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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chapter 46 ...

  •   chapter 46

      过了一个年,放了个长假,大家的精神都比较懈怠,懒洋洋的,什么也不想做。
      白吉笙瘫在床上,学着赵忠祥在动物世界里的说话:“春天来了,又到了万物发-情的季节。”她说着翻了个身,很不满意,又翻回去,就这样在床上翻滚,跟蛋炒饭似的。

      许是心有灵犀,就在这时,沈默生接到谢居意的短信:“要不,两个寝室聚一下?”
      沈默生忍不住笑,想到当初白吉笙她们的问题,问谢居意:“你室友长得帅吗?”
      谢居意发过来一串“……”,不死心追问,“长得帅怎么样,不帅又怎么样?”
      “帅的话,叫联谊,不帅的话,就只能叫吃顿饭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谢居意忍不住感慨,“这个看脸的世界啊。”
      他这么一句话,直接掀起那边宿舍千层浪。

      “你还好意思说?”
      “每次出去联谊,一听你的名字就把我们无视了!”
      “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
      叽里呱啦叽里呱啦,电话这头的沈默生都听到了,笑的锤床,床花枝乱颤。

      白吉笙以为地震了,慌不择路,从床上连滚带爬的下来,结果下的猛了,扭到脚,站在地上发现不是地面在晃,是床在晃,顿时气的直接伸手去扯沈默生,“吓死我了你知不知道?!啊啊啊啊,我还以为地震了!”
      “对不起对不起。”沈默生笑着道歉。
      “跟谁打电话呢?”白吉笙刚才带着耳机,没听到沈默生说话。

      “emmmmmm……在想要不要请你们吃饭。”
      “吃饭,有什么好事吗?”白吉笙一听见吃的就眼睛亮晶晶,“哦不,就算什么事也没有,既然说出来了,那就要请,砸锅卖铁也要请!”
      闻玥正好推门而入,只听到一个请字,眼睛立刻瞪的像猫,“请什么,什么请?”

      “默姐说要请客。”白吉笙说话飞快,很快给自己加戏份,“我提名吃火锅!”
      “发生了什么好事呀默姐?”闻玥好奇地问。
      白吉笙举手:“同问。”
      沈默生抿嘴,想要忍住笑,嘴角却怎么也止不住上扬,她深吸一口气,佯作轻松:“我……和谢居意在一起了,所以打算请大家吃个饭,两个寝室一起。”

      “啊——!”白吉笙尖叫,闻玥吓一跳,“干嘛。”
      “好帅的!”白吉笙非常激动,摇一旁闻玥的手肘,“听说是医学院校草,天啊,恋爱!我也好想谈恋爱啊!好棒!”
      梅景明这时候也从外边回来,加入欢乐海洋。
      沈默生被三堂会审。

      “说,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白吉笙先审。
      “嗯……算是去年11月份吧。”仔细想想,他们两个人从来没有正式说一句“我们在一起吧”,就这样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好像吃饭睡觉一样再自然不过。他们认识太久,已经丧失了用关键时间关键节点来将关系转换,似乎这样发展就很顺其自然,那么就顺其自然好了。
      “好快啊,那才认识三个月嘞。”闻玥是个慢热的人,没想过一进学校就能恋爱,觉得这发展速度太快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他居然娶了我们贤惠能干的默姐,太不可原谅了!”白吉笙疯狂脑补大戏,手握成拳,雄赳赳气昂昂,“默姐,如果以后他有对不起你的事情,一定告诉我们,我们一起去……骂他!”

      沈默生忍俊不禁,估计白吉笙原本想说打他,但想到武力值上有差距,于是将其硬生生转变为骂他,她开口安抚:“安啦,我们认识八年了。”
      梅景明目瞪口呆:“八年?!”
      “那就是青梅竹马啊。”闻玥惊呼,“好棒啊,我也想有竹马……”
      白吉笙笑嘻嘻,“虽然你没有青梅竹马,但你可以做梦呀!”
      “讨厌!”

