可能性,既然选择了就要去面对,如果一直思考后不后悔,就会沉沦在过去的选择里。勇敢地出发,不仅是为了我,也是为了他。”
琼琚沉默了,“…你觉得现在柳世修还喜欢你吗?”
“这是不可能的事。现在我所认识的柳世修和我以前认识的柳世修简直判若两人。十年前我认识的少年善良纯真,未经世事,傲气逼人,那种张扬的气势不是高人一等,而是少年人的狂气和无忧无虑,素净的脸、明白的愚。十年后再见的男人,气质温和而内敛,言谈成熟又充满远见,明察秋毫,一发双贯。”
事实固然如此,然而林玖明白,能让她笃定的原因,是他半梦半醒之际,唤的那一声。
他叫的是 “ 林诗颖 ” 。
夜色包围了会场,最远边的地方是湖蓝的暮色,再近天幕则带着更浓的暗紫,一直延伸到林家会馆的圆顶上,则落成了最纯粹的黑。
乳白色外墙的会馆里透出橘黄色的灯光,这座建筑一时竟有种没落文明的终点之感: 从厮杀里活下的资本家们在世纪末的歌舞厅里讨论如何屠宰剩余的人。
柳世修靠在落地窗旁,远远地望着垂死的黄昏。
好无聊,但是选择这个职业,免不了觥筹交错。他是明白的,自己能如此年轻就身居高位,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家底丰厚,亚太市场不比欧美市场,他回来前总部的人十分不解,能在那个地方熬过几年,日后发展就轻松多了,工作量会相应减轻,而工资——不用说,一分命一分钱。可柳世修选择回季京,就是把前几年受得累全给打水漂,“那个不温不火的地方只会让你变的平庸。”走之前那个德国老头这么对他说。
诚然,选择这个行业的,除了对高收入的向往,也有不少人享受的是与精英之间的博弈。遗憾的是,柳世修不是那么有志向的人。
“我没有想做的事。”
那是十五岁的时候柳世修对林诗颖说的,直到二十五岁,这句话居然还同样适用。
那天他会坐在地铁上,看着人群熙来攘往,偶尔隧道里有悠悠的灯光,生起一阵惆怅。
大家都各自有来的地方,去的归处,只有他坐在那里,不知道尽头在哪个方向。
然后……
“在想什么呢?”一个明媚的女声打断了他的思绪。回头看,来者是个红唇贝齿的女人,尤其是那双杏子眼,和…记忆里的某个女孩很像,那个女孩被他吻住的时候,那双杏子眼会流露出很多情感,睫毛微微抖动,可爱极了。
林潇潇一身深蓝色的长裙,脖子上白金项链闪闪发光,显得得体大方。
“没什么。”他露出一个温和的笑,“今晚很漂亮。”
“只有今晚漂亮?”林潇潇打趣。
“你认为呢?”柳世修半眯起眼笑。
林潇潇不答反问,“一个人的闷酒好喝吗?”
“还可以。”
林潇潇见柳世修似乎没有意愿开口,便决心由自己把对话续下去。“为什么你要回……”
悦耳的英文歌打断了她的话,柳世修拿起手机,“抱歉,我去接个电话。”
“没事,你去吧。”换做别人林潇潇大概会觉得对方很失礼,可在她心里柳世修从来就不是能按常人的标准来衡量的人。她回想起刚才那首英文歌的调子,磁性的女声让人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而且,她很意外,柳世修的手机铃声什么时候变成英文歌了?在她印象里柳世修一直用的是苹果手机的自带铃声,他总是一副对什么都兴致缺缺的模样,很难想象会给什么事物多分出那一点“特定”。
柳世修站在窗边,谈论的内容听不太清,但从神色上看他似乎有点焦急。挂了电话他急匆匆地走过来,“我有急事先走了,对不起。代我向你父亲问好。”
“等、等,这么急吗?”她有点慌了,为什么总是这样?
