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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为了活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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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原本堵着的路让了开,一个圆头肥肚的男人走了过来,两个工作人员立刻扔下正扯着小然身体的手,低头哈腰道:“李老板。”
“这贱东西怎么还在这,我不是让你们赶紧给处理掉。什么东西,给脸不要脸。”男人转了转手上那个粗大的金戒指,说话的时候脸上的横肉一抖一抖的。
“是是是,我们马上处理,别让这东西脏了你的眼。”
孟欢猛然站起身,气的浑身发抖:“小然不是什么贱东西,他是个人,你们怎么能……”
还未等孟欢说完,赵小沦便用手捂住了孟欢的嘴,强行将人拖到一边。
小然已经死了,他不能让孟欢再出什么事。这个李老板不是他们能得罪的起的人,若是有事。沉沦里的管事只有护着这个李老板,而不会施舍给他们一眼。而到了最后,他们的下场跟小然不会有什么差别。
手掌处传来一阵刺痛,赵小沦浑然不知。眼睛死死的盯着小然被拖走,那被蹭起的衣服露出了皮肤下青红交错的鞭痕,明显是刚不久造成的新痕迹。
赵小沦再次红了眼,牙齿死死的咬住下嘴唇。
“你们都在这干嘛!还不散去。”当值的大堂经理走了过来,将围观的人群斥退。
“哟,这不是李老板嘛!您这里……”在看到站在一旁的男人后,经理的脸上立刻浮现出谄媚的笑容。
“哼!一个脏了眼的贱东西,已经处理掉了。”说完,男人离开,没给经理半点好脸色看。
“李老板可不是你们能得罪的人,你们最好自己掂量一下。要是惹出什么事,可别怪我。”经理低声警告道。
事实上,刚才他就混在人群中,事情经过他看的一清二楚。不过,他可不会没脑子似的赶上去触霉头。
“知道了,经理。”赵小沦垂下眼睑。
待经理离开后,赵小沦松开钳制孟欢的手,红色的血液从手掌处滴落。
“赵小沦……”孟欢怒目朝着赵小沦撕心裂肺的喊了一句。
“孟欢,小然已经死了……”用尽全身的力气,赵小沦打了孟欢一巴掌,冷笑道:“你TM冲动的要给小然报仇你倒是去啊!到时候我给你收尸,然后我再去给你们报仇,然后这尸也不用收了,直接给喂了野狗,这不就是你要的结果。”
一下子,孟欢的脸便红肿了起来,怔怔的看着赵小轮,最后一脸灰败的弯下身,颓坐在地上。
“小沦……对不起。”
赵小沦的鼻子一酸,一脸挫败的在孟欢身边坐了下来,小然的死让他到这会儿都没缓过神来。而他也从来没有想过,小然会没有等到他们约定好的好日子到来,便先先的离开了他和孟欢。
熬了这么多年,拼了命的活下来,本以为终于隐隐约约看见了点光。小然突然的出事,让他感觉这点光也跟着要灭了。
当年,他还在坝村的时候,那时,他还不叫赵小沦,而是叫赵沦,小名小蛋儿。村里的小孩基本都给取了个“贱”名,据说这样的话,小孩会比较好养。
就在那一年,村里突然闹起了蝗虫,无法可治,田里的作物被啃了个干净,最后闹起饥荒,再最后传起了村子被诅咒的流言,人心不是人心。最后,能走的都走了,死的也死了不少。
再后来,有人说这是闹瘟疫,于是政府封锁了村子,不让村里的人出去,说是要派专门的人来排查是否真是瘟疫。
可事实上,说是要派来的人却迟迟未见,村子也一直被封着,政府也好像把这事给忘了。那时候,没有食物,为了存活,他们啃过树叶,吃过观音土,喝过草根汤。
后来,那些戴着口罩,穿着白大褂的人终于来了,检查后说这只不过是闹饥荒而已,并不是瘟疫,村子的人可以正常通行了,可他的父母却在这所谓的“可能是瘟疫”中活活饿死了,而他却靠着父母节省下来的“食物”存活了下来,之后被叔叔家收养,过着食不饱腹的生活。