      聚餐定到周五晚上七点,谢居意过去占座,在女士优先以及声音大的压过声音小的等一系列条件下,选择了川菜。这家川菜馆很有名,平价又好吃,因此闻名遐迩。每一届即将毕业的学长以及后来工作了的前辈们回学校都喜欢往这儿来,就连周围金融机构的上班族也会冒着下午迟到的风险过去打包一份带回去吃。

      八个人挤在一张桌子上,一边是男生,一边是女生,气氛一开始有点冷场,白吉笙刚坐下来就忍不住笑:“这架势看着好像相亲。”
      她对面的那个男生立刻接了一句:“顺便手电筒可以用来亮灯,顺便介绍一下,我叫傅司野。”

      白吉笙没想到她这个逗哏一下子能找到捧哏,颇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激动,两个人立刻叽里呱啦的聊起来,徒留剩下六个人面面相觑,目瞪口呆。
      谢居意很快找到了话题,六人聊的不亦乐乎,白吉笙和傅司野一看聊天大部队竟然没有他俩,那还了得,赶紧加入组织。两个寝室八张嘴,十六条胳膊十六条腿,菜一上,傅司野旁边的瘦的跟筷子似的男生直接动筷子,被傅司野拍了拍:“快醒醒,你对面的不是你的敌人而是你的战友,这会儿抢菜吃,你是想注孤生吗?”

      那个男生顿了一下,脸顿时爆成猪肝色,道:“呐,我忘了……”
      “看来真的注定孤独终生了。”
      “哎呀菜上了就是让人吃的,快趁热吃。”白吉笙看到食物总是表情虔诚,一脸幸福。
      八人逐渐变得热络起来,都没有什么公主病王子病,一起吐槽学业,说自己学院发生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传闻,好不热闹。

      吃完饭转战KTV,沈默生发现白吉笙已经和她的捧哏很快打的火热,发觉这两人的话题从游戏转到商场怎么逛再转到八大菜系究竟什么菜更好吃,但凡白吉笙能提出来的话题,傅司野都能接上两局,让人忍不住怀疑他并不是正经医学院的医学生,而是现代版江湖百晓生——否则他怎么会什么都知道呢?

      沈默生放慢自己的脚步,从第一梯队落到最后一梯队,和谢居意并肩而行,问他:“我说,他们俩什么情况?”
      谢居意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白吉笙和傅司野,顿时乐了,“我觉得有猫腻,要有情况。”

      “你这个室友怎么样?”沈默生觉得有必要给自己的室友把把关,这局是她和谢居意组织起来的,以后有什么情况,他们至少要负一半的责任,她不能在什么情况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室友推向火坑,“他没有女朋友吧?”

      大学时常会有一种情况,在高中的时候有男女朋友,大学异地,脚踏两只船,两边都不知道,之后视情况定到底哪个,跟另一个分手,更有甚者,整个大学脚踏两只船,很多人并不会主动戳穿做恶人,而是会用沉默掩过一切,如果东窗事发,当事人支支吾吾,旁人语焉不详。

      福尔摩斯说过,凡是发生过的事情都会有痕迹。只要有女朋友,近一年相处下来,总会接个电话,或者言语间不小心吐露情况。
      “没有,这小子从第一天就说自己是个黄金单身汉,一直想找女朋友。他百分之九十九没有女朋友,从来没有打过疑似暧昧的电话。”谢居意笑着道,“他和我关系不错,瞒不了我的眼睛,我又不会骗你。”
      沈默生斜眼睨他,“你要是胆敢骗我,你会知道自己的下场的。”

      谢居意虽然很想知道她会做什么,但决计不会触她雷区,过马路的时候自然而然的牵起她的手,当她的眼睛,带她走过。沈默生试着放下她从小对于这个世界的戒备,她身上已经被磨砺出厚厚的茧子,不安的种子从她出生的那一刻就埋下,这么多年,提心吊胆,用厚厚的茧子应对所有的荆棘与挫折,敞开怀抱接受另一个人谈何容易,但她已经慢慢学会了。