他简单的应了一句,“嗯。”手机再一次响了,歌曲再一次扬起。
“又怎么了?” “嗯,好,我知道了,我这就回去。” “大概20分钟左右,我会快点的。”
林潇潇就这么在一边听他对着电话那头焦急,自己的存在好像完全被忽视了。演奏的乐队停了下来,应该是在准备下一曲的演奏,会场比刚才安静了一点,她听见了,电话那头再说话的,是一个女人。
电光火石间,她想起了那首英文歌的名字,是Groove Coverage的《she》,这首歌所属专辑《God is a girl》曾经风靡全球,而《she》2003年在中国的下载量就达六百多万次,那首歌不仅旋律动听,歌词也十分打动人,把对一个女孩喜欢的心情描写得淋漓尽致。
其中有那么几句,过了十几年,她还是能唱出来。
\" She is the one that you never forget \" 她就是你念念不忘的那个女孩
\" She is the heaven-sent angle you met \" 她就是你所见天堂所派的天使
\" Oh , she must be the reason why God made a girl \" 噢,她诠释了上帝为何会创造女孩
\" She is so pretty all over the world \" 她一定是这世上最可爱的女孩
柳世修的车一直开出很远,林潇潇还在后面看着他。何苦呢?柳世修不是不知道她的心思,当年高中毕业的时候他就明确的拒绝过她,当时他只认为林潇潇是小女孩不知情爱,想不到她一路追到美国。
忽然他自嘲地笑了,好像最没有资格这么想的就是自己了。他又懂得情啊爱啊的吗?还不是一样傻傻地想了这么多年。
那天他会坐在地铁上,看着人群熙来攘往,偶尔隧道里有悠悠的灯光,生起一阵惆怅。
大家都各自有来的地方,去的归处,只有他坐在那里,不知道尽头在哪个方向。
然后,就看到了林玖走进了地铁。
那一刻,他的心就漏跳了一拍。
他一直劝说自己,令他心动的是那天坐在教室里读到他的女孩,令他着迷的是在他的触碰下情欲初开的女孩,令他念念不忘的是那个阴天的早上不辞而别的女孩。
早在他为了和许琼琚解除婚约去调查许琼琚的时候,就发现她了。可那又怎么样呢?从履历上来看,这已经是一个成长过许多的人,或许林玖身上还有林诗颖的成分,但那成分在不断地稀释,你看啊,她连名字也改了,还来季京重读了高中,他们俩在一起的那段时间,在时间轴上已经被覆盖掉了。
一言概之,在一个人身上,寻找她过去的影子,既是对她人格的不尊重,也是对她成长的否定。
脑子里是这么想没错,行动却一次次远离规划,忍不住去接近,忍不住去触碰。好像能从中获得什么似的,强装着镇静,在表面的平和下偷偷呼吸惊喜。他为这样的自己感到悲哀和羞愧,又为自己再次进入她的视野而欣喜不已。
她走的那天,柳世修去了机场,却没有找到她。说起来自己还真傻啊,真以为是电视上播放的台湾偶像剧吗?男主角冒着大雨一路狂奔,就能在云层破出的地方寻找到女主角,两人痛哭一场,互相表白心声,好者两人一起回去,次者得到理解得到祝福为对方痴情守候。机场这么多人,能找到才有鬼了!况且,哪来这么及时的暴雨?那天的阴云最后也没落下一滴水,过了两个小时又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
可惜林诗颖并不适合出演这种晚八点电视剧的女主角,她绝情又决绝。她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那天他坐出租回家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满是一股无力和颓废,为什么林诗颖要这样?柳世修是可以确定的,林诗颖此人的冷漠,如果她不喜欢自己,是不会和他浪费时间的。那为什么又要走呢?
遗憾的是,答案一直到五年后,他才知道。在连续加班72小时后,他开始头晕,视线昏暗,手上、键盘上、文件上,都是流下来的鼻血,接着只感觉到身体重心不稳,就这么直挺挺地栽倒在地上,失去意识前他朝落地窗外看了一眼,夜晚的曼哈顿很美,灯火烧上了天顶,看着这样的夜景你好像相信一切皆有可能,实际上,一切都可以皆无可能,不管专业能力多优秀,口语或书写有多么流利,好像都比不上一张白人的脸。光看脸他似乎具有混血儿的优势,可是那头漂亮柔软的黑发完全出卖了他。面试前,居然有个同学劝他去染头发。
开什么玩笑?!