再后来,他婶婶嫌弃他“吃饭多”,竟要将他卖给一有特殊癖好的有钱糟老头做“干儿子”。
在去的路上,他谎称肚子疼要上厕所,便逃了出来,四处流浪。
在流浪的时候,他认识了同样在流浪和他年纪相仿的孟欢,两人为了一个别人扔在地上的包子打的头破血流。可谓是不打不相识,之后两人一起捡垃圾,一个睡桥洞,一起像是过街老鼠般被那些店老板追着打。
而在每次被打之后,孟欢总是噘起那张肿的老高的嘴,拍着胸脯对他赵小沦说:“这些个小饭馆算什么,小沦,等你欢哥有钱了,以后天天大鱼大肉随便你吃,吃到你吐为止。”
他当时便哭了,这是在他父母过世后的第一次。
他还记得,孟欢曾跟他吹嘘过自己名字的由来,在孟欢还在肚子里的时候,孟老爹以为孟欢会是女个娃子,于是便提前取了这个“欢”字,寓意“承欢膝下,快乐”。
可事实上,在孟欢还在几个月的时候,他的父母便出了车祸,他也成了村里的“扫把星”。所以,可以说在孟欢从出生落地起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有一天是快乐的,更不用说承欢膝下。
在后来,他们进了“沉沦”。就算你什么都没做,规规矩矩的做个服务生,这种事也是说不清楚的,要搁在他们坝村早遭全村人唾骂。
这是对不起爹娘的活,被人知道了,死后连他家祖坟都进不了。再者,赵小沦也没那个胆子。但说他能说他是清白的吗?他心虚。
平日里,他和孟欢多是靠着客人的打赏的小费过活。
看了这么多年的眼色,本着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原则,他赵小沦在沉沦这个销金窟里面混了个贱人赵的名号,而他也将名字赵沦改成了赵小沦。
至于小然,是他和孟欢在一次抢客人的时候误打误撞认识的,不同于他和孟欢,样貌一般。小然是个标准的美少年,那脸蛋,可谓是白里透着红,明明是男孩子的身体却水灵的像个姑娘,也动不动就脸红,思想也单纯。
小然比他们早来沉沦一年,也过过苦日子。虽然同是在沉沦里做事,但小然和他们的性质不一样,若是碰到还行的客人,小然便会将身子给他们。因为小然是喜欢的本就是男人,他甚至不介意跟着那客人一段日子,如果那位客人是恰好是他喜欢的类型的话。
小然活的单纯,这是他和孟欢一直羡慕却无法达到的,毕竟,在他们饿的连手都抬不动的时候,他们只有一个目的,活下去。
在沉沦里,像他们这种人也是分等级的,等级不同,地位也不同,比如他和孟欢,就属于最低级的一类,长相一般,又不上进,还好有点眼力见,只是在低层混个日子过活。
至于小然,在他们眼里可以说是“惊艳”,可在这沉沦里,这等样貌的一抓一大把,再加上小然性子单纯,从不和人套交情,在沉沦里的“朋友”也是屈指可数,所以这日子过比他们也好不了多少。
直到后来认识他和孟欢,三人也成了互相的支撑,熬过了在沉沦最艰难,最困苦的日子,而孟欢说将来请他吃到吐的大鱼大肉,也变成了请他和小然吃到吐的大鱼大肉。
在三人里头,孟欢的年纪最小,他第二,小然最大,大他一岁,可小然却管他叫一声哥。
小然说,在家的时候他就是老大,所以他毕竟照顾爸妈和弟弟妹妹。现在,他也想有个哥,想体验一下做弟弟,有人照顾是什么感觉。
当时,赵小沦的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因为他发现,小然的身上时常有伤,他自然看得出来,那是被一些变态的客人打的,可小然却从来没有和他们说过半句,每天笑兮兮的,活的像个孩子。
可现在,小然死了,在毫无预兆下。那个曾经叫他小沦哥的少年,他们当初约好的一起存钱买房子,一起每天大鱼大肉,一起将大把大把的钱甩在那些变态的客人身上……这一切的一切,都成为了泡影。
甚至,在小然死后,连个像样的“安身之处”都没有,就这么像垃圾一样,随随便便的不知道被扔去了什么地方,而他和孟欢,却只能眼睁睁懦弱说完看着,毫无为力。
想到这些,赵小沦整个人浑身颤抖着,两眼无神,一脸的枯败。