      他们站在马路这头,那群人已经走到马路那头,一数人头发现不对便回头找,看到牵着手的两人发出善意的叫声。车流穿梭,在红灯亮起的时候停下,谢居意牵着沈默生过马路。沈默生一瞬间有一种恍惚的感觉,就像周围的世界一下子变得寂静,时间在这一刹那停止,此处是上川,彼处是川上,他们走过,然后一下子就白头了。她恍惚,嘈杂与寂静同时出现在耳旁,身体在世界尽头,也在冷酷仙境。

      她没有注意脚下,从马路上人行道的时候差点被绊倒,谢居意及时捞住她,将她抱在怀里,沈默生感觉到温度,属于人的温度,那种仿佛被整个世界隔绝的感觉瞬间消失,世界重归嘈杂,她看到眼前的人,黑发浓眉黑色眼眸,温声问她:“没事吧?”
      沈默生呆呆摇头,心里觉得空落落的。

      这种奇怪的错觉让她心里空落落的,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她在遗憾什么呢?当时的她并不知道。
      一切从不会有尘埃落定的说法,相爱过的人可以分离,结婚的人可以离婚,甚至生过孩子都可以当做从未发生过。人是奇怪的矛盾体,他们有动物的本性,但在文明社会中熏陶,有了高于动物本能的追逐,即所谓的精神追求,然而愈是追求就愈是空虚。很少有人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只有少数人可以找到那种东西。

      KTV是中包,背包里装着水进去,闻玥立刻展现自己麦霸的属性,白吉笙也不遑多让,两个人立刻成了组合,霸占着话筒不放,一连唱了五首,过瘾了,将话筒放在桌子上,大声喊道:“你们随意!”
      有她在,总不怕气氛低落,傅司野点了几首,他看着热闹,喜欢的却是有点忧伤的歌,点了passenger的《Let her go》。
      “Well you only need the light when it\'s burning low
      只有在朦胧黯淡时才念及灯火光亮
      Only miss the sun when it starts to snow
      只有在冰天雪地时才怀念阳光温暖
      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只有在已然放手后才始知那是真爱
      Only know you\'ve been high when you\'re feeling low
      只有在身处低谷时才遥想过去峥嵘
      Only hate the road when you\'re missing home
      只有在乡愁涌动时才痛恨旅途遥远
      Only know you love her when you let her go
      只有在让她走之后才始知那是真爱
      And you let her go
      你就让她走吧”

      沈默生没听过这首歌,但他唱的很好听,她不经意间回头,看到白吉笙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傅司野,眼中有光。只那一瞥,沈默生就知道她已经沦陷了。

      傅司野唱的很深情,他开口的时候,所有人都很安静,安静的听他唱歌,声音里像是藏着无数悲伤,但当歌曲结束,他表情一顿,就像瞬间换了另一张面孔,笑的开朗,不见半分忧郁,颇为自得,“怎么样?我唱的够好吧。”
      白吉笙带头鼓掌,“厉害了!”

      梅景明专注的当个听众。
      傅司野问:“你们没人唱吗?”他把话筒递给梅景明,梅景明死命拒绝,脸有点红,“我五音不全,不爱唱歌,你们唱,我负责鼓掌。”她想起什么,目光炯炯有神看着沈默生,“默姐,今天是你大喜的日子,你好歹要献歌一曲吧?”闻玥闻言附和,“对呀对呀。”
      沈默生脸红,“什么大喜的日子,净瞎说。”