他就是想让那群人闭嘴,昏迷的时候,他听到了林潇潇的声音,当时他还不知道林潇潇和林诗颖的关系,却鬼使神差地想到了林诗颖,那一刻,他莫名其妙地理解了那个女孩的决绝。人如果没办法对自己狠下心来,好像就没办法达到目标。她的那份决绝,是因为有非做不可的事情。
现在的林玖,没有这样的感觉。她坐在地铁上,轻轻地念出他的名字,像在念一件年代久远的物品,不再带有热切的感情。他忽然明白,林诗颖的革命已经结束了,从那场革命里活下去的是林玖,“林诗颖”这个身份,已经死去。就像17岁那年,她悄悄离开,他在床上长眠,再没醒来。
我们的成长,是杀死昨日的自己,带着今天离开。
那为什么呢?林诗颖已经离开,他现在驱车前往的未来,是林玖,为什么他还要去?
具体理论说不出来,但柳世修明白,既然他会在硬币落下的瞬间,对神给出的答案感到遗憾,那就证明心中已有选择。
或许真是这样吧,时间和历史会风化仙去。可情感依然会在风中飘荡,余温未了。
林玖对出现在家门口的柳世修百思不得其解,衬衫的领口敞开,唇色比往常更加红艳,真不公平,这个人怎么越凌乱越漂亮,“你这是……?”
柳世修抓住她的手,急切地问,“你肠胃炎怎么样了?”
\"…你怎么知道我…”林玖顿了一下,然后把目光投向在沙发上边看电视边把玩着她的手机的某人,“许!琼!琚!”
后者耸耸肩,“我就是怕你像上次在大学里那样进医院。”
林玖简直不知道讲什么好了,“那你也不能随便用我的手机打电话给…”她的话没有说完,因为实在是说不下去了,人家满头大汗地跑来,结果啥事儿没有。“…很抱歉,给你添麻烦了。”
柳世修长呼了一口气,“没事,你没事就好。”
大概是出了一身汗,他待了几分钟便告辞了,林玖都来不及请他进屋喝杯水。
林玖气呼呼地走过去拍了许琼琚,“你啊!真是把我害得尴尬死了!”
琼琚勾起一抹笑,“没有吧?我看他可一点儿都不生气,紧张你紧张得很啊!”
“那肯定是因为你又添油加醋了!”
琼琚不搭理她,只笑眯眯地看芒果台的偶像剧。她就是想看看林玖说得柳世修不在意她是不是真的,现在看来,明明就在意得紧啊!
林玖捧着热水杯陪琼琚看偶像剧,顺便和她一起吐槽狗血桥段。
“你看,又是这种套路。男主一定会在女主家门口等,女主一定不会给男主开门,两人还非得贴门上听听对方的声音。和做贼似的。”
林玖被她逗得笑得合不拢嘴,“不磨蹭怎么怕四十多集,女主如果这时候开门了到四十集他们的孩子都上小学了。纠葛啊纠葛,大家就是喜欢这种错过。”
“哎你听,女主是不是准备开门了?”
“不会吧?不按常理出牌啊。”
两个人竖起耳朵听,眼睛紧紧盯着屏幕,生怕遗漏了一点细节。最后发现,敲门声不是电视发出的,是她们家门响了。
林玖哭笑不得,心想这么晚了会是谁,结果从猫眼里一看,居然是柳世修。她打开门,就看见柳世修穿着一件黑色的针织衫,棕蓝色的卡其裤,头发还没干,大概是刚洗完澡,还有水滴顺着脸庞流下去,林玖看着那滴水珠从脖颈沿着锁骨一路往下,忍不住咽了一口口水,“…你这么晚了还过来,有事吗?”柳世修和她们住的好像不是一栋吧。
“啊,我就是想说一下,我搬到你们隔壁了。”他勾起一抹笑,精致的眉眼在夜色里让人移不开眼。
“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