      谢居意伸手捏了捏她手掌,声音低沉,带着丝丝笑意:“怎么不是?”
      众人绝倒,一副被恩爱秀休克的模样。
      傅司野喊的最凶,“谢居意,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谢居意笑的爽朗欠揍,沈默生看到一点点从前那个痞子一样又温柔男孩的身影,就像一切灾难从未发生过。她忍不住想,十年后,二十年后,也会这样好吧?恋人在最好的时候总忍不住更好,她和谢居意从未吵过架,他们因为经历问题三观契合,体贴对方,他们能有很多很多爱。在未来的时光里,平安喜乐,想到这里沈默生眼眶就忍不住发热。她站起来,清了清嗓子,道:“那我唱一首好了。”
      谢居意坐在沙发上,仰头看着她。
      他的眼神带着欣赏,像秋日午后的葡萄藤架,风一吹,窸窸窣窣,是枯叶泛起涟漪,沈默生点了一首,低沉的钢琴前奏响起的时候,众人的表情有那么一瞬间呆滞。
      是Lana Del Rey的《young and beautiful》。
      里昂纳多的《了不起的盖茨比》和原著相去甚远,但这首歌却演绎出了这本书所拥有的幻灭感,沈默生第一次听就爱上了它。
      “I\'ve seen the world 看彻繁华
      Done it all, had my cake now 尽失初妆
      Diamonds, brilliant, and Bel-Air now 金迷纸醉,历尽沧桑
      Hot summer nights, mid-July 仲夏夜茫,七月未央
      When you and I were forever wild
      起初你我年少轻狂,不惧岁月漫长
      The crazy days, the city lights 纵情时光,华灯初放
      The way you\'d play with me like a child 你我嬉戏痴狂,童稚之心难藏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m no longer young and beautiful
      当韶华逝去,容颜不再,你是否爱我如初,任地老天荒
      Will you still love me when I got nothing but my aching soul
      当一无所有,遍体鳞伤,你是否爱我如初,任地老天荒
      I know you will, I know you will 我深知你会,我深知你会
      I know that you will 我深知你的爱经久绵长”

      沈默生看着谢居意的眼睛,不知道他是否懂得她的惶恐,然后便看到他眼中的坚定,对着她微微颔首,幅度很小,但她看到了,于是,她知道他懂了。
      沈默生唱完,谢居意第一个鼓掌,大家都有些听呆了,梅景明激动:“默姐,你唱歌这么好听!以前居然说自己不会唱!”
      谢居意得意道:“她只唱给我听。”
      沈默生锤了他一下,很轻。

      白吉笙尖叫:“你们这些情侣,真是太讨厌了!”说着捂脸,“人家也想谈恋爱。”
      傅司野在沙发的最边缘,笑着看她。
      白吉笙似乎注意到那边的目光,眼神是有温度的,可以让人灼烧,可以让人陷入冰窖。那是火的温度,她感觉到了,于是她故意不去看。
      谢居意拿着话筒站到正中央,咳嗽了一声,道:“各位。”
      底下的人都安静下来。
      “这是我和默生认识的第七年,我们在一起,有些话我从未对她说过,但我心里一直记得。我想给她唱首歌,想以后的歌都只唱给她听。默生,谢谢你来到我身旁。”
      大家起哄,“噢噢噢!”“亮瞎狗眼!”
      谢居意的眼睛很亮,有一层水膜覆在上面,他点了Westlife的《You raise up》,歌声款款而深情:

      “You raise me up, so I can stand on mountains
      ……
      You raise me up… To more than I can be”

      那层水膜好似会流动,从谢居意的眼睛中转移到沈默生的眼睛中,她忍不住抬手擦拭,她太高兴了。
      他用歌词回应了她,他曾经恐惧,是她带他走出了困境,在最茫然无助的时候成为他的脊骨,给他喘一口气的时间,不至于被生活压垮。

      从KTV出来,沈默生还是有些飘,那六个人声称不想当电灯泡,让他们两个去过二人世界,傅司野笑着道:“老三整天忙得筋疲力尽,晚上一两点才回来,白天还被功课折磨,你们两个好不容易有时间聚,赶紧去过二人世界吧!”
      谢居意也不推诿,对他说了一声“谢了”,拉着沈默生的手离开。

      两人务实且忙碌,平时没有这么多闲情逸致,乍一闲下来居然不知道做什么,于是干脆在学校里散步。春光短暂且美好,在各处窝着冬眠的人出来享受这片刻的美好时光。京城的春日短,很快就会成火炉夏日,该及时行乐当及时行乐,莫待花谢空折枝。

      谢居意轻车熟路的找到人少的小径,路过月季丛,确定那不是做实验用的,只是普通月季,摘了一朵,插在沈默生头上。沈默生觉得好笑,伸手去摸,嘴上念叨:“做什么这么肉麻?”
      他擒住她的手,不给摘下来,反倒说了一句:“人比花娇。”
      “去你的。”沈默生不好意思了。

      沈默生长相并不惊艳,属于耐看型的,她身上有一种气质,很古典,而从小的磨砺让她有一种无论如何都不屈服的野性,两者交织在一处,成为她独特的魅力。但她不自知,因为她很少会将目光投向自己,只专注的做手上的事,锻炼能力。这种专注在同龄人身上很少能看到,沉静,卓越,令人敬而远之。

      他们走到湖边,找到一处长椅坐下,靠的很近。湖面倒映着一轮月亮,又大又圆,亮的好似白夜。偶尔有风吹过,整个人便清清爽爽。沈默生忍不住哼歌,她看着月,谢居意看着她,看的都是风景。
      “沈默生。”
      “嗯?”
      谢居意靠近,吻上来。

      这是一个猝不及防又温柔的吻,初时小心翼翼的贴近,继而小心翼翼的试探,沈默生眼睛瞪圆,呆若木鸡,双手不知道该放在哪里。谢居意抬手扶着她的手肘,离开6厘米的距离,轻声对她说:“闭上眼睛。”

      沈默生摇头,她深吸一口气,好让心跳声显得不是那么急促,她感觉自己的心是胀的,像装着一个太平洋,海浪拍岸,几乎令她沉溺其中。他们靠近,嘴唇再次贴合,沈默生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谢居意的眼睛,她看到了满天星星眨眼,每一颗都说着我很快乐。
      一个春风沉醉的晚上,只是简单的皮肤接触,就已经令人脸红心跳。

      沈默生以为他们会这样,波澜不惊度过大学,然后毕业找工作,选择一个适合的节点结婚,生一个孩子,血脉将在那个孩子身上得以延续,像无数人那样。他们也许会争吵,却绝不会分开,拥有平凡的幸福。

      人愈是长大,就愈发现时间过的快,沈默生还来不及对大学生活发什么感慨,发现她已经来到大三接近暑假的时候,过完这个假,就要开始定下工作了。

      沈默生没有选择读研,她在实验室呆了近三年,有研究生,有博士生,向他们学习了很多东西,尽管放弃保送有些遗憾,但她想尽早实现经济独立。导师知道她的选择后有些遗憾,说她本来可以深造,因她的专注,很多东西学起来比别人快很多。沈默生说她做不到,她知道自己多功利,她要把握命运的方向,也许读到博士然后留校当讲师更好,但她就是不想。

      导师将她推荐到一家很出名的互联网公司工作,沈默生暑假就开始实习,拿到第一笔实习工资的时候打电话给谢居意,说要请他吃饭。她这段时间很忙,谢居意也很忙,他大二的时候简直发疯一样的做兼职,沈默生怎么劝都劝都劝不动,只好随他。

      沈默生以为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可没想到,转变发生的那么突然。
      谢居意发短信让她出去,她收拾收拾自己,怀着喜悦和期待前往,然而听到那句话后,好心情全数破碎。
      “默生,对不起。”他说,“我们分手吧。”

      ——我们·完——

      年轻的时候,有一件事情非常奇怪,那就是会觉得未来会和现在不一样,会觉得初二一下子变得更成熟稳重。那时候期待着十八岁的到来,好像十八岁是一根魔法棒,只要挥舞一下,就会华丽转身,以前被警告不能做的事情可以顺理成章的去做。

      但随着年岁逐渐增长,发现改变是很难的,十八岁以为二十四岁会成熟的无所不能,然而到了二十四岁生日吹灭蜡烛的那一瞬间,发现自己和十八岁并没有什么两样。赚着一份养活自己的工资,住在租来的屋子或者和父母同住一个屋檐下,被催婚的时候听到别人说“你都这么大了”,才有些恍然大悟,原来已经长到了曾经期待的年龄。

      可是在那个年纪期待的状态,一直没有来。
      一直以为的东西,原来是骗人的。人仿佛一直维持在十七岁零三百六十四天,最后那一天二十四点的钟声,始终没有敲响。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6章 chapter